毁坏海底两万里株树判什么刑

组织盗伐六株树郭某为何获刑五年?
(原标题:组织盗伐六株树郭某为何获刑五年?)
去年底,河南两名大学生掏鸟窝一审获刑10年以上,在网上引起热议。日前,侯马的郭某、吴某、张某、张某某等4人,因盗伐6株树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到5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十二万元的罚款。看似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却被判重刑。原来,和两名大学生掏的燕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类似之处,郭某等四人盗伐的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流苏树。
日,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皋落派出所接到皋落林场报案称:定植在苗圃地内的六株流苏树被盗。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随即立案开展调查,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通过多方询问查证,组织多名证人进行辨认,聘请价格鉴定机构对被盗物品价格进行鉴定,多次远赴山东省临沂市、陕西省西案市进行追查,调取了大量监控视频及犯罪嫌疑人银行卡记录等。于1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某二人抓获,2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二人抓获,经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郭某、吴某、张某、张某某于2月16日被依法逮捕。
经森林公安民警侦查查明:郭某、吴某、张某、张某某等人为非法占有林场定植的流苏树,由郭某提议并负责组织、策划,郭某与吴某、张某事先到现场踩点。之后吴某、张某某等具体实施了盗窃行为,由张某负责垫付盗窃开支5000元。于日晚22时许至1月9日凌晨4时许,租用一辆吊车和一辆货车到山西省垣曲县皋落乡皋落村岭上中条林局皋落林场苗圃地 (租种村民的自留地)盗窃流苏树6棵,并将树运至闻喜县河底镇坡申村三级路边。1月9日晚23时郭某将被盗树木以6.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山东人王某,郭某将树木款其中6000元于1月10日付给吴某,其余6万元据为己有。吴某在收到郭某的6000元之后,其中付给张某某2200元,剩余2800元由吴某支配(一部分用于支付实施盗窃四人的生活开支)。经侯马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及省物价局复核,被盗6棵流苏树的价格为17万元。
该案经侯马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吴某、张某、张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日,判决: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作者:崔如意 王金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农民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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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邻居因砍伐树木被判刑了,请问伐棵树责任会这么大吗?
  这里我首先向大家说明一点,树木是有生命的,林木的权属无论归谁,林木作为森林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  就你刚才提出的问题,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他可能有以下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他如果仅仅是泄私愤图报复而砍伐他人林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他砍毁林木的价值达到5000元,他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他砍毁林木价值不足5000元,他也将受到治安处罚。第二种情况是,他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砍伐他人林木,数量超过2立方米,他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林木罪,将受到刑事处罚,如果不足2立方米,他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第三种情况是,他如果是因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实施了采伐行为数量超过10立方米,他涉嫌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将受到刑事处罚,不足10立方米的也将受到行政处罚。这里我要说明,国家对林木采伐实行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目的是为了控制林木的采伐量,合理调控森林资源,保障我国生态环境有序良性发展。作为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我们在积极造林的同时,也加大护林力度,奉劝一些不法分子,不要以身试法,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保护新郑的每一片绿色,我们将为新郑生态环境建设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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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树7万株被判10年刑
WWW.  日 07:27:20 来源: 山西日报
8月30日,省森林公安局通报一批林业违法案件,其中“5·6”特大盗伐苗木案名列其中。根据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案头号主犯李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000元。其余10名犯罪分子全部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分局根据掌握的线索,组织辖区内4个林区派出所联合行动,查获了李某刚盗伐林木一案,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和装有云杉幼树的轻型卡车。经调查,宁武县东寨镇马家庄村李某刚安排其弟李某强,找人为其上山盗挖规格为15厘米至20厘米高的云杉幼树,并商定背树苗下山按每株0.05元的价格付酬,背回李家中按每株0.10元的价格付酬。日至6日,李某刚组织10人一同来到宁武县东寨镇大庙村高卯顶、代家阳坡、天井沟等林地内开始盗挖云杉幼树,先后共挖70080株幼树。5月6日下午,当李某刚雇佣轻卡准备将树苗变卖获利时,被森林公安民警查获。后经多方调查追捕,12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记者武俊鹏 通讯员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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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男子非法采挖保护植物 两棵香樟树换来四年刑
 &&&&  香樟树除了具有用来美化环境、纳凉的作用外,还具有防蚊虫的功效。因此,广西富川县的村民都喜欢在村前村后种上几棵香樟树,可以说香樟树在该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树种。近日,一男子却因为非法采挖了两棵这种香樟树,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原来,被告人宾某于2012年5月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林木运输证的情况下,以三万元的价格在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某村购买了2株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二类保护植物香樟树,并雇人把2株樟树全部采挖。
  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被告人宾某所采挖的树种,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正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樟树,别名香樟,学名Cinnamomum camphora,共2株,为天然生长,采挖樟树蓄积量为10.9217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宾某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向有关法定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类野生植物2株,蓄积量达10立方米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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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nbsp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毁坏林木是否有刑事立案标准_百度知道
毁坏林木是否有刑事立案标准
滥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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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名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已经确立立为行政案件查处,因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立为盗伐或滥伐林木案件。但这样的情况较为严重,想咨询我国法律法规方面有没有毁坏林木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能否,走毁坏公私财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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