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由于文化分没过线想报专升本艺术类专业培训的院校

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美术专业录取分数线(附2013年录取分数线)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 
09:41:39 
截至日该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还没有公布,后期公布以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在本网,考生可点击内容下方的&院校名称&进入该校专题查看。本网页不再更新!
下面是新梦艺考网为各位考生整理的该校2013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一、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除外)、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的录取原则是: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教育(师范)
艺术非统考
280.666 (第1名)
200.666 (第140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艺术统考美术
美术学(师范)
艺术统考美术
美术学(非师范)
艺术统考美术
音乐学(师范)
艺术统考音乐
音乐表演(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83.334 (第1名)
167.333 (第10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33.333 (第4名)
130.333 (第6名)
舞蹈学(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59.333 (第4名)
143 (第29名)
舞蹈表演(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56 (第8名)
156 (第8名)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艺术非统考
499.667 (综合)
406.5 (综合)
449.2(综合)
美术学(非师范,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艺术非统考
181.333 (第3名)
155.334 (第15名)
音乐表演(非师范)
文化:176 专业:131
文化:110 专业:101
文化:140 专业:111.9
艺术设计(非师范)
文化:216 专业:182.66
文化:130 专业:112
文化:155 专业:147.21
舞蹈学(非师范)
文化:143 专业:272
文化:108 专业:255
文化:125 专业:268.37
新闻传播学类(非师范)
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68.667 (第2名)
160.667 (第22名)
动画(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82.333 (第3名)
160.666 (第19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艺术非统考
133 (第2名)
124 (第6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文化:218 专业:173
文化:144 专业:137
文化:182 专业:156.96
三、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设计学类(非师范)
396/181(第3名)
314/168(第29名)
352.4/173.615
311/159.334
音乐学(师范)
387/169(第2名)
307/161(第5名)
260/138.334
美术学(师范)
369/178(第7名)
319/168(第32名)
352.8/172.083
311/159.334
美术学(非师范)
379/184(第1名)
311/167(第35名)
341/173.177
311/159.334
音乐表演(非师范)
380/155(第7名)
380/155(第7名)
311/138.334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392/189(第1名)
315/179(第4名)
348/184.667
播音与主持艺术
446/158(第2名)
350/156(第13名)
415.2/157.167
311/155.333
439/177(第1名)
374/166(第4名)
广播电视编导
508/151(第1名)
374/137(第5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366/178.667(第4名)
298/166.333(第22名)
327.167/169.5
音乐学(师范)
382/167.667(第1名)
303/141(第29名)
美术学(师范)
385/185.667(第1名)
313/166.666(第21名)
345.5/173.25
美术学(非师范)
357/166(第23名)
300/164.667(第26名)
330.333/165.556
音乐表演(非师范)
364/75.23(统考)
313/71.49(统考)
333.333/73.71
舞蹈表演(非师范)
332/65.43(统考)
299/60.23(统考)
舞蹈学(师范)
357/66.5(统考)
310/60.47(统考)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399/188(第1名)
312/169.333(第38名)
343/172.867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307/85.333(第10名)
300/81.334(第32名)
304.667/83.111
播音与主持艺术
420/162.666(第1名)
305/158(第26名)
365.2/159.934
388/179(第2名)
308/161(第10名)
332.4/165.533
广播电视编导
380/179(第2名)
321/179(第2名)
355.5/143.625
设计学类(非师范)
252/183(第3名)
181/175.667(第12名)
美术学(师范)
241/183.666(第1名)
206/172(第16名)
美术学(非师范)
171/170.666(第19名)
170/169.333(第30名)
255/175(第3名)
181/156.334(第9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373/176(第3名)
281/166(第29名)
321.9/179.334
280/159.333
音乐学(师范)
451/168.667(第1名)
281/139.333(第19名)
359.3/155.428
美术学(师范)
美术学(非师范)
367/165.334(第31名)
337/162.333(第41名)
356.7/163.556
280/159.333
音乐表演(非师范)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371/186.334(第2名)
314/177(第4名)
342.5/181.667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9/176.333(第1名)
292/168(第11名)
342.2/172.933
280/165.334
423/189.334(第1名)
282/147.667(第31名)
339.2/164.564
280/140.667
广播电视编导
416/145(第1名)
269/131(第12名)
344.1/135.2
设计学类(非师范)
374/176.666(第4名)
291/168.334(第19名)
323.4/172.467
美术学(师范)
366/169.667(第12名)
318/169.333(第15名)
美术学(非师范)
332/169(第16名)
280/167.334(第23名)
306/168.167
380/177(第3名)
284/174.667(第6名)
320.333/175.556
365/177.334(第2名)
265/160.666(第10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331/185(第1名)
224/170.333(第15名)
292.125/176.917
音乐学(师范)
351/172(第1名)
240/161.333(第7名)
283/166.222
美术学(师范)
401/176.666(第4名)
250/169.666(第17名)
309.25/171.916
美术学(非师范)
297/168.333(第19名)
258/167.666(第23名)
音乐表演(非师范)
327/170.666(第2名)
219/155.666(第10名)
290.5/160.833
舞蹈学(师范)
333/169.667(第1名)
263/141.667(第10名)
300.8/155.333
舞蹈表演(非师范)
369/144(第8名)
243/127.334(第34名)
306.25/132.583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325/186.667(第1名)
250/178.667(第5名)
299.333/182.667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433/511.666(第4名)
综合:461.501
321/478.334(第40名)
综合:416.333
380.9/495.334
综合:438.117
200/478.334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298/90.334(第1名)
221/80.668(第18名)
258.333/85.889
200/79.3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418/162(第1名)
281/157.667(第5名)
339.2/158.773
360/185.333(第2名)
232/158.667(第7名)
283.6/168.867
广播电视编导
398/147(第1名)
273/139(第9名)
339/142.857
学前教育(职教、师范)
343/131(第56名)
325/130(第60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436/179.334(第1名)
318/153.667(第79名)
376.2/165.334
设计学类(非师范)
405/172(第9名)
405/172(第9名)
音乐学(师范)
457/167(第2名)
314/138.333(第53名)
369.8/155.555
音乐学(师范)
466/145.667(第24名)
466/145.667(第24名)
466/145.667
美术学(师范)
365/168.333(第21名)
304/154.334(第76名)
337.5/161.611
美术学(非师范)
425/172(第9名)
303/158.334(第55名)
355.6/165.133
音乐表演(非师范)
400/170.666(第1名)
323/135(第70名)
361.5/152.833
舞蹈学(师范)
362/143.666(第5名)
323/133(第24名)
346/179.334
舞蹈表演(非师范)
374/145(第4名)
374/145(第4名)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452/191(第1名)
306/170(第12名)
369.3/181.367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391/93.999(第2名)
308/77.333(第27名)
347.6/84.133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508/85(第4名)
318/76(第31名)
396.3/81.834
播音与主持艺术
439/179.334(第1名)
365/179.334(第1名)
408.8/163.111
408/175.333(第3名)
313/154(第9名)
350.3/179.334
广播电视编导
466/150(第2名)
314/145(第6名)
383.3/146.333
广播电视编导
381/145(第6名)
301/142(第11名)
学前教育(职教、师范)
534/134.667(第71名)
534/134.667(第71名)
534/134.667
设计学类(非师范)
410/186(第1名)
305/173.333(第9名)
351.5/181.7
音乐学(师范)
350/168.333(第1名)
306/159.333(第5名)
美术学(师范)
399/171.333(第14名)
341/167(第34名)
美术学(非师范)
360/170(第19名)
310/168.333(第29名)
340.667/169.3
音乐表演(非师范)
345/158.666(第6名)
302/129(第28名)
323.5/143.8
舞蹈学(师范)
387/170.666(第2名)
310/154.667(第6名)
348.5/162.7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359/180.667(第1名)
333/176(第9名)
350.25/178.9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398/545(第1名)
综合:453.83
303/493.333(第37名)
综合:403.17
330.333/510
综合:420.2
302/493.333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360/500(第26名)
360/500(第26名)
302/493.3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371/165.334(第2名)
331/161.666(第5名)
302/158.666
播音与主持艺术
343/158.666(第16名)
343/158.666(第16名)
302/158.666
359/174(第3名)
301/141(第18名)
324.167/150.2
302/136.334
广播电视编导
470/143(第1名)
324/134(第12名)
383.556/138.3
音乐学(师范)
404/163(第3名)
315/141.334(第21名)
350/148.667
音乐表演(非师范)
384/139(第32名)
358/138(第48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405/77(第13名)
336/72(第20名)
376.7/75.333
312/72.666
播音与主持艺术
468/180.667(第1名)
332/164.667(第16名)
389.6/169.417
312/164.334
广播电视编导
421/132(第3名)
346/127(第11名)
376.5/128.889
学前教育(职教、师范)
音乐学(师范)
484/182.333(第2名)
338/142(第43名)
387/151.788
音乐学(师范)
281/164.667(第4名)
281/164.667(第4名)
281/164.667
音乐表演(非师范)
425/145.666(第15名)
368/141(第56名)
386.5/150.208
舞蹈学(师范)
431/167.333(第2名)
370/141.999(第33名)
400.5/154.666
舞蹈学(师范)
460/146.333(第16名)
299/144.667(第22名)
379.5/145.5
舞蹈表演(非师范)
479/143.001(第27名)
479/143.001(第27名)
479/143.00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15/113.333(第10名)
379/109.333(第16名)
393.7/111.111
播音与主持艺术
500/173.667(第3名)
330/165.667(第28名)
广播电视编导
494/142(第1名)
336/129(第7名)
431.6/134.286
设计学类(非师范)
371/179.334(第4名)
313/170.333(第13名)
343/176.222
音乐学(师范)
407/162.666(第1名)
348/144.667(第7名)
381.276/151.444
美术学(师范)
349/177.666(第6名)
320/169(第22名)
347.93/172.889
美术学(非师范)
319/166.333(第30名)
319/166.333(第30名)
319/166.333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8/137.333(第28名)
318/137.333(第28名)
318/137.333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442/536.667(第6名)
综合:487.643
336/533(第18名)
综合:436.296
391.696/534.5
综合:463.098
433/180.333(第1名)
278.88/172(第4名)
355.591/175.111
学前教育(职教、师范)
379/137(第29名)
379/137(第29名)
设计学类(非师范)
421/177(第1名)
319/172.667(第3名)
352.333/174.8
316/157.667
音乐学(师范)
390/174.334(第1名)
347/155(第5名)
316/140.333
美术学(师范)
410/168.333(第5名)
317/166.667(第8名)
345.333/167.5
316/157.667
美术学(师范)
345/167.333(第7名)
345/167.333(第7名)
345/167.333
283/157.667
美术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非师范)
388/187.666(第1名)
382/161(第11名)
316/146.332
347/178.666(第3名)
347/178.666(第3名)
347/178.666
283/146.3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428/178.333(第1名)
359/171.333(第8名)
398.75/173.6
316/169.666
广播电视编导
496/138(第2名)
414/124(第30名)
学前教育(职教、师范)河南省内的大学那个我能报啊!艺术类文化课本科线还没出来!省内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专升本也可以!_百度知道
河南省内的大学那个我能报啊!艺术类文化课本科线还没出来!省内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专升本也可以!
本科估计没希望我今年的美术成绩是228(300是美术满分),可以专升本,民办的大专不考虑!河南省内的大学那个我能报啊!。小弟在此谢谢大哥大姐了,文化课在280左右!大专一定要是国家承认的那种?!
提问者采纳
没有招生考试之友,学费不贵,我选了几个大专?我跟你情况差不多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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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你的回复都是具有不确定性,轻易下论断是部分责任的!祝你能进入理想的大学。但是我可以建议你去打电话到对方学校去问问,毕竟这样他们能给你一个参考标准其实对于艺术生和普通招生的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各个高校的招录要求不一样
商丘师范的专,周口师范的,中州大学,中原工学院的专科,洛阳理工的专
师范大学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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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专升本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学费录取分数线》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2015天津专升本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学费录取分数线:
2015天津专升本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高职升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日至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可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每个批次的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考生还可填报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时,如考生未能被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且填报了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可以参加本批次调剂学校的录取。2015天津专升本高职升本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在日至27日期间举行,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报考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安排在日举行。考试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两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各考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命题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1.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网上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履行报名手续。2.考生须按照所报考学校的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3.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市高招办已在招考资讯网开辟了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专栏,公布了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的章程,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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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如下:一、招生章程1.各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等),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4.招生学校应于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二、报名考试1.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②&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2.报名组织报名工作由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点由区招办设置。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于日至11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中,考生还可以填报一个服从该批次院校调剂志愿。在录取中,考生未被第二批次所填报的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且符合调剂学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调剂学校的录取。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日至13日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本市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地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就近到承担高职升本科报名的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按照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无误后签字负责。交验考生相关资格证件和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等。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由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赋予考生高职升本科报名考生号。3.考试组织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日至1月30日举行。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2月1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120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9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文化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文化考试时间:日上午8:00―10: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10:30―12:00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14:00―15:30大学英语。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考务费。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3.为适应招生学校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选拔和培养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交纳考试费。英语听说测试3月29日进行,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三、录取1.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2.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三个批次顺序进行。第一批次为普通高校录取;第二批次为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第三批次为独立学院录取。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录取。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四、推荐免试工作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市教委批准推免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五、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招生工作1.凡符合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在全市报名时,要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就近到相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可以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2.按照规定,高职升本科的退役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实施录取。六、其他1.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经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和学籍管理、学费标准等,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3.参加高职升本科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1)自觉遵守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3)真实、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考试信息、志愿信息等有误的,应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因本人原因使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4)依照有关规定交纳招生考试费用;(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6)自觉接受录取学校对新生的复查。4.高职升本科各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2)招生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工作;(3)严格执行市高招办有关工作信息标准,按照规定的信息标准报送专业考试成绩;(4)认真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及时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工作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5)招生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本校,考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不得作无原则的招生许诺;(6)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实施录取、公布录取情况、组织新生报到;(7)招生学校按照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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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确认点序号区县确认点名称地点1和平新华职大和平区鞍山道129号2和平天津医专河西区柳林路14号3和平天津师大南开区双峰道38号4和平和平考试中心和平区鞍山道85号5河东河东区考试中心河东区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荣兴温泉公寓10号楼旁6河西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7河西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8河西城市职业学院河西分院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1号9河西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健春里2增1号10南开天津大学天津大学综合实验楼41311南开天津市城市职业学院南开分院南开区华苑小区望云道1号12河北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区建昌道21号13河北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河东区真理道27号14河北天津工艺美院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15河北河北区招生办河北区中山路205号16红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17红桥天津市红桥区考试中心红桥区先春园文昌宫小学院内18塘沽塘沽考试中心塘沽向阳南街12号19塘沽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滨海新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庐山道1101号20塘沽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13号楼103室(图文信息中心)&21塘沽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22大港大港招考中心大港迎宾街旭日路6号23大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大港学苑路600号24大港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团泊洼25西青天津市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329号(西青电大院内)26西青天津农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27西青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28西青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29西青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30西青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西青区西青道274号31津南天津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8号32津南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2号33津南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3号34津南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号35津南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4号36津南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37津南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38津南天津津南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津南区教育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77号39北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西堤头镇北40北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津京公路学海道38号41北辰天津职业大学北辰区洛河道2号42北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43北辰北辰考试中心京津公路与富锦道交口北辰教育中心44武清天津天狮学院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45武清天津市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前进道杨村第八中学院内46油田海滨教育中心大港油田三号院47油田天津市工程技术学院大港油田三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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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       代码名称录取批次科类学制计划备注888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30 1服装与服饰设计第三批次文科230文理兼招,共招30人2服装与服饰设计第三批次理科20 1216天津财经大学   70 1会计学第一批次文科220 2金融学第一批次文科220 3会计学第一批次理科215 4金融学第一批次理科215 1217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50 1工商管理第三批次文科225 2工商管理第三批次理科225 1219天津城建大学   270 1环境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50文理兼招,共招50人2环境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3土木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60 4工程造价第一批次理科260 5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2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6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8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227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30 1动画第三批次文科230文理兼招,共招30人2动画第三批次理科20 1230天津工业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1240天津理工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1241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130 1物流管理第三批次文科235 2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第三批次文科23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3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第三批次文科21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4物流管理第三批次理科215 5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第三批次理科21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6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第三批次理科23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1242天津美术学院   40 1视觉传达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20文理兼招,共招20人2产品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20文理兼招,共招20人3视觉传达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4产品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1243天津农学院   360 1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批次文科240 2市场营销第一批次文科240 3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批次理科220 4市场营销第一批次理科220 5动物医学第一批次理科225 6水产养殖学第一批次理科220 7园林(观赏园艺方向)第一批次理科230 8生物技术第一批次理科220 9食品科学与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25 10测控技术与仪器第一批次理科230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一批次理科230 1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30 13应用化学第一批次理科230 1250天津师范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6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40 1254天津体育学院   7 1体育教育第一批次文科33 2舞蹈学第一批次文科33 3运动康复第一批次理科21 126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30 1药学第三批次理科230 1268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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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0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法律专业硕士(JM)等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六条&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0名,其中理科30名,文科40名,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加分规定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本章程规定的加分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第十一条&凡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第十二条&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在大学阶段曾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我校以上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学费标准为44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六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八条&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600余个勤工助学岗,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供帮助。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之前天津财经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E-mail:&zhaosheng@电话:022-邮编:3002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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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建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建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792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服务定位,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充实提高、外延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3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本科专业50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39000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置由主管校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高职升本科学生270人,具体专业分布如下:序&号&科&&类&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年)&备注1&艺术类文理兼收&环境设计&50&2年&2&理科&土木工程&60&2年&3&理科&工程造价&60&2年&4&理科&软件工程&80&2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统一培养5&文科&软件工程&20&2年&合&&&计&270&&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高招办、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第十条&报考我校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第十一条&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二条&关于政策照顾,参照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体检标准。第十四条&经天津市教委批准,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城建大学联合举办“高职升本科”教育,专业为软件工程,学制两年。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统一培养。相关信息详见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相关事宜。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收费标准:高职升本科学费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高职升本新生报到须知。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城建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十条&天津城建大学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连同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达35%。勤工助学岗位中,有650多个岗位专为特困生设立。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建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建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办学地点:天津城建大学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政编码: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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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61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63名。教师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75人,有教授12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市级优秀教师5人,天津市教学名师3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人选5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人选2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有1个市级教学团队,2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学科涵盖7个学科门类,44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5年面向天津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对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3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2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对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九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一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它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所指定校区上课。第十六条&天津农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http://www./E-mail:&电话:022-2-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84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附:天津农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说明科类&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外语语种&备&&注文科&市场营销&40&两年&英语&文科&人力资源管理&40&两年&英语&理科&市场营销&20&两年&英语&理科&人力资源管理&20&两年&英语&理科&生物技术&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园林(观赏园艺方向)&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动物医学&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水产养殖学&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应用化学&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委下达计划为准,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1、网上报名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日―14日登陆天津农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日―15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农学院主楼304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3、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生带学生证或(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带毕业证和户口本原件。(3)若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名称不同,且所报专业注明“要求有专业基础”的,需携带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4、考试安排(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2)考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3)学校将于日前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六、招生专业介绍1.&生物技术:本专业培养学生适应生物技术产品发展需要,掌握生物技术及相关专业技能,使学生获得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开发研究的系统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成为能在生物技术产业部门从事产品开发和设计、工艺流程操作和监控、产品的分析检验以及在相关的事业单位进行教学、科技研究及管理工作等的应用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园林(观赏园艺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养护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3.&动物医学: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物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动物性食品的检验与监督、动物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动物医学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动物医疗和保健机构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实用型动物医学科技人才。4.&水产养殖学: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新品种开发、病害防治、营养与饲料、苗种繁育、水产生物学、渔业水环境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魄力,能在水产养殖生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水产养殖、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5.&测控技术与仪器:本专业培养具有精密仪器设计、制造及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尤其是农业部门中从事测量与控制领域相关技术、仪器与系统维护、科技开发、应用研究等复合型高级专门工程技术人才。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专业主要面向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滨海区域经济发展,培养具备计算机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农业技术,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计算机技术人才。7.&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自然科学知识,较好人文科学知识,较强的计算机、外语、管理等方面应用能力与水文水资源及水环境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能在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建设、农林、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水文、水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勘测、规划设计、预测预报、管理、技术分析及教学和基础理论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8.&食品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培养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工程和食品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食品、农产品产后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农产品加工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营销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9.&市场营销: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市场调查研究能力、营销战略规划能力、市场开拓与运作能力,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10.&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培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11.&应用化学:本专业以化学为基础,以培养具有大型仪器的操作使用及实用技术的人才为目的,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验技能,能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天然产物中有效成分的分离和提取、农产品品质分析、化学品的研制、分析检测及利用,能适应于社会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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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学校代码:1;&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学校基本概况: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创办。学院几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颇具特色,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88亩,校舍建筑面积为16万多平方米。分为天纬路、志成道两个校区。&天津美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产品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国际艺术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共设有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壁画、书法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综合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移动媒体艺术、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等20多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21世纪,学院本着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完整知识结构和相对宽泛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创造潜能,具备未来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不断强化以学科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全面建设,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是学院办学的一贯宗旨。现有专业教师270多位,教授、副教授108位。25位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或被评为特殊贡献专家;省市及院级学科带头人29余人。我院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经常开展全国性艺术、艺术教育学术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和国内美术院校举行各类讲座和艺术品展示。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招生计划:视觉传达设计20人,产品设计20人。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七条&&招生对象和条件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色盲或者色弱。二、报名方式及其他(一)专业考试1、报名方法:①网上报名及缴费: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日至1月14日(6:00-24:00)登陆网站(网址:www.)填写报名信息并且缴纳报名考试费(注:考生必须在全市统一的高职升本报名时已填报我院志愿方可在我院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缴费后,一律不退还报名考试费,请考生慎重考虑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我院现场确认时不再接受无网报或缴费的考生。②现场确认: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的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我院网上报名号。B、考生于日(下午2:00-4:30)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C、经初审合格后我院发放专业准考证。2、报名考试费:200元整3、考试时间:日4、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创意设计、设计分析、素质测试(该科目不计入总分)5、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素描、色彩各科满分为100分,创意设计和设计分析总分值为100分6、专业考试后我院将于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二)&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报考手续。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八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录取时按照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不分文理科)的综合分进行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1.5×70%+文化成绩总分×30%第九条&&学院于4月份下旬公布录取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于4月25日左右通过我院网站查询。第十条&&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学生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一条&&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费12000元/年。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六章&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美术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天津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第十三条&&我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第十四条&&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8%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我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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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71(五)办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六)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现开设16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有11个硕士研究生专业。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2013年7月,我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院体育学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一级学科建设项目,课程与教学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被批准为二级学科建设项目。同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8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诸多教学、科研奖项,多个全国性重点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建成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数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数门市级精品课以及市级教学团队。此外,在科研、竞赛训练、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果,力争早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体育大学。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名,其中理科1名,文科6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舞蹈学和运动康复专业。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体育教育4400元/学年;&&运动康复4400元/学年;&舞蹈学15000元/学年。第十五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电话:0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邮编:300381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招生专业专&业&计&划&学&制&科&类&备&注体育教育&3人&三年&文科&舞蹈学&3人&三年&文科&运动康复&1人&二年&理科&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3、考生高职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关相近。(二)报名时间与手续1、考生于日至1月11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2、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日上午9:00,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张。4、报名考务费:体育教育、舞蹈学专业150元/人,运动康复专业90元/人。&三、专业考试(一)考试时间与地点:日(详见准考证),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二)考试内容1、&体育教育专业:(1)&笔试:学校体育学&&&参考书目:&《学校体育学》&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人民体育出版社(2)素质测试: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2、舞蹈学专业:(1)笔试:舞蹈艺术概论&&参考书目:《舞蹈艺术概论》隆荫培&徐尔充主编&&人民文化艺术出版社(2)专项测试:基本功、表演等(可从古典舞、芭蕾、民间舞、现代舞、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中任选一项,自备音乐,表演限时三分钟,不得穿着表演性演出服装)3、运动康复专业:笔试:体育保健学&&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姚鸿恩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三)专业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将于2月10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1、体育教育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作、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以及体育锻炼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2、舞蹈学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编创水平以及教学能力,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能够胜任各类表演团体、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和舞蹈培训机构等单位的舞蹈教学、表演、编导、普及和推广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3、运动康复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在学习基本医学和人体运动科学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运动伤害防护与康复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胜任运动损伤防护和疾病康复治疗、教学,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师和运动损伤防护治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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