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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试讲视频评审——统一笔试——资格确认——试讲——无领导小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一)报考1. 报考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gd/10dg/。时间:10月25日—11月5日2. 报考要求(1)考生限报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报考毕业岗位的还需要上传成绩表或证明材料。(2)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按要求在系统中提交报考者本人5分钟左右试讲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上传至报考系统指定位置。(3)补报名。本次岗位(教师岗位、财务岗位)一般开考比例是1:5,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如:某单位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人,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8人,按规定相应取消1个岗位,8名考生竞争1个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如:某单位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个,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只有3人,本岗位取消,原报考者可以补报其他同类成功开考的岗位,此类人员可于2021年11月9日9:00-16:00期间进行补报,具体安排由工作人员一一通知,逾期不接听电话或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补报名资格。符合如下其中一个条件的岗位,如符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可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①社会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②岗位要求在各种个人教学比赛、技能专项比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③岗位要求具备地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的;④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在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媒体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奖项(含国家级媒体上才艺展示)的。⑤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比赛并获奖的。(二)公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核组和试讲视频评审组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和视频评审工作。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到低按1:20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符合岗位资格的报考人员不达1:20而超过开考比例1:5的全部进入统一笔试阶段。招聘单位在招聘系统或学校官网公布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视频成绩及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视频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三)资格确认、考试考试分为三个环节:笔试—试讲(实操考试)—无领导小组面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教师岗位和财务岗位须加试实操考试。1.统一笔试(1)考试安排。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2021年11月18日市教育局在报考系统公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统一笔试有关安排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为东莞市内公办学校,具体地点详见报考系统公布,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环节,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5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环节,不足此比例的全部合格人员均可进入。岗位对应考试学科具体见《考试科目对应表》(附件3)。(2)考试成绩和入围名单。考生可于12月7日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统一笔试成绩,申请查分时间为12月7日—9日16:00前。在笔试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5确定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人员名单,不达此比例的,实际达标人员全部进入。12月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入围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人员名单。(3)考试范围。①教师岗位考试范围: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公共题:时事热点、常识判断、办公软件应用、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素养和能力;专业题包括学科教学论、学科专业知识等。②财务人员岗位考试范围:财会知识、财务相关法规、制度等。③中职专业课考试范围:中职教师专业素养通识等。本次招聘统一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辅导机构,笔试考题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印制和阅卷,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考场。2. 资格确认笔试后合格人员中按比例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的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1日—19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其中社会人员岗位的报考者必须提供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成绩证明材料。(3)职称证明材料,除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外,其余报考社会人员教师岗位的一般应取得相应教育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暂未取得相应职称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2);报考财务人员岗位须提供财务会计类初级及以上职称。(4)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5)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录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1年7月)教学任务方可离职;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6)符合放宽学历、学位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7)本人高中、大学学习经历和工作情况总结;(8)社会人员还须提供岗位相对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3.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试讲、无领导小组面试、实操安排在2021年12月11日—19日期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1)试讲。试讲由市直属学校或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自行组织。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后进行片段教学。试讲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①试讲的题目于考试前1小时随机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需要加试实操考试的学科,题目按学科需求确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同一题目。②试讲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码——按顺序进行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考试(10分钟,不设提问环节)——考试结束。③实操。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和财务岗位须进行实操考试,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2)无领导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由市直属学校或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自行组织。无领导小组面试包括教师岗位和财务岗位,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无领导小组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组号和顺序号——考生考前10分钟阅读面试题目和书写笔记——分组按顺序号进场考试(考生佩戴号码牌)——主评委宣读导语——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小到大陈述个人观点(每名考生不超过2分钟)——自由讨论(约20分钟,具体视考生人数定)——小结(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大到小陈述个人小结,每名考生不超过1分钟)——总结(集体推荐2名考生作总结陈述,每名考生发言不超过3分钟)——结束离开。4.成绩。笔试、试讲(实操)、无领导小组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笔试成绩再按试讲成绩最后按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问答形式进行,由考试组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30%;(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试讲×70%+实操×30%)×3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30%。(3)总成绩(财务岗位)=笔试成绩×4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5.考试要求(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面试(试讲、无领导小组面试、实操)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4)试讲和面试环节,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和无领导面试阅题笔记进行考试。(四)体检本地专场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五)考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六)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七)递补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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