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考的书记员转为法官助理必须过法考吗是公务员?

关于问题法院的书记员使用的是什么编制,有发展前途或者晋升空间吗?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四分之三的恋爱】的最佳回答:
现在进入法院的书记员基本没有编制了,只有个别省份个别地方的省考有招书记员,其余都是省统一招聘书记员或者通过劳务派遣招聘的速录员。
通过省考进入法院的书记员,拥有编制,可以从书记员做起,再到法官助理,最后通过员额考试可以成为员额法官独立办案。以前也有看到一些当上了庭长甚至是副院长的例子,看个人努力和志向。
通过省院统一招聘的书记员,需要通过笔试、速录、面试、体检和政审,比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多了速录考核,但是竞争没有公务员大,待遇也比公务员差。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到手的钱不多。当然,每年的工资、年终和绩效会缓慢上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直签,一般是三年一签,连续两次之后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考虑辞职,以及后续体制没有改革,只会从一个新书记员成长为一个老书记员。
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招聘进来的,为了区分开来,一般会被叫做速录员。速录员做的工作跟省聘书记员的工作是一样的,待遇比他们差。虽说是劳务派遣,但是只要自己愿意干下去,也不会辞退你。工资的升涨全靠单位领导的决定,不一定会一直涨,可能几年才涨一次,也有可能不升反降,在里面的晋升空间为 0。
除了第一个省考进去的书记员,其他两类书记员,在法院内部晋升渠道是没有的,但也不是没有发展前途。一年经手几百个案件,接触大量的卷宗和文书,记录无数庭审,与大量当事人沟通,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非法学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看自己是否能够把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以出来找律所实习,慢慢成长为一名律师。特别说明一点,有时候如果能力不足,收入也不一定比当书记员的时候多,但是成长肯定是更快,因为现实就是这么残忍。总之,书记员这个工作很适合过渡或者是躺平派。
【2】、来自网友【瑛杰小猪】的最佳回答:
你好,现在法院的书记员绝大部分都是
聘用制职工
,没有编制,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
几乎为零
,建议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法官助理,或者去律所等单位工作。
首先,介绍一下书记员的有关情况。
目前,法院中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大类,书记员属于其中的
审判辅助人员
,负责案件记录等辅助性事务。
目前,书记员的编制情况分为三种:
1、是
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这种目前很少见了,现存的主要是老干部,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转任不了法官助理。
2、是
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部分地区曾经招录过事业编制的书记员,存在的数量并不多。
3、是
没有编制的聘用制职工
。这是目前
最主流的用工形式
,新招录的书记员几乎全部都是聘用制了。
所谓的聘用制,是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是没有编制的编外工作人员,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事业编,现在一般采用
省级统一招聘、实行等级管理

1、有些地区的书记员直接跟
法院
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的职工。这类书记员的待遇要低于事业编,相对还过得去,例如江苏有些地方全年到手有 6、7 万左右。
2、有些地区的书记员则是跟
劳务派遣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法院没有直接联系。这类书记员的待遇会更低一些,养家糊口都有困难,对书记员也不公平,中央并不鼓励,但仍有不少地区依旧采用这种模式。
然后,介绍一下聘用制书记员的发展前途、晋升空间。
在法院,发展前途、晋升空间最好的自然是
法官
(员额法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最高,院领导、中层干部(庭长)等等几乎都是从法官之中进行提拔。
其次,是
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等),有相应的职务序列、职级,福利待遇、发展前途、晋升空间都不差。
再次,是
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在法院的话语权很弱,也没有什么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但毕竟是国家干部,福利待遇不会差。
然后,才轮到
聘用制的职工
(书记员等等),没有任何的编制,在法院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几乎为零。
对于聘用制书记员而言,福利待遇与公务员、事业编都相去甚远,只能熬资历、晋升书记员等级。
现在,书记员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一级高级书记员、二级高级书记员、三级高级书记员、四级高级书记员;一级书记员、二级书记员、三级书记员、四级书记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书记员等级也能逐渐提升,福利待遇也有小幅度上升。
但是,聘用制书记员终归不是一个长久的工作,建议还是将这个岗位当作一个跳板,一边工作,一边思索下一步发展路线:
第一种,自然是参加法考以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能够成为法官助理最好,取得事业编制拿到铁饭碗也不错;
第二种,自然是积累人脉和工作经验,跳槽去律所等单位工作,工资待遇能够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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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自网友【文竹说社保讲医保】的最佳回答:
原来的法院书记员是公务员编制,但现在法院招聘的书记员是劳务派遣编制。
例如:前一时期广东省,江门市的一个区级法院招聘的书记员就是劳务派遣编制。
至于书记员的发展前途和晋升空间如何,还要看机遇加能力。
劳务派遣形式招聘的法院书记员,与公安局招聘的辅警差不多,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也是劳务派遣编制,也有转为正式警察的机会,只不过机会比较难得。
所以法院招聘的劳务派遣书记员也是如此,也有转为正式法官的机会,但还是要通过考试才会转正,而且究竟何时能有机会,还要看自身能力和机遇。
但如果是女孩子的话,在法院当个劳务派遣书记员,也是蛮不错的,工作稳定,工作环境又好,待遇相对于其它单位还是有一定的优越性的。
但如果是男孩子,要承担养家糊口重任的话,待遇可能会感觉低了点,如果能力很强,能考上待遇更好的工作,还是不要选择劳务派遣形式的书记员编制。
因为劳务派遣编制的待遇,与正式公务员编制的待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所以对于肩负养家糊口重任的男孩子来说,待遇还是稍微低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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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自网友【驰骋井界】的最佳回答:
现在的法院书记员有一小部分使用的是公务员编制(行政干部编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为员额制法官。剩下的大部分使用的是聘用制(合同工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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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基层遴选到市院,然后借调在省院和高检院工作过,我可以谈谈这里面的区别和发展空间。第一,总体而言,在法院和和检察院,做业务工作肯定比司法行政人员的待遇和发展空间更好更大,毕竟法检是以业务办案为核心。在待遇上,行政人员和检察官助理其实是差不多的,而员额检察官的工作,一般来说,比司法行政人员和检察官助理高三到五万,具体工资差距是参照你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第二,在法检内部,从检察官助理或者法官助理晋升为员额检察官目前来说,基层最容易,越往上越难,基本都是需要排队的,但是员额确实偏向基层,省市和高检比基层入额肯定难。第三,司法行政人员其实也是可以成为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的,内部只要通过了法考,可以调岗,然后排队入额,只是难度比较大。第四,员额检察官和员额法官是不能带走的,你在基层是员额,你考到其他院或者上级院,这个是不算数的,需要重新从助理开始干起,因此,有些员额如果是同城,他宁愿呆在基层,也不愿考上级,就是不想重新排队。第五,在基层,其实员额检察官和员额法官还是不错的,可以到期晋升,一般基层可以升到一级检察官,类似司法行政人员的正科,但如果你是司法行政人员,你可能副科级都比较难,所以,发展空间和待遇差距还是比较大!第六,目前来说,员额检察官和法官其实还是不错的。入额排队是属于一般而言,如果你有领导赏识,可以不受限制。}
上期【(最高法)司法改革热点问答】非办案岗位人员能否入法官员额?(第二十七期)(戳横线字体可查看)为大家解答了关于非办案岗位人员能否入法官员额等热门问题;很多粉丝反映对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等诸多问题也有很多疑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又详细地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一起来了解一下!91问:不具有本科学历的未入额法官和通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在编书记员是否可以转任法官助理?  答:现行法官法规定,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考虑到法官助理今后是法官的重要来源,因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组通字〔2016〕36号)规定,担任法官助理,应当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是,对于不属于学历放宽地区且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未入额法官,因其已通过接受专项培训的方式取得法官任职资格,并且按照现有政策也并未被排除在员额法官遴选范围之外,从考虑历史、照顾现状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转任法官助理。  成人高等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国家承认学历。因此,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高等教育获得本科学历的在编书记员也可以转任法官助理,但应严格审核其学历资格。92问: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答: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用于包括“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的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用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法官助理、书记员。93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有何变化,如何进行随机抽选?  答:根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由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并行向随机抽选转变,人民陪审员全部从符合条件的选民或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随机抽选的具体程序是,人民法院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3至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由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通过两个随机抽选,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公平性。  有的试点地区反映,人民陪审员选任取消了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实行完全的随机抽选后,不少符合条件又有意愿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没有机会担任人民陪审员。为了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民主性和广泛性,各试点法院有效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我们强调大部分人民陪审员应由随机抽选产生,少数人民陪审员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94问:什么是大合议庭陪审机制,如何进行大合议庭陪审?  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第一审重大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原则上应在2人以上。”基于上述规定,在试点法院推行大合议庭陪审机制,由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5人以上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和法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法律适用问题则由法官负责,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问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为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大合议庭中充分发挥作用,人民陪审员人数应当多于法官人数。另外,基层法院和派出人民法庭审判场所都不大,人民陪审员数量不宜太多,为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以人民陪审员4人或6人与法官3人组成7人或9人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为宜,其他案件仍适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3人合议庭办理。(各界读者可通过电子邮箱sigaiwenda@126.com对司法改革进行提问,我们将选择一些普遍性问题予以解答)来源〡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〡ms.卢编辑〡谢小小校对〡周董更多法院资讯敬请关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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