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宪梓沈阳2021小学入学一年级第四批招生名单?

仪陇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 告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妥善化解入学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县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一、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点此查看(一)县城小学一年级1.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及范围招生地图2.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各校具体按以下批次的顺序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批次学生,若同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县教科体局指派学位。第一批次:户籍生。即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2023年5月31日以前,取得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优待生。即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的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住房生。即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1)非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2)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但适龄儿童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视为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3)购买二手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出让方的房产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4)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本顺序招生。第四批次: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即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暂住证)或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1)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暂住证)的,提供在招生范围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3)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取得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且目前实际经营。第五批次: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儿童。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离堆小学、翰林实验学校就读。若其余学校招录完上述四类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报经县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申请就读本校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2)选择提供项:①优待生提供符合优待条件的证明;②住房生提供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等;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及出让方的房产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③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须提供在招生范围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或提供在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提供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等。4.报名登记流程(1)网上报名。6月9日至6月15日,监护人下载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小学入学报名”申报学位,或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申报学位。(详细操作流程见“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注意:①升招系统中,共设置五个批次,每个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批次中申报(不需要每个批次均申报),其中,每个批次只能申报一所学校。②网上报名注册确有困难的,由适龄儿童所就读的幼儿园或申请就读的小学指导家长完成。(2)网上审核。6月19日至6月21日,对申报学位的适龄儿童按批次顺序进行审核(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审核下一批次学生),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3)现场审核。6月26日至6月28日,网上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到对应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报县教科体局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具体审核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其中,6月26至27日,优待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4)网上录取。6月27日至6月29日,对现场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5)调剂录取。6月30日至7月2日,未取得学位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县城小学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7月3日至7月4日审核,7月5日至7月6日现场审核、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5.招生名单公示7月26日至7月28日,各校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6.报到入学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小一新生家长到所录取学校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接种证提前到预防接种单位或县疾控中心开具)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点此查看(二)县城初中一年级1.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及范围招生地图2.招生办法(1)县城初中招生共设置四个批次:第一批次,招收指导性计划的学位,面向全县招生;第二批次,招收户籍生、优待生、住房生;第三批次,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县城小学毕业的其他进城学生和县城周边因校点布局调整进城的学生;第四批次,调剂录取。(2)按设置的批次顺序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批次学生,若同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县教科体局指派学位。各批次的具体招生条件参照县城小学一年级相关招生条件执行。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期间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2)选择提供项:①优待生提供符合优待条件的证明;②住房生提供有效购房证明;③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提供在招生范围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提供在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提供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等。4.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6月21日至7月3日,监护人下载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初中入学报名”申报学位,或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初中入学”申报学位。(详细操作流程见“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① 7月4日至7月5日,审核县城初中学校指导性计划(面向全县招生)的申报信息,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② 7月6日至7月7日,审核户籍生、优待生、住房生、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县城小学毕业的其他进城学生和县城周边因校点布局调整进城的学生申报信息,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③ 7月10日至7月11日,异地入学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学生和我县申请到县外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并到相关教科体局申请(线下)。④ 7月10日至7月11日,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县城初中学校的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7月12日审核,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注意:①升招系统中,共设置四个批次,每个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批次中申报(不需要每个批次均申报),其中,每个批次只能申报一所学校。②网上报名注册确有困难的,由小学毕业学校指导家长完成。(2)现场审核。7月8日至7月12日,各初中学校对拟就读本校且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现场审核,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到对应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报县教科体局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具体审核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其中,优待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0日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3)网上录取。7月8日至7月13日,对现场审核合格的学生适时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5.招生名单公示7月26日至7月28日,各校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6.报到入学7月29日至7月31日,初一新生家长到所录取学校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点此查看(三)县城插班学生1.离堆小学、新政初中、翰林实验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年级面向县内外招收符合条件的插班学生,县城其余学校除招收因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分流的插班学生外,原则上不得再招收其他插班学生。2.插班学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后实施,其报名时间和方式自主确定。3.插班学生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学籍基本信息表应由各相关学校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所有插班学生由转入学校预审,统一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插班就读。二、金城镇、马鞍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点此查看(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二)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校外适龄儿童少年。各划片学校按设置的批次顺序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县教科体局指派学位。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生或住房生。具体招生条件参照县城相关要求执行。第二批次: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和校点布局调整分流的学生。即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或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和因校点布局调整分流需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次:其他儿童少年。若各学校招录完上述批次的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必须报经县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收申请就读本校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2.选择提供项:①优待生提供符合优待条件的证明;②住房生提供有效购房证明;③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须提供在招生范围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提供在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提供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等。(四)报名登记流程1.网上报名及初审。监护人下载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小学入学报名”(“初中入学报名”)申报学位,或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初中入学”)申报学位。(详细操作流程见“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具体时间安排:(1)小学一年级:6月9日至6月15日,监护人网上申报学位(其中,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申报民办学校学位);6月15日至6月16日,审核拟就读民办学校的申报信息;6月19日至6月21日,审核拟就读公办学校的申报信息;7月3日至7月8日,调剂录取,未取得学位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2)初中一年级:6月21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民办学校学位(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才申报),7月4日至7月14日审核,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6月21日至7月16日,网上申报公办学校学位,7月17日至7月19日审核,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7月20日至7月23日,调剂录取,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初中学校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注意:①每个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批次中申报(不需要每个批次均申报),其中,每个批次只能申报一所学校。②网上报名注册确有困难的,小一入学由适龄儿童所就读的幼儿园或申请就读的小学指导家长完成,初一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毕业的小学指导家长完成。2.现场审核。6月15日至7月23日,网上审核的同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3.网上录取。7月25日前,对现场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适时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五)招生名单公示7月26日至7月28日,各校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六)报到入学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新生家长到所录取学校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小学一年级须同时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三、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点此查看(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二)招生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参照县城学校招生顺序和方式录取。(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2.选择提供项:参照县城学校提供材料。(四)报名登记流程1.网上报名及初审。监护人下载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小学入学报名”(“初中入学报名”)申报学位,或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初中入学”)申报学位。(详细操作流程见“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具体时间安排:(1)小学一年级:6月9日至6月15日,监护人网上申报学位(其中,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申报民办学校学位);6月15日至6月16日,审核拟就读民办学校的申报信息;6月19日至6月21日,审核拟就读公办学校的申报信息;7月3日至7月8日,调剂录取,未取得学位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2)初中一年级:6月21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民办学校学位(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才申报),7月4日至7月14日审核,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6月21日至7月16日,网上申报公办学校学位,7月17日至7月19日审核,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7月20日至7月23日,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初中学校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注意:网上报名注册确有困难的,小一入学由适龄儿童所就读的幼儿园或申请就读的小学指导家长完成,初一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毕业的小学指导家长完成。2.现场审核。6月15日至7月23日,网上审核的同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3.网上录取。7月25日前,对现场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适时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五)招生名单公示7月26日至7月28日,各校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六)报到入学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新生家长到所录取学校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小学一年级须同时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四、注意事项(一)学生家长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二)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三)申报学位前,必须认真比对招生条件,填报后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可能统筹调配至全县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申请成功并确认后,不得再向其他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四)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采集和原件审核而错过入学的,在全县范围内学校统筹安排学位。(五)三残儿童(听障、视障和智障)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可以到所属招生区域内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六)民办学校属于自愿选择。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学生可以填报(限报一所)。报名前,请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所要填报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学生一经报名,视为已经理解并接受其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五、招生咨询电话(一)县城学校离堆小学刘老师:13508276025滨江小学吴老师:13458261326宏德小学罗老师:13778195600县实验学校王老师:13890771527翰林实验学校刘老师:13890725640光华小学张老师:13890725995新政小学张老师:18508177309清源小学王老师:13890807376城北小学邬老师:13550585936知行实验学校史老师:13308580997新政初中蔡老师:15181787996宏德中学初中部张老师:13518282781仪陇中学新政分校初中部罗老师:15181795907城南教育督导组蒋老师:13700979799城北教育督导组袁老师:18011697771(二)金城镇城区学校金城小学黄老师:15183561266金城二小张老师:18381731058南图实验学校小学部胡老师:13890406465南图实验学校初中部赵老师:13699683818方州小学刘老师:15881748020仪陇中学金城分校罗老师:13350262249仪陇二中邓老师:18280820278蓝天实验学校(民办)杨老师:18681711852育才职中初中部(民办)向老师:13890801981博雅学校(民办)小学部马老师:18783949081博雅学校(民办)初中部杨老师:13458402391金城教育督导组刘老师:13890795059(三)马鞍镇城区学校马鞍中学陈老师:15892444660;郑老师:19960836087朱德红军小学总校马老师:15390291252马鞍二小蒋老师:13909076871铁山小学蒋老师:15808173779博达实验学校(民办)邓老师:13438776764;文老师:13458212181马鞍教育督导组曹老师:15984852680(四)其他片区咨询电话永乐教育督导组袁老师:15182905333复兴教育督导组黄老师:13696019985日兴教育督导组邓老师:13989193758观紫教育督导组潘老师:13699688801土门教育督导组周老师:13198178688大寅教育督导组李老师:13700977293立山教育督导组李老师:13990861578柳垭教育督导组杜老师:13699666039本公告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6936021、6936020;监督举报电话0817-6936020,0817-6936017。附件下载附件1:仪陇县2023年县城及金城、马鞍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范围( )附件2:仪陇县2023年县城及金城、马鞍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及范围( )附件3:仪陇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附件4:县城学校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划片示意图( )附件5:县城学校2023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划片示意图( )附件6:南充市仪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 )附件7:仪陇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朱德故里,德乡仪陇全国红色旅游目的地欢迎您来源:仪陇教育和体育局、仪陇播报崛起南充整理发布声明:刊载此文仅为传达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赞同或者支持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对于留言区内容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与“崛起南充”立场无关。}
妈妈们速看!赤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啦!公办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3.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有网签购房合同的须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下同。)4.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二)招生办法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对口入学,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3.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其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房产地段对口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其适龄子女入学,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4.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5.按照教育优待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等群体子女教育优待工作。6.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7.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以上5、6、7项,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8.适龄残疾儿童可向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或申请报读赤坎区特殊教育学校。符合赤坎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可安排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家长需按“报名指引”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按“材料拍照指引”上传相关材料,各类报名所需材料如下: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A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合同报名的须上传)。(4)儿童出生证。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B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合同报名的须上传)。(4)儿童出生证。3.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五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C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的须上传)。(3)赤坎区满五年社保清单或营业执照。(4)儿童出生证。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D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儿童出生证。5.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E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合同报名的须上传)。(4)儿童出生证。6.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F类)(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2)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的须上传)。(3)赤坎区满半年社保清单或营业执照。(4)儿童出生证。7.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预报名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赤坎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教育股将报名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四)网上预报名操作办法1.预报名网站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进行预报名;也可以登录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hikan.gov.cn),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大图标“2023年赤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预报名入口”进入预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2.预报名方式(1)手机报名可使用任何智能手机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报名。安卓手机用户(除苹果手机外)可以在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快捷登录图标,点击该图标进入预报名系统。(2)电脑报名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报名。3.审核学校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名材料审核学校,审核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1)AB类根据学校服务范围选择。(2)CDE类在以下学校中选择1所审核学校:市三小、市六小、市十五小、市十七小、市二十四小、市十五中、市十七中。(3)F类在以下学校(校区)中选择1所审核学校:市十九中、市二十五中、市四小东山校区、市八小草苏校区、市十六小新坡校区、市十九小福建校区。(五)网上预报名时间和咨询方式1.6月18日至27日,符合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其父母可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报名。2.7月10日至12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预报名的A类和B类适龄儿童,其父母可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补报名。3.6月23日、24日,各校设有服务点,有需要的家长,可到学校现场咨询。在报名时段内,也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进行咨询。(六)报名材料审核时间1.学校初审时间2023年6月18日至6月29日2.教育局复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日3.部门核查及反馈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27日(1)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负责核查居住证和户口簿。(2)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核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网签购房合同。(3)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社保清单。(4)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营业执照的登记情况。(5)湛江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核查居住水费缴费凭证。(6)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负责核查居住电费缴费凭证。各职能部门对区教育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把核查情况报区教育局汇总录入,家长可在预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七)录取办法和公布方式1.第一批录取(A类)(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一致)。(2)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分离)。(3)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学位安排: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一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按实际居住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户口上的,须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学位。2.第二批录取(B类)(4)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房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下7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片区学校的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随机派位。7个片区学校(“第二、三批录取”片区学校):第一片区学校:二小、二十四小、二十八中。第二片区学校:三小、十五小、十六小、十九小。第三片区学校:四小、八小跃进校区、八小金城校区、十七小。第四片区学校:八小金城校区、七中振兴校区小学部。第五片区学校:六小、八小金城校区、三十六小。第六片区学校:二十一小、二十九小、十五中。第七片区学校:三十二小、十七中。以上学校在第一批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参加随机派位,录取满额则不参加随机派位,届时以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hikan.gov.cn)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3.第三批录取(CDE类)(5)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五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6)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7)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上(第二批录取B类)7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片区学校的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随机派位。4.第四批录取(F类)(8)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下6所学校(校区)中选择其中1所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学校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6所学校(校区):十九中、二十五中、四小东山校区、八小草苏校区、十六小新坡校区、十九小福建校区。随机派位由赤坎区教育局组织,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区人大、区政协及若干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取得随机派位录取名单,由公证部门审核确认存档。录取结果随后在审核学校和录取学校公布,家长亦可通过预报名系统查询。5. 凡经家长确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录取。(八)录取通知1.8月10日、11日,在预报名系统、审核学校和录取学校公布录取结果。2.8月15日,家长须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民办小学招生▼民办小学的招生程序、录取办法、报名时间等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公布。(一)网上报名。按市教育局相关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信息,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学生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有关民办小学须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二)上传材料。适龄儿童拍照上传本人的出生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报名学生页),监护人的户口本;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拍照上传本区居住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申请就读本住宅小区内的民办学校,还需上传监护人房产相关材料。其他事项▼(一)家长必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网上报名后,根据需要,教育局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家访核实实际居住地情况,请家长予以支持配合。(三)已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读,一旦发现,将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四)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设在赤坎区教育局,电话号码是8208505;招生工作投诉电话设在赤坎区纪委监委,电话号码是8208319。(五)本实施意见由赤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未涵盖的情况,由赤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原标题:《妈妈速看!赤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即将开始!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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