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2023事业单位招考有好的培训机构吗?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卫类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是指:
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022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3)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2022、2023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0日之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报考要求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报考要求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还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岗位的,必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2020年1月1日之前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毕业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师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士及以上。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对岗位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含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2023年毕业的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近三年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岗或选岗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
7.已被宜兴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21.228.236.224:18081/login)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4: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6:00
(二)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节假日审核时间顺延),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考生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本专科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3日14∶00—16∶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4日。
三、笔试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5日。
(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卫生健康委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报名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计算,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醒在职人员注意提前与单位沟通,以免因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完成资格复审。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后,报考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的,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和选岗结束后放弃录取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023年8月31日前,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也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取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录取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新录用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需要选岗的岗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91884、0510-87980417。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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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德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1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2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执业资格证书的,须于2023年2月16日前取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民政局(mz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2月16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2月17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3年2月17日14:30-1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3月7日9:00起打印准考证,具体将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常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若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该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将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市民政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市民政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市民政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民政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80160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587,0519-85681583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203/47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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