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政征联〔2021〕86号)等文件精神,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决定,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2年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长春市各县(市)区计划面向2022年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其中,长春市南关区10名,长春市宽城区2名,长春市朝阳区2名,长春市二道区2名,长春市绿园区2名,长春市双阳区20名,长春市九台区4名,农安县6名,榆树市12名,德惠市10名,公主岭市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已报名参加长春市各县(市)区2022年下半年义务兵征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附件1由各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