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籍地在鄂尔多斯,能在巴彦淖尔市上小学吗?

当你交了鄂尔多斯社保连续9个月后或者一年后,怀孕期间还在交社保,即可享受生育保险保险以及准妈妈能获取到相关福利津贴和产假,这就是国家给妈妈们的特殊福利。鄂尔多斯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根据国家规定,无论男女职工是否有孩子,企业均需按照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0.8%至0.85%缴纳生育保险。下面我们详细的来给大家拉解读下,怎么去报销鄂尔多斯生育保险,要准备哪些报销材料,填写哪些资料,怎么去,去哪里报销等相关问题。

鄂尔多斯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鄂尔多斯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多少钱
1.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鄂尔多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鄂尔多斯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1.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申报汇总表。
2.个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料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鄂尔多斯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详细清单如下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鄂尔多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鄂尔多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经鄂尔多斯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②鄂尔多斯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鄂尔多斯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鄂尔多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 鄂尔多斯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 鄂尔多斯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鄂尔多斯生育保险报销联系方式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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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要求,自治区将于2014年5月份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3年内(2011年―201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历史、地理、英语)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01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500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年按照中央精神,将水利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范围,列支农项目,主要到基层旗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乡镇水利站(所)从事水利服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离开服务单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

旗县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月统一发放。

各盟市、旗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6月 5日―6月10日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

6月9日―11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考试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6月17日―6月2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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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2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布招考启事:2020年7月20日。

(二)网上报名:2020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三)网上初审:2020年7月25日至7月28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

(五)笔试时间:2020年8月4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通知。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1.蒙语授课初中汉语文教师1名、蒙语授课初中英语教师1名、蒙语授课高中物理教师1名;

2.职业高中蒙授长调教师1名;

3.汉语授课高中语文教师2名;

4.汉语授课初中教师9名。其中:数学2名、信息技术2名、物理1名、道德与法治1名、体育1名、足球教练2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68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4名、英语10名、音乐2名、舞蹈1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3名、特殊教育1名、心理健康2名、足球教练3名、科学4名、道德与法治4名、美术3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5名。其中:蒙语文3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幼儿园教师14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8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4名;

3.幼儿足球教练2名(蒙语授课1名、汉语授课1名)。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三)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四)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及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户籍且高中阶段需在上述地区蒙语授课学校就读。

(五)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且高中阶段在本市蒙语授课学校就读;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七)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限鄂托克旗户籍。

(八)在鄂托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报考;考生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是鄂托克旗公职人员,可不受户口限制;随军家属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子女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

(九)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十)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不占所报考岗位录取指标。

(十一)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7月1日至1985年6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之间,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85年6月30日之后)。

(十二)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或已取得教心学合格证及合格的普通话证书。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要求, 须具备符合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工作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予以正式聘用,若未取得,继续以试用期聘用。若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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