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祥小学直升什么中学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 D栋公寓——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IFC),作为大型高级物业群,地处深圳市福田区中心核心地带,被深南大道、彩田立交、皇岗立交等城市快速干道所环绕,交通便利,是顶级五星酒店(希尔顿酒店)、豪华商务公寓、高层甲级办公楼的商务复合体。

【开发商】大中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面】约19.8万㎡

【在售产品】建面约65-130㎡豪装公寓(含进口软装)

【物业管理费】8.8元/㎡/月

【维修基金】0.25元/㎡/月

【公寓梯户比】4梯11户

【公寓设施】通燃气,带阳台

【地铁交通】5条地铁线覆盖

  • 1 号线岗厦站 5 分钟抵达
  • 2 线岗厦北站 2 分钟抵达
  • 10 号线岗厦北/岗夏站
  • 14号线(即将开通)岗厦北站
  • 11号线(待建)岗厦北站
  • 5分钟车程便可快捷地抵达福田高铁站
  • 14分钟直达香港西九龙
  • 20分钟车程便可抵达深圳北高铁站
  • 距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仅30分钟的路程

福田作为深圳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的中心,可以说是深圳的“C位担当”,聚集了深圳市政府、会展中心、福田高铁站等重要市政设施,总部企业及高楼大厦林立,其中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平安、招商银行、正威国际等就在福田,城市地位无法撼动。

1、岗厦北枢纽客流将超车公庙,年内建成深圳中心区的超级地下枢纽——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距离IFC仅2分钟步行路程。它是深圳市东西、南北轴的交汇点。其地下空间以10号线、11号线二期(在建)、14号线(在建)与2号线地铁换乘、集散及市政过街功能为主,兼顾商业,总共地下三层结构,总建筑面积为约22.49万㎡。

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同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沿着深南大道和彩田路地下延伸,与水晶岛、福田枢纽等周边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构建布局合理、换乘便捷的交通系统。未来将成为中心区轨道客流集散的重要枢纽,今年 建成后将实现三线换乘(2、10、14号线)。

预计 2025 年将实现四线换乘(2、10、11、14号线)。以后从这里出发可直达南山、宝安、罗湖、龙华、龙岗、坪山,也可直达香港、东莞、惠州等湾区城市。

2、高铁:福田高铁站——亚洲最大、全球通车速度最快的地下高铁站,是全球四大湾区中唯一位于城市CBD中心的高铁站,以及未来的岗厦北超级枢纽

3、口岸:福田口岸、皇岗口岸2大超级口岸

4、地铁:5条地铁线,1、2、10、11、14号线

奢享顶级配套【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B栋是希尔顿酒店,汇聚国际商务精英,业主共享顶级商务圈层,塔尖生活璀璨荟萃,精彩时刻上映。

商业——卓悦中心、COCO PARK购物公园、中心城、皇庭广场、九方购物中心

文化——少年宫、美术馆、音乐厅、深圳书城、当代艺术馆、博物馆

教育——岗厦幼儿园、文天祥小学、福田小学、岗厦中学、

公园——莲花山公园、中心公园、市民广场

○ 深圳会展中心 | 1.4公里

○ 平安国际金融中心云际观光 | 1.7公里

○ 深圳音乐厅 | 1.6公里

○ 深圳莲花山公园 | 2公里

○ 2公里以内购物中心:卓悦中心/COCO PARK购物公园/中心城/ 皇庭广场/ 皇庭中心/ 九方购物中心

深圳的正中心,租金自然高企,目前市场租金:两房一厅 65平方米,双阳台,租金9000元;三房一厅 80平方米,方正实用,租金12500元;三房一厅 130平方米,双洗手间,租金13800元;CBD区二手房售价更是在约10万元/㎡,中心物业,从来备受追捧。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IFC)耸立福田CBD正核,建面约65-130㎡豪装公寓,繁华配套环伺左右,坐享岗厦北超级枢纽价值,在寸土寸金的深圳中心,未来物业资产价值必将随之逐步攀升,入手中心资产,已成卓越眼光者的置业共识。

珍藏保留单位,绝佳高空城市景观,易出租。

备注:进口家私电器,即买即住。

其中一套样板间视频参考

——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 D栋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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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市政府《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暂行规定》精神,规范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福田区范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公办、民办、企办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培训中心、教育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等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

继续教育是对中小学教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水平和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的专业化教育。本办法的制定,旨在构建和完善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广大教师专业素质,构建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全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继续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网络教育培训、校本培训(研修)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升我区教师专业化水平。

福田区教师培训中心是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培训机构,统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业务,组织培训资源,负责学籍管理、教学教务管理、办理学分免修和验证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区级培训者和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区教育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对区级培训基地进行认定。

各中小学校要制订本校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选派和管理指导工作,组织校本培训课程申报,做好校本培训的实施、考核和管理。将教师的培训及考核、考证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职、考核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教育类别与内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主要分以下六类:

(一)新任教师培训:对新录用到中小学任教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教龄不足1年的教师)开展的旨在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包括师德教育、班主任工作、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学科教学法和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

新任教师培训在试用期内完成。师范类新任教师工作第一学年期间须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非师范类不少于120学时。

(二)教师职务培训:凡具有教师职务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都应该根据不同职务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职务进修。教师参加职务进修时间每周期(五年)累计不得少于300学时,每学年不得少于60学时,其中20学时参加由本校组织的校本培训,40学时参加由区级以上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教师完成职务进修是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教师职务培训的对象是教龄1年以上的全体在职教师。

区级以上的培训机构将根据教育发展需要进行各种专题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新课程、教育技术(含计算机技能、教育技术标准)、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科教学技能(含实验操作技能)等。

(三)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每5年必须参加一次提高培训。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按培养目标有关要求,开展提升专业综合素质的培训,目标是构建高素质的研究型、专家型中小学名师队伍,使其成为师德模范、教育教学能手。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者的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得少于350学时,每学年不得少70学时,其中20学时参加由本校组织的业务学习,50学时参加由区级以上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学习。

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由学校推荐,区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其数量控制在教师总数的10%以内。

(四)学历教育:主要是指教师参加较高的学历教育或双学历教育,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目标是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实现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专科)化、30%的中学教师达到研究生水平,80%的幼儿园教师达到大专学历水平。

(五)校本培训(研修):校本培训是一种结合教学实际需求在校内开展的直接服务于学校、服务于教师、服务于教学的一种教师在职培训模式。通过校本培训开展师德教育、教育科研活动、骨干教师培养、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师徒结对、岗位练兵、教学研究和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以及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的实践活动。其目的在于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培养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促进教师在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成长、在研究中提高。区教师培训中心及学校要加强校本培训课程设置、校本培训活动、校本培训结果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发挥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基地作用。校本培训由各中小学学校负责实施,每学年校本培训不少于20学时。

(六)培训者培训:对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实施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培训。培训教师要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提高教育管理能力,深入了解中小学教育实际,熟悉和掌握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规律,提高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水平。通过采用国内外考察学习、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等形式,掌握学科最新知识与信息,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进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教材与教学规律研究以及国内外中小学教学改革发展动态与中小学教师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研究等,建设一支合乎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培训需求的培训者队伍。

福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取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中心、学校分级管理的办法。

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和规定要求;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与规定;负责区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监督、指导学校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研修)工作;指导检查评估本区教师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办学质量,保证培训经费;定期召开教师培训工作会议,部署、检查和总结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教师培训中心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以及区教育局审定的继续教育项目、培训课程等,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方案和校本研修方案,落实课程和主讲教师,组织教学和考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任务。

各学校要指定一名业务副校长分管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本校的教师资源,结合办学特色及教师需求,设计自身的校本培训课程和研修内容。区教师培训中心要对基层学校开展校本培训进行总体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

成立福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与评审组,具体负责本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的研究、建设和评审,以及课程开发的组织与指导工作,审核各中小校本培训课程。小组成员由区教师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区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组成。

成立学科评审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继续教育课程的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我区各学科部分名师、骨干教师组成。

1)教师职务培训课程申报

面向教师的职务培训课程必须向福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与评审组申报,经评审通过后,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公布课程信息,方可报名、开课(视报名人数)。区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课程申报及评审的组织工作。

2)校本培训课程申报

申报要求见《关于加强福田区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的意见》。

当某一课程(属于教师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课程)的报名人数连续3次少于可以开班的人数,则取消该课程,并报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与评审小组备案。

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成绩(包括校本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注册。《证书》是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凭证和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聘用以及今后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必要条件之一。达到规定要求和学时且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聘任和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证书的办理、审验和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学时、成绩等,由教师培训中心予以登记、审核验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授权举办的培训不予登记。对在《证书》发放、登记、审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若《证书》遗失,由本人提出补办申请经所在学校核实后,到教师培训中心补办。

《证书》登记办法由区教师培训中心制定。

我区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和学时管理实行网络化管理,教师可以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查询学习情况。中学教师由市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管理。

199891日开始,每5年为一周期,周期结束时继续教育学时数清零。

中学在职教师每年须完成40学时的深圳市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包括深大师院组织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报深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本区开设的继续教育课程和教育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20学时的校本培训,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应不低于60学时。

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当年(每年91日到次年831日)应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区级培训(包括教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和教育部或省市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20学时。

集中培训半天3小时,计继续教育学时数4学时(含培训过程中要求交的作业等)。

每学年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参与远程培训课程培训的,最多计继续教育学时数8学时。

每学年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名参与教研员安排的学科教师教研活动,最多计继续教育学时数8学时。

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的学时不能互相替代。

1. 各类培训都要有规范的培训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标准、考核要求等,以保证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2. 教师培训中心于开班前一个月将培训教学计划、培训对象、计划培训人数及讲授的主要内容、学时、考核办法等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备案。

3. 教师培训中心在每年91日前,通过“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公布本年度培训项目,采取“菜单”选课方式,由受训教师在线选择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有效期结束后,教师培训中心将根据各培训项目报名情况发出开班通知。未经报名确认的教师临时参加培训的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4. 教师培训中心要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籍和考核(包括电子数据)档案,对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并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向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及时反馈学员参训和考核情况。

5. 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由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考核以教研作业、论文等为主;学员修业结束,必须是考核和考勤均合格者为总成绩合格,方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具体考核办法由教师培训中心另行制定;校本培训(研修)的考核细则,见《关于加强福田区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的意见》。

6. 教师培训中心对授课教师采取专职和兼职聘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建立授课教师档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提高师训效能和授课水平。要广泛听取中小学教师对授课情况的意见,反馈反思有关信息,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7.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数据库,实行规范化管理。每年7-8月份更新数据库信息。9月份教师可以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查询本周期内当年91日前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

1.学员参加面授课程的培训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分指纹管理、签到管理两种方式。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递交所在单位批准的请假条。

2.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考勤。

按课表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的,按半天的50%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超过30分钟的,按旷课处理,不计继续教育学时。参加的培训项目是24学时以上的,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包括4次)以上、或旷课累计2天(包括2天)以上的,本次培训无效。

任课教师负责所任教课程的考核工作,并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登记本班学籍档案和考勤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及无成绩五等,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其中考勤记录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的(参加的培训项目是24学时以上的,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下、或旷课累计两天以下的),要扣减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信息、培训资源和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库的维护。

区教师培训中心每年9月份对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验印。开学第一周申报非本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见以下“五、免修原则”中涉及的内容);第三周开始由各单位通过“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本校每位教师当年(每年91日到次年831日)的继续教育学时汇总单,凭单到教师培训中心验印。评职称时不再另行验印。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中小学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和市属教师培训基地的培训,可以学校为单位,到本区教师培训中心办理免修学时。办理免修学时是指在相应的五年周期内取得的免修条件,不能跨周期使用或跨周期重复使用免修条件。办理免修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已经完成提高学历层次、第二学历或学位(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科)培训的,凭毕业证或学位证办理。免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300学时。

2、在读提高学历层次、第二学历或学位(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科)培训的,自学考试凭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出的单科合格成绩单办理,每门课程登记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15学时;函授凭入学通知书和函授院校教务处的成绩(含学时、考试日期、学籍章)单办理,每门课程成绩合格登记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15学时。

3、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网络本科、研究生教育培训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科),凭学历、学位证办理。免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300学时,在读期间不免修当年的职务培训。

4、完成校长培训(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班),凭结业证书办理。3个月脱产培训的免3年继续教育180学时,半年以上脱产培训的免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300学时。

5、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培训考核,凭合格证办理。每个模块免相应周期内继续教育9学时,累计上限为36学时。

6、凡担任区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与评审组成员的小学教师,免其当年的区级培训40学时。

7、凡开设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授课教师,经审核开课后,按实际学时的2倍计算继续教育学时,每年最多不超过区级培训40学时。

8、区内名师工作室和特色教师工作室的成员免其当年的区级培训30学时。

9、参加心理健康教育ABC证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凭证办理免修职务培训100学时(A证)、60学时(B证)、30学时(C证)。

10、体育教师、校医参加省、市劳动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与其学科相符的培训,考核合格的,当年折算最高继续教育24学时。

11、教师参加市、区学科教学专题研讨的,参加市、区教学观摩与研讨(即对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进行评课及研讨),每年折算继续教育学时上限为6学时。

12、教师参加省、市、区教学研究室或各级教育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优质课教学竞赛(含录像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如说课、实验操作、课件制作等)获奖的,可按获奖情况折算成相应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折算16128学时,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折算1284学时,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折算642学时。

13、教师申报并担任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育改革实验的,课题主持人可在课题完成当年折算20学时;在以上课题组中担任主要研究人员或担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育改革实验主持人的,可在课题完成当年免12学时;在区级课题中担任主要研究人员的,可在课题完成当年折算6学时。承担的课题为上述课题子课题的,不纳入学时折算范畴。承担的课题为上述课题子课题的,不纳入学时折算范畴。

14、教师专业论文获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分别折算为当年的963节继续教育学时。同一论文不可重复折算学时。

15、教师编写教育类正式出版教材、专著的,按每章6学时计算。

16、教师每年获取的各类折算学时数(从1015条属于折算学时数项目)总共不超过30学时。

17、在职教师在退休前2年可以免修继续教育课程。

教师培训原则上以业余时间为主,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晚上和寒暑假;必要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进行短期脱产培训。

为加强对教师职务培训的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师职务培训与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对没有完成职务培训任务的教师,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教师和优秀教师;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任职续聘,必须提交完成职务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中小学教师职务培训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内容,凡有15%以上教师未能按规定完成职务培训任务的学校,当年不能参加综合评先,校长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达不到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数要求的,由教师培训中心提供相关教师名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对其提出严肃通报批评,取消职务评定资格或解聘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并补修有关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对在参加继续教育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培训学时的向其所在学校或在全区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培训过程中无故旷课的教师在培训结束时在“福田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公布名单及旷课次数。

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教师培训中心以及培训基地的建设,在组织管理、办班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要优先予以保证。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层次培训的学费,由教师个人、任职单位、教师培训中心共同分担。

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区级培训,其学费由教师培训中心承担。

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培训的,培训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历培训申请,审核通过后,报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师培训中心备案,培训结束后凭学历(学位)证书和学费发票向教师培训中心申请报销学费,其学费由本人负责50%,教师培训中心负责50%。

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参加区级和提高学历培训的,其学费由个人、任职单位共同承担。参加学历培训的学费报销程序与公办在编教师的相同,先报主管部门审批,教师培训中心备案,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后申请学费报销。

参加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培训给予学费报销的条件:幼儿园、小学教师参加大专或以上的提高学历培训,中学教师参加本科或以上提高学历培训,且所培训专业与所教学科相符。所有的学历培训都需事先获得主管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在区教师培训中心备案,未经同意参加学历培训以及与教育教学不相关专业的学历进修,学费由个人负担。

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境外短期培训,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在编教师的培训费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凡须取得各项资格证书方能上岗的培训,培训费、资料费等由个人负担。因晋级、评职称需要的专项培训费、报名费由个人支付。非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个人支付。

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筹措。

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福田区教育局。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本管理办法将作相应调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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