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去永丰初中的赞助费要多少?

1、招聘单位:县城初中;

   县城高中2021年招聘教师 岗位要求: 1、招聘单位:县城高中; 招聘岗位:高中数学; 岗位代码:; 岗位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0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2; 备注:1.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2.本县已入编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控制数教师不得报考。; 联系电话:;   2、招聘单位:县城高中; 招聘岗位:

   农村初中2021年招聘教师 岗位要求: 1、招聘单位:农村初中; 招聘岗位:初中语文; 岗位代码:; 岗位条件:1.具有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0周岁以下;4.限男性; 招聘人数:5; 备注:1.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2.教师控制数岗位,本地服务期5年,签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保,服务期满5年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流动;服务期不满5年离岗的,视同自动离职。3.如未完成招聘计划数,

  1:下列不属于经济体制的要素的是(  )

2:根据美国人口普查报告,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1983年中等家庭收入比1982年增加了1.6。通常情况下,随着家庭收入上升,贫困人数就会减少,然而1983年全国贫困率是18年来的最高水平。人口普查司提供了两种可能的原因:影响深、持续时间长的1981―1982年经济衰退的持续影响;由妇女赡养的家庭人口数量和不与亲戚同住的成年人数量的增多,这两种人都比整体人口更加贫困。这个报告能得出以下哪个结论?()
全国贫困率在18年里一直稳步增长
如果早期的经济衰退仍带来持续的影响,那么全国贫困率会升高
即使人口中有些家庭收入下降或未增加,中等家庭收入依然可能增加
中等家庭收入受家庭形式变

   永丰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公务员 岗位要求: 1、部门名称:永丰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警务技术职位; 人数:1; 专业要求:计算机类; 最低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限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男性; 备注: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体能测试和体检按照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要求为双侧矫正视力均达到

   永丰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公务员 岗位要求: 1、部门名称:永丰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执法勤务职位; 人数:1;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最低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限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男性; 加试专业科目:公安专业; 备注: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体能测试

}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4号)等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2年江北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新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招生期间建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其成员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咨询协调。

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公办小学施教区由新区招生委员会划定(见附件1)。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公办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校须执行规定班额,每班人数不得超过45人。如因施教区生源数较多,需要增加招生计划,须向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一)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二)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6月2日,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由就读幼儿园发放《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以下简称《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不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6月4日~5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现场审核,办理报名登记。

6月4日~5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下列地点审核登记。

6月24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空余情况,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分配到相关学校,并发放《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在就读幼儿园领取,不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在材料审核登记地点领取。

6月25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确认。

热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6月8日,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6月18日~19日,有参加民办学校、扬子三小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志愿填报点填报派位志愿。本区各民办学校、扬子三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均设有志愿填报点。每人只去一个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可填报最多2所学校。只填报1所本区学校(扬子三小或本区民办学校)的到该学校填报;填报2所本区学校的到该2所中的任一所学校填报即可;填报1所外区民办学校和1所本区学校的到本区学校填报;只填报外区民办学校的,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填报。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区填报。超过规定日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6月25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6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6日~7月6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一)实行“阳光招生”

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新区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提前认真研判,做好招生入学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6月10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本区各小学向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南京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以下简称“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

未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领取《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

6月11~12日,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审核报名。

6月5~6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下列地点审核登记。

6月24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空余情况,将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分配到相应学校,并发放《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在就读小学领取,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在材料审核点领取。

6月25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确认。

7月30日前,各校上报《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各校招生情况。

6月4~5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询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6月8日,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11~12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本区户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填报;本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填报;外区户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填报。

6月25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6日~7月6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一)实行“阳光招生”

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新区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疫情防控要求等)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提前认真研判,做好招生入学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1. 江北新区2022年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

2. 江北新区2022年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

晓山路-晓山西路-江北大道-园西路-新华路的区域。包括:新华五村、新华六村、阿尔卡迪亚、兰亭苑、三丰公寓、福基旭东新城、草芳新苑、滕泰雅苑、海棠花园、四周村、大汤、晓山、晓山北村、晓山南村、晓山一村、仁锦苑等。

团山-育英路-旭东路-健民路-新华路-园西路-江北大道-葛关路-九村西路-杨村路-新华东路-平顶山路-丁家山路的南面区域。包括:长冲街、东盛大厦前楼、钻石星城、紫晶环球、欣城峰景、恒丰世家、旭升花苑、欣乐新村、绣景雅苑、红旗村、周洼新村、百悦家、南化三村、南化八村、南化九村、南化十村、南化新村(新华村)、新华一村、新华二村、新华三村、新华四村、铂金公寓、新华七村、南磷、大厂新村、小门、西厂门、原山潘一村、山潘二村、山潘街、山潘一村、吴家洼、新吴家洼、毕家洼、周家洼、毕洼路、宋家庄、官元山、太子山、凤凰北路、凤凰南路、凤凰西路、丁家山不靠扬子厂区一侧、柯家洼、姜桥、潘家营、潘营新村、南化新一村、碧景山庄等。

丁家山路-平顶山路-杨村路-九村西路-葛关路-江北大道。包括:扬子家属区1--21村、银江花园、中扬新村、宁馨花园、山潘三村、山潘四村、水榭花苑、聚富新寓、葛塘和平社区、丁家山靠扬子厂区一侧。

江北大道以西原扬子一中施教区。包括葛塘老街、尚品馨苑、文承苑、文承熙苑、彩苑小区、聚瑞家园、棠雅苑、美利广场、永恒家园、怡景佳园、景河苑、芳庭潘园、中山村黄马组、葛塘桥北新村、葛塘中山社区、江北大道以西工农社区(不含仁锦苑、四周村、大汤)等区域的初一新生可在扬子一中与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之间选择学校就读。

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松杨路分校:

原长城街道所辖区域,包括接待寺社区(含长城新苑、长城佳苑、长城雅苑、梧桐世家);长城村;官塘河村;前程村;葛塘街道紫艺华府、文承楠苑、棠悦花园、文苑居。

扬子一中江北大道以西原施教区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选择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就读。

八步沟-团山-育英路-经三路-江北大道的西边区域。包括:宝润花园、化建新村、吕洼新村、南化南村、南化六村、南化七村、十四化建、化建新一村、新庄东村、新庄西村、杨庄、杨庄北村、杨庄西村、杨庄南村、杨庄新村、蒋洼、凤南街、王山头、桂馨园、福基瑞景园、福基花园、福基丽景园;南钢一村~六村、湖滨小区、九龙洼、耿家洼、新村、新村厂外、凤南小区、消防中队、卸甲山庄、风滨嘉园;原长芦街道水家湾社区湾北三、四、五组和老街,陆营社区卞营、下沈、小陆营、常家营小区、西王和方巷小区等未拆迁区域等。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天润城分校(初中部):

天润城1-16街区(含万润嘉园)、江岸水城、润富花园。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

北外滩水城、滨江雅园。

沿江街道冯墙社区、路西社区、高新花苑、天华硅谷、天华绿谷、海润枫景、浦洲花园、锦绣澜山、燕澜七缙、润泰锦园、大华锦绣时代花园、京新社区、新华社区、复兴社区(不含天润城、润富花园、江岸水城、万润嘉园)。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厂中学:

顶山街道临泉社区、龙虎巷社区、金汤街社区、南苑社区、浦口区内中车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和工业公司职工子女、顶山街道吉庆社区、大新社区(含大新嘉苑)、石佛社区、珍珠路社区。

代招华润国际、明发云庭、明发阅山悦府、林景熙园、香漫山花园、国信自然天城、林景兰园、林景紫园等(待相关片区配建初中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中学:

盘城街道所辖范围(江北、盘城、新华、双城、永丰、老幼岗、板桥、渡桥、落桥等9个社区)。

南京一中明发滨江分校:

泰山街道大华锦绣华城(临江苑、柳州苑、桂美颂、榴美颂、香榭美颂、香邑美颂、乐美颂、爱美颂、香鸢美颂、香醍美颂)、浦园路、浦园村、浦建村、浦东村、浦东二村、津浦新村、新马路、浦铁一村(含铁路职工子女)、浦东路四号、六号、十八号(浦口电大门前小河为界)、南京电力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铁道部南京煤炭设计院、桥工新村、迎江路(原桥北小学学区)、彩虹雅苑、泰山街道江月府、锦汇苑、滨河御景、宜馨苑、浦熙雅园、宁港一、二村、大坝头1-50号、浦中路、浦铁二村、小柳三、四、六组、夹河六、七、九组;夹河新村、轮渡桥、河西街、河北街、泰山街道码头街、扶轮街、阳沟街、大马路、和平街、菜市中街、浦欣家园、码头社区、浦珠北路万江共和小区(天和苑、地和苑、人和苑)。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旭日爱上城、旭日华庭、旭日上城、旭日家园。

南京市第一中学泰山分校:

泰山街道天景社区(含浦东花园、泰山花苑、钟表材料厂宿舍、玫瑰花园、金泉泰来苑、玉澜府、南京麒麟交通技师学院家属区、华侨绿洲、景福家园等)、柳洲社区(含泰冯路泰山段等)、大桥社区、沧波门社区、铁桥社区(含铁桥小区、新桥家园、天然居、太平宝邸、弘阳爱上花园、毛纺厂宿舍等)、泰山社区、南农大工学院家属区、铭人丽岛、杏林北苑、艾菲国际、盛泰嘉园、泰山街道浦东北路以西、浦珠路以北、新马路-凯天路以东区域(含鼎泰家园、山水云房、恒辉翡翠城、郦都鸿图阁等)、泰山街道桥北社区、临江5组、桥北小区、迎江雅居、尚上悦苑、江畔明珠、幸福美地、桥北花苑、春江阁、浦泰和天下、金城丽景、华侨城、中浦家园、海德北岸小区、朗诗红树林、山澜苑、左所雅苑、龙湖春江悦茗、盘城街道板桥社区(属六一小学施教区范围内)、泰山街道原林场村、花旗社区、舟桥旅、高炮师营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院区等。

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初中部):

雅居乐、正荣润江城;代招正荣润锦城、保利西江月、金地风华国际、中海左岸澜庭、江与城、扬子江金茂悦、绿地海悦(待该区域配建中学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弘阳时光里花园、弘阳悦峰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亚泰山语湖花园、新城香溢紫郡、招商兰溪谷;代招朗诗未来街区、新城花漾紫郡、旭日学府、蓝海雅苑、印象花园、侨谊东苑(待该区域配建中学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初中):

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

一、江北新区2022年招生咨询点地址及电话

三、江北新区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

今年,上海小升初首次采用公民同招,超额摇号,假设对口学校人户一致且未报民办的生源已经招满,那么人户一致未被民办录取以及后面所有的都是被统筹安排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选择了民办摇号,基本上约等于自动放弃了对口公办优先录取的机会,很多家长之前购买的学区房也就相当于“作废”了;如果民办没有录取,那就要重回公办池子里重新排序或是统筹入学,进入那些还没招满的公办学校。

在这里整理了各区的升学实施意见,总结出以下录取顺位的排序,供大家参考(具体详情请往下看各区排序规则)。

黄浦区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 本区学籍,报民办未录取
  2. 外区学籍,有本区户籍,未报民办
  3. 外区学籍,有本区户籍,报民办未录取
  4. 外区学籍,有本区居住地,未报民办
  5. 外区学籍,有本区居住地,报民办未录取
  6. 其他类,未被民办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超额采用”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

  1. 人户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未报民办
  2. 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 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
  4. 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未被民办录取
  5. 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120分,未报民办
  6. 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120分,报民办未录取

长宁区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1. 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块就读初中
  2. 非本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
  3. 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外籍学生及非本市就读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籍学生
  4.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
  5.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

静安区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学籍学生(申请回外区就读除外),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申请回本区就读并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的外区学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的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

  1. 本区学籍,报民办未录取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普陀区的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理论上有学籍的都是进入对口公办初中,回户籍(居住)地的按区内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 未被民办录取,有普陀学籍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二、选择跨区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1. 本区就读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
  2. 外区就读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相关手续,审核通过的,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杨浦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不论你户籍是在上海哪个区,只要是杨浦学籍,都是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

  1. 未被民办录取,有杨浦学籍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在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下,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 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1.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
  2. 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闵行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 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 非闵行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5. 闵行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办法就读。
  6. 非沪籍,有上海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统筹安排
  7. 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随行子女入学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学校按照该原则制定招生细则安排入学,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宝山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未被民办录取的学生排序排在同类后面。

  1. 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 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 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1. 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2. 人户分离,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3. 人户分离,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4. 其他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1.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3.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5. 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6.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入学,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小学统筹安排入学。新来沪的五年级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六年级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8月10日。
  7.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学生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学生,由招办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随迁子女参照本市户籍操作。

一、城区五所街道(中山、岳阳、永丰、方松、广富林)区域:

  1. 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一致
  2. 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3. 户籍本区非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4. 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 本市户籍、港澳台、外国籍城区无房产

二、乡镇、九亭地区(九里亭街道、九亭镇)区域:

  1. 户籍本镇(地区)人户一致
  2. 户籍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3. 户籍本区非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4. 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 户籍港、澳、台本镇(地区)有房产
  6. 外省市户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7. 外国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8. 台、外国籍本镇(地区)无房产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统筹安排入学方式:

一、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二、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2.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3.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 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如果同一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该档次中的所有学生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该档次中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及该档次以下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1. 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按入户年限排序录取;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4.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5.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6. 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7.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旁系亲属,房产为非直系旁系亲属,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8. 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9. 非本市户籍: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10. 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奉贤区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1.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2.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4.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5.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崇明区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

  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 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 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北流市永丰初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