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招不招河北考生?

美术/音乐/舞蹈/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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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的影响,以及随着艺考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院校采用省统考成绩。为此整理了承认音乐类、舞蹈类统考成绩的院校,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统考分数和文化成绩进行选报。


音乐表演专业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专业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0。辽宁音乐表演(声乐)的考生,首选历史、首选物理分别排序,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辽宁音乐表演(小提琴)、福建、湖南、上海、浙江、内蒙古和安徽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我校拟面向河北、辽宁、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招收40人。


(1)我校2021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科类录取控制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者;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严格区分文、理科(历史、物理科目组合)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物理科目组合)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

(3)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专业: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我校艺术类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的生源省份,我校按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区分文理科排序的生源省份,我校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考生须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办法在对应批次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且音乐学专业须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明确的招考方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对达到我校艺术类报名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含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山东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总分,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量,以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面向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招生,计划30人。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排序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该省划定的合格线。

(2)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2021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8个省份招生50人。

考生专业成绩(山东生源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合格成绩,其他省份生源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

音乐学专业2021年招生计划30人,含声乐和器乐。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按规定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中,若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照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1.音乐表演专业:75人。


2.音乐学专业:30人。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3.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方向

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方向一致。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及招生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山东省生源按山东师范大学平台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湖南、四川8省招生60人。


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同科类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分省分专门化排序,择优录取。

2021年音乐学(师范)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作为依据录取。


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成绩达到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合格线;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不低于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兰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采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科类符合我校要求的方可报考和录取。在考生达到本简章相关要求且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进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中,统考成绩不包含自选加试成绩。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各省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主项声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主项为钢琴、萨克斯、手风琴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计划不分方向,按照钢琴、萨克斯、手风琴三个器乐的成绩一道排序,择优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实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档多投模式)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

②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3. 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艺术舞蹈)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相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音乐学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省级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4.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2021年计划面向山东、安徽、新疆招收40人。


对于专业成绩(山东省生源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合格成绩,其他省份生源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1年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专业面向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四川、甘肃、新疆计划招生130名。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2021年我校“录音艺术”专业面向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六省计划招生35名。

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前提下,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山西、河北、河南、湖南等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通过所在省份要求标准后,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一)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须合格。

(二)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理科,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不分艺术文理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涉及专业:舞蹈教育(师范类)

我校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一、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统考成绩专业。

二、面向其他省份招生,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必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认可招生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本省规定的专业和文化成绩要求。

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

京外招生省份的考生需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不低于统考或联考本科合格标准。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学类统考。在文化和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按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学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舞蹈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

涉及专业: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编导(体育舞蹈)、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

非江苏省艺体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的规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健美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女)、舞蹈表演(中国舞)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学专业须在校区公布的合格名单内),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音乐学专业为校区重新计算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山西省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进档考生依据山西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根据男、女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男)、舞蹈学(师范类(女)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涉及专业:舞蹈编导(女)

舞蹈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当地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

执行生源省份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时,参考文化课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 (公费师范生) 、舞蹈学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涉及专业:舞蹈学(艺术舞蹈)

按所在省省级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涉及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1.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只招艺术文史类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综合编制的省份除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二专业省统考成绩X 70% +高考文化成绩 X 30%。

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

承认各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现代舞)

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

以招生专业要求中各自对应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021 年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直接使用省级舞蹈类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所有招生专业的术科成绩均承认各招生省份的省级统考成绩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区、市,下同)省级统考(联考),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武汉体育学院。

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依据各省投档原则如果按综合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录取;如果按专业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依然相同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考生只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舞蹈学专业统考。


报考我校普通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缓须达到所在省份规走的艺术类乙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黑龙江省、江苏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舞蹈专业校考,按投档考生校考成缓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 〔 认可)相关省份泪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往低录取;

音乐舞蹈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成相近入科专业合格成绩。高考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缓从高分往低分录段。

湖北省内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广东省 2021 年报考舞蹈学专业的生源只须参加广东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无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2021 年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生源只需参加当地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我校不组织该专业的校考。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

舞蹈学(师范类)承认统考,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部分承认统考,部分校考。

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舞蹈类全省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

山东省内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以山东省 2021 年相应类别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2021 年我校舞蹈学专业招生均使用各省招生考试机统一组织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我校 2021 年艺术类各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含各省级招办组织的校际联考),

涉及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

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X 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X 60 )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021年起其他相关外省录取舞蹈学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按生源省规定的统考科类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


舞蹈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中国舞)

舞蹈学(中国舞)专业在天津、山西、湖北三个省市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所有专业的术科考试科目与成绩以生源省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高考术科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湖北省内舞蹈表演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舞蹈类专业关联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我校舞蹈类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

舞蹈类本科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舞蹈类本科专业在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

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师范类)

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加校考的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成绩(江苏按校考成绩,其他省份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专业课成绩类型”为“省统考”或者“校际联考”的省份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报名,我校将直接使用对应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舞蹈学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

我校 2021 年舞蹈学专业承认各省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常州大学舞蹈表演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省统考(省联考)成绩或我校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报考我院的舞蹈编导专业如有省统考的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无省统考省份采用校考或委托校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如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涉及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

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

学校艺术类专业,最大限度利用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省统考涉及面较窄的舞蹈学等专业,遵循“有统考(或联考)省份一律不再组织相关专业校考”的指导原则。

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限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021 年学校音乐舞蹈类专业拟面向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和青海等省(自治区)招生。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了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学校 2021 年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内蒙古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自治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承认并使用各招生省份舞蹈学类统考成绩,且成绩必须合格。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

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专业成绩采用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我校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时认可各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报考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涉及专业:舞蹈学类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和舞蹈学(艺术舞蹈)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体育舞蹈还要按男女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艺术舞蹈)、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1.我校2021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欢迎关注艺考界微信公众号),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x专业/专业满分+40x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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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校考认定

注:2022年河海大学其他省份招生计划请下载蝶变志愿app查看,蝶变志愿app有各个省市河海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河海大学是211大学。江苏有11所985大学,包括河海大学。

下面是江苏省211大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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