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2022年山东高考4天河南高考2天?是部分省份改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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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2022年又有多个省份实行“3+1+2”新高考模式。新高考的时间安排与全国统考的略有不同,他们一共考三天。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

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1

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外语:(15:00-17:00),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特别提醒:传统高考省份高考时间共计两天,6月7日和8日,而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高考时间科目安排略有不同,比如广东、福建等多个新高考省份2021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9日,持续三天,而浙江、山东等省份高考时间从6月7日开始一直到10日才结束,持续四天。各省市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大约会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发布,新高考省份高考时间2022年具体时间表,届时请以各省市最新公布的规定为准。

不得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2

综合往年的分数线来看,2022年高考理科一本分数线预计在520分左右,文科一本分数线预计在550分左右;理科二本分数线预计在360分到430分;文科二本分数线预计在420分到470分(仅供参考)。

2022新高考本科分数线会上涨吗

2022年又有多个省份实行“3+1+2”新高考模式。

实际上,影响高考本科分数线的因素并不是“传统高考”和“新高考”模式,而是每年省内参加高考的人数以及全省本科招生计划人数。

以辽宁省为例进行说明:

辽宁2021届考生首选物理人数占比为86.21%,历史人数占比为13.79%,两者比例为6.25:1。

根据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高考一分一段表可知,辽宁省2020年理科考生人数为13.2万人,文科考生人数为6.2万人,两者比例为2.13:1。

从辽宁省2021年和2020年分科人数占比来看,2021年辽宁省选物理的人数明显变多了,较2020年增加近3倍。以此来看,2021年辽宁省物理类的本科录取分数线较去年理科线上涨可能性较大。

再根据辽宁省公示的选考科目要求文件统计,在本科招生专业中,首选科目要求物理的有12175个专业,要求历史的有667个专业,物理和历史均可的有12481个专业。

可以看出,物理类、历史类专业占比为1.87:1,历史类考生竞争程度较小,历史类本科分数线较去年文科线可能会下降。

1、每个批次只有一个分数线

在“3+3”新高考模式的地方,由于学生们的选考科目是从“物化生史政地”六门任选三门参与考试且计入总分,而三门科目的'分数均为等级分,具有可比性。所以,所有学生们的分数都是能够互相比较的,即每一批次只有一个分数线。

2、每个批次都有两个分数线

而在“3+1+2”地区,学生只有“化学、生物、政治、地理”要进行赋分,“物理”和“历史”则需要二选一,并以原始分计入总分。这样一来,所有学生分为了“选物理”和“选历史”两派,且彼此分数不具可比性。因此,高考的分数线仍会像文理分科时一样,每个批次都有两个分数线。

2022高考时间科目安排3

新高考的时间安排与全国统考的略有不同,他们一共考三天。

高考时间是从6月7日开始,到6月9日结束,7号当天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8号上午是物理、历史,下午是英语,9号是学业水平测试,就是其他选科,看表格我们知道,化学和地理安排在了上午,下午是政治和生物。(具体时间以当地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2022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山东、重庆、湖南、安徽、福建、山西、河南、江苏、广东、四川、江西、河北、湖北、青海、黑龙江、辽宁、贵州、内蒙、西藏等。

新高考改革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大学里面设置的专业都是跟文理科目相关的,新高考虽然不区分文理,但是在大学选择专业的时候会做相应的限定。比如有些专业像天文学、工程类学科都要求选考物理。新高考实行后,学生从高一开始就要考虑毕业后的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进行所有科目统一考试改为分两次进行,自选的3个科目一般在每年的10月和4月,英语也有两次考试机会,一次10月(也有的在4月),一次6月,只有语文和数学维持6月考试不变。

从现在高考的时间表来看,到了2022年,浙江和上海地区的新高考录取已经进行了5年,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新高考录取进行了2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开始了新高考。

从目前的高考改革实践来看,这个高考时间表不会按预期达到的。 目前高考改革进入了深水区,矛盾多,暗礁多,新高考不分文理、科目选考、录取不分文理。最为重要的是,大学录取高考分数占据一定的权重,除高考分数和平时学业成绩外,综合素质评价会占据录取权重,这是高考改革目前最难的地方,没有客观标准,没有成型的模式,各地均没有成熟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案。而综合素质评价是最敏感的地方。

今年,包括北京在内的部分地区没有对高考进行大步骤的改革,这是对考生的一种保护。高考方案暂缓,给新高考的推行带来了很大难度。以北京为例,没有采取新高考录取模式,还是目前的录取模式。 所以,到了2022年,虽然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进入了新高考,但录取方式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即综合素质评价很难成为高考录取标准,依然按分数录取。高考分数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即选考科目不同导致考生之间分数难以比较,这也是高考改革的一个难点。

2022年参考高考的学子暨2019年高一的学生。按照国家新高考改革进程,至2019年全国大部分省份都会进入新高考改革阶段。尽管2018年有将近十个省份的推迟新高考进程,但是国家总体的教育改革进程不会变慢。

现有高考制度的递进式改革

现有高招录取大部分省份仍为“院校平行志愿”,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基本会在2021年左右终止。从2022年开始将会是新的高招录取制度。

2022年左右新高考趋势

目前浙江、上海作为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014年启动),已实行了2届新高考(2017届和2018届)。从高考改革的进程来看,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也遇到了不少阻力。当然,既然是改革自然是摸着石头过河,并不会一帆风顺!

目前综合多省方案,新高考会有如下几个特点:

高一取消文理,实行自主选科(6选3|7选3)

选科前高校会公布《大学专业选科要求》

英语科目变成一门两考,以高分为准计入高考总分

选考与学考会有一定程度的结合,减少高考压力;部分省方案也可能一门多考计高分。

高考更加注重综合评价,自主招生比例增加。

高考分数都采用了赋分制,按照招考规定进行换算。

志愿填报——改革为“专业平行志愿”,避免学生被调剂至不喜欢的专业。

面对高考改革,我们家长学子还是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1、对于高考改革方案,各省都会有一些不同,但核心内容基本一致。

2、平时多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与能力,切忌死读书

3、多多了解自己感兴趣的职业、大学,以便对应将来的“自主选科”

4、对于大学专业的设置多一些了解——12个学科门、92个专业类,涉及500多专业。

5、尽可能多了解一些生涯规划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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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7年上海,浙江两地实施“3+3”新高考以来,到目前全国各地都兴起了高考改革潮。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高考和之前高考的不同之处:

1,考试课目由“语数外”+考生在“理,化,生,史,地,政”六科中自主选择的3科组成——文理不分科。

2,高考总分由“高考各科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三部分构成。

3,“走班制”的高中教学模式,同班同学,但所学内容不同。

4,高考报考由院校平行志愿变成专业平行志愿。

5,高考录取由分批录取变成分段录取(分数段)。

了解了新高的含义之后,我们再讲讲国家为什么要实行新高考?

1,为了使我国的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转变到“素质教育”,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相接轨。

2,实现“多元选材”,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特长。

3,更加促进和提高教育的公平度。

虽然目前很多人对高考改革的前景充满质疑,但国家并没有发布停止改革的相关文件。另外从实际出发,既然国家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搁浅这个方案了,最多也就是因地制宜,再完善完善,继续推行而已。按照目前的改革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已实行了新高考。

那么,在实行新高考后,我国的基础教育真能实现“素质教育”吗?

对这个问题,我持严重的怀疑态度,因为不管高考的规则如何变化,但只要大学的录取仍然是看“分数”的话,那考生,老师,家长就仍然会一幕心事的追求高分,与改革之前是一样的啊,无非就是考试科目的组合多了一点,难道这就能实现了素质教育?

也许有人会说,新高考不是增加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吗?

这个说的是不错,是增加了。但“学业水平考试”实际上就是个合格性考试,之前高中也有结业考试呀,大家可以想想,读理的你有学过文科课程吗?或者是读文的你有学过理科课程吗?我想一定没有吧,那你的结业考试不合格了吗?或者是你见过有几个不合格的同学呢?再者每年的高考,国家下了那么大的人力,物力都不能保证绝对没有水分,那还能指望这个“学业水平考试”绝对反应的是每位同学的真实水平,绝对慢慢的干货,绝对的公平吗?根本不可能嘛!所以,最终这个“学业水平考试”,也会是一种绝大多数同学都一样是“合格”的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这个名称,听起来和“素质教育”都是离的不远,但关键是这个评价谁来做呢?国家教育部,或者是省考试院也不可能给每位高中生记录三年的生活点滴呀,那就只有各中学,各中学老师来完成这个任务了。这问题就又来了,全国各省市都有那么多中学,那么多中学老师,这个评价如何才能控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又如何才能保证每所中学,以及每位老师对所有同学都能做到一视同仁?所以,这要是全面实施的话,很可能又给教育行业开设了一条徇私舞弊的绿色通道。

说来说去一句话,要想靠“新高考”改革来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很难!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由“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呢?

要我说,只有从大学录取的环节上做改变,才有可能实现。比如可以在高考中增加一门论文考试,就像你要报考土木工程专业,那好,必须在高考时写一篇相关领域的论文。且跟随自己的档案,由高校审核论文的质量,再结合考生其他基础科目的高考成绩,来最终决定是否录取。(其他专业类同)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从考生,到老师,再到家长的“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观念,并且注意培养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能力。

既然这个方法这么管用,那国家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

首先绝对不是国家没有想到,而是国家不能这样做,因为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太大了,人口素质差异也太大了。也许只有在一些较发达的城市地方,家长和学校才有条件培养孩子这方面的能力,但在一些贫困地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条件。因此,一旦国家实施这样的政策,那就相当于切断了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通道,那这些地区的人不造反才怪呢!

给大家讲一件我刚上大学时发生的事,当时学校组织计算机考试,基本就是考些Word,Excel等最常用的功能,由于简单,所以老师也没怎么讲,也没怎么让练习。因为老师觉的这就是基本常识,谁都会的东西。但出乎意料的是,最后有位同学竟然挂科了。最后才听他说他们那儿太落后,他在上大学之前,就没碰过电脑。

不得不说,生活环境给人造成的差距,才是国家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国家难以解决的问题,更是限制国家有些政策不能实施的根本原因。

那么,将来考生该如何面对新高考呢?

其实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应该是大家基本相同,都是“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的决定权基本掌握在中学和中学老师手里,只要是人为决定的事,那结果就不是一定的,而是可变的。至于如何和老师打好关系?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吧!!!转了一大圈,是不是猛然间发现,其实新高考仍然是只有“各科的高考成绩”才是不可改变的,才是最关键的,才是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从结果来看,这其实和之前的高考差别也不大啊。所以,将来考生面对新高考时,没必要紧张,也没必要害怕,只要记住,学习成绩仍然是王道,只要高考各科成绩好,其他都好办。

为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0〕12号,以下简称《报名办法》)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区)招生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赣教考字〔2015〕23号)、《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区)招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报名办法》有关要求,由县(市、区)招生根据考生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在考生体检表予以记载。

5.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含统考统招,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各类特殊选拔、推荐免试等)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2〕1号)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组织实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妥善有序安排。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疑义的,可申请在体检医院复检。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军招办协调组织的军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6.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高职(专科)层次技术科目考试,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全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高职单招)考试等。各市、县(区)招考委、教育局、招生和有关高校,必须切实加强对各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7.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体育类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区)单独编排考场。

8.三校生类考生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00计算机;15:00至17:00英语。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9.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配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10.文化统考的组织实施按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应加大投入、加强保障,确保试卷保密、外语听力播放设备、标准化考场等设施设备建设、运行和维护。考点须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批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4号)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各考区要建立健全“监考员信息库”制度,切实抓好监考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考务管理队伍。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考场的功能和作用,严格规范考务管理,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统一实行设区市范围内的县(市、区)之间交叉监考;统一由省派各考区巡考员,各设区市相应选派各考点巡考员;统一对入场考生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统一对入场考生采用人脸或指纹识别身份;统一在考场配置静音时钟;统一开考前由校园广播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要求;统一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离场的收卷模式;统一在考场完成答题卡清点、密封;统一回放审查考场视频监控录像。

11.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并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除外)的考生,还须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12.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所有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计时、测距。凡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全省统一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合格线。

13.报考日语语种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14.高职单招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15.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评卷点进行。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评卷教师的选聘,由评卷点高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在有关高校、中学推荐入选“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各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在评卷教师推荐和教师获聘参评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五、考试成绩通知及复核

16.考试成绩通知。考生可于6月23日(具体时点另行发布)通过“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江教在线网” (www.know.edu)、“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APP查询本人分数。

17.成绩复核。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8.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9.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统一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市、区)招生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报名点不得启封、拆阅)。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分批将录取名单分发给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考办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县(市、区)招生应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县(市、区)招生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2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要求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高校应在省级招生规定的时间内,将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

23.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规定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普通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各级招生和有关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24.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各批次志愿设置、填报时间及方法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25.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6.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文史、理工类: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设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单志愿、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

体育类: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列入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苏区专项艺术类计划列入提前批本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提前批本科的统招非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需政治考核、加试、面试高校、提前高职(专科)非直招士官类以及艺术类提前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专业)、部分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但有特殊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校(专业)实行单志愿外,其余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

(1)文史类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单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艺术类):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省高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29.三校生类考生录取

三校生对口招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校生对口招生本科批次与普通类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艺术类与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文理类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三校生艺术类实行单志愿。

30.所有高校在集中录取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

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1.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上除了具备通知书的编号、考生姓名、电子照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录取院系专业、报到时间等内容外,还必须在醒目处标注“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本通知信息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教育官方网站查询的录取结果一致才有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32.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左右结束。各省属高校应尽早安排新生报到入学。

3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并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34.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精神,自2023年开始不再实行本项加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5.凡符合第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层层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考生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集中公示。

3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7.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38.边防子女预科班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39.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40.直招士官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41.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2.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44.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2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今年仍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专项招生文件执行。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5.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4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和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4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咨询电话:0791-;举报电话:0791-,邮箱:

十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48.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9.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或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生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50.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51.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2.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各地可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20〕15号)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政策。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厅〔2020〕1号)、《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将教师参加高考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纳入继续教育,计入学时,折算学分。

53.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54.本实施意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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