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工地工人工资最低补贴是政府出钱给建筑工人吗?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全市建筑工地自2020年2月20日起,即可全面组织复工。

此外,从无锡市住建部门获悉,随着省内外建筑工人陆续返锡,根据各区各项目工地实名制申报结果无锡市预计将对符合条件的十万建设工地返锡人员全部免费核算检测。

△记者在滨湖区融创项目、梁溪区圆融广场项目工地检测取样现场探访

△项目工人在量体温、领号等待接受核酸采样

据悉,从重点疫情地区返锡人员,需隔离6天后可申报核酸检测,其他地区人员返锡后,扫码查询轨迹,领取个人防疫物资,接受防疫复工安全生产宣教后,各项目工地可安排工人做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市财政补贴,不收取个人及工程项目方任何费用。

除无锡外,为切实做好项目复工保障工作,为企业复工解决后顾之忧,多地相继出台员工补贴政策。

1000元/人!三亚补贴省外一线建筑工人返回复工

在政策保障方面,三亚出台了《关于在疫情期间支持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的措施》《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项目工地开工复工工作指南》等扶持政策。

其中有多项硬核措施,如投资1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省外一线建筑工人2月返回复工,市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在服务保障上从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提供隔离场所。市政府集中安排了3个留观酒店共计1200间房,为返工工人提供隔离留观服务。

二是提供核酸检测。由三亚市项目复工服务保障综合协调小组指派专车负责转运所有返工工人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提供防疫物资。防疫物资保障组每天与市物资保障组对接,负责发放复工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物资。

四是发放宣传手册。市项目复工服务保障综合协调小组已将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工地人群自我防护宣传手册》共计25500份分发到118个建筑工地项目现场,加强防疫宣传力度。

补助新员工2000元,台州复工多项大礼包

当下,制造之都的台州,很多企业家因员工无法及时全部到岗而发愁。2月25日,台州又出台多项措施为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主要包括新员工就业补贴、返台来台交通补贴、防疫风险保障等。

在新员工就业补贴方面,针对首次来到台州就业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在企业缴纳社保满3个月,届时,企业所在地政府将一次性补助现金2000元。另外,还推出更加人性化的保险服务,为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提供1年每人最高50万元的防疫风险保障。对于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输出省份推荐员工的行为也都出台相应的奖励条例。

在交通补贴方面,2月底前,通过公共交通返回的员工,车费将全额补助。同时,乘飞机或包机返回的补助标准由原来补助机票费用1/3提高到2/3。另外自驾返回的员工也参考同地区铁路标准给到补助。

丽水:外省人员来丽工作每人补助1000元!

2月24日,记者从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丽水发布招工新政,为省外来丽水的员工发补贴、送大礼。

新政包含包车补贴、交通补助、推荐就业奖励、吸纳新员工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补贴、个人就业补助等七项,自2月23日起实施,至3月31日止。

丽水市本级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省外来丽员工都可享受新政。

比如,员工与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乘坐企业包车、返岗专列等返回丽水的,2月29日前费用由政府全额负担,3月31日前给予三分之二补贴。

外省来丽水初次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就业补助。2月29日前,按每人1000元补助。

湖州市: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浙江省湖州市于2月16日出台了《关于恢复再就业和再生产补贴的意见》。据了解,浙江省湖州市将设立1亿元企业复工和生产补贴奖励资金。这些资金将用于恢复生产和生产。

对新录用的职工,政府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而浙江省湖州市也表示,如果有人带团带员工回来,那么如果有20多人回湖就业,将给予200元/人的补贴。如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包车,包车费用公司全出。

宿迁:返乡就业可获补助500元/人

2月22日,江苏宿迁市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惠企招工宿六条”),保障企业用工。“惠企招工宿六条”中包含了提供留乡就业补助、提供员工返岗交通补贴、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招工、深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市外劳务协作和畅通员工返岗通道等6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01、提供留乡就业补助

对本市劳动力返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02、提供员工返岗交通补贴

企业包车运输外地劳动力来宿就业的,运输费按照100%补助。劳动者自行前往企业的,本地劳动力按照50元/人补助、外地劳动力按照150元/人补助。

03、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招工

鼓励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向本地企业输送劳动力。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新招聘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招聘本地劳动力500元/人、外地劳动力1000元/人补助。

04、深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招聘载体,举办系列线上招聘活动,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逐步开展室外招聘活动。建立重点企业和乡镇挂钩机制,对重点企业采取多对一帮扶措施,明确挂钩乡镇推荐员工任务,确保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本市内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网站、其它网络新媒体)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参与企业招工服务(建立专门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开展远程线上招聘服务等),对线上招聘实现就业的按50元/人予以补助。

05、加强市外劳务协作 

积极主动与市外劳务合作基地和劳务输出大市联系,鼓励和支持市外人力资源到我市就业。市外人社部门、职技院校、培训机构向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来我市初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输送人员50人至100人、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补助。

06、畅通员工返岗通道

建立复工企业员工返岗入职绿色通道。做好员工返岗入职前的健康检查和返岗后的防疫工作。对来宿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畅通市、县际来宿务工人员通道。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专门包车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外地人员返岗入职包车服务。

每人400元起!南昌青山湖区发放返岗补助

2月22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出台《青山湖区政府支持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对于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在青山湖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员工, 纳税500万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员工给予实际性的返岗补贴。

青山湖区政府支持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本政策措施适用于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员工,适用于纳税500万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员工。

二、适用时间。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终止。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南昌市青山湖区遵照执行,但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

三、给予企业包车接送员工补助。鼓励企业加强与外来员工输出地对接,用“点对点”包车或企业间拼车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岗,对接送中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四、给予返岗员工交通、住宿等补助。对自行返岗到岗的企业员工按市外400元/人、省外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住宿等补助。

五、给予企业招工补助。我区企业自主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给予中介机构招聘补助。中介机构向我区企业输送员工30人以上、且员工在企业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给中介机构,每家中介机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七、全年免费为企业组织线上招聘。常态化开展“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线上网络招聘活动,在江西省人才网、南昌市人才网等招聘网站全年免费为我区企业开通应聘VIP账号,发布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等信息。

八、以上政策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兑付,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宁波:票价补助 招工增加有奖

宁波市日前也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外来员工自行返回宁波,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的50%予以补助。

宁波提出,将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有租房(住房)但不能入住的人员,由各地统筹协调一批酒店宾馆、公寓旅社,帮助解决住宿困难,并给予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的住宿助。

同时,宁波将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人力资源机构向宁波市企业输送员工50人及以上并就业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每家机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奖励企业。

淮北:新招员工、稳定就业、创业服务都有补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淮北市专门设立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对企业新招用员工,淮北市财政资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地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来淮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为了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留乡就业,解决复工企业紧急用工需求,淮北市鼓励乡镇(街道)积极拓展招工渠道和以工带工招工。对成功介绍就业的乡镇(街道)、村(居),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成功介绍新员工就业的企业老员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与此同时,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还有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小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如果企业不需新增岗位,稳定就业同样给予补贴。淮北市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上两类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经信局提供),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对其他企业,由财政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除了新招员工、稳定就业,创业服务还有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其他企业,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据了解,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从执行起暂定3个月。

义乌:最高每人补贴1000元

义乌市提出,将给予自行返义员工补贴。对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义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

对于自驾返义员工,在2月22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减半补贴。

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义乌的,经义乌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初次来义求职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

义乌市还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义乌非公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义乌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补助。

西安高新区重点企业员工外省返回每人补助300元 省内补助200元

2月19日,记者从西安高新区了解到,该区出台6条措施,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复工做好保障。

协助企业员工返岗方面,对重点企业因疫情仍未返回的员工,从省内返回的补助交通费200元/人;从省外返回的补助交通费300元/人,员工返岗过程中碰到困难和问题的,全力协调解决。

鼓励推荐劳动力方面,鼓励村组、社区为重点企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对推荐人员上岗的村组、社区按照200元/人的标准奖励;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或职介机构为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稳定就业3个月的,给予推荐机构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给予企业稳岗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不少于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交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支持企业加强培训,落实好省市相关政策,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对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对于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同时,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河南给异地返岗职工发交通补贴每人50元

记者从河南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河南全省经济有序复苏,鼓励异地就业职工安全有序返岗工作, 河南省总工会将拿出50万元专项补贴费用,在全省开展“企业职工返岗复工交通补贴"活动。

据介绍,此次补贴名额有10000个, 不管您乘坐汽车、火车或是飞机返岗复工,只要保存好票据,就有机会拿到河南省总工会发放的50元交通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异地就业的企业职工。

2.办理并已激活河南省工会会员卡(未激活的工会会员卡无法补贴到卡,请及时激活。)

3.按照《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0]27号)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办理《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

佛山: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延迟返岗可获补贴1819元/人

2月23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以下简称《办事指引》对外发布。《办事指引》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补贴、延迟复工补助三大政策进行了解读,并给予了具体办事指引。

《办事指引》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期间,企业支出的此项工资成本,佛山将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此外,节前返乡且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的疫情重点地区职工,佛山将给予每人1819元延迟复工补助。

汕尾:车费全包,千元补助!

对2月25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汕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6日至3月3日来汕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对于自驾返汕员工,在2月25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6日至3月3日来汕的,减半补贴。

对本地员工及老员工带新员工来汕的,经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汕尾市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汕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

山东:企业疫情期间吸纳1名新员工政府补贴1000元

1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中获悉,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

《措施》提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西安: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我市企业新招录员工 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此外,据了解,目前多地起掀起复工潮,但值得注意的是,多省原定的复工计划,随着疫情的影响,很多省市又再次发布通知顺延复工日期。

重点民生工程可以2月24日复工。但一般民生工程只能等3月2日复工。其他工程则为3月9日复工。

郑州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复工时间为2月25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复工时间为3月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复工时间为3月16日。另外复工复产需要符合落实疫情防控条件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等。

对于重点水利工程,2月20日,河南省水利厅发出通知, 要求河南省十大水利工程和省重点水利项目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准备开工、复工,争取2月底前全部复工。

太原市住建局发文明确: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

河北保定各地要在2月底前确保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3月10日前确保全部复工复产,恢复正常。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原则上保定、廊坊等中部及以南地区项目力争在2月25日左右实现复工,张家口、秦皇岛、唐山等北部地区项目力争在3月10日左右实现复工。

2月20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称,湖北省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交通运输厅发文: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不含冬季末停工项目)2月底前不得复(开)工。

杭州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时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外)。

嘉善发文明确建筑工地3月前不得开工,全县建筑工地(含拆迁工地、装修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浙江省一级响应期间一律不得在2020年3月1日前开复工。

一般民生工程、经济类建设工程4月初开复工,拟开复工日期在4月初以后的按计划执行;房地产等其他建设工程于4月中旬后开复工。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新疆公路建设部门初步计划3月1日前组织管理人员分批进场,3月中旬参建人员陆续进场,3月中下旬具备开复工条件,力争3月底前全面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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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夏天的气温总是居高不下,人们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加大了工作的难度。因此为了补偿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由于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气候条件不同,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也不相同。那么高温费发几个月?

一、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

1、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2、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3、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程序解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高温补贴是否计入?

根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通过小编这么一讲,大家应该知道了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按照上海市政策规定,上海市企业要在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为高温环境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个月200元,4个月的话就是800元。企业拒绝支付或者少支付的话,职工经协商无果后可以向上海市劳动监管机构投诉。

高温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发放目的是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补贴的标准,的高温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

2、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

3、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高温补贴的相关知识。针对伤害,高温补贴一般连续发放四个月,每个月每人能够获得200元补贴。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清凉降暑的实际物品代替补贴的发放,如果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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