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顺产徐州?

  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一落地,当天朋友圈的就被刷爆了,一个共同的话题是:二孩,要不要?能生的不能生的,准备生的不准备生的,都投入到这一话题讨论中。但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你想生,你的身体还行么?还行么?还行么?曾经有过一个健康的孩子了,但当爸妈们准备再次怀孕生育二宝时,还是会有诸多疑问和顾虑,全程导医网请到了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多位专家来为大家解答这些有关生二宝问题。

  疑问一:生二胎年龄多大合适?

:女性是否适合生育二胎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制约:一是身体状况,如果女性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健康条件差,暂时不适合再生育。二是要考虑年龄因素,一般医学上界定35岁以上为高龄,高龄女性怀孕,女性的卵巢功能减退,卵子质量也在下降,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妊娠期并发症风险也会增加。不过,女性年龄并非是一个绝对的限制因素,一些40多岁的女性,如果身体健康,有强烈生育要求,也可以尝试。 建议孕前到医院做一次系统检查,妊娠期通过产前诊断(包括早孕期绒毛活检术或者妊娠中期羊膜腔穿刺术)排除胎儿染色体异常,系统的产检非常重要,特别是羊水穿刺指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孕期更要加强检查和监测。据统计在我院9人中有一人生育年龄超过35岁,今年遇到年龄最大的产妇是51岁。

  疑问二:头胎顺产,“生二孩”时就会很轻松吗?

:一般来讲,如果第一胎是顺产,相隔一两年再次生产的话,因为宫颈、产道已经扩张过一次,那么在生二胎时,产程会短一些,疼痛的时间也会缩短,因此产妇会感觉比较轻松。但是对于高龄产妇来讲,有的第一胎已经生过10年之久,骨关节适应性、柔韧性较差,因此也易出现难产的情况。另外,如果胎儿比较大,或产妇有其他不利生产的因素,分娩也会比较困难,甚至发生难产。

  疑问三:一胎剖腹产,二胎必须剖吗?

  :不一定,只要满足四个条件, 60%-70%子宫瘢痕产妇都有自然分娩的机会。

  1.胎儿体重必须在3500克以下;

  2.子宫前壁下段厚度0.3厘米以上;

  3.距离上次手术时间最好在2-3年以上;

  4.不具备上次剖宫术的指征,如胎儿窘迫、头盘不称以及其他难产因素。

  对瘢痕子宫妊娠者,在孕前应前往专业医院进行瘢痕愈合情况评估,一般术后2-3年子宫瘢痕肌肉化的程度达最佳状态。一旦怀孕,需进行正规产检,尤其是孕早期B超检查,了解胚囊的种植部位非常重要。同时,为预防瘢痕处裂开,孕妇必须注意保护腹部,避免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走路、乘车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侧卧,孕晚期建议禁止性生活,避免腹部受到撞击。孕妇应在孕晚期注意观察胎动情况,这是因为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的不规律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

  疑问四:两次怀孕间隔多久比较合适?

:如果孕妇第一胎是自然分娩,那么,建议母乳喂养结束后,月经量恢复正常,并且经过检查之后,输卵管、子宫等生殖系统情况正常,就可以考虑怀第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剖腹产,剖腹产后子宫切口虽逐步生长愈合,但疤痕组织尚未健全,过早再怀孕,子宫壁的拉力过大,会有子宫疤痕破裂的危险。因此,剖腹产后2年以上,方可再受孕,同时也给子宫内膜一个修复期。

  疑问五:有先天性疾病能再生吗?

       :先天性疾病视情况定,但要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这可以预防大多数出生缺陷儿的出生或减轻症状。

  一级预防需在没怀孕前进行,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保健。“查祖宗八代”,其实有一定道理。

  二级预防是在已怀孕以后进行的,就是孕早期保健,合理营养、进行早孕期、中孕期的联合产前筛查,包括先天愚型等染色体异常的血清学筛查、B超大畸形筛查等,针对高危产妇还有羊水穿刺、脐血穿刺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检测。 对于一些因环境因素或遗传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引起的,如先天性心脏病、脑积水,脊柱裂通过B超大畸形筛查诊断率也很高,但影响因素很多,孕周是否合适,腹壁厚度,超声技术人员的经验等都会影响产前诊断。

  三级预防主要指胎儿已经分娩后针对宝宝的筛查,即采宝宝的足跟血进行遗传代谢病的筛查,以期做到早期诊断并尽早采取治疗干预措施,保证患儿健康成长。

  准妈妈如果有下面提到的因素,就要将自己列入出生缺陷的高危人群,进行相关的检查。

  1、如果晚育超过35岁以上,或者以前生育过出生缺陷儿的,染色体有异常等风险增高,最好做产前诊断了解胎儿染色体情况;有遗传性疾病家族史或近亲婚配史的孕妇有发生相应家族遗传性疾病的风险,胎儿基因异常风险高。

  2、孕早期有乱服药史也是出生缺陷的高危因素;孕早期部分微量元素缺乏要高度警惕神经管畸形。

  3、孕前有糖尿病的孕妇畸形发生率也增加。

  4、害物质,畸形发生率高,也要早期产检,早诊断。

  5、其他有原因不明的流产、死产、畸胎或有新生儿死亡史的孕妇或本次妊娠有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儿发育受限等,都属出生缺陷高危孕妇。

  疑问六:孕前及孕期生病了,是否可以用药呢?

       :孕妇用药要谨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量少用药物;二是尽量选择传统的老药物,不要轻易尝试新上市的药物;三是选择使用单方类药物,对于带有“复方类”字眼的药物尽量不使用;四是用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的注意事项,对于说明书上标明“副作用尚不明确”、“慎用”等字样的药物,最好不用使用。

  随着胎儿在母体逐渐发育,胎盘也渐渐由厚变薄,越到后期,药物越容易穿透胎盘壁。在此尤其要注意食品添加剂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影响,比如几乎所有的饮料中都含有助悬剂、防腐剂(苯甲酸钠),这些会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造成影响,所以孕期准妈妈最好少喝饮料。另外对于一些调味品,如果发现其成分中含有苯甲酸钠,最好不要食用。

  疑问七:准爸爸们要做些什么呢?

“8个字”和“3个词”:禁烟、禁酒、少辣、少豆。生活规律、晚上早睡、心态放松。很多人不明白“少豆”是什么意思,这个“豆”指的是大豆。大豆中的成分会影响雄性激素水平,如果大量摄入,就有可能影响男人的精子健康。另外,想再当爸爸的男性朋友,请务必先做优生检查。很多问题在普通体检时都是很难发现的,必须由专科医生做男性生殖健康检查最好。

  身体、心里、经济,一切一切你都准备就绪了,也逐步实施了,可就是不孕,还有一招就是来见见生殖助孕中心的大夫,让她们给支个招吧,当然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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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伟良通讯员钟紫薇)在东莞凤岗镇打工的阿红(化名)40岁终于怀上了孩子。由于阿红属高龄产妇,在阿红足月分娩时,家属要求医院进行剖腹产,但医院却认为阿红符合顺产条件,拒绝为阿红进行剖腹产,最后阿红在顺利产子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阿红家属以医院无视患者选择分娩方式的权利,造成阿红死亡为由,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多万元。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赔偿阿红家属40多万元。

  高龄产妇顺产后死亡

  家属索赔100多万元

  2005年,阿红和丈夫来到东莞市清溪镇,两人开起了五金店做起小生意。2009年底,四十岁的阿红发现自己怀孕了,夫妻俩欣喜不已,期待着新生命的来临。2010年9月16日,阿红腹痛不止,到东莞市凤岗某医院待产。

  阿红及其家人认为,阿红属高危妊娠,便向医院表示要进行剖腹产,但医院认为阿红可以自然分娩。次日凌晨,通过胎吸助产,阿红产下一个男婴。但是,阿红随后产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阿红的家属认为医院医护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无视患者选择分娩方式的权利,对患者生命健康极端漠视,造成患者死亡、新生儿脑病的严重后果,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医院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多万元。

  医院则表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依法执业,处理及时,患者的死亡是病情发展的结果,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医院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先后委托东莞市医学会、广东省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东莞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阿红不具备剖宫产手术指征,医院选择顺产试产,符合诊疗规范、常规。产妇分娩过程中并发羊水栓塞导致死亡,在临床上是成立的。产妇病情恶化时,医方进行了积极抢救。因此,阿红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阿红家属对此鉴定结论不服,向法院申请委托广东省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省医学会鉴定结论为,医院在对阿红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医疗过失行为。抢救措施不完善、未能及时输血,医院的上述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因为阿红属高危妊娠,产程中发生猝死,不排除羊水栓塞导致失血性休克是患者致死的主要原因,医院的上述过失是次要原因,因此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综合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以及案件查明的事实,虽然阿红家属对省医学会认为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意见存有异议,但由于省医学会作出的鉴定意见是根据产科专家的意见作出的,而家属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反驳,诊疗行为是相当专业的行为,应尊重专家作出的意见。据此,医院应对阿红在该诊疗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承担40%的责任。经核算,法院认定院方向阿红家属赔付各项费用等共计40余万元。

  作者:周伟良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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