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下达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公寓等维修改造工程2018年投资计划的函
市教委关于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你校《关于报送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师大政发〔2018〕128号)收悉。为满足残运会赛事需要,根据你校申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61号),经市教委2018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原则同意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为天津师范大学,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高玉葆,责任部门为基建维修处,项目负责人于志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无障碍坡道,改造无障碍浴室及卫生间8套,增设低位服务咨讯台,铺贴地胶216平方米,改造无障碍门75平方米,同时增加无障碍标识系统,并布置主席台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市教委关于天津理工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工程费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5万元,基本预备费4.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9号),及时做好项目库申报入库工作。
(三)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61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四)按照控制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抄送: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
市教委关于天津城建大学体育馆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