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免入学政策: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3、学生只能申请跟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就读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考生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对经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报送材料包括(5月14日前,过了时间不接受任何材料):
1、《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
2、《学生照片册》(附件3)蓝底一寸,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学生照片要贴在纸制学生照片册上)。
3、公示材料纸制一份。
4、书面方式提供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推荐工作的相关老师的姓名、邮箱、联系电话、QQ号码等联系方式。
5、《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纸制一份。
6、《学生成绩单》(附件4),电子版和纸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纸制一份。
8、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