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顺风车,路上司机要求轮流开车,要求有驾驶证的乘客帮忙开车的话怎么处理呢?

嘀嗒出行最近有些活跃。

一边是,在碳中和成为热点话题的当下,嘀嗒出行以.新出行之路”的符号,也蹭上了前者的热度,宣称要.让小作为,有大作为,让爱车,变身‘顺风零碳小车’,让顺路接单,实现随手碳中和。”

另一边则是,据天眼查近日信息,.嘀嗒出行”关联公司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蔚来李斌卸任公司董事,此前,李斌于2015年出任其高管职务。

然而,就在一个月前,嘀嗒出行的顺风车业务又一次被曝安全事故和司乘纠纷——2022年3月10日,据凤凰网风暴眼报道,乘客吕女士在搭乘嘀嗒顺风车时,途中遇到检查站人员查看核酸检测报告,因为未配合司机撒谎(司机核酸检测结果无法在北京健康宝中查询到,谎称与吕女士一同做的核酸检测,以求骗过检查人员),竟被司机丢在高速应急车道。

难以调和的司乘矛盾、顺风车走在刀尖上的灰色定位、频频发生的安全事件……无一不紧紧拖着嘀嗒出行的后腿,且让其一次次陷入舆论漩涡。无论是各大消费者投诉平台,还是社交平台,搜索.嘀嗒顺风车”便能看见数条与安全、费用相关的投诉和质疑。

而这种不满已经不仅在乘客端蔓延,同样也在司机端涌现,尤其是嘀嗒面临的一部分监管风险,正从平台方转移至对司机方——有司机表示,在完成嘀嗒顺风车订单时被交通行政支队认定为非法运营并罚款。

众声喧嚣,始终是嘀嗒出行不得不直面的一团.乌云”。

分摊费用和司机私自拼车,顺风车不一定.顺风”

.第一次用嘀嗒,也是最后一次。”南京市的周新宇(化名)在2022年1月末使用嘀嗒出行之前,并没有想到所谓的.顺风车”会让人如此堵心。

2022年1月31日,周新宇需要乘车从南京市前往常州市,由于距离较远车费较高,周新宇决定试一试嘀嗒出行的顺风车,并且预付了104元车费。然而,上车之后司机告诉周新宇需要平摊高速费。.我之前没用过嘀嗒不了解规则,看司机态度也不是协商的态度,便答应了。”令周新宇不理解的是,.下车时司机就让我私下支付20元高速费,也没给我看发票。”

于是,下车后周新宇就这一行程的高速费问题咨询了嘀嗒出行的客服,被告知.您的订单为城际订单,城际合乘为保障安全,要求优先选择高速路线,实际产生的高速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由车主承担,乘客无需承担合乘分摊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这意味着,周新宇被司机要求分摊高速费是不合理的。但周新宇的经历并非个例。锌刻度在黑猫投诉[投诉入口]上搜索发现,与嘀嗒出行相关的投诉已超9000条,其中不乏高速费等费用的分摊问题。

其中有一消费者指出,.60岁老人因术后不便,我在嘀嗒上预约了顺风车(公里数400公里,金额750,独享价,乘坐人数2人但按3人进行预约。结果司机私自拼车,老人在过程中询问为什么拼车时,被多次要求下车且发生剧烈争吵。打电话给我时还一直美其名曰帮我省高速费,但是顺风车条例上写了跨城高速费是由车主承担的。”

而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也不乏消费者提出质疑,.现在的嘀嗒顺风车怎么都要让乘客平摊高速费?”、.提前三天叫好的车,备注也并没有添加乘客平摊高速费的选项,结果出发当日早上打电话来告知要迟到且要额外平摊高速费,我问司机为什么要平摊,他还说‘别人都给,你不给说不过去’。”、.永拒嘀嗒平台,针对司机的招募大概是无下限了吧,上车才要求给高速费,不同意直接把我们放在路边甚至扬言自己什么都不怕。”……

而在此之前,也有媒体曝出类似事件。2021年就曾报道称,.广东一乘客在嘀嗒出行上预约了顺风车,由于在乘车过程中多次拒绝支付高速费,遭司机挥拳殴打,期间司机还想拿走他的手机支付费用。”尽管时候嘀嗒出行官方表示,.车费已退还给乘客,并已暂停车主账户。”

但这一问题仍然不断发生,并成为嘀嗒出行顺风车始终未能管控的难题。

事实上,对于顺风车分摊费用,全国各城市都有相关规定。以《重庆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暂行规定》为例,其中明确提到,.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除此之外,合乘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收取时间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车辆燃料成本应按照合乘车辆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的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燃油实时价格、合乘里程计算;通行费应按照合乘路段发生的路、桥通行直接费用据实计算。”

交通运输部在针对顺风车相关问题时,也一再重申顺风车非经营性客运服务,顺风车应当符合.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要求。

但高速费等费用一直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即便嘀嗒出行作为平台方明确提出.城际合乘的高速费由车主承担”,大量司机私下要求乘客支付高速费的问题平台却难以监管,而当这一问题不断被曝光,平台方也未作出具体改变。

除了分摊费用的争议,正如上文中有乘客提到的,嘀嗒出行的许多司机也会私下拼车。而锌刻度通过黑猫投诉发现,还有司机会在多个平台接单进行拼车:.用嘀嗒出行打顺风车,基本上次次遇见这种恶心人的事情——司机会用其他顺风车软件接其他乘客。然后车上无缘无故多了其他乘客,一方面拼车价格不一样,另一方面乘客也不知情,会耽误乘客行程。”、.3月13日,我下订单从厦门岛内至同安温泉馆。温泉馆门票为1点前进场,12点出发,全程40分钟,下单嘀嗒出行不拼车订单。结果司机未经允许私自其他平台接单拼车,接送绕路浪费时间,我抵达温泉馆已过时间,额外支付60元!”……

非法营运还是合理合乘?

如果说乘客端的不满情绪已经成为老生常谈,司机端对嘀嗒出行的质疑声同样在蔓延。一个重要的背景是,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顺风车具有互利的特点,将其与网约车区分。所以,由于顺风车的互利定位不同于盈利的网约车,其合法性往往难以界定。

嘀嗒出行此前的招股书也曾披露,嘀嗒的顺风车平台累计曾接获77次行政罚款,每次罚款由人民币5000元至人民币30000元不等,累计罚款207万元,.我们偶尔会遭若干地方交通运输机关处以行政罚款,指称基于欠缺适用于网约车服务的发牌制度所发出的相关执照,大概是由于顺风车与网约车有明显的相似之处。”

而很多顺风车车主也被遇到因涉嫌违法运营而被扣车罚款的情况。据.新商业派”此前报道,知乎上就有一位嘀嗒顺风车的郑州车主被执法大队强制扣押车辆,他表示自己想去行政复议,但是不知道会不会成功。.平台不会帮助你,绝对不会。”一位答主表示自己也曾经因为顺风车被抓,第一时间给平台报备,但结果没有任何作用。

锌刻度也在黑猫投诉上发现了类似的案例,一位司机在黑猫投诉上表示,.本人在2022年2月21日11点55左右快完成嘀嗒顺风车订单时,被岳阳交通行政支队查到说我非法运营,当时被扣车了,并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罚款最低一万元,我认为我作为车主并没有过错,顺风车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性质,只是顺路接上平摊油费,这属于合乘关系,但是交运部门说属于非法营运,我觉得嘀嗒顺风车平台也有责任,嘀嗒顺风车明确说明了注册只需要车辆合格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健康就可以接单,不需要网约车驾驶证和网约车运输证,所以我接了单,但是却被罚了款。”

对此,上述司机认为,.嘀嗒出行在这种有高额罚款的风险下还让我去完成该订单,不仅没有制止没有获得证件的人员接单,而且还提供了乘车人联系方法,我按照他们的流程接单,在完成订单的过程中被交通运输局罚款,我觉得嘀嗒顺风车平台应为我承担部分罚款。”

.灰色”的一方面是嘀嗒面临的一部分监管风险,正从平台方转移至对司机方,另一方面则是有部分司机钻空子,打着.顺风车”的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

据企查查显示,其行政处罚目前共有59宗,大多都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在一起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开出的罚单上显示,嘀嗒.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而被罚款1万元。所以,正如.于见专栏”此前提到的,或许嘀嗒的顺风车,也并非全是真的.顺风车”。

而这一点也在.汽车之家”此前的一篇文章中被点出,随着网约车兴起,黑车司机们也在分化与转型,有些司机则进入了顺风车领域,伪装成.顺路车主”活跃在各大平台。其中就有乘客在嘀嗒出行上预约顺风车时遇到了.披着顺风车外衣的黑车”。

安全问题频出,在刀尖上行走

从司乘之间难解的各种矛盾,到本身定位合法性的难以界定,嘀嗒出行的顺风车业务似乎始终在.刀尖”上行走。毕竟,在顺风车这种C2C模式下,司乘双方很容易达成私下交易,司机绕过平台接单,避开平台监管,也就意味着不可控的风险。而其面临的安全问题,更像是悬在嘀嗒头上的达利摩斯之剑。

事实上,不少媒体也曾指出,嘀嗒出行的崛起是有一定运气成分的——2018年,滴滴顺风车业务下架整改,嘀嗒就是在这时获得了机会。从营收数据来看,2017年,嘀嗒出行以佣金为主的营收仅为4893.5万,但到了2019年,这一数字就达到了5.81亿元。

然而,也正是从2019年起,嘀嗒出行频繁被曝安全问题。

锌刻度整理公开报道发现:据报道,2019年,某乘客被嘀嗒出行顺风车司机持刀砍伤;同年9月,深圳市某乘客在使用嘀嗒出行顺风车业务时遭到司机猥亵,且该司机并无营运资质;

据凤凰新闻,2021年8月中旬,另一位嘀嗒出行平台用户在乘坐嘀嗒顺风车时因与司机产生纠纷,遭到司机持棍威胁,该事后续也被当地相关部门通报;同年11月,一位上海女乘客在社交媒体发长文控诉嘀嗒出行平台存在安全隐患,表示因嘀嗒平台司机疑似存在包括跨平台拉客及辱骂乘客等行为,最终导致该乘客选择跳车……

所以,尽管嘀嗒出行创始人宋中杰曾对嘀嗒顺风车予以期待,要保持住嘀嗒顺风车的.共享性质”,.通过顺风车不能挣钱,开顺风车也就不能作为职业、甚至兼职。” 但从老生常谈的安全漏洞,到滋生出的种种乱象,疯狂的嘀嗒出行正与这种美好期待渐行渐远。

内容来源: 锌刻度 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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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城市相继出台、并且得到部分施行的网约车新规,网约车的新政新规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网约车新政新规全文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网约车新政新规全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

  一、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4、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同时,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最后,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就可以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合同。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人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网约车新规核心解读

  一、8年报废改为60万千米

  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八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二、明确劳动合同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不同消费者,不在同时空条件下,会愿意支付不同的价格,政府更本没有能力确定“合理”价格水平。因此,只要出租车行为引入了竞争机制,并有效预防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垄断行为,避免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垄断定价、信息垄断和搞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可以把目前的出租车市场服务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出租车经营权将向无偿有期限过渡

  新规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

  网约车新规答疑解惑

  一、顺风车合法合规吗?

  答: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为此,出租车改革方案中对其明确鼓励。但受到鼓励的合乘需要满足: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目前,各大网约车平台中的顺风车定价规则基本符合这一条件。

  同时,改革方案也提出,各地要结合城市实际制订配套规定,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的边界,防止打着“顺风车”、“拼车”的旗号从事非法运营。

  二问:专车能不能作兼职?

  答:可以。为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的需求,专车新政提出,允许平台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网约车经营者应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最终方案的表述更为宽松。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说法,作出这一修改,就是因为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私家车可以作专车,司机也可以是兼职的。

  三、出租车的份子钱能降下来吗?

  答:很有可能。一直以来,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份子钱,很大一部分要用于向政府交纳经营权使用费。但根据出租车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且一律实行期限制。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成本低了,份子钱也将大幅降低。但是,原本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还需要些时间,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此外,改革方案也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总的讲,份子钱很可能会降低,只不过会有个过程。

  四、信息泄露怎么办?会不会再现给差评被打的情况?

  从多个方面规定了信息安全保护,如规定了网约车乘客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等。

  信息泄露是一个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问题,要一分为三来看:一是对黑客入侵问题导致的信息泄露,要在软件安全和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上下功夫;二是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信息泄露,对私人和公共安全形成了损害,就必须给予相应处罚,让其承担必要的民事赔偿,甚至依法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三是对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的信息泄露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处罚,直至永久吊销其经营执照,列入政府监管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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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河南郑州的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引发各界对于滴滴平台对司机资质审核的关注。

5月11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通过实测发现,滴滴顺风车平台的车主注册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女性司机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之后,平台依然能显示“实名认证成功”。

澎湃新闻记者体验了滴滴顺风车司机的注册流程。根据软件的提示,注册成为车主首先需要选择车型参数,包括车辆品牌、车型和颜色,之后需要提交行驶证和驾驶证的照片(行驶证和驾驶证可以非同一人)。

澎湃新闻记者借用了他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照片上传之后,立刻出现了“认证中”的界面,并提示将在48小时内认证完成,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照片时,并不需要本人手持证件进行拍照。记者的滴滴账号设置性别为女,而上传证件后识别出的性别为男,但提交证件过程中平台并未对身份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提示。

随后,车主的认证界面上立即出现了“实名认证成功”的字眼,所显示的证件号为借用来的男性驾驶证所有者的证件,而非记者本人。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滴滴的《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发现,在顺风车车主的权利义务说明中指出,“由于车主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应由车主独立承担。”而在平台的权利义务条款中也没有明确平台对车主身份的审核义务。

5月11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就注册过程中的审核漏洞向滴滴的一位工作人员咨询。对方表示,平台要求顺风车车主必须与上传的驾驶证所有者为同一人,一旦被乘客发现人证不符,向平台举报后,会对车主的账号做销号处理。

但澎湃新闻记者随机访问了几位顺风车用户,他们表示,平时在搭乘顺风车过程中很少会在平台上核实司机的证件,一般只会核对车辆的车型和车牌信息。

同时,上述滴滴工作人员也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一旦冒牌车主用他人证件注册后,将无法完成后续的人脸识别认证(非必须步骤)。

澎湃新闻记者测试后发现,冒牌用户确实无法以本人身份通过人脸识别认证。不过,人脸识别和芝麻信用认证并非必须完成的步骤。

在注册大约两个小时后,澎湃新闻记者收到了来自滴滴的短信通知,称证件已通过审核,即刻可以在平台上接单,而平台并未要求继续完成芝麻信用、职业认证、人脸识别等其他认证。

值得注意的是,顺风车并不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网约车服务,而被定义为合乘车。

网约车与合乘车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经营性服务,而后者则是基于用户自愿的共享行为。目前网约车服务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监管,而在合乘车方面目前国内还未出台完整的管理措施。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但也指出《网约车管理办法》不适用于属于共享互助出行的顺风车。

《网约车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但其附则第三十八条则则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鲜少有地方政府为顺风车制定完整的一套管理办法,大多仅在网约车的相关规定中简单提及。

譬如,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深圳还规定,合乘平台每天为同一合乘车辆提供的合乘供需信息整合服务不得超过三次。

此外,记者还发现,滴滴顺风车与滴滴网约车(包括滴滴出租车、滴滴快车、滴滴专车)分运营主体也不一样。滴滴顺风车的运营方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打车(快车、专车、出租车)的运营方叫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是滴滴出行的母公司。

而滴滴平台对于快车车主和专车车主的认证明显比顺风车要严格许多。

在快车司机注册条件中,对司机的年龄、驾龄、违章、违法记录,车辆号牌和状况都做出了要求:“男21周岁到60周岁,女21周岁到55周岁,无暴力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等。

而专车司机加盟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驾驶证扣分需少于12分,且经过培训考核之后才能上岗。对于司机的形象也做出了要求:“外露皮肤无明显伤疤纹身,无怪异发型(颜色),无传染疾病”等。

滴滴的工作人员称,滴滴顺风车的具体管理方式遵循各地的政策。他还向澎湃新闻记者强调,滴滴顺风车的网上认证是最严格的,“因为网约车需要进行线下的实车验证,顺风车没有这个环节,因此线上审核比网约车更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将在5月11日发布关于顺风车车主认证的官方说明,但截至发稿记者还未拿到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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