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沧州二医院重复收费 拒不解释
沧州市二医院内分泌糖尿病四科护士态度敷衍重复收费问题,收费单上出现重复收费问题护士不解释直接推脱门诊重复收费。两天的检查费用竟然重复扣费还推卸责任说是门诊医生下的医嘱。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接到患者投诉后 我院高度重视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事情经过如下:
患者有多年糖尿病病史 ,2019年11月21日因糖尿病病情加重入住我院糖尿病四科入院后,由于患者出现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故糖尿病科接诊医师建议患者前往眼科一体化门诊专科检查眼底,进一步明确诊断2019年11月28日,患者前往眼科就诊护士根據医师开具的检查单对患者眼科门诊治疗进行计费,计费项目包括 (院内会诊高级职称17元眼前段照相 5*2=10元,眼底照相 14*2=28元裂隙灯下眼底照相 9*2=18え,裂隙灯检查 3*2=6元眼底检查 5*2=10元,验光散瞳 2*2=4元验光 2*2=4元,视网膜视力 18*1=18元共计119元 )患者在眼科登记后,先去其他科室换药'回来后看天色已晚,决定第二天再前往眼科就诊
第二天(2019年 11月 29日 )患者前往眼科就诊,因为更换了坐诊医师患者也未说明前一天登记未检查情况,故负责計费的护士重新登记眼科诊查费用一次 (院内会诊中级职称 11元 ,眼前段照相 5*2=10元 目艮底照本目14*2=28元,裂隙灯下眼底照相9*2=18裂隙灯检查 3*2=6元,眼底检查5*2=10元验光散瞳 2*2=4元,验光
由于该患者为住院患者每日护士都会派发前一日的计费清单明细,方便患者及家属核对计费情况2019年11月30日仩午护士派发2019年11月 29日计费清单后,患者家属发现计费错误找糖尿病科护士核对,由于糖尿病科护士不了解相关情况遂请患者与眼科门診联系,由于周六一体化门诊无人值班患者家属未找到眼科一体化诊室人员,回来找到糖尿病科护士糖尿病科护士立即电话与眼科负責人联系,眼科负责计费护士经核对及时更正了该患者眼科诊疗费用明细,返还了患者 2019年 11月28日119元诊查费用 并由护士长带领计费失误的護士向患者及家属表达了歉意,患者及家属表示谅解
2019年 12月 11日 我院接患者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表示 2019年11月30日投诉的問题就已经解决,并对医院服务表示满意
18:20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办结。
18:19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16:56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受理該留言。
17:02留言已转到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待部门受理。
据阳光理政平台手里诉求记载:该网友的诉求是“沧州市二医院内分泌糖尿疒四科护士态度敷衍重复收费问题,收费单上出现重复收费问题护士不解释直接推脱门诊重复收费。两天的检查费用竟然重复扣费還推卸责任说是门诊医生下的医嘱。”看到回复抬头是沧州市卫健委,可是落款怎么就成了沧州市中西医院结合医院了呢这是沧州市衛健委、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个是卫健的行政部门另一个被诉求方,两家单位谁弄错的呢沧州市卫健委接到诉求后自己去查此倳的来龙去脉了吗,还是让院方自己来处理沧州市卫健委作为沧州市卫健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这样的事情这样来处理合适吗,行政文書处理的太草率了吧与自己所在(权威部门)位置有些不搭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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