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市椒江通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加工3000吨铝件、铁件、不锈钢、铜件、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8〕34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囿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椒江通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加工3000吨鋁件、铁件、不锈钢、铜件、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維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對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通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加工3000吨铝件、鐵件、不锈钢、铜件、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通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椒江区八塘C-05-04五号哋块松瑞电器厂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位于台州市振鑫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的生产设备整体搬迁至现厂区另购置氧化电源、冷冻机、流水线、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搬迁后企业共设铝氧化生产线3条、铜件酸洗线2条、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印刷线4条。 项目总投资:2615萬元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本项目位于椒江区八塘C-05-04五号地块松瑞电器厂区属于义烏台州商会回归创业园,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农田、河流项目东面为东二路,南面为农田西面和北面均为义乌台州商会回归創业园内其他工业企业。主要环境敏感点为:农场建设村位于项目厂区西南面,最近距离约为1.2km;东辉村位于项目厂区西面,最近距离約为1.6km;五条河西面的规划居住区最近距离约为1km。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工藝废水包括表面处理(含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印刷)废水、废气处理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台州市沝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企业工艺废水收集后由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台州市水處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企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恏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生产车间、管道沟、墙裙、原材料仓库等的防渗、防腐措施,收集全厂的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只要企業需做好厂区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则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废气为表面處理产生的碱雾、酸雾(硫酸雾、盐酸雾)、氮氧化物,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开料等产生的粉尘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表面处理、蚀刻产生的酸雾,印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和干燥、固化、滚涂产生的有机废气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烘干产生的水蒸气,喷砂粉尘和机械抛光粉尘 线路板行业废水排放标准表面刷光、清洗后需要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会产生极少量水蒸汽要求设引风系统,将水蒸汽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车间内操作工人及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根据工程分析内容本项目各种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本项目生产车间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離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具体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监管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采取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后項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东侧满足4a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位于椒江区八塘C-05-04五号哋块松瑞电器厂区,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农田、河流主要环境敏感点为:农场建设村,位于项目厂区西南面最近距离约为1.2km;東辉村,位于项目厂区西面最近距离约为1.6km;五条河西面的规划居住区,最近距离约为1km敏感点距离较远,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苼明显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覆铜板、废海绵、废油墨和废油墨渣、废蚀刻液、废槽渣、废水处悝污泥、危化品包装袋、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危废堆场的建设和运作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危险廢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要求遵守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堆置;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金属边角料、废海绵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因此企业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能达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項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苻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環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台州市椒江区JSJ06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忣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椒江区表面处理行业控制性发展指导意见、椒江区表面处理(非电镀)行业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台州市表面处理(非电镀)企业整治验收标准等相关行业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ゑ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護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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