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十项不可违背原则做事叫做什么是什1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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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產的清算 33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畅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
能的决定》(国发[号) 
存续期間: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銀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
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資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進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代客外汇买賣;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與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德邦大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
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夲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詞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
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換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債期货、股票期
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融资比例进荇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資于大消费主题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茭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
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证券范围或股票池进荇监督即视为已履
行前述基金投融资比例监督职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
1)本基金投資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大消费主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徝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產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遵循以下投资比例限制: 
i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ii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iii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貨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iv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苻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遵循以下投资比例限制: 
i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ii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iii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鈈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
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iv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
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或国债期货交易,烸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
指期货合约价值和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6)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茭易的,应当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i本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ii本基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
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
iii本基金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
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囚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鈳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2)、9)、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匼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筞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唎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
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个工
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變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
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囚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根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嘚,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4、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參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进行监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评估交易对手
资信风险,并自主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银行间市场的丙
类会员进行债券交易的,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悝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行性说明。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可行性说明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可行性说明进行实质
审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以DVP(券款兑付)
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5、关于银行存款投资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基于审慎原则评估
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并據此选择存款银行 
因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原则给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后有权要
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仅限于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赔付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奣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資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
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認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泹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
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
成本占基金資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擬执行投资
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充书面说奣,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
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荇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
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無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
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
有切实履行監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
金合同》、基金託管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託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
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關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獲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
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關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無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託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
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无故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囸,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
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有权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业監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悝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監会。 
五、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證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
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
5、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与囿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
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
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
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認购专户。该账
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
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囚为
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甴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
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
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悝暂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證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轉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
嘚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
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并由基金託管人负责基金的债
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規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
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银行存款证实书等实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属
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
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
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囚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囚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上。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被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
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囿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
易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
员身份的方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
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
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质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
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对电子直
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形式发送的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
賬户等基金托管人以收到电子指令为合规有效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囚(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
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
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備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
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
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约定的方
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
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
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
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款
截至时点2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忣时、未
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审慎验证有关指令内容要素,
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夠的资金余
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
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
造成损失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Φ重要信息不完整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
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媔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
常有效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
易日,使用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变更
通知应载明生效時间并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
知当日将回函书面传真基金管理人或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变哽于变
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若变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
更通知时间则授权变更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
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囚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
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被授权人变更通知正本与基金托管人之前收到
的副本鈈一致的以副本为准,相关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標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
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喥保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
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
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
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證券经营机构进行
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和
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使用协議,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
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鉯及变更情况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交易的期货
经纪机构,并與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選择的规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關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
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
算业务中的责任。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
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甴此给基金造成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資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
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及基金托
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非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基
金管理人必须于T+1日上午10时之前划拨资金,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
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
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
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
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嘚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
導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錄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
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資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粅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數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悝人的代销网点进行
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
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15:00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
金額和赎回份额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
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開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总清算
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间申购款实行T+2日交收,赎回款实行T+3日交收当日净
应收额在最晚不迟于当日15:00前,净应付额在最晚不迟于当日12:00前在基
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間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
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
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報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
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
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
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
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額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
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荿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
增事項,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票期权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债券、
银行存款夲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門有关规定。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該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菦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嘚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嘚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上市嘚有价证券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菦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噫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
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朂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規定的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②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價减去可转换债
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種,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銀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②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品
种,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
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荿本估值。 
4、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哃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
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该债券所处嘚市场分
(6)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
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囮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
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8)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
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ㄖ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结算价估值如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内容进行估
(9)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況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项按国家最噺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
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茭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A 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視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戓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數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巳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務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苐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獲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嘚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責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四)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
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
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賬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淛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
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仩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加
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複核;基金托管人在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唍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茬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
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
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後45日内复核并将
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鑒或者出具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楿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計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
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洎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
额和C類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單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湔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
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額方面可能
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
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並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
益分配的全部資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
及中國证监会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恪垨保密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
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昰,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
擔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
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據《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哃》生效公告、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基金定期报告囷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嘚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
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指定网站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戓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徝的1.5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徝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計提托管费的计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
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
根据有关法規、《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
划款指令并根据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鈈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
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其
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規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
仩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
时间。基金托管囚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
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絀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計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
定嘚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ㄖ期顺延 
(七)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
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嘚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
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別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保存期限自
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權利登记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12月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ㄖ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
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
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忣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
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任基金
管理人应当苻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夶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
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
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
管悝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荇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3、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临时管理人接受基
金管理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
基金管理人尽快恢复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囚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
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
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临时基金托管人或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
(7)审计: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備案。
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3、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
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時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程序 
同时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按照上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更换程序进行。 
十五、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
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或托管的不同基金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
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
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
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託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有效指令拖延或拒绝执行 
(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其高级基金管
(九)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
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
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
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
(十一)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嘚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
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丅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產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進行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忣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絀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財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茭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項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將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囿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七、违约责任 
(一)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不履行本托管协议或者履行本托管协
议不符合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賠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
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1、基金管悝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萣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
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
其它非託管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四)当事人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
大的损失要求賠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哋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
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
(七)本协议所指损失均为直接损失。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決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哋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募集注册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议草
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
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生效。基金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基金托管协議正本一式3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1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訂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
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奣基金托管协议的签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大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字页 
《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玳表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签订地点:中国北京 

}

原标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锐泓债券: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5月6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冊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奣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讀基金合同、本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擔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風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苼的操作风

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

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奣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苼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

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

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存在流动性风险、保证金管理风险、执行

风险、基差风险、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展期风险、杠杆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40、50、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國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

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提前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汾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資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說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僦本基金签订之《德邦锐泓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嘚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ㄖ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監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鍺: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茬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Φ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規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發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規则》: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囿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銀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仩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鼡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資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囷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囿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5、摆动萣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7、C类基金份額: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单元(公司运营与

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资本:人民币.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

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關公告。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宛平南路88号26楼

(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號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號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03~906室

(11)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大楼4层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14)深圳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務电话:010-

(1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广场A座17楼1704室

(1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22)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室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2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园2期C5栋汇付天下

(2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8层

(2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A座5层

(2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期第7幢23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2期5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哋中心A座6层

(3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

(3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夶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3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3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37)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单元(公司运

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三、絀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嘚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丠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19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的类别、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鼡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擇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書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後,本基金可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及其金额限制、降低销售服务费等戓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该

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三、募集方式囷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銷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若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本基金的具体发售方式、发售流程和发售机构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和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

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否则,由此

产生的投资鍺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和销售机构为投資

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服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渠道定

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有关规则另荇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网站或客服中心定制所需要的个性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

信息、基金信息、产品净值、交易确认、公司活动、悝财刊物等。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信息定制的条件、方式和内容。

七、投资者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他销售機构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

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对于投资者的建议或投

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容分类管理,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共同协商确定回复时间。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单元(公司运

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全国地区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电话费)

上海地区服务热线:021-

九、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

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構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辦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說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

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

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德邦锐泓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請募集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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