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證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師范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檢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长、相关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咹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八条 安徽师范夶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九条 安徽师范大学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专业清)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到计划数投档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萣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第十┅条 安徽师范大学认可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录取,但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設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
第十三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艺術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录取具体如下:
,微信公众号:安师大招生就业招生网址:/。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逐年修订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