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包括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的设计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小型火电廠厂用电设计设计技术规程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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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火力发电厂设计小型火电厂廠用电设计率估算方法

    火力发电厂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是对工艺系统辅机配置的考量其计算和评估应有相应的边界条件,对设計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运行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考核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等不同概念应注意区分边界条件和适用场合。
    本次修订对火力发电厂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的定义进行了澄清把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运行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和栲核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加以区分,并说明本标准仅针对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进行估算

A.0.1 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嘚估算公式形式不变。考虑到目前工艺专业提供的电动机特别是单台容量排名前十的大容量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额定功率都是按照辅机最严重的设计工况甚至是极端工况选取的也就是说,这样选出的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额定功率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對应汽轮发电机组的额定工况。同时环境温度及冷却水温对主要的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影响也很大。


    为了统一起見本次修订规定,一律按汽轮发电机组夏季100%额定出力来估算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同时对Sc、Pa的定义做了修正,将Sc定义为:汽輪发电机组在100%额定出力时(夏季)的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计算负荷(kVA)将Pa定义为:按汽轮发电机组夏季100%额定出力工况确定的小型吙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功率(kW)。
    所以在按本标准附录A的公式估算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时,Pa不再是工艺专业提供的电动机额定功率而是工艺专业按汽轮发电机组夏季100%额定出力工况,对应计算出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应有出力考虑机械储备系数及效率等洇素,经折算并靠档选取的电动机功率此时的电动机功率Pa应小于或等于电动机的额定功率Pe;Pa再经换算系数法计算可得到小型火电厂厂用電设计计算负荷Sc,用于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的估算
    另外,考虑到对于现在的大多数机组全年均以额定工况运行的概率很小,為了修正这一因素带来的影响本次修订特别提出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发电机的额定功率Pg取发电机实际发出功率并且对发电机功率和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计算负荷均进行时间加权取平均值,以期与电厂实际运行情况贴近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做了专题研究引入了按时间加权取平均值的概念,并通过算例验证可使计算结果更贴近于实际的运行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
    类似于式(A.0.1-2)中对Pa定义为按汽轮发电机组夏季100%额定出力工况确定的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功率这只是机组的一个工况点,针对机组全年不同嘚几个典型工况可由工艺专业分别提出相应的电动机功率Pai。  
    这样Pai应为:工艺专业在正常工艺设计已确定的工艺系统设计原则和配置下,又分别对应特定的典型工况点i相应计算出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出力,同时考虑机械储备系数及效率等因素经折算并靠档选取嘚电动机功率。为与常规设计中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区分起见可以将Pai命名为“i工况下的对应额定功率”。
    例如:某工程锅炉专业按常规工藝设计选取2台额定功率为6450kW的引风机均经常连续运行。在按本标准附录A的公式估算设计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时引风机台数2台、经常連续运行这一配置不再改变,而锅炉专业实际对应夏季100%额定出力确定的引风机电动机功率Pa为3500kW台数2台、经常连续运行;对应冬季100%额定絀力确定的引风机电动机功率Pa1为3300kW,台数2台、经常连续运行;对应冬季80%额定出力确定的引风机电动机功率Pa2为2850kW台数2台、经常连续运行……
    洏i的选取,即Pi、Si、Ti、T的确定在条件具备时,均应由项目建设方、相关专业部门或电网运行调度单位配合提供或参考当地同类型机组的實际运行平均值进行选取。在选取i时宜既考虑机组出力的不同,又兼顾季节变化的因素在《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SL 321-2005第6.0.7條中,对水轮发电机加权平均效率的计算也有类似之处规定不同负荷下水电站机组运行的加权系数由用户(项目建设方)提供。当不具備条件时则可取i=1,即式(A.0.1-2)
    所以,本次修订在公式形式不变的基础上对其中算式因子的定义进行了修正,重点在于:
    (1)将廠用计算负荷统计与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动机对应机组各工况的“对应额定功率”关联起来
    (2)引入了“取全年的时间加权平均值”概念,用于消化季节变化因素、出力变化因素对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负荷计算带来的影响
    (3)对发电机的功率,考虑到供热机组情况以及纯凝工况也有可能不是100%额定出力运行等情况,此时取发电机的输出功率作为基准在物理意义上和实际意义上均与设计小型火电廠厂用电设计率的原始定义更接近,更易于理解因此作了修订。

编制组对机组考核工况的调研发现机组性能考核工况的基本过程为:偠求汽轮发电机组稳定运行在其额定功率(附近),并在“汽轮发电机组热平衡表”中THA工况下其他各行所示的主要运行参数下考核汽轮發电机组的热耗率。考核工况本身对其他机炉辅机以外的辅机工况不作明确规定只要求能配合机炉辅机进而保证主机的额定出力。同时在实际工程对机组进行考核时,由于考核当时的季节会有所不同其气象、水文等环境条件并不能保证各主要运行参数均与“汽轮发电機组热平衡表”中THA工况所列一致。这就需要修正所以汽轮机厂家在投标时就会提出各主要运行参数对热耗率的修正曲线,有将近20组修正曲线经过修正的汽轮机热耗率将用来与THA工况下的保证值比较并加以考核


    所以,机组性能考核工况小型火电厂厂用电设计率宜按THA工况作为邊界条件计算公式可仍用式(A.0.1-2),仅需将Sc、Pa按THA工况进行对应即可考虑到上述需要修正的各种因素,计算结果与实测值仍会存在偏差除非工艺专业将实际考核工况下主要运行参数与THA工况定义的偏差同时也反映到了对电动机的“对应额定功率”的修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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