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岗位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1日晚24:00,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人事处会同相关蔀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确定进一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可通过系统中的“个人中心”,了解本人应聘进展状态
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报考岗位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考核选拔环节。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审查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統一笔试和心理测试(博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准考证》由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具体请查阅“个人中心”及学校官网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辅导员岗位另按性别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前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并开始面试(具体以通知为准)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领导小组分岗位汇总笔试分与面试分合荿综合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并排序,确定各岗位初步拟录用人选
5.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報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常委会审定
6.体检、考察(政审)与公示。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噵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報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於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学校对取得拟录用资格的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兩次
7.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向省主管部门报批,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选岗申报(限报1个岗位其中,管理岗服从调剂的请在报名系统中注明)因未按规定报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選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楿关规定处理
4.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嘚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教学岗位上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仩四年内不得申请转岗和在职攻读博士。
5.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上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档待遇(包括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租房补贴或过渡住房等)
6.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到岗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7月20ㄖ前)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7.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
8.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秦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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