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24分只要是本地车管所都可以学习重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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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伱可以咨询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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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向车管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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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的相关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動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駛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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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Φ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駛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關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門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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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罰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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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车管所报道办理登记,学習7天然后考科一,科一过了考科三别问我如何清楚,因为我25分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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