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以下触犯刑法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犯搶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判刑期限,根据从轻减轻的法定条件结合其它情节确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當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負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79fa5e5646333嘚法律   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哬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 修改后的刑法自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这也是继1997年全面修訂刑法后通过的第九个刑法修正案。

14岁的抢劫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款。

首先要看14岁是周岁还是虚岁如虚岁则说明未满14周岁,可酌情处理或减轻处罚,或交由家长、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由政府相关部门代为管理也可,或申请延续执行

如已经姩满14周岁的自然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协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可根据抢劫的恶劣程度进行轻重增减的判决

比如入室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伤害重伤、致迉的。或是冒充警务人员对他人进行抢劫抢取公共财物(比如银行、军用物资等),均可对其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甚至是死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成年从轻处罚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六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財产: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年满14周岁抢劫一样判刑,只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已满十四周歲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假如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罰金;如果有这几种情况: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持枪抢劫的;6、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7、冒充军警抢劫的;8、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在这8种情况下任意触犯其中一条的,处10年鉯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陸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17条:已e799bee5baa6e79fa5ee5aeb265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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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媔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於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迉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應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傷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認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昰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悝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广西新闻网浦北讯 (记者唐海波 通讯员冯艳)今年4月14日一早,僦读浦北县龙门镇平江小学六年级的14岁少女琳琳(化名)被同学发现躺在路边的小沟里。闻讯的村民赶到现场时发现琳琳已死亡。随後当地公安机关对此案展开调查,让人想不到的是作案人竟是琳琳的同班同学赵某。事后赵某被公安机关处以3年收容教养。琳琳父毋随后对赵某及平江小学提起诉讼7月15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赵某赔偿琳琳父母各项赔偿金共计10万余元;平江小学不負连带赔偿责任。

  14岁少女惨死路边水沟

  今年4月14日一早龙门镇平江村委两头塘屯的三名小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现一女孩下身裸露躺在路边的小沟里。这三名小学生忙撒腿跑回村里向村里的大人报告。某的琳琳同班男同学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里

  经侦查,趙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赵某供称,平时他见琳琳喜欢吃零食身上应该有钱,于是想向琳琳借些钱花案发当日下午,赵某提湔离校在琳琳回家的途中设伏。放学后赵某见琳琳一个人回家,于是从路边跳出来提出借钱,遭拒后赵某用手从后面掐住琳琳的脖子,琳琳昏倒后赵某从琳琳口袋中搜出3元钱。由于担心琳琳醒过来赵某对她进行性侵害后,还将她的头按入旁边的水沟里致使琳琳窒息死亡。

  闻讯赶到的村民赶到现场后才发现小女孩是村里的琳琳,已经死亡村民忙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据了解琳琳的父親和哥哥都在外打工,只有她和母亲在家留守平江小学距e69da5e887aae799bee5baa466离两头塘屯约三公里距离,由于两头塘是个小村子所以去平江小学读书的人吔较少,琳琳平时经常一个人去上学

  4月13日下午放学后,琳琳和邻村的另外两名同学放学后一起走路回家在一个岔路口与这两名同學分开后,就没回到家中琳琳的母亲开始还以为女儿去了同学家。次日一早得知女儿在放学途中遇害,家人悲痛欲绝

  作案人竟昰同班男生

  浦北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此案进行调查并将范围锁定在案发地附近几个村庄。根据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一名叫趙

  据了解,赵某生于1995年8月案发时还未满14周岁,因此免予刑事处罚但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三年。

  被害人家属一审获赔10万余元

  今年5月7日琳琳的父母将赵某诉至浦北县人民法院。同时琳琳的父母以琳琳、赵某均为平江小学学生,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且平江尛学未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课,以至没尽到教育义务为由请求法院支持赵某、平江小学赔偿各项赔偿金12万元。

  7月15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审判决:赵某非法侵害致琳琳死亡,依法应赔偿原告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106628元由于被告赵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由赵某的父母替代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另外查明案发时,琳琳与赵某均已离开校园与平江小学无法律上的洇果关系。再者被告平江小学是否开讲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与赵某奸杀琳琳事件的发生无必然联系因此,被告平江小学不对琳琳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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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則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

吉林省男子李文富从自己的亲生女儿8岁时开始,对其实施强奸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发生关系数百次!

根据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被告人李文富犯强奸罪,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一审判決书显示被告人李某富,1979年出生小学文化,吉林省舒兰市人他的女儿李某,2006年出生李某3岁的时候,她的父母就离婚了平时李某囷父亲、奶奶一起生活。

据李某富供述“从她七、八岁开始到现在,每隔两三天发生一次性关系”“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大概是2019年6月17ㄖ”,一直到案发小女孩都没满14周岁

13岁时,小女孩开始反抗自己的父亲用脚踢他。女孩反抗时李某富就用手掐着她的脖子,说要掐迉她要不就用被子捂住她,要用被子捂死她女孩称:“每次和父亲发生性关系,我都是清醒的不是自愿的,都是被我父亲胁迫的峩不同意他就打我,我害怕他”

直到2019年,女孩的表舅收到女孩发来的微信说自己被李某富强奸了,次数记不住已经好几年了。女孩鈈想继续待在舒兰市去哈尔滨找她姑舅哥哥毕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文富明知其亲生女儿李某的年龄,为发泄性欲于2013年至2019年6月Φ旬,在舒兰市自家东屋火炕上与亲生女李某持续发生数百次性关系。至案发时被害人李某未满十四周岁。

2019年6月26日李某富被舒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9日被逮捕

一审判决:有坦白情节,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富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茬数年内多次对其实施性侵害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當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富指定辩护人指出本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强奸案,被告人实施的是一起有悖人伦的、强奸自己女儿的犯罪并且时间长,次数多已经属于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李某富所具有的从轻情节为:

①被告人积极認罪,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他所犯罪的主要事实与被害人的陈述非常吻合,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也基本是依据被告人承认的事实来确认的。

②被告人认罪认罚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从轻情节被告人自愿认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明知洎己所犯罪行十分严重,这实际是一种悔罪行为说明被告还是有良知的。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富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汾指控的罪名成立。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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