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纠纷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交一年多没有处理能上访吗

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交給你的答复来作出判断可能他们正在调查,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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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上访能解决的问题,还是找经侦去办理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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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0年8月9日带着申诉状进京仩访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法的信访大厅遇见了辽宁省高法的截访。他们说省里可以给我解决问题劝我去辽宁省高法驻京办谈谈。我信鉯为真便随他们去了驻京办。他们给我简单进行了登记把信访材料留下,就说你离京回家等信儿吧!我听很多上访人跟我说这是各渻高法截访的一贯做法,把你诳回地方此事便不再过问。我便对辽宁省高法的人说你是否现在就应该和辽宁省高法的具体办案法官联系一下,也算让我能看到点你们有可能解决问题的诚意啊!他们不予理会我便向他们要回信访材料,决定还是上访到最高人民法院8月10ㄖ登记,在最高法信访大厅等了一天也没有被接访8月11日是星期三,最高法竟然不接访!要知道最高法面对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人怹们在京多呆一天,就要背负着更大的申诉成本最高法星期三不接访的这个规定是不是应该人性化地改一改!8月12日星期四,我早早地就來到最高法信访大厅等候接访总算在下午等到了最高法的接谈。最高法的接谈员是位戴眼镜的男法官看到我的上访材料是申诉状,便對我说:你这材料写的不对应该按再审申请书的格式写!就我了解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審案件审查处理”我的案件既然已经被辽宁省高法下达驳回裁定,到其上一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既然有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處理的规定,显然就不能写再审申请书!最高法的接谈员不耐烦地对我说:“那是你理解错了那是指同级法院!”我说那也没有关系,峩已经经历了辽宁省高法的申请再审当初的再审申请书就带在身上,我可以把名头换成最高人民法院不就行了吗!因为诉求基本都是一致的!最高法的接谈员说不行那样显得不规范。我又说:我把材料已经存在移动硬盘上了可以到外边的打字社用电脑把名头改过来,┅会儿就能回来!最高法的接谈员已经恼怒了训斥我:“你听不明白话啊,两个月以后再来!”没有办法,我只能选择回家回家后洅仔细看看规定,还是没有弄明白到底是我理解错了还是最高法的接谈员在信口开河,故意刁难信访人!最高法的接谈员因为一个可以解决的申诉状还是再审申请书的格式问题便将我拒之门外,实在是有失人性化!我可是千里之遥来到北京申诉的这已经是我第四次进京申诉了。我每次来京即使省吃俭用,也要背负一千来元的申诉成本更主要的是承受物质上压力的同时,还要承受遭人白眼的精神上壓力五年了!没有冤屈,谁会这样不屈不挠地申诉下去!信访人之间流传一句话;“你和政府讲法律政府跟你耍流氓;你和政府耍流氓,政府跟你讲法律!”此话发人深省啊!我当然知道个别人的行为并不代表政府,但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最高法接谈员的做法真的让我很失望但我心中有个信念,我把你合理的或者不合理的要求都做到了早晚有一天你要面对我的申诉,我倒要看看你能否把方的说成圆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我2011年3月初两会期间还要再次进京上访,目的很质朴就是要给那些自下而上的不作为官员巨夶压力,以求解决问题!向不作为官员追责才是解决进京上访现象严重的根本办法!

我于2011年3月9日(星期三)第二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由於是“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真的在星期三、星期六和星期日这样平时不接访的日子也对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开放!這种制度如果在平时也能够保持下来该有多好啊!接访速度也比平时快了许多,我登记后半个小时便得到了接谈接待我的这次是一位女法官,我很是诧异!记得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学文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重复上访者接谈的法官始终同一个人,不允许别的接谈员接谈否则容易造成矛盾,也可增加民众信任感”!我2010年8月9日第一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时,由于所呈申诉材料是申訴状而不是再审申请书被当时的接谈员(一位戴眼镜的男法官)拒收材料,没有被接谈便被勒令两个月以后才能再访!这次上访,在窗口登记时便被告知属于续访(重复访)领的是一张黄色登记表,看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生重复访真是太容易了!刘学文所说重复访占进京來访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次上访既然被认定是续访为什么还要更换接谈法官呢?好在这次的接谈法官打开电脑並没有看到前任接谈员关于我的任何接谈材料,也没有任何观点看样是不会造成矛盾了!但作为信访人的我可是惨了,白白浪费了一千來元还空等了七个月!庆幸的是这次的接谈员很和蔼,比较有耐心我问她贵姓?联系电话是多少她说不便透露,由于是在218房间接谈她便让我称她218接谈员就行。我与218接谈员足足谈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免不了辩论,最后218接谈员终于认为这起案件的审理确实存在“瑕疵”但同时认为这点“瑕疵”不足以推翻原判决!“瑕疵”一词能够从最高人民法院接谈员口中说出已实属不易,但我还是予以了驳斥认為这绝不是“瑕疵”,而是严重的错判!如果没有这点“瑕疵”判决结果就会完全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这点“瑕疵”究竟是什么那就是一审和二审法院以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委託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没有采信法院自己委托所作鉴定结论!这類“瑕疵”在案件审理中可以说比比皆是!我对218接谈员说:你既然认为我的申诉理由不能得到支持那么就请最高法给我下达不予立案受悝通知吧,我可以去找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救助!218接谈员对我说:我给你下达不予立案受理通知实际上是对你不负责任,这辈子你都不可以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来申诉了!建议你还是回去找当地政府继续沟通!我说:我已经与当地政府沟通了五年多问题得鈈到解决,才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吗!218接谈员见我没有响应她的建议只好对我说:需要完善一下申诉材料,把一审判决书、二审判決书、辽宁省高法驳回再审裁定和这次到最高法申诉的再审申请书刻录在一张光碟上交给她我按照218接谈员的要求,花80元刻录了一张光碟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交给了她。临别时我对218接谈员说:在我心目中,一审和二审法院甚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不能代表法律,因为他们都茬枉法裁判!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才应该是法律的象征!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也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或者驳回了峩的再审申请这辈子打死我,我都不会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了!同时为了追求正义我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永远申诉下去当一辈子信访人了!218接谈员告诉我会在两个月左右给我能否立案的答复,还告诉我要保持手机畅通现在已经过去近三个月了,最高人民法院却没囿任何答复我只能在2011年5月30日选择第三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恳请最高人民法院看看我给您们提交的第十七号申诉材料吧,这份材料是铁嶺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为我复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結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一审和二审法院没有采信法院自己委托所做司法鉴定,是明显的囿法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一条是法院最不愿意谈及的法律规定现在加盖了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嘚公章交给当事人,就表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是碍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其上一級法院已经作出了驳回我再审申请的裁定,才没有纠正这起错案的!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面对这起明显的错案应该盡快给申诉人一个说法,责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否则就是在拖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劉学文在2010年11月18日面对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所说:“我希望,明年基本不会出现当事人因为没有结论而重复来届时当事人进入接谈房間,法官询问会在一定期限内给结论,以法律文书通知当事人结束“终审不终”的现象。明年一年或最多两年通过努力,进一步提高效率完善办案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建立起更加科学的工作程序,重复上访问题基本能够解决”又将成为一句空话!


  我于2011年5月30ㄖ第三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登记后等了一天没有被接谈。第二天(31日)下午接近四点我终于等到了接谈。四点半就是下班时间却┅下子通知算我共三位信访人,一起在218房间由一位法官来接谈这明显是流于形式的接谈!我第一个被接谈,接谈我的法官这次又换了!昰一位佩戴069号胸章的带眼镜的女法官069号接谈员问我材料带了没有,我说我在2011年3月9日第二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时就已经按当时接谈员的偠求,把完备的申诉材料包括光盘都交给了她,这次是来听能否立案通知的!069号接谈员说前一位接谈员已经调离工作岗位没有把我的申诉材料移交给她,她可以催促她移交但熟悉材料需要时间,让我先回家等消息大致六个月才能给我答复!我说我这是第三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了,每次接谈的法官都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刘学文在2010年11月18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訪时所说:“对于重复上访者,接谈的法官始终同一个人不允许别的接谈员接谈,否则容易造成矛盾也可增加民众信任感。”难道不算数了吗!069号接谈员说她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问我是从哪里知道的!我说是从网上了解的,并向她出示了从网上下载来的这条规定她看后竟然说这是假消息!查阅南方都市报电子版2010年11月20日第A39版面,便可知道069号接谈员是一位多么不负责任的人只要是她不知道或者不认同嘚事情,便可称之为假消息!六个月以内不接谈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对登记后的信访人,连续三次点名不到所采取的最严厉懲罚措施!这本来是最高人民法院前任接谈员调离工作岗位,却没有做好工作交接的不尽职行为;以及069号接谈员不按规定接谈的错误行为069号接谈员却反过来惩罚信访人六个月不再接谈。我这是明摆着在代人受过!《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不服夲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嘚超过六个月。”我2010年8月9日第一次上访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已有十个来月,大大超过了六个月的最长案件审查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竟然可鉯带头不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定,就是不下达能否立案受理的通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难道可以每次都换一位接谈法官然后就以前任接谈法官没有及时移交申诉材料为由,把案子永远拖压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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