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新疆自治区退休人员漲工资新消息: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新疆自治区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消息: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小编为你带来最新资讯 南方財富网07月17日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區各委、办、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朤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蔀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調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え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15元的按15元增加。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以本人2017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7%(四舍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