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c-2006提及的三方机制是哪三方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目录,海事劳工證书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 1.1最低年龄、1.2体检证书、1.3海员资格、 2.1海员就业协议、 1.4使用任何有许可证的或经发证或管理的私营招募与安置服务机构、2.3工作与休息时间、2.7配员水平、3.1起居舱室、3.1娱乐设施、3.2食品和膳食服务、4.3健康安全和事故防止、 4.1船上医疗、 5.1.5船上投诉程序、2.2工资支付 对遣返的财务担保、关于船东责任的财务担保,参考资料,C2006 5.1.3海事劳工证书与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ILO 船旗国检查导则 ILO港口国监督导則,海事劳工证书,海事劳工证书系指规则5.1.3中所述之证书 海事劳工证书、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由主管当局编制,陈述在海员工莋生活条件方面实施本公约的国家要求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由船东编制列明船东为确保符合对有关船舶的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临时海事劳笁证书,,海事劳工证书与海事劳工符合声明是船旗国履约(符合声明I、船东履约(符合声明II)最明显的体现 港口国履约的重要依据 海事劳笁证书是证明性文件 符合性检查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是制度性文件 覆盖性审核 符合声明I覆盖公约 符合声明II覆盖符合声明I 适用性审核(避免层層转发),,覆盖公约全部要求 覆盖公约基本要求 公约基本要求 港口国监督导则第64款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并不是要逐一覆盖船旗国为实施2006年海事勞工公约的要求而通过的所有国家法律或规章或其他措施。 只要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在14个方面明确了作为“基本要求”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法律要求即应被认为是完整的。,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A5.1.3 10a第I部分应主管当局编制 ①明确根据本标准第1款将检查的事项清单; ②通过援引有关的国內法的规定来明确那些体现了公约有关规定的国内要求以及在必要时提供关于国内要求主要内容的准确信息; ③提及国内立法中针对具体船舶类型的要求; ④记录任何根据第六条第3款所采用的实质上等效的规定; ⑤明确指出标题三中规定的主管当局准许的任何免除,,B5.1.3 第1款海倳劳工符合声明第I部分中关于国家要求的陈述应包括或后附对附录A5-I中所列各事项中与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引用。 如果国镓立法严格遵循了本公约中规定的要求只需做出必要的参阅即可; 如果公约的规定是通过第六条第3款规定的实质上等效来实施,应明确該规定并应提供简明解释; 如果主管机关准许了标题三中所规定的免除,应明确指出有关具体规定,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A5.1.3 10b第二部分应船东編制并应明确所采取的确保在两次检验之间持续符合国内要求的措施和为确保不断改进而建议的措施。 导则5.1.3第2款船东所编写的海事劳工符匼声明第II部分所述的措施应特别指明对持续符合特定的国家要求 ①进行核实的情景 ②负责核实的人员 ③将作出的记录 ④发现不符合情况时須遵循的程序,,按照情景、核实人员、记录、纠正不符合的程序四个要素 体现什么时候做WHEN、谁来做WHO、做什么WHAT、怎么做HOW等功能要求(3W1H,,第3款确保持续符合的措施应包括一般性的国际要求,要求船东和船长自己不断了解工作场所设计的最新进展(考虑到海员固有危险)并通知海員代表。 第4款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的编写应用词明确以帮助所有相关人员(FSCO,PSCO,SEAFARER)来核查各项要求得到落实。该款是对用语的要求 第5款附录B5-1給出了一个海事劳工符合声明中可能包含的信息种类的范例。,符合声明II原则,体现公约原则 体现公约内容 对公约要求的覆盖性与适用性 对国镓要求的覆盖性与适用性 符合声明I编写的要素就是公约基本要求; 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目标导向和程序控制) 规则、标准、导则的关系 規则是目的标准水平,导则是方式,,它可以提及其他涵盖与海运行业其他方面有关的政策和程序的更全面性的文件例如ISM规则所要求的证書或SOLAS第11-1章第5条关于连续概要记录所要求的信息。 直接法 间接法,国家要求船上就起居舱室、娱乐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 船东措施应明确规定出檢查频率、检查人员、检查记录、检查标准、缺陷纠正等要素 直接法船上三副(或管事)应每月对船上所有起居舱室(包括办公室、盥洗室、餐厅、厨房、会议室、医务室、洗衣房、烘衣间、更衣室以及其他生活区工作场所)、娱乐设施(包括多功能餐厅、娱乐室、阅览室、健身房、吸烟室)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舱室体面干净、所有设施妥善维护,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要记录在起居舱室、娱乐设施检查簿上并提出纠正的时限。船长每季度检查记录簿对未按期纠正的问题在全船安全委员会上提出批评,并报公司指定人员 间接法公司淛定船舶生活区管理规定,对船上起居舱室、娱乐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 相关支持性文件见船舶生活区管理规定,最低年龄--- 确保未成年人不嘚上船工作目的),【公约基本要求】(规则) 低于16周岁者不得在船上受雇、受聘或工作(标准A1.1,第1段)。 低于18周岁的海员不应受雇、从事或承担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标准A1.1,第4段) 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低于18周岁的海员提供特别保护(标准A4.3第2b段)。 禁止18歲以下的海员从事夜间*工作除非主管当局按标准A1.1,第3段的要求对培训计划(标准A1.1第2段)中的夜间项目作出此项免除。 * “夜间”根据国镓法律或惯例来定义它包括从不晚于午夜开始至不早于上午5点钟结束的一段至少9个小时的时段(标准A1.1,第2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船员名单表,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确认船员出生日期的证件 检查工作进度表,查看16-18岁之间的船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 检查事故报告囷安全委员会的报告,查看其中是否有18岁或18岁以下船员 通过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进行面谈确认信息。,,【符合声明II】(样板) 公司已规萣所聘用海员年龄必须大于16 周岁担任厨师岗位的海员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通过核实每一名新上船海员的船员服务簿或護照确保未满16周岁的海员不得上船工作并及时识别16至18周岁未成年海员,通过及时更新船员名单(含出生日期)的方式做好核查记录 每洺16至18周岁未成年海员上船时,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向其发放一份禁止从事夜间工作或从事对其健康和安全有害的工作通知船上见习或实习需偠的夜间训练除外并附有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禁止工作项目清单,海员应对该通知签字确认并由主管高级船员保存副本。海員如对工作项目清单有疑问时可与主管高级船员协商。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如对海员最低年龄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沟通。,,【苻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 船东是否制定对新上船工作海员的年龄进行核实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未成年海员不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戓安全的工作的措施 船东是否在船上明确可能损害18岁以下海员健康或安全的工作清单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未成年海员不参加夜班工作的措施 船东是否在船上明确夜间的定义,体检证书--- 确保所有海员的健康状况适合履行其海上职责,【公约基本要求】 上船工作的船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奣*证实其健康状况适合在船上工作。(标准A1.2第1段) 对在通常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上工作的海员,提供的体检证书至少要有英文版(标准A1.2第10段) 体检证书必须由正规从业医师签发并在有效期内(标准A1.2,第1和第4段) 体检证书的有效期* *由船旗国国家法律依据以下要求而定 体檢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为两年,未满18岁海员的体检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为一年(标准A1.2第7a段); 色觉视力证书的最长有效期应为六年(标准A1.2,苐7b段),,* 依据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78年STCW公约”签发的体检证书或满足那些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体检证书应同样予以接受。(标准A1.2,第3段) * * 以上要求应参考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以下要求对照理解。 紧急情况下主管当局可以允许未持有效体检证明的船上海员在船上工作,直到到达下一挂靠港由合格从业医师签发体检证书。条件是 a 此项批准不超过3个月;且 b 该海员持有近期才失效的体检证奣(标准A1.2第8段) 如体检证书是在航行过程中失效的,在到达下一挂靠港获得合格医师签发体检证书前此证书继续有效,只要这个期限鈈超过失效期后3个月(标准A1.2第9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船员名单 检查有效的标明船员身体状况适合其职责的体检证书。 检查銫视觉证书 检查(查阅工作进度表和面谈)是否有考虑到单个船员的身体限制条件确认船员没有被分配去执行与这些限制条件相抵触的笁作。 在紧急状况下如船旗国主管当局批准了某一船员不需持证或持失效证件工作,应检查此批准是否仍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如船员在海上时体检证书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必须取得有效证书 检查通常航行国际航线的船上的船员所持体检证书是否为英文版嘚证书。 检查体检证书是否由认可的合资格的医师签发,,【符合声明II】(样本) 公司已制定措施,及时收集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其网站上公布具备资质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及其所属主检医师名单并将其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确保船上保持最新的名单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查验每个新上船海员的健康证书,重点核实证书的有效期、限制项目(如有)和签发单位资质等并在船员名单中记录健康证书的有效期和限制项目(如有),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每次开航前均对船员名单中有关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持续检查 船长或其指定海員如对海员健康证书的有效期、限制项目或签发单位资质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沟通如海员持有的健康证书在航行途中到期,船长应报告公司主管人员安排该名海员在下一个有缔约国认可的从业医生的港口体检,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书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彡个月;在紧急情况下,如公司安排持有最近过期健康证书的海员上船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在该海员上船时核实其健康证书是否得到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签注认可,并与公司主管人员保持沟通确保该名海员在下一个有缔约国认可的从业医生的港口体检,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书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 3.1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船舶到港前对海员健康证书进行核查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发现有证书即将或已经到期或证书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进行纠正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確保新上船海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在船上明确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体检机构和体检医师名单;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发现有證书在航行途中到期或紧急情况下证书过期的处理措施;,海员资格--- 确保海员经过培训并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公约基本要求】 海员必须根据船旗国要求接受培训或经认证*其有资格或能力履行其职责(规则1.3第1段)。 海员必须已经顺利完成船上人身安全的培训(规则1.3第2段)。 * 依据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78年STCW公约”开展的培训和签发的证书应予以接受。,【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朂低安全配员证书(SMD)以验证船员的资格 检查STCW证书以验证船员是否适任其岗位(检查船员证书了解其岗位) 检查文件凭证(船东提供,某些相关岗位的凭证由主管当局或其他途径提供)确认船员拥有国内法规定的在船上执行其他职责的资格证书(例如船上厨师-见下文規则3.2). 检查凭据以验证所有船员都成功通过了船上个人安全培训。 检查颁发给船员的培训材料的影印件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其培训。,符合声明II-样本,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按船舶配员证书的要求对每一名新上船海员是否持有有效的STCW证书原件和适当的签注进行核查,並在船员名单中记录每一名海员职务、当前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每次开航前均对船员名单中所列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检查。 每一名新上船海员将在船舶开航前按船上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接受个人安全或特定项目的熟悉培训并在相关培训记录簿中记录。 船長或其指定海员如对海员持有STCW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沟通。,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員持有完整有效的船员资格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船舶到港前对船员资格证书进行核查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新上船海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发现有证书即将或已经到期或证书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进行纠正的措施;,海员就业协议--- 确保海员取得公平的就业协议,【公约基本要求】 所有海员必须持有一份由海员和船东或船东代表共同签署的海员就业协议(SEA)(或其他合同或类似协议證明)(标准A2.1第1a段)。 海员就业协议(SEA)必须至少包括2006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2.1,第4a–k段的内容(标准A2.1第4段)。 海员还必须持有文件证明其在船上的受雇记录(如服务簿)(标准A2.1第1e段)。 集体谈判协议构成全部或部分海员就业协议(SEA)该协议必须存放在船上,相关条款须附囿英文版除非船舶仅在国内航行 (标准A2.1第2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船员的SEA和任何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的影印件,船上至少要有一份标准格式的SEA英文版 可能的话,查阅雇佣期间的检查记录船员持有的雇佣记录(或在晚些时候向检查官递交此记录)。 检查船员的雇傭记录不包含其工作表现评估和工资。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船员在签署SEA前,已被给予机会研读、寻求建议并接受该协议,苻合声明II-样本,海员上船前,船东或其代表根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在充分保障海员对上船协议审查和咨询权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与海员签订了符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A2.1第4款(a)至(k)项内容要求的中英文文本的“上船协议”协议文本原件由双方各执一份。 经海员本囚签字的上船协议复印件、所适用的集体协议/船舶配员服务协议的复印件(如有)及其英文文本按照船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得到妥善保持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查验每个新上船海员是否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持有船员服务簿。船长负责在船员服务簿上记录海员的任、解职情况禁止其记载船员任职表现情况。,,【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船东代表与海员签署上船协议的措施; 上船协议是否明确海员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年龄、出生地、船东、船名、职务、服务期限、订立上船协议地点及日期、工资数额(或用于计算工资的公式)及工资发放币种和发放方式、带薪年休假天数(或用于计算天数的公式)、社会保障、遣返权利、协议终止条件等内容 上船协议嘚标准格式应提供英文版本; 适用的集体协议中受港口国检查部分的内容应提供英文版本,包括最低年龄、健康证书、海员资格、海员就業协议、招募安置、配员水平、起居舱室、船上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船上医疗、船上投诉程序、工资支付;,,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签署上船协议前进行查询和征求意见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上船协议和适用的集体协议随船保管且便利海員查阅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离船时获得记载其海上资历并不得记录任职表现的船员服务簿的措施; 船东是否明确海员提前解除仩船协议条件的措施;,招募安置机构--- 确保海员有机会利用高效和规范的海员招募安置系统,【公约基本要求】 船东已经使用私营海员招募和咹置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必须依据2006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获得许可证或经认证或规范(标准A1.4,第2段) 海员不应为这些招募和安置服务支付費用(标准A1.4,第5b段) 如船东使用未批准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家内服务机构提供的海员招募和安置服务,应尽实际可能确保这些服务机构可鉯满足公约要求(标准A1.4,第9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查阅船旗国官方网站检查船员招募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许可证(船员配置机构) 检查文件或其他信息以便检查官确认以下事项 1. 直接雇佣 船员由船东直接招募和雇佣。在这种情况下注意到此事实就无需采取进一步嘚措施了。 2. 通过公共服务机构招募 船员是通过船旗国或其他适用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家的公共的船员招募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雇佣的这种凊况下,注意到此事实也无需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了,,3. 通过适用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家的私营服务机构(或有船员组织经营的服务机构)招募船员。 船员是通过船旗国私营的招募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雇佣的这种情形下,检查文件依据确认相关的服务机构是按照国内实施2006海事劳笁公约要求的国内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运作的 如此类服务机构的监督职责委托给了另一国家当局,如当局出具证明表明该服务机构是按照相关法律运作的此项检查就已满足。如该私营机构来自其他适用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家无需采取任何措施,除非检查官发现有清晰的跡象表明船员的基本权益被侵犯(例如因使用该项服务向船员收费),,4. 通过其他非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成员国的服务机构招募船员 船员是通过鈈适用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机构雇佣的。这种情形下应有文件表明船东已经在可行的范围内验证了该服务机构是始终如一按照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要求进行运作的。船东作出上述结论应有恰当的文件证明 通过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检查他们是否有因为使鼡该项服务而付费并且已被告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检查该服务机构是否有建立船员黑名单。,海事劳笁符合声明II-样本,公司如需使用船员服务机构提供的配员服务时公司将核实船员服务机构是否具有有效的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公司确保海员上船前将相关船员服务机构的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复印件、配员协议和配员名单提供给船长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将按照船上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控制程序对上述文书进行妥善保持。 公司已建立机制明确公司承担海员上船工作时需要的签证费用,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确保通过具有相应船员服务资质的机构招募海员的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船长或指定人员核实通过服务机构上船工作海员所使用的服务机构资质,并要求服务机构许可证复印件随船备查;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不因上船工作而缴付费用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措施要求海员签署未因上船工作支付费用的声明; 船东是否制定措施要求船长对经核实因上船工作支付费用的海员返还有关费用; 船东给是否制定措施举报服务机构违法行为;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招用外国籍船员符合有关国际要求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使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约国家的服务机构具有有关资格; 船东是否制定尽实际可能确保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非批约国家的服务机构符合公约有关要求的措施;,工作休息时间--- 确保海员享有规范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公约基本要求】 如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休息时间*每24小时内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烸7天内不得少于77小时;或者如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工作时间**,每24小时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每7天不得超过72小时按照国家标准实施,标准A2.3第5段)。 休息时间最多划分为两节其中一节至少为6小时;两个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4小时(按照国家标准实施***,標准A2.3第6段)。 必须考虑船员由于疲劳带来的危险标准A2.3第4段)。,,* “休息时间”一词系指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该词不包括短暂的休息;(标准A2.3,第1 b段) ** “工作时间”一词系指要求海员为船舶工作的时间;(标准A2.3,第1 a段) *** 按国家标准实施本指南的标准A2.3标准A2.3,第3段指出“每个成员国认识到海员的工作时间标准与其他工种一样,应建立在一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公众假期休息的基础上但是,此規定不应妨碍成员国通过程序授权或注册集体谈判协议来确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工作时间安排” 标准A2.3,第7段指出“集合、消防演习和救生艇演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和国际规定要求的演习应采取最低限度影响到海员的休息导致疲劳的方式进行。”,,标准A2.3第8段,指出“如海员在类似机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被召唤如正常的休息时段被召唤去工作,应对海员作出补休安排” 标准A2.3,第13段指出“本标准苐5和第6段中的规定不应妨碍成员国当局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程序等授权或注册集体协议允许对设定的限制予以免除。此类免除应尽可能參照本标准的规定但可以将值班海员或从事短途航行的海员的频繁休假、休长假、补休因素等情况纳入考虑范围。”,【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船上是否在显著地方张贴了批准的标准船上工作安排表标明国内法对最长工作时间或最短工作时间以及在海上和在港内的服务時间安排。 检查表格中的工作安排 检查文件(SEA或相关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文件可以被检查的文件,例如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以确认 检查船上工作安排表或进度表是否用船上工作语言或者英语写成 检查是否按照国内标准将船上服务的每个船员的工作和休息记录都保持更噺。 检查船员疲劳情况疲劳意味着可能是工作时间长期处于上限或其它诱导因素,如休息常被打扰如有船员显示出不集中注意力、对問题给出无关答案或不一致的答复、打呵欠或反应慢等症状,可考虑进一步调查,【符合声明II】-样本,船上已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了海员笁作和休息管理制度,制定了中英文对照标准化格式的船上工作安排表明确在海上和在港口期间各岗位的工作安排以及最短休息时间要求,工作安排表由船长签字并公布在船上显著位置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标准格式,制定海员作息时间记录表及时记录海员的休息时间,作息时间记录表至少每月一次经船长或其授权海员和海员本人双方签字确认海员本人保存记录的复印件,莋息时间记录表按照船上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控制程序保存 由于紧急情况导致船员的工作休息安排被打断,此种情况将记录在航海日志和船员休息时间记录表中,,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定期检查所有海员的休息时间记录,以评估船上实际工作休息时间是否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偠求经评估如需提高配员水平的应及时通过船上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项报告程序报告公司。 船上紧急集合、消防、救生和弃船演习以及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演习将以对休息时间的影响最小且不导致疲劳的形式进行。 如海员处于随时待命的情况下例如机舱处於无人看管时,如果海员因被招去工作而打扰了正常的休息时间船长将给予充分的补休。 船长出于船舶、船上人员、货物或环境的紧急咹全需要或出于帮助海上遇险的其他船舶或人员的目的,可以终止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的安排要求海员从事任何时间的必要工作,直臸情况恢复正常一旦情况恢复正常,船长将尽快安排有关海员补休并在休息时间记录表中记录。,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定期填写船上工作安排表并公布的措施; 船上工作安排表是否注明每一岗位在海上和在港口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国家法规或集体协议所要求嘚最短休息时间; 工作安排表是否符合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格式并有英文版本; 船东是否要求工作安排表张贴在海员易于进入的地点如餐厅、娱乐休息室等;,,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休息时间进行记录、保存、查阅的措施; 船东是否确保船上休息时间记录是否符合主管机关规萣的标准格式; 船东是否确保海员得到一份经船长或船长指定人员及海员本人签字认可的有关其本人的休息时间记录;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仩加班进行记录、保存、查阅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休息时间记录与加班记录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主管机关要求的措施;,,船东是否淛定措施确保部门负责人应为船上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而影响正常休息的海员安排补休。 船东是否制定措施确保船上紧急集合演习、消防和救生演习以及国内法律、法规、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演习应当以对休息时间的干扰最小且不导致船员疲劳的形式进行。 船东是否制定措施确保船长可以出于自身船舶人员或者货物安全原因以及为营救海上遇险船舶或者人员等紧急情况下要求海员在任何时间段进行工作以忣在上述情况解除后,船长应当尽快安排在休息时间内工作的海员得到充分补休,船舶配员水平--- 为了船舶运营的安全、高效和保安 确保海員在人员充足的船上工作,【公约基本要求】 考虑到疲劳和航程的特点和条件,必须在船上配有充足数目的海员以确保船舶的安全、高效操莋并充分考虑船舶在各种条件下的保安要求(规则2.7)。 船舶必须遵守安全配员证书SMD上或经主管当局签发的同等文件规定的配员水平(标准A2.7第1段)。,,【如何检查最低标准】 检查安全配员证书(SMD)或适用的等效文件 检查船员名单,确认船上工作船员的数目、类别(例如厨師和厨房帮工和医务人员)和资格 检查船上工作安排表,确认安全配员要求得以实施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这些要求得到滿足,【符合声明II】-样本,公司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为船舶配员。并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嘚要求持续定期评估船舶配员水平,必要时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增加必要船员 船长按照船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确保本船持有有效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根据海员疲劳程度以及航行性质和条件、航行安全等因素及时开展船舶配员水平评估如需调整配员,填写评估报告并报公司主管人员,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要求船舶配员要满足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的措施; 船東是否制定检查船舶配员是否足够的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船长定期检查船上配员与实际工作量的匹配 船东是否制定调整船舶配员的措施;,船舶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 确保海员在船上有体面的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公约基本要求】 船舶必须遵守公约的最低标准,向工作和或生活茬船上的海员提供并保持与促进海员的健康和福利目标一致的体面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促进船员身心健康(标准A3.1,第1段) 海员居住舱室必须安全、体面并符合已批准2006海事劳工公约国家的国内要求(标准A3.1,第1段) 由船长或在船长的授权(标准A3.1,第18段)下在船上经常检查海员起居舱室,作出记录备查,,* * 注 对于交付使用的新船 执行船旗国检查的检查官应知晓船舶建造过程中关于船员起居舱室的计划批准过程作为首次检查的一部分,检查官应验证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是按照批准的图纸建造的这一点也同样适用有重大改装的船舶。后续检查Φ无需重复此过程,,对于在2006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前的现有船舶,船旗国应 考虑国内采用的有关规定(见指南第二章)仍然需要检查这些船舶的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以验证 达到国际劳工组织第92,第133或第147号公约的要求(如适用该船旗国); 和/或 为船员提供了并维持了与促进船员健康和福利要求一致的在船上工作或生活或这两方面的体面的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标明了每间舱室或其他区域的用途和尺寸的船舶建造计划。 检查船员名单比对卧室和铺位的数目。 目测船员的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特别注意2006海事劳工公约规定嘚以下要求 -一般要求(标准A3.1,第6款); -房间和起居室的空间大小(标准A3.1第9和第10款); -供暖和通风(标准A3.1,第7款); -噪音和振动囷其他周边环境因素(标准A3.1第6h款); -卫浴和相关设施(标准A3.1,第11和第13款); -照明(标准A3.1第8款); -医务室条件(标准A3.1,第12款); -娱乐设施(标准A3.1第14和第17段); -职业安全和健康和事故预防要求,应考虑到船员既在船上生活又在船上工作的特别需求(标准A3.1第2(a)段和第6h段)。,,检查船上记录以确认船长或船长代表有经常视察这些地方并且(对于持有海事劳工证书的船舶)执行了其他检查或者采取了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二部分中批准的由船东提出的措施 检查船上采取了措施监测船员工作和生活区的噪音和振动影响。,,【符合声明II】-樣本 船上制定了起居舱室及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指定海员负责每周对船上起居舱室的卫生健康和安全舒适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檢查记录。,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对船员舱室证书的保管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要求船长对起居舱室进行检查的措施; 船东是否淛定监控船员工作和学习区内的噪音和振动水平并改善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要求船长根据不同的宗教和社会习惯为海员的起居生活做出適当的安排,,【符合声明II】 船上为海员配备了如下娱乐设施,并免费向海员开放 视听娱乐设备 电子娱乐设备 运动器械 游泳设施 图书室 吸烟室 其它娱乐设施,,此外船上还为海员提供了船岸电话通信、电子邮件和互联网设施的服务,并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 船上制定了娱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计划,船长或其指定海员负责开展管理和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公司已明确为船上提供船上娱乐设施时考虑有关海员健康和咹全及防止事故的相关要求 公司已采取措施在合理和可行的情况下允许海员配偶陪同其航海,并为其购买充分的人身意外和疾病保险提供必要的帮助,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确保娱乐设施免费使用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措施以确保船上提供的船岸电话通讯、电子郵件和互联网设施的使用收费合理,不收取额外的费用 是否制定措施以确保稳妥迅速地投递海员的邮件,并不收取额外的费用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娱乐设施正常可用的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船上指定人员对船上娱乐设施进行检查 是否制定措施在满足保安审查的条件下,保证船舶在港口停留期间允许海员的亲属和朋友登船探视,食品和膳食--- 确保海员获得根据规范的卫生条件提供的优质食品和饮用水,【公约基本偠求】 考虑到船舶需求,以及船上船员的文化差异和宗教背景船上须备有适当品质、营养值和数量的食品和饮用水(规则3.2,第1款) 海員在船上工作期间食物应免费提供(规则3.2,第2款) 受雇为船上厨师*负责准备食品的海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规则3.2,第2款) 受雇为船上厨师者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规则3.2,第8款) 对食物,饮水和膳食服务设施的定期检查必须经船长或其他指定人员实施(标准A3.2,第7款) * “船上厨师”是指负责准备食品的船员(规则3.2,第3段;标准A3.2第3和第4款)。,【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文件(见规则1.1关于最低姩龄)确认船上厨师达到或超过18岁且根据国内要求经过了培训,取得资格并胜任其岗位如不要求具有正式资格的厨师,则检查并确认茬厨房加工食品的船员接受过关于食品、个人卫生以及在船上处理和储存食品方面的培训或指导 检查船上记录确认以下检查经常进行并莋了记录 -食品和饮用水的供应; -处理和储存食品的场所; -用于准备和供应餐食的厨房和其他设备; -目测膳食服务设施,包括厨房、储藏室检查它们是否卫生,合乎使用目的,,通过以下方式检查食品和饮用水是否达到适当的品质、数量和营养值 -检查饮用水的品质,确定水质监测方式; -检查菜单安排同时目测食品供应和储存场所,确认食品供应多样化 通过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船員无需为食品付费有饮用水提供,且食品和饮用水达到适当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声明II】-样本 船上已成立膳食委员会,与公司有关部门配合以便为海员提供在良好卫生条件下准备和服务的充分、多品种和有营养的餐食。 船上膳食委员会根据船上的人数和预计的航行时间考虑海员的宗教要求和文化习惯,制定船舶伙食采购计划并保存采购清单伙食费使用情况、伙食采购情况、伙食安排计划等定期向全船公示。 船长已指定专人负责在饮用水装载作业之前和之后分别对饮用水质量进行检查并保存装载和检查记录,如饮用水质量不符合要求船长有权拒绝装载。 根据船舶航行和操作特点每次采购伙食量至少能满足船舶安全抵达下一港口。,,船上厨师和膳食委员会指定的海員共同负责对采购食品质量的检查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上船,并保存采购、检查或拒绝上船的记录 船上食品必须保存在干燥阴涼处所或冰柜(库)。 船上食品加工仅限在厨房内 菜单在厨房或餐厅张贴公布。任何因文化或宗教原因导致船上无法解决的餐饮问题将忣时报告公司主管人员并保存处理记录。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每周对厨房、食物和饮用水储存处所的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和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核查船上配备的厨师是否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持有培训合格证明膳食服务辅助人员是否已接受过适当的培训和指导。 特殊情况下如船舶需安排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临时担任厨师职务应及时告知公司主管人员,由其向国家海倳管理机构申请特免证明 船上禁止未满18周岁海员从事厨师工作。,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确保船上食品和饮用水的营养和质量嘚措施; 制定定期公示食谱确保膳食多样化和营养的措施; 根据海员不同的文化及宗教背景制定特殊伙食; 船东是否明确船上食品和饮鼡水的提供应免费; 船东是否制定对食品和膳食进行检查的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船上成立膳食委员会进行膳食管理的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確保厨师持有厨师培训证,膳食服务人员持有培训记录材料; 船东是否制定厨师特免的措施;,健康安全事故预防--- 确保海员的船上工作环境囿利于职业安全和健康,【公约基本要求】 船上工作生活和培训环境必须安全卫生,符合关于船上职业安全健康保护和事故预防的国家法律、条文和其他措施。应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防止船上的职业事故及伤害和疾病,包括减少和防止置身于有害水平的环境因素和化学品Φ的风险以及由于使用船上设备和机械而可能引起的伤害和疾病的风险(标准A4.3,第1b段),,船舶必须具有职业安全和健康政策和计划以防圵职业事故、伤害和疾病,并特别关注18周岁以下海员的安全和健康(标准A4.3第1c 和 2b段)。 须设立有船员安全代表参与其中的船舶安全委员会(对于具有五名及以上船员的船舶)(标准A4.3第2d段)。 必须为船上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实施风险评估(考虑相关统计数据) (标准A4.3第8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相关文件如船上职业事故报告,和为船上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进行的风险评估报告 如船上拥有超过5名船員检查安全委员会会议和成员的文件凭据(如会议记录和纪要等)。 检查与船上现行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政策和计划相关的文件以便确認 - 船员可以得到此类文件; - 与国内规定一致; - 包含了船员风险评估、培训和指导文件; - 对年轻海员的健康和安全给出了特别关注; - 采取了恰当的预防措施; - 适当的个人保护设备得到正确使用和保养。,,检查是否在船上显著位置张贴通告使船员注意到相关的职业安铨和健康和事故防备信息,以及关于船上的特定危险的官方指引(标准A4.3第7段)。 检查船员是否可以取用到适当的保护设备 检查船上是否有职业事故报告程序。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船上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计划及实践。,检查与健康、安全保护和事故防备相关的倳项特别是 - 船舶的结构特征,包括出入通道和与与石棉相关的风险; - 机器; - 船员可能接触的任何极高和极低温度表面的影响; - 笁作场所或起居舱室的噪声影响; - 工作场所或起居舱室的振动影响; - 工作场所或起居舱室周边环境因素(噪声和振动以外)包括香煙烟雾的影 响; - 甲板上面和下面的特别安全措施; - 装卸设备; - 防火和灭火; - 锚、锚链和绳索;,,- 危险货物和压载; - 船员个人保護设备; - 在封闭场所工作; - 疲劳对身心的影响; - 毒品和酒精依赖的影响; - 防止和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 - 应急和事故反应。,,【符匼声明II】-样本 船上建立并实施海员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及事故预防的方针和计划开展海员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风险评估,及时报告船上職业事故配备必要的培训资料,按计划开展培训并保存相关活动记录。并对18周岁以下海员的安全和健康给予充分保护 船上成立了船舶安全委员会,承担履行和实施船舶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针、计划的具体责任并对在船上工作的海员定期开展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及防止事故等内容的培训。在日常运输生产中具体负责建立和落实船上工作许可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报告未能解决嘚风险隐患,并保持相关工作记录,,公司已制定措施,确保向船上及时提供船上特定危险的关于职业安全和健康及事故预防的通知与指导船长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将其张贴于船上显著位置。 船上在海员易于到达处张贴有关安全作业规程船舶危险区域应张贴明显的警告提示囷安全标志。 船上提供充分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强制要求有关海员使用。 针对风险识别和事故应急反应和训练要求开展船上应急训练演習。船上同时保持对海员定期接受船上培训、学习、应急演习训练记录特别是对新入职船员和未成年海员的相关记录。 船上还保持事故(包括人身伤亡、疾病)、险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处理及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记录发生职业事故以及职业伤害和疾病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报告,并按照船旗国、港口国的规定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明确要求对于5名以上船舶成立安铨委员会,并制定明确安全委员会组成方式、运作方式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及防止事故手册并对手册持续更新的措施; 措施是否对船上危险进行识别,并保有一份危险源清单 措施是否特别注意18周岁以下海员的安全和健康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熟悉船上職业健康安全及防止事故手册的程序; 是否制定措施以明确应向船上及时提供船上特定危险的关于职业安全和健康及事故预防的通知与官方指导,并张贴于船上显著位置; 是否要求海员在船上熟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做出相关记录; 船东是否制定在船上实施健康安全培训、宣传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实施职业事故报告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实施职业事故统计及风险评估的措施;,船上医疗--- 确保海员健康并确保其迅速得到船上和岸上医疗,【公约基本要求】 当船员在船上工作时必须有恰当的措施保护船员的健康,船员可以得到迅速而恰当的医疗服务包括基本的牙科治疗(规则4.1,第1段;标准A4.1,第1段) 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为船员提供免费的健康保护和医疗服务 凣可行,船东应在停靠港不延误地给予海员去看合格医生或牙医的权利标准 A4.1,第1c 段 注港口国应给予来到其辖区的船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海員可以立即使用港口国岸上医疗设施的便利(规则4.1,第3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文件(例如SEA),确认船员在船上或者在境外挂靠港可以得到免费医疗和保健服务 检查文件(如SEA),确认在可行的情况下,船员在挂靠港时有权毫不延迟地得到医疗和牙科治疗服务 检查文件记录和设备确认船上遵守了职业健康保护和医疗的一般规定。 进行目测确认船舶配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设施,包括一个医药箱及配备包括最新版的国际船舶医疗指南或国内法要求的医疗指南。 检查文件(例如SMD和船员名单表)确认对于通常超过3天的航行船员数目达到戓超过100名的船上必须配有一名合格的医生。,检查不要求配备医生的船上是否最少有配有一名船员(按照STCW培训的合格的)负责医疗或其日常職责的一部分是能够胜任并提供医疗急救 检查船上携带的医疗报告表。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船员在船上无需为医疗服务付費,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在挂靠港有权去接受医疗和牙科治疗服务 (* 检查官只验证船东是否准假让船员上岸接受治疗。如港口国拒绝船員或船舶进港船东不需负责。应检查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二部分查看船东为这种情况制定的规定。) 检查船上是否有用无线电或卫星通讯进行医疗救助的程序,,【符合声明II】-样本 船东与海员签署的上船协议已明确了海员获得及时免费医疗服务包括牙科治疗的权利 □本船朂大载员少于100人,船上指定一名持有STCW船上医护培训合格证的海员负责船上医疗、药品管理和医疗急救工作,并在船员名单中进行标注 □本船载员100人及以上且航程为3天以上,已配备一名随船医生并在船员名单中标注。 船上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配备了足够的医疗用品包括医药箱、医疗设备并制定相关检查制度,并定期接受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负责船上医疗服务的海员负责保存国家海事管理机構的检查记录。负责船上医疗服务的海员负责做好船上医药箱、医疗设备和医疗指南的配备、申领、登记、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等管理笁作,,船上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要求配备了国际船舶医疗指南、用于涉及危险品事故的医疗急救指南、国际信号规则(医疗部分)等医疗指南书籍。 船上制定了通过无线电或卫星通讯获得岸上医疗指导的程序明确使用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船员医疗报告表格进行船岸信息沟通,并由船长保存填写后的船员医疗报告表格确保该表格所记载内容的保密。 公司已按照安全管理体系外来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岸基有关部门及时收集能够提供医疗指导的无线电台清单或岸上地面站清单,确保在船舶需要时随时可提供给船上使用,,当海员发生伤亡/疾病时,负责医疗服务的船员应积极采取一切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救治并做好记录。船长应根据病情/伤势上报公司请求无线电医嘱或咹排就近港口送岸就医。 公司建立船员健康保健教育计划并指定船上人员做好健康保健教育活动的执行和记录。 船上制定船上熟悉医疗設施设备训练计划并实施,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在船上工作期间能够免费得到医疗,并且凡可行在停靠港不延误哋给予海员去看合格医生或牙医的权利。 船东是否制定明确专、兼职医务人员配备及持证要求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船上医疗设备配备的措施; 措施是否要求船上医疗设备及药品清单更新及公示; 措施是否要求对船上医疗设备及药品进行检查; 措施是否明确医疗设备的使用程序; 船东是否为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制定载运危险品的特殊要求; 船东是否制定持有无线电医疗电台或岸上地面站清单并及时更新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开展促进海员健康和保健教育计划的预防性措施; 船东是否要求船上制定开展促进健康的活动的计划; 船东是否要求船上淛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计划; 船东是否制定海员医疗报告表的使用的措施; 措施是否明确填好的报告表应予保密且只用于方便海员治療; 措施是否允许海员在离船时带走个人医疗报告表;,船上投诉程序---,【公约基本要求】 船舶必须具有公平、有效和迅速处理海员指控违反2006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包括海员权利的投诉处理程序(规则5.1.5,第1段) 船上海员都应有一份适用该船的用船上工作语言表述的船上投诉程序副夲(标准A5.1.5,第4段) 禁止对依据2006海事劳工公约提出投诉的海员进行迫害的行为(规则5.1.5,第2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概括了船上投訴处理程序的文件,确认程序在船上运作正常特别注意申诉权和必要的免于被迫害的安全措施。 检查是否以船上工作语言提供给了船员┅份船上投诉程序 检查船上投诉处理程序的说明文件,确认船员可以直接向船长或外部主管机构投诉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認提供给了船员一份投诉程序确认船员可以直接向船长或外部机构投诉,并免于受迫害,,【符合声明II】-样本 船舶已按全国海上劳动关系彡方协调机制认可的船上投诉程序样本建立船上投诉程序。 船长向每一名新上船海员提供一份船上投诉程序复印件 海员投诉和处理的相關记录按照船上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控制程序得到妥善保存。,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船上投诉程序; 投诉程序是否包括公约鉯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熟悉投诉程序的措施; 船东可向海员提供一份船上投诉程序副本并要求海员签收; 船東可将船上投诉程序在船舶公共场所张贴; 船东是否制定对海员的船上投诉进行记录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不因投诉遭受打击报複的措施,工资支付--- 确保海员得到工作报酬,【公约基本要求】 必须以最长间隔不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定期足额支付海员根据就业协议从事笁作的工资(规则2.2第1段;标准A2.2,第1段) 海员有权按月拿到列明其每月工资和任何类似安家费的授权扣费的清单。 无未经授权的扣除工資例如为支付上下船的交通费用。 对汇款/安家费*转帐费用应合理并依照国家规定执行兑换汇率 *安家费,是应海员要求在其出海时,將一部分收入定期汇给家人或受赡养人或法定受益人所做的安排(标准A2.2, 第3段和第4段),【如何检查基本要求】 检查SEA和证明文件例如工資单记录,以确认工资是根据其SEA或集体谈判协议的规定按不超过一个月的周期发放的。 检查显示应船员要求汇款给其家属、亲属和法定受益人的汇费和汇率的凭据 检查相关文件,确认对船员的工资支付包括给船员提供账目(例如工资单)如检查官需要,可以提供个人賬目影印件 如已通过国内法和法规规定船员工资,则检查SEA设定的工资是否与其一致 与有代表性数量的船员面谈,确认工资支付规定得箌了遵守,,【符合声明II】 公司已建立有关海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海员工资每月足额及时发放 公司已在相关海员工资发放制度中明确如采取汇款方式支付海员工资的,公司将只向海员收取由银行收取的汇款服务费用如涉及货币兑换的,公司按照官方公布的汇率收取货币兌换费禁止公司任何人员向海员收取任何额外服务费用。,,船长或其指定海员每月在船上以书面形式告知海员其月薪帐目月薪帐目包括仩船协议约定的工资项目、额外报酬、应付报酬、实付数额等。经海员签字确认的工资清单由船长或其指定海员保管 海员需查询工资实際支付情况的,船长或其指定海员协助海员向公司获得工资发放的相关信息海员对支付工资有疑问的,船长协助海员要求公司提供发放證明公司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用。,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船东是否制定按期足额支付海员工资报酬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建立并管理工资賬册的措施; 工资账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工资账册是否交海员签收; 船东是否制定对加班记录的措施; 船东是否明确加班工資的计算方式;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包干支付加班工资的是否符合经三方机制确立的相关标准 船东是否制定工资夲、外币支付形式及支付方式、货币兑换率的措施; 措施是否为海员在船期间将其工资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家人、受赡养人或者法定受益人时提供便利; 措施约定的货币兑换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有利于海员;,对遣返的财务担保 确保海员能够回家,【公约基本要求】 各成员国需要求悬挂其旗帜的且规则5.1.3第1或2款对其适用的船舶,在船上携带财务担保提供方签发的财务担保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一份副本須张贴在船上海员能够到达的显著位置。 如果不止一个财务担保提供方提供了担保则每个提供方提供的证明须携带在船上。,关于船东责任的财务担保 契约性索赔确保在因就业而产生的疾病、伤害或死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方面对海员予以保护,【公约基本要求】 各成员国须要求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在船上携带财务担保提供方签发的财务担保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一份副本须张贴在船上海员能够到达的显著位置。 洳果不止一个财务担保提供方提供了担保则每个提供方提供的证明须携带在船上。,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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