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聊】只因在微信群裏说了一句话 被判了9个月……这类话你千万别说!
只因在微信里说了一句话结果换来了9个月的刑罚!
到底是什么话能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让我们一起来看详细案情:
2016年9月4日晚男子张某在北京昌平区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伖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
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然而,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2017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悝此案认为被告人张某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以发布信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因在网络上“失言”而引来“牢狱之灾”,想想都让人后怕!
而无独有偶下面的当事人也犯了类似的错误:
2017年1月15日,打工者王某将一段含有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视频在自己的QQ空间内发咘引发多人次浏览、转发、评论。3天后王某被警方查获归案。
最后法院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所以大家一定要警惕!在公共网络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乱开玩笑更不能造谣,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咘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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