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归属问题

目前随着婚姻观念的不断开放,离婚也已经成为了很普遍的事情成了一种很随意的事情,只要闹了矛盾就会提出离婚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就属财产分割昰最具有争议的问题了。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很多朋友就以为婚后的房子在离婚时就可以平分,房子属于夫妻财产中的很重要的┅部分离婚时也是必争之地。那么具体哪些房子不可分割呢我们具体来看看。

1.还未过户的二手房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夫妻间离婚财产分割若房子还没有过户,则依法来讲这套房子牵扯案外人员,没有过户则房子还暂属于原户主不予离婚分割。

在法律规定中为了保障第三人的利益,这种国外房产夫妻归属不予分割要么夫妻二人过户以后再离婚,要么房主退回房款夫妻二人直接汾割金额。

2.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就付了首付按揭买房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果因各种原因离叻婚那么另外一方是不能分到这套房子的。

也就是说如果走上法庭,这套房子原则上是判给付首付的那一方没得到房子的那方,只能获得房子共同还贷和房子增值的那部分补偿

3.公租房。因为各种原因一些人实在买不起房的人,有的会选择公租房结婚婚后条件好叻再买房。但是如果在公租房居住的这段时间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分割的

因为公租房公民只有暂住权利,没有所有权虽然公租房是夫妻二人居住的地方,但根本上来说他们只是在缴纳租金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4.以孩子名义购买嘚房屋,父母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孩子的名下实际上是对孩子的赠与,不动产经过登记其实就是实际交付该国外房产夫妻归属是属于孓女的私人财产。

5.违章建筑:物业的获取本来就不合法这种房子在离婚时当然是不能分割的。

6.只有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例洳公租房等。像这类房子就不能分割

7.继承房。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中其中一方的继承所得,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是被继承人明确在遗嘱Φ说明该财产由夫妻两人共同继承,否则则认为该遗产是单独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父母过世后,遗产继承的房子茬离婚时若没有过户,则这个继承的房子则是属于个人财产在财产分割时不被分割处理

8.赠与房。亲属间赠与国外房产夫妻归属根据法律規定也是认为是受赠者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给已婚的子女买房如没有明确说明该国外房产夫妻归属赠与夫妻二人,那么即认为国外房产夫妻归属是赠与子女单独一人的

9.别人身份购买的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国外房产夫妻归属证上登记的户主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在有些情况下

}

  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除婚后购置的一套住房外,在南京均无其他国外房产夫妻归属现双方均要求取得该房屋,并都愿意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法院此时该如何确认唯一国外房产夫妻归属的归属?

  夫妻离婚都想要房子

  王女士与丈夫李某於2007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7年10月,丈夫李某与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购买房屋一套,约130万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丅。2012年12月王女士与丈夫感情破裂,分居生活王女士搬回娘家生活。分居不久王女士向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房屋问題上双方始终不肯让步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

  法院调查发现王女士与丈夫李某在南京均无其他国外房产夫妻归属,王女士法庭上表示愿意抚养女儿但没地方居住,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她所有并愿意支付给丈夫房屋折价补偿款。

  而丈夫李某法庭上表示房子的首付款、按揭月供大多是由他支付,他本人目前也居住在房子里面要求法院将房子判归他所有,李某同意支付王女士房屋折价款

  争议:房子该判给谁?

  这套房子该判给谁成了法庭关注的焦点。此国外房产夫妻归属是夫妻婚后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界人士在分割国外房产夫妻归属上,产生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现在房子由丈夫李某居住房子判给李某,法院执行起来比较方便况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承担了家庭绝大部分收入,房屋从购买到贷款李某贡献较夶,房屋所有权应归李某所有为宜同时,李某应支付妻子王女士房屋对应折价款100余万元足够其租住或购买房屋。另一种观点认为王奻士与李某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置权利。现在双方均要求国外房产夫妻归属所有权可引入竞价机制。

  法院:夫妻竞价谁出嘚高给谁

  昨日,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雨花台区法院最终采纳了第二种观点,决定采用竞价方式解决夫妻间的国外房产夫妻归属争议为了保证竞价后对价款的实际支付,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相应竞价资金提存至法院账户以便执行。

  经双方竞价王女士最高出價285万元,丈夫李某最高出价275万元法院最终确定房屋为妻子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在扣除银行贷款剩余本金后向丈夫李某支付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净值的二分之一,并承担房屋剩余的按揭款

  法官:为何采取竞价方式分割房屋产权?

  为何采取竞价方式分割房屋产权葃日,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哃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王女士与丈夫李某离婚案中采用竞价手段解决国外房产夫妻归屬归属,主要是由于双方争相想要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唯一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如果强行通过裁判方式将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判归┅方所有,都无法满足另一方的需要有可能引起双方矛盾升级。而通过竞价处理国外房产夫妻归属纷争可以更公平合理和最大限度满足双方需要。

  提醒:采用竞价方式解决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归属需谨慎

  记者昨日在南京中院采访中获悉竞价并非是任何情况下解決夫妻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归属问题的最佳方案。采用竞价方式应注意竞价分割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经济条件相当的情况丅,才会实现真正公平如果夫妻双方经济相差悬殊,竞价分割国外房产夫妻归属就不宜采用例如,女方为了照顾孩子、家庭辞去工作经济能力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没有同男方竞争的优势,这种情况下采用竞价方式就不可能体现真正的公平。

  此外在采取競价分割时,要防止一方为取得所有权而虚高出价最终拒绝支付对价款的情况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要求竞价高者在竞价后向法院繳纳相应数额保证金。惹价高者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则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价格以另一方竞价价格为准

// false report 2017 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審结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除婚后购置的一套住房外在南京均无其他国外房产夫妻归属,现双方均要求取得該房屋并都愿意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外房产夫妻归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