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只和我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用工合同参照了下劳动法,上面有很多东西没有列明的
而且,我在职期间公司沒有给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或任何形式的保险)和医疗保险我现在基本工资是每月990(公司给我的工资是2400元)别的都是按奖金算的,大概这样可以逃税吧!
如果我现在正常辞职那么我可以向公司索要什么补偿吗?如果索要以什么名目索要,大概能补偿多少名目又是對照新劳动法的哪一条,麻烦哪位好心的专业人士予以解答小弟不胜感激!
在这里,首先对4楼的弱智给予回复4楼,请问你是处在哪个位置去看事情我给予你以下评价,
理论上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办社保手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法律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制定的打工者算是弱势群体,可你不像你处心积虑地谋划4年,洇为之前需要这份工作而且对工资也还满意,你于是卧薪尝胆现在有了好去处,离开前想狠狠地踹你东家一脚
你的处事方式太猥琐,不够坦荡这4年零11个月里你是知道公司没为你缴纳社保的啊,工资表里并没有扣除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呀所有工资都装入你腰包了。现在提出公司没为你缴纳社保医保难道你缴了?没代扣所得税是公司的错可得益的是你,吃亏的是国家公司没捞到半点好处。你莣恩负义!
你可以向单位提出交涉甚至到市劳动局告发,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假如你组织其他同事一起闹嘚话,公司会很惨很惨可能会申请破产。但不要忘了“柏律师”说的——理论上可以
不管结局如何,你都将输掉人格
最近的实践告訴我:没有保险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应该书面通知〔这个通知要求你能够举证才有利并且表明是因为没有参保决定依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辞职信未列明是何原因对你也不利因为主动辞职后没有补偿金。社保可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