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民王某某曾在1998年11月2日因犯抢劫罪,被原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可这个灰猴出狱后不思悔改仍小偷小摸,偷来多辆价值兩三千的电动车只卖二百元。目的是“哈料面儿”过毒瘾日前,王某某因盗窃而“二进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8年12月17日,王某某因屡屡盗窃被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21日经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侦查获知:王某某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四次偷盗品牌电动自行车三辆每辆只卖二百元,所得赃款用来吸食毒品
2018年11月12日9时20分許,王某某至恒安新区M区南门薄利超市门口用自制的开锁工具窃得被害人李某某立马牌电动车一辆,卖得200元后挥霍
2018年11月15日17时许,王某某至恒安新区M区南门薄利超市门口用自制的开锁工具窃得被害人杨某某妻子红旗牌电动车一辆,卖得200元后挥霍
2018年12月13日17时许,王某某至恒安新区M区南门薄利超市门口用自制的开锁工具窃得被害人张某某爱玛牌电动车一辆,卖得200元后挥霍
另查明:王某某因购买毒品吸食,而实施上述盗窃犯罪公安机关扣押了被告人王某某盗窃作案工具自制钥匙一把,铁棍一根今年5月,云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