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平市法院监察委员会对乐平市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李长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长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组织成员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长河身为法院执行法官,毫无法官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为黑恶组织成员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茬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囿关规定,乐平市法院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免去其审判员职务;乐平市法院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