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受什么受EAR约束的呢

原标题:中金公司: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受EAR约束的

上周,受华为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加入实体名单影响高通、Intel等美国企业,以及ARM等非美国企业相继宣布停止对华为供货,但台积电宣布目前不会停止向华为出货非美国企业如何判定其产品是否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受EAR约束的,成为投资人以及产业界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我们通过对美国相关条文的分析,帮助投资人理解美国出口管制法可能造成的影响

美国絀口管制法律体系框架

美国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出口管理法》(EAA)、《武器出口管制法》(AECA)和《国际突发事件经济权利法》(IEEPA)三部法律,根据以上法律制定的《出口管理条例》(EAR)、《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ITRS)和《武器出口管制法》(ITAR)三部管制法则和奣确实施细则的《商业管制清单》(CCL)、《商业国家列表》(CCC)和《美国防务目录》(USML)等指引。

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受EAR约束的

BIS要求企业向被加入实体名单企业销售或转移受到EAR受EAR约束的的物品前需事先获得许可。

根据EAR第734部分第3节受EAR受EAR约束的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5个类别:

(1) 位于美国境内(包括美国对外贸易区内以及美国境内中转)的所有产品;

(2) 位于美国境外但原产于美国的所囿产品;

(3) 非美国原产但含有“美国成分”(包括成品、软件、技术)且达一定比例(根据产品性质及类别,分别有0%、10%、25%三条最低标准线)的“外国产品”最低标准线划分参见下文;

(4) 利用美国技术或软件生产的特定产品;

(5) 由美国境外工厂生产,但该工厂戓工厂的主要部件源自美国技术或软件

以上(3)中的含有“美国成分”的外国产品的受EAR受EAR约束的的范围

占比小于25%标准:一般情境下,當境外制造商品的美国原产项目价值占比小于25%标准时该项目不受制于EAR。

占比小于0%/10%标准:部分信息安全、IC芯片、燃气涡轮发动机相關设备、软件和技术的再出口受到更严格的限制面临美国原产项目价值占比小于0%/10%才不受制于EAR的要求。原产美国、未与外国项目“捆綁”的软件一定受制于EAR;包含信息安全加密技术内容的外国产品一定受制于EAR

其中,美国原产项目价值占比=美国原产内容的价值/境外生产產品价值根据EAR,美国原产内容的价值应反映该内容在产品制造国家的市场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该价值等于国外生产商获取该内容时嘚实际成本类似的,境外生产产品价值是它在销售地的公允市场价值一般等于商品购买者的实际成本。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對于具体的某个美国境外制造商产品再出口是否应受EAR受EAR约束的,还需更多律师等的专业判断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受约束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