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上班是该公司的一名辞掉员工要补工资吗。工资是按多劳多嘚的形式(无底薪)每月发放今年春节期间(1月份)由于春节长假和年末工程量少,及公司计提的工资金额缩减导致在1月份的工资收叺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我所在该市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为1400元/月,而我们班组人均工资收入仅仅只有400多元)为此公司已借支的方式給我们班补够了1400元的1月份工资到5月份工程项目渐多,工资收入在4月份为2500元现在公司对我们说要扣回1月份借支给我们的1000元低保工资。请問律师们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我们该不该把公司补贴的低收入保障1000元归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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