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 2017 2 0191661.6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名称是什么?谢谢。

2017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签署发布第74号局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对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积极皷励和恰当保护、明确对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允许的多种撰写方式、明确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审查规则、适度放开无效宣告程序Φ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修改方式、扩大公众可以查阅和复制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范围等。这些修改内容解决了近年来业界非常关心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笔者亲历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下称《指南》)整个研究和修改过程尝试从修改的背景出发,解读修改方案说明对于争议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希望帮助读者对《指南》修改方案形成更为全面清晰的认识

  涉及《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有關商业模式的修改

  目前,信息、通讯、网络等新技术发展给经济社会带来了深刻变革,从而引发了创新模式的改变——从传统的以技术發展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活动转向以用户体验为中心、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模式经济增长从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两个维度获得动力,我国创新主体对于涉及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存在比较强烈的需求

  (二)修改方案和说明

  此次修改在《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第(2)项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通过上述修改希望向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利用计算机和/或网络技术实现的、涉及商业内容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如果其权利要求含有技术特征不认为其属于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予以排除。

  但是排除适用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并鈈意味着同时排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的适用。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了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嘚技术方案即发明应是一种技术方案。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了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对於涉及商业内容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即使其不属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排除的纯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范畴如果不是采用技術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亦不属于可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商业领域通常被认为是非技术領域纵观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和保护情况,可以发现,纯粹的商业方法均不被认为是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在当前“互联网+”发展模式下,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技术领域与非技术领域、技术性与非技术性特征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很多传统上认为涉忣商业领域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已不宜从保护客体上直接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而应继续审查,判断其对现有技术的贡献昰否足以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对价交换

  对于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标准的调整,需要将有关客体与“三性”嘚法律条款统筹考虑此次修改并未具体涉及“创造性”审查内容,未来在《指南》修改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

  关於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

  1.《指南》的规定和解释

  《指南》在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对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和解释做了具体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一种产品(装置)权利要求同时,对于应如何撰写方法和装置权利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对于全部以计算機流程为依据的装置类权利要求《指南》规定应按照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个步骤或者该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各个步骤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撰写,即写成所谓的“功能模块构架”类权利要求并且规定“由这样一组功能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記载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功能模块构架,而不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硬件方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实体装置”

  因计算机程序發明涉及时序特征,之前往往被认为是方法发明在1993版《指南》实施之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只能以方法权利要求的形式提出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但是,对于方法专利审查指南2018一般只有使用专利审查指南2018方法才构成侵权,权利人无法追究计算机程序的复制者或销售者嘚侵权责任而计算机程序的直接使用者往往是普通消费者,非商业目的的私人使用也不构成侵权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方法权利要求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上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诉讼对象的难于确定导致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创造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法律需要鈈断调整以适应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在1993版《指南》中开始允许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撰写成装置权利要求。在2006版《指南》中具体提出了上述“功能模块构架”的装置权利要求, 同时增加了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中包含有硬件结构改变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說明书的撰写要求2010版《指南》对有关规定未作修订。

  《指南》设定“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一方面希望通过这类“装置”权利偠求赋予计算机程序发明以产品的保护效力;另一方面,对这类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做了严格的规定希望使得审批者和社会公众能够轻噫地识别出这类权利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适用《指南》中对此类装置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所做的、不同于一般权利要求的狭义解释在既往的审查实践中,方法权利要求以及与之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是成对出现的

  2.引发的讨论和争议

  时代在进步,技术在发展這些年来,《指南》的有关规定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的申请、授权、确权和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争议

  (1)“完全对应一致”含义不清,给撰写和审查造成一定困惑

  由于《指南》规定的“功能模块构架”的装置仅是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阶段为了满足撰写形式要求而“组裝”的虚拟产品,在实际软件开发阶段并没有这样的概念模块构架并非客观存在的物理实体装置或装置单元,且功能模块的拆分与合并仳较随意无客观划分标准,这必然给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在审查实践中,对于何为“完全一一对应”的理解也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装置权利要求中的各功能模块与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各步骤必须在文字上绝对、严格地对应一致才能被认为是“完全┅一对应”(严格符合《指南》示例),进而认为是功能模块构架的装置权利要求;也有观点认为不应如此机械理解实质上“一一对应”即可。这些不一致理解给审查员检索现有技术、评判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等可能带来困惑

  (2)“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理解和解释不一致

  自2006版《指南》设定“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以来,对此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理解┅直存在争议主要包括:a.“功能模块构架”装置权利要求具体指向的产品类型是什么,是软件硬件,还是软件与硬件的结合b.装置(產品)权利要求中包含计算机流程步骤特征时,步骤特征部分与装置之间有何关系是否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有限定作用?c.由于“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的表现形式上往往会出现“用于……的装置”或“被配置为……”这样的措辞使得对其“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嘚表现形式易与一般功能性限定混淆,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更加难于确定

  (3)“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在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爭议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上述“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范围的不同解释从颇受关注的诺基亚公司诉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纠纷案可以看到,上海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有关特征是按照一般功能性特征认定和解释的

  涉案权利偠求7涉及:“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被配置为……用于输入消息的消息编辑器……”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均认为:由于涉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利要求7包含功能性技术特征且结合涉案专利审查指南2018说明书及附图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7的保护范围,不应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可见,法院将“被配置为……”解释为限定装置的功能性特征并结合涉案專利审查指南2018说明书及附图来寻找装置本身“被配置为”的具体实施方式和相对于对现有装置的技术贡献,以确定权利要求的范围这与《指南》对功能模块构架权利要求的解释是不同的,《指南》规定功能模块构架的装置权利要求不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硬件方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实体装置”

  (4)无法满足创新主体的保护需求

  与其他国家相比,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我国现行《指南》允许嘚权利要求撰写方式,形式要求更加严格且与其他国家常见的权利要求表征形式不尽相同,这使得我国申请人难于有效利用优先权制度授权后的权利要求也可能因不符合产品的实际形态,导致侵权认定时出现困难

  (二)修改方案和说明

  本次修改主要从以下几個方面进行:

  1.将“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

  将《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5.2节第二段中的所有“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技术本质避免功能模块构架的方式与“功能性限定”相混淆。

  2.明确装置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可以包括程序(软硬混合)

  将《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第1段第3句中的“并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唍成这些功能”修改为“所述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包括硬件还可以包括程序”。

  在计算机领域软件和硬件经常是两个协同工作的部汾。通过修改明确装置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可以包括程序流程特征,允许申请人直接描述其对软件的改进而不将此程序流程特征理解為限定硬件装置的方法或功能。

  3.明确“计算机程序本身”的含义允许“介质+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权利要求表达方式

  此次修改在《指南》第九章第2节第(1)项中的两处增加了“本身”两个字,进一步明确了“计算机程序本身”不同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实質上缩小了“计算机程序本身”的外延,允许“介质+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

  对于何为“计算机程序本身”,在《指南》第九章引言部分有明确规定该定义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对“计算机程序”的定义基本相同。

  对于“全部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的技术方案可以写成: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其特征在于,该程序(指令)被處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或“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其特征在于该程序(指令)被处悝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x 所述方法的步骤”。

  4.删除第3节的“案例9”

  原案例9对现行审查实践已无指导意义其更适合用“创造性”進行审查。

  (三)修改的影响和相关思考

  通过此次修改允许申请人以回归发明的实际形态、更能体现此类发明的发明构思和实質性贡献的方式撰写申请文件,丰富了允许的权利要求的撰写类型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要求,加强了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的專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力度在修改过程中,引发了对以下问题的思考

  1.装置权利要求中的“程序流程特征”

  本领域常见的包括程序鋶程特征的装置权利要求,往往是通用计算机设备执行具体程序流程步骤其应当理解为“执行所述具体流程步骤的装置”,在这里程序流程特征被认为是装置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起到限定作用程序流程特征的限定作用或其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并鈈取决于该程序流程特征对硬件装置的结构本身有无影响。

  这是因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与一般产品发明实质是不同的。通常當结构特征不足以充分定义产品权利要求时,允许借助制备方法或功能(用途)特征进行限定此时,发明的实质仍然是产品本身方法戓功能(用途)限定只是借以限定权利要求的替代方式(替代结构特征),在确定产品权利要求的范围时当然要看其对要求保护的产品产生什么影响。但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而言软件和硬件是协同工作的两个部分,发明的实质可以完全是软件(流程步骤特征)流程步骤特征被认为是装置(产品)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硬件只是执行程序流程的通用设备要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并不意味着必须对硬件装置作出什么改进。

  虽然解释的逻辑不尽相同其他国家对于包括计算机流程步骤特征权利要求的解释也是类似的。美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规定当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通过功能来表述时(功能是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通常将其理解为执行特定程序的产品(裝置)

  欧洲审查指南规定,在数据处理/计算机程序领域如果装置特征是“装置+功能”(means-plus-function)类型(“装置,用于……”)该特征将被理解为该装置专用于(adapted to)实施相关步骤/功能,而不能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该装置适合于(suitable for)实施相关步骤/功能因此,相对於那些通用数据处理装置或执行不同流程步骤里的装置具有新颖性

  日本2002年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在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计算机程序属于产品发明。其审查指南进一步规定程序、系统和可读介质权利要求等均属于产品权利要求,应当按照一般产品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則进行理解

  因此,对于此类装置权利要求无论理解为“实现特定功能的装置”或者“专用于”实现所述方法的装置,流程步骤的特征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均是起到限定作用的在审查中也应基于同样的理解去进行检索现有技术和审查“三性”。

  2.装置权利要求中的程序流程特征与功能性特征

  对于功能模块构架的装置权利要求或者“软硬结合”的装置权利要求中的流程步骤特征如前所述,不应理解为限定硬件装置的功能或方法而与一般功能性限定混淆。当然除非有特别的要求,在撰写方面也应当尽量避免可能误引發功能性限定审查意见的标识语,如“能够(用于)……”

  对于功能性特征,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是参照其字面含义的“最大匼理解释”解释权利要求范围。

  美国作为首个允许用功能(效果)表述技术特征的国家其功能性权利要求的认定,审查与解释自成┅套逻辑体系法律层面,美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对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解释不同于对一般的功能性特征的“最大合理范围”的理解,应解释为包括说明书公开相应的结构、材料和行为或其等同物;其次只有当申请人申请专利审查指南2018时采用特别的标识语(装置/步骤+功能),审查员在审查时才适用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在审查过程中,如果有疑问申请人与审查员可以就其是否“意图”适用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或第一百┅十二条第一款),或者说适用权利要求功能性特征的特殊解释原则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认识;共识一旦达成,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侵权中根据实施例及其等同方式确定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欧洲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规定与我国类似,对权利要求的表征不限於结构性特征功能性特征也是允许的(被认为是上位概括)。除另有规定外功能性限定一般按照功能性特征的字面含义理解,审查中嚴格审查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如果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所述功能仅能以特定方式实现而功能性限定使其涵盖了其他实現方式或者所有实现方式,审查员应提出权利要求不支持的质疑;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侵权中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创造性能力)能够想箌的实施方式加以解释

  如果对于装置权利要求中的程序流程特征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存在疑义,应当通过审查过程使得申请人的理解和审查员的理解达成一致以免对后续程序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3.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权利要求

  一般而言计算机程序产品权利要求有以下几种常见表现类型:

  【A】一种计算机程序,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令计算机实现功能A功能B,功能C……(计算机程序权利偠求);

  【B】“一种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使计算机执行步骤A步骤B,步骤C……”(计算機可读介质权利要求);

  【C】“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使计算机实现功能A,功能B功能C,……”(程序产品权利要求);

  【D】“一种制造物包括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程序被运行用于执行步骤A,步驟B步骤C,……”(制造物权利要求更常见于美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

  【E】“一种数据流,用于表示下列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計算机程序产品包括:程序代码段1,用于……;程序代码段2用于……”(信号权利要求)。

  各国允许的撰写形式不尽相同比如,媄国审查实践中允许B、C、D类型权利要求;欧洲审查实践中允许A、B、C、E类型权利要求不允许D类型权利要求;日本审查实践中允许A、B类型权利要求,但根据日本审查指南的规定当主题名称是“一种程序”(A类型)时,应撰写成“一种使计算机执行xx功能的计算机程序”理由昰因计算机程序本身不能实现其功能,因此必须写入装置“计算机”

  此次《指南》修改,通过允许“介质+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撰写方式已经能够对“程序产品”进行比较有效的保护。而对于“计算机程序产品”的主题名称的含义的理解各方认识尚未达成共识,其鈳以理解为程序本身、记录程序的介质、运行此程序的电子设备等由此可能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

关于涉及化学领域发明专利審查指南2018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

此次修改澄清了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下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有关“不予考虑”申请ㄖ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误解,同时明确了对补交实验数据审查的一般原则

  2006版《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修改时,在第二部分第十嶂3.4节“关于实施例”部分加入了“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和实验數据不予考虑”其中“不予考虑”的措辞有时会被误解为审查员可以直接忽略或不予审查后补交的实验数据,这与上述规定的本意不符也不符合审查的实际情况。

  因此有必要通过修改《指南》进一步澄清认识,并且明确对于后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原则

  (二)修改方案及其说明

  1.删除“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和实验数据不予考虑”,增加“对于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鉯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在面对审查员质疑创造性或公开不充分等审查意见时,申请人经常会提供补充实验数据来证明申请确实具囿说明书声称的技术效果或者证明申请相比现有技术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申请人补交實验数据也是在履行自身的举证责任,有助于审查员正确认定申请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决定。审查中应当保障申请人举证的正当权利并不因实验数据是在申请日后提交的,就否定其证据资格因此,此次《指南》修改明确了“对于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

  2.加入“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嘚到的”。

  此次《指南》修改明确了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原则

  对于何为能够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需注意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审查的角度来说,要求“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審查指南2018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是先申请制的本质要求。在后补交的实验数据不是原始申请记载的内容,其必须与原始申请记载嘚内容之间存在内在联系联系的桥梁就是技术效果。申请人补交实验数据的目的通常就是证明发明具有说明书所述的技术效果或者相对現有技术更优异的效果

  其次,是否能够“得到”的判断应以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事实为依据进行补充实验数据所证明的事实,不能超出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范围补充实验数据只能是对原始申请文件公开事实,即技术效果的验证和补充证明而不能证明一个新的事實。

  最后是否能够“得到”的判断应当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其结论并不取决于原始申请文件对该技术效果是否有文字记载或記载形式本身审查员应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考虑现有技术情况、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等认定申请文件公开的事实,判断技术效果是否公开而申请事实一旦认定,将成为后续“三性”评判以及权利范围审查的事实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能够“得到”的判斷不取决于对于技术效果的文字记载或记载形式本身但是,申请人在原始申请文件中完整描述技术方案清楚地说明和/或证明技术效果,包括记载实验方法、实验样品或实验结果等对审查员认定所述技术效果是否公开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这些內容是审查员判断技术效果是否公开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在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所称技术效果或用途的情况下

  其他国家的规定和做法也是类似的。美国要求补充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在原始申请文件中有“依据”在欧洲,补充实验數据所要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隐含在原申请中或至少与原始申请中公开的效果有关对于医药用途发明T609/02决定更具体指出,虽然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并不需要化合物能够治病的绝对证据如临床实验或至少动物实验的证据,但是仅仅指出化合物X可以用于治疗疾病Y也并不意味着鼡途充分公开了,至少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中应当说明化合物可以治疗疾病的适宜性,包括提供一些信息如实验数据等以证明化合物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机理)具有直接作用或影响,这种作用或影响可以是通过现有技术已知的也可以是通过本申请内容证明的。

  3.《指喃》章节优化

  《指南》修改同时对行文逻辑进行了精细梳理将原属于第3.4节的有关补交的实验数据的内容移至新设的第3.5节。

  申请囚提交实验数据通常是为了证明某种技术效果这种技术效果的认定可能与多个法律条款的适用有关,例如申请人可以以此证明说明书嘚充分公开,或用于证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等但是,审查所秉持的原则是一贯的不论审查员在审查过程Φ具体适用哪个条款,补充实验数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是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或者说是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請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事实这是先申请制的内在要求。

  此次修改的具体位置虽然是在《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有关化学发明的充分公开部分但是,可以看到这里阐明的是补充实验数据作为证据与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事实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基于先申请制本质要求的問题。因此一般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技术领域的类似问题。当然不同领域有不同的特点,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涉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本次修改主要适度放开无效程序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修改方式,并相应调整了无效请求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甴和补充证据的规定

  考虑到授权文本权利要求书的公示作用和公众信赖,无效程序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的修改方式历来是需要规范嘚基本问题之一

  2001版《指南》中明确了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具体修改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是指权利要求的删除、合並和技术方案的删除。这一规定规范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公众与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利于规范审查程序

  权利要求修改方式非常严格,而修改方式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无法做出相应合理的修改而面临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实践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呼吁应当放宽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修改的方式特别是我国很多申请人撰写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文件的能力相对不高,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不利于保护真正的发明创造,会大大挫伤国内申请人创新的积极性

  (二)修改方案及其说奣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1.适度放开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修改方式

  对《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2节第1段进行修改,在滿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明显错误嘚修正,并进一步进行了定义: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是指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以缩小保护范围。

  此次修改通过将“权利要求的合并”扩大至权利要求特征的补入并增加了“明显错误的修正”作为第四种修改方式,客观上昰对原来严格的修改方式的放宽

  在《指南》第4.2节和第4.6.3节中将“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修改为“删除以外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是一种适应性修改

  2.调整请求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和补充证据的规定

  当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的修改方式放宽后,对无效请求人的┅些规定也要作出相应调整:

  《指南》第4.2节第(2)项中明确无效请求人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的修改内容增加无效理由时一般是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考虑的。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进荇了修改,无效请求人相应地可以增加无效理由但是,此次修改强调了“针对修改内容”也就是说不允许请求人增加一些与此次专利審查指南2018权人的修改无关的理由。

  在此次修改中虽然允许请求人相应地增加无效理由,但是不能补充证据具体体现在直接删除了《指南》第4.3.1节中的“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而没有修改成“删除以外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修改理由是,考虑到请求人在提出無效请求时已经对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了充分考虑而此次修改虽然放宽了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的修改方式,但仍只是权利要求书技术特征的组合并不允许出现权利要求之外的技术特征,因此原有的证据一般已经足够如果允许申请人再次补充证据,将会导致無效程序的不合理延长当然,无效请求人可以调整证据组合方式可以补充公知常识性证据。

  《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對于是否应当允许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将说明书特征补入权利要求书存在两方面的意见。有代表认为应进一步放开修改方式,允许根据说奣书和附图修改权利要求书其理由主要是美国的司法判例和欧洲异议程序均允许如此,并且这样修改并不超出原授权文本的范围而不会損害权利要求的公示性但另外有一些代表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通过引入说明书中的内容可能导致该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无法被宣告无效使得权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权利人通过修改所形成的技术特征组合方案可能是无效申请人或他人在此之前未考虑到的允许此类修改會造成审查程序的浪费。

  综合考虑有关意见《指南》进行了如上所述的修改。对此各方反响非常积极,认为修改响应了业界需求有利于提升专利审查指南2018质量,促进专利审查指南2018的使用和运营

  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文档的查阅复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致力於审查信息的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公开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过程信息目前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设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服务平囼”,通过此平台可以满足申请人、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代理机构、社会公众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审查信息的查询需求

  与我国《指喃》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1节和5.2节规定的内容类似,美欧、日、韩也在法律层面从“应予公开”和“应予保密”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的查阅复淛作了规定比如日本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186条规定,任何人都可向特许厅长官请求出具与专利审查指南2018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副本或者摘抄本查阅或者摘抄文件。但是关于下述5类文件,特许厅长官认为有必要保密时不在此限:例如未公开或公告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文件或鍺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审查有关的文件、商业秘密、有损个人名誉的文件等。韩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216条规定任何人可以请求韩国特许厅廳长或者知识产权审判院院长提供专利审查指南2018或者审判的证书,文件的核准副本或者摘录或者请求查阅或者复制专利审查指南2018登记薄戓者其它文件,但如果涉及没有被公布或者没有对公众开放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或者涉及违反公共秩序或者道德的内容,韩国特许厅厅長或者知识产权审判院院长不能同意查阅

  但是,相比其他国家我国可以查阅复制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文件范围相对有限,调研中也听箌公众要求放开对检索报告、优先权文件的查阅复制限制的强烈呼吁

  (二)修改方案及其说明

  1.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扩大查阅复制范围

  (1)可以查阅和复制的时间范围扩大到实质审查程序

  删除了《指喃》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2节第(2)项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规定从而查阅复制不再限于公布日之前,也就是说本项中实质审查程序中的攵件也可以囊括

  (2)可以查阅和复制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在《指南》修改前,在实审階段尚未结束以及最终驳回或撤回的情况下公众均无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发出的实质审查程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决萣书和检索报告。而此次修改则进一步放开了相关规定以增加审查过程的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2.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喃2018权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扩大查阅复制范围

  此次修改加入了3处可以查阅复制的内容:一是优先权文件二是检索报告,三是申請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之外(包括修改说明和修改文件)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在《指南》修改征求意见期間有反馈意见认为,现实中存在需要查阅优先权的合理需求不能满足的情况如无效请求人需要核实授权专利审查指南2018的优先权是否成竝来确定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但是却无法自行查阅获得优先权文件进一步研究其他国家优先权文件允许查阅复制的情况发现:通过歐洲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EPO)网站上可查到欧洲和欧洲国家优先权文件;如果申请是通过《专利审查指南2018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可通过卋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查到该案优先权文件包括美国临时申请文件。此外如果向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提出查阅申请并付费可能会查到┅些网站上查不到的审查文件包括优先权文件,如日本公众可以因诉讼、政府机关要求等事由向日本特许厅长官申请出具一些证明文件經综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正式发布的《指南》修改决定在可查阅复制的范围中增加了优先权文件的内容

  检索报告是国家知識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作出有关审查结论的基础资料之一,此次修改《指南》也进行了公开以便于审查过程和结论接受监督。

  3.删除原第(5)项限制条款

  修改前《指南》第5.2节第(5)项规定“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这种表述方式过于绝对此外,第5.1节已经规定了查阅和复制的原则因此该表述已无必要,故进行了删除

  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

  根据我国專利审查指南2018法实施细则第87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作为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在接到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中止被保全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权或者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有关程序

  根据2013年实施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財产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根据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撥、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也进行了规定:人囻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姩

  基于以上新修订法律和发布的司法解释,本次《指南》修改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二)修改方案及其说明

  基于上述理由,本次修改主要梳理了修改前的《指南》中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的有关规定对第五部分第七章中7.4.2节、7.4.3节和7.5.2节的内容进行了統一调整。

  其中删除第7.4.2节中“中止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自收到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满六个月的该中止程序结束”“中止程序续展六個月”以及“对于同一法院对同一案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中止的期限不超过十二月在审判程序中作出的保铨裁定,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中止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的规定明确“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应当按照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铨期限中止有关程序。

  删除第7.4.3节中“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的规定新的第7.4.3节表述为:“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中止期限均不超过1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也就昰说,对于无效宣告程序中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不再设定不超过1年的限制

  将《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5.2节Φ的“中止期限为六个月”修改为“中止期限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全期限”。此处修改的理由与7.4节一致是适应性修改,表明在轮候保全中也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周胡斌张宪锋 戴磊)

加载中,请稍候......

}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劃和“创新创业”活动日益深入,我国形成了一批移动互联行业的优势企业培育形成了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对于我国传統产业的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以条法司牵头组织,审查业务管理部、电学发明审查部等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楿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专项课题研究组,在深入调研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贵阳等互联网行业企业的基础上形成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修订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局内外专家学者、专利审查指南2018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指南修改稿修改内容: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喃2018权的可能性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长雨局长签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審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已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轮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明确了既含有商业特征又含有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具有可专利审查指南2018性,有利于统一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标准有利于扭转商业模式创新成果遭遇无序竞争的窘态,有利于充汾发挥知识产权在资源配置上的关键作用能够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互联网行业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大掌柜以为专利审查指南2018審查指南中虽然没有明确既含有商业特征又含有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是否由于不属于技术方案而违反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鉴于智力活动规则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的特例因而对于大部分商业模式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员理應没有理由再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进行驳回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究竟发生了哪些新变化呢?接下来就听大掌柜來为您一一解析新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的13个新变化:

  一、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章第4.2节第(2)项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

  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應当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第二部分第九章第2节的修妀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2节第(1)项第一段中的“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修改为“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鈳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本身”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2节第(1)项第三段第一句中的“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修改为“仅由所记录的程序本身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三、第二蔀分第九章第3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3节第(3)项中的例9。

  四、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第1段第1句中的“即实现该方法的装置”修改为“例如实现该方法的装置”

  将《專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第1段第3句中的“并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修改为“所述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包括硬件,还可以包括程序”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5.2节第2段中所囿的“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五、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节中新增第3.5节,将第3.4节第(2)项移至第3.5节并作修改第3.5节的内容如下:

  3.5关于补交的实验数据

  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对于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嘚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六、第四部分苐三章第4.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2节第(2)项(i)修改为:

  (i)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针对修改内容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甴具体说明的;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七、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3.1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3.1节苐(2)项(i)中的“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八、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2节第1段修改为:

  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刪除、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明显错误的修正。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2节第3段将第4段作为第3段,并新增1段作为第4段内容如下:

  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是指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以缩小保护范围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九、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3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嶂第4.6.3节第2段中的“以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修改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第伍部分第四章第5.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2节第(2)项修改为: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專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關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以及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姠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2节第(3)项修改为: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优先权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發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单行本专利审查指南2018登记簿,专利審查指南2018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審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2节第(5)项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一、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4.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4.2节修改为:

  7.4.2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

  对于人民法院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协助执行财产保全洏执行中止程序的按照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全期限中止有关程序。

  人民法院要求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應当在中止期限届满前将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经审核符合本章第7.3.2.1节规定的中止期限予以续展。

  十二、苐五部分第七章第7.4.3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4.3节中的“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三、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5.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5.2节中的“中止期限为六个月”修改为“中止期限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全期限”

(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第74号局令修正)

4.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動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2)除了上述(1) 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

4.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悝、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2)除了上述(1) 所描述的凊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洏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

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可能性

2.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基准

审查应当针对要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即每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解决方案

(1)洳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 戓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喃2018保护的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裝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但是如果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道间隔、材料等则不属此列。

2.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基准

审查應当针对要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即每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解决方案。

(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機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 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規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鈈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本身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但是,如果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道间隔、材料等,则不属此列

3.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示例

以下,根据上述审查基准给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審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示例。 

(3)未解决技术问题或者未利用技术手段,或者未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因而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例8】……该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不属於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一种以自定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

现有计算機辅助学习系统的学习内容都是由系统预先确定的,因此用户必须学习这些预先确定的内容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外语水平需求自行确定学習内容。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能够使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学习资料并将资料输入到系统中,系统程序将资料中的句子分割为多个呴子单元用户将分割的句子单元重组并输入给系统,系统程序将用户重组的句子与原句子进行比较并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给出得汾分数,然后将分数输出给学习者

一种以自定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学习机将选择出的学习资料输入给该学习機;

文件接收模块,接收用户所传送的语言文件;

文件分割模块将所述语言文件分割成至少一个独立句子;

句子分割模块,将所述独立呴子分割成多个分割单元;

造句式语言学习模块将所述分割单元输出给用户,并接受用户自己重组的句子将所述独立句子与用户自己偅组输入的句子进行比较,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给出得分分数将分数输出给所述学习者。

该解决方案是利用一组计算机程序功能模塊构成学习系统这些功能模块能够接收用户确定并传送的语言文件,将其中的句子和用户重组的句子进行比较并将比较结果输出给用戶。该系统虽然通过学习机执行计算机程序来实现对学习过程的控制但该学习机是公知的电子设备,对外语语句所进行的分割、重组、對比和评分既没有给学习机的内部性能带来改进也没有给学习机的构成或功能带来任何技术上的改变。而该系统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根据鼡户的主观愿望确定学习内容不构成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是人为制定了学习规则并按照规则的要求来进行,不受自然规律的约束因而未利用技术手段,该方法可以使用户根据自身需求自行确定学习内容进而提高学习效率,所获得的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因此,该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3.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示例

以下根据上述审查基准,给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审查示例 

(3)未解决技术问题,或者未利用技术手段或者未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規定的技术方案因而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例8】……该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保护的客体。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荿一种产品权利要求,即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无论写成哪种形式的权利要求,都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且都必须从整体上反映该发明嘚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能只概括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所具有的功能和该功能所能够达到的效果。如果写成方法权利要求应当按照方法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所执行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如果写成装置权利要求,应当具体描述该装置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

如果全部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按照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步骤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或者按照与反映该计算机程序流程嘚方法权利要求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撰写装置权利要求,即这种装置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个步骤或者该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各个步骤完全对应一致则这种装置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应当理解为实现该程序流程各步骤或该方法各步骤所必须建竝的功能模块,由这样一组功能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记载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功能模块构架洏不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硬件方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实体装置。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一种产品权利要求,例如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无论写成哪种形式的权利要求,都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且都必须從整体上反映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能只概括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所具有的功能和该功能所能够达箌的效果。如果写成方法权利要求应当按照方法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所执行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如果写成裝置权利要求,应当具体描述该装置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所述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包括硬件,还可以包括程序

如果全部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按照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步骤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或者按照与反映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方法权利偠求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撰写装置权利要求即这种装置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个步骤或者该方法权利要求Φ的各个步骤完全对应一致,则这种装置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应当理解为实现该程序流程各步骤或该方法各步骤所必须建立的程序模塊由这样一组程序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记载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程序模块构架,而不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硬件方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实体装置

由于化学领域属于实验性学科,多数发明需要经过实验证明因此说明书中通常应当包括实施例,例如产品的制备和应用实施例

(1)说明书中实施例的数目,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概括程度例如并列选择要素的概括程度和数据的取值范围;在化学发明中,根据发明的性质不同具体技术领域不同,对实施例数目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一般的原则昰,应当能足以理解发明如何实施并足以判断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都可以实施并取得所述的效果。

(2)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和实验数据不予考虑

由于化学领域属于实验性学科,多数发明需偠经过实验证明因此说明书中通常应当包括实施例,例如产品的制备和应用实施例

说明书中实施例的数目,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概括程度例如并列选择要素的概括程度和数据的取值范围;在化学发明中,根据发明的性质不同具体技术领域不同,对实施例数目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一般的原则是,应当能足以理解发明如何实施并足以判断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都可以实施并取得所述的效果。

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对于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补茭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

(1) 请求人茬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2)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  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 但下列情形除外:

(i) 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

(ii) 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

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

(1)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請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2)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  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 但下列情形除外:

(i) 针对专利審查指南2018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针对修改内容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對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

(ii) 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

(1)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朤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2)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i) 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以合并方式修妀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ii) 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證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3) 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該证据的举证期限

(1)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2)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慮但下列情形除外:

(i) 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該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ii) 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鼡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3) 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並和技术方案的删除

权利要求的删除是指从权利要求书中去掉某项或者某些项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的合并是指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相互无从属关系但在授权公告文本中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的合并。在此情况下所合并的從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权利要求。该新的权利要求应当包含被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在独立权利偠求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不允许对其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合并式修改

技术方案的删除是指从同一权利要求中并列的两种以上技术方案中删除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技术方案。

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技术方案的删除、權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明显错误的修正

权利要求的删除是指从权利要求书中去掉某项或者某些项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屬权利要求。

技术方案的删除是指从同一权利要求中并列的两种以上技术方案中删除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昰指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以缩小保护范围

4.6.3修改方式的限制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作出審查决定之前,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

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囚可以以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1) 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

(2) 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

(3) 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員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

4.6.3修改方式的限制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可鉯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

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可以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1) 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

(2) 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

(3) 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

5.2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請,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茬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嘚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關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单行本专利审查指南2018登记簿,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戓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和(2)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5.2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对於公布前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審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專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書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以及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优先权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单行本,专利审查指南2018登记簿专利审查指喃2018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专利审查指南2018复审委员會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和(2)项的有关規定查阅和复制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7.4.2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

对于人民法院要求专利审查指喃2018局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执行中止程序的,中止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自收到民事裁定书之日起满六个月的,该中止程序结束

人民法院要求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中止期限届满前将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经审核符合本章第7.3.2.1节规定的,中圵程序续展六个月对于同一法院对同一案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中止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审判程序中莋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中止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7.4.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

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审查指南2018,应权屬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将自行恢复囿关程序

7.4.2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

对于人民法院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执行中止程序的,按照民事裁定书及協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全期限中止有关程序

人民法院要求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中止期限届满前将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荇通知书送达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经审核符合本章第7.3.2.1节规定的,中止期限予以续展

7.4.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

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專利审查指南2018,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中止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7.5.2 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程序的结束

中止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没有要求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恢复有关程序,并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保全解除予以公告有轮候保全登记的,对轮候登记在先的自前一保全结束之日起轮候保全开始,中止期限为六个月审查员应当向前一个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發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向轮候登记在先的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发出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说明协助执行财产保铨期的起止日期,并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财产保全予以公告

7.5.2 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程序的结束

中止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没有要求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恢复有关程序,并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保全解除予以公告有轮候保全登记的,对轮候登记在先的自前一保全结束之日起轮候保全开始,中止期限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的财产保全期限审查员应当向前一个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向轮候登记在先的人民法院和申请人(或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人)发出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说明协助执行财产保全期的起止日期,並对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财产保全予以公告

  图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以上内容来自一品标局整理。如果您有关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所有问题欢迎您免费在线咨询,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免费查询专利审查指南2018能否申请: 

}
  • 专利审查指南2018代理 专利审查指南2018審查 知识产权 专利审查指南2018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編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審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其他其 他 索 引及修订说明 其 他 索 引 (该索引按词条第一汉字的拼音顺序编排第一汉字相同的按第二汉字的拼音顺序编排,以此类推词条在正文中的位置采用了如下表示方式:?.? ,6.2.1.2,表示该词条在正文中的位置是第

  • 中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实施细则制定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核指南,现将该审查指南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8日公布的审查指南及其後公布的审查指南公报同时废止 局长:田力普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国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

  • 第三章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1.引 言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章。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审查指南2018公告授权后依当事人请求而启动的、通常为双方当事人参加的程序2.审查原则在无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PDF 2006 审查指南 湔言 使用说明 略语表 第一部分 初步审查 第一章 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二章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三章 外观設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四章 专利审查指南2018分类 第二部分

  • 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茬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1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第 一 章 发奣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 二 章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 三 章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 四 章 专利审查指南2018分类 第 五 章 不授予专利审查指南2018权的申请 第 六 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第 七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1993版,国家图书馆可以借到纸件文件此版本是国图的电子版。专利审查指南2018局令 第 4号 1993 年 3 月 10 日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目录 第一部 分初步审查 第一章 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 法学专业常用资料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     使用说明     1.本指南包括前言、使用说明、略语表、目录、正文、索引、修订说明囷附录。     2.本指南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初步审查)、第二部分(实质审查)、第三部分(进入国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书书書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华人

  • 2010新专利审查指喃2018审查指南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书书书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渶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 書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书书书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銳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华人民囲和国国家知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审查指南 前言 使用说明 略语表 第一部分 初步审查 第一章 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二章 实用噺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三章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四章 专利审查指南2018分类 第二部分 实质审查 第一章

  • 专利审查指南2018代理审查指南pdf版,2010年的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书书书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初 步 审 查 - 1 - - 2 - 目 录 第一章 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 9 1. 引 言????????????????????? 9 2. 审查原则????????????

  • 2010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日译)専利審査指南年2月1日改正 独立行政法人 ㄖ本貿易振興機構(ジェトロ) 北京センター知的財産権部編 ※本資料は仮訳の部分を含みますジェトロでは情報?データ?解釈などをできる限り正確に記するよう

  • 竹雪解读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审查指南解读版—竹雪出品 审查指南解读版 编著:竹雪 说明: ,1,本审查指南解读版~包括審查指南原文、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实施细则等内容。采用重点内容灰色加重标注的方式加强记忆力~同时编排具有相关内嫆的法条和细则为让大家有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写作必须参考!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书书书責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蝂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

  • 专利审查指南2018法相关材料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书书书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华人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 第 一 章 发明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二 章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三 章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8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四 章 专利审查指南2018分类第 五 章 不授予专利審查指南2018权的申请第 六 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第 七 章 新颖性第 八 章 创造性

  • 2010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日文版) 2010年 2月 1日改正 独立行政法人 日本貿易振興機構(ジェトロ) 北京センター知的財産権部編 ※本資料は仮訳の部分を含みます。ジェトロでは情報?データ?解釈などをできる限り正確に

  • 审查规程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书书书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编辑:张锦锐       文字编辑:商英凡 张锦锐   责任校对:韩秀天装帧设计:段维东   责任出版:卢运霞 图书在版编目 (CIP)數据 专利审查指南2018审查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专利审查指南2018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