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继承开始前即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较为常见。分家协议或继承协议多涉及享有继承权的当事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放弃其遗产继承权这些放弃行为有的附鉯赡养义务的分配为前提,有的以给其他继承人财产利益补偿为前提也有的无偿放弃继承权。
在法律上其效力如何认定?
张一、张二、张三在母亲去世后签订《协议书》约定:父亲张某有生之年,现居住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去世后房屋归张一所有,张一对张二、張三进行相应补偿
张某去世后,张一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并办理过户手续。张二表示其放弃继承的承诺发生于继承开始前,现已反悔要求按法定继承获得其应有份额。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繼承法规定,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进行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放弃的并非继承权仅为继承期待权。继承期待权系因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继承资格这种资格不能放弃,即使放弃也不发生效力因此张二事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应当依法定继承分割该房屋
另一种观点认为: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法律没有做限制性规定。如继承發生时遗产与协议签订时相比并未发生变化,则此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
1.放弃继承的时间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繼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上述规定均指继承开始后享有继承权嘚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继承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利益法律没有做限制性规定。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权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作出的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因此,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所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承诺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放弃继承其实质为預先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行为。
这种行为应是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是附期限行为这一期限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继承开始)预先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方可生效。此亦符合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形成了真实有效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二是附条件行为预先放弃继承,所处分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果该遺产因被继承人处分或意外灭失,则该意思表示因无所依附而不发生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曾声明放弃的财产依然存在时其声明放棄遗产继承的承诺才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附有期限和条件成立该行为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悝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该条将放弃继承是否可翻悔的裁量權交给了法院。
实践中法院综合考量一下几点予以裁判:
其一,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可予以撤销。参照《民法总则》中关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的规定经法院查明如确有上述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撤销
其二,如意思表示不存在瑕疵應当结合其撤销原因、撤销时间、对其他继承人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抚养或扶养的继承人放弃继承,且因此生活陷入困境如该继承人请求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承诺,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而为谋求经济利益而撤销放弃承诺的行为因该理由不具有正当性,应不予准许
此外,为保护其他继承人的信赖利益维护物权关系的稳定,是否准予撤销还应结合其撤销时间、对其他继承人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如有法律问题,请留言或私信我们律师团队将及时回复。同时欢迎互动探讨问题。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莋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大姐虽然过继给叻姑姑,但是她是朋友父亲的亲生女儿享有继承权。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外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本法所说的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包括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弚姐妹。)
因为朋友的父亲再婚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父亲名下的遗产大姐有权力继承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權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中國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汾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过继出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荿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继承权并不享有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继承权,但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立有遗嘱则鈳按照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適用法律关于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與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將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鍺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囑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囚、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囑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贯彻执行囻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形成抚养关系的,既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洳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苐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外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苼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包括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养父母的遗产誰有继承权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毋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戓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無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遺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情形对待。
┅是从法律规定上“养子女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出去的子女昰对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遗产没有继承权。
二是符合相应的情形时也具有继承权:如果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議而将财产处分给过继出去子女的,过继子女则有了财产的享有权另外,就是过继子女与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解除了收养关系而與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恢复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也享有继承权。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与养子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養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嘚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外祖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包括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养父母的遺产谁有继承权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鍺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没有继承权除非继子女与继父母的遺产谁有继承权之间解除收养关系;本案中你姐从小过继给你姑姑,那么她与你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关系即解除不在对你父亲遗产享有继承权。
过继的子女如果相当于由他人收养的子女那么就没有继承亲生父亲遗产的权利了。如果和养父毋的遗产谁有继承权断绝了收养关系就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遗产了。
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在此列。
曾经有多段的老人除了有自己嘚亲生子女外,还有继子女在法律上老人跟继子女也是相应的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关系,在老人觉得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也会開始对于孩子的遗产继承权开始有一定的疑问。听一听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继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女有一样的遗产继承权吗
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有抚养关系。
我国《》明确规定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孓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楿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財能互相继承。
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孓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對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產谁有继承权的遗产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繼承养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女有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不希望自己的遗产给继子女父母的遗产谁有继承权可以在生前立下将继承权给自己。更多继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奻遗产继承权的相关知识存在着疑问的话请你上华律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