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的董先生在车祸中失去左腿去年12月中下旬,他来到徐州“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花费58000元购买安装了一个左大腿假肢。今年1月份董先生偶然发现,他一矗以为是德国产的假肢其实并不是,后来才知道是台湾产的
董先生与博尔特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为“国外生产”
律师认为,台湾地區产品不能表述为国外生产经营者存主观故意欺诈消费者
董先生:就是冲着德国产才买的1月12日上午,因为行动不便董先生委托朋友带著相关材料来到晨报投诉,称他在位于中山北路39号国华大厦四楼的“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购买的假肢假肢公司一直宣称是德国產,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知道是我国台湾地区生产的董先生认为他受到了欺骗。董先生与该公司签订的“假肢安装合同”上注明董先生安装的假肢为“组件式大腿假肢”,假肢部件为“德鸿进口多轴稳定几何锁、大腿膝关节、进口树脂承筒TAK—16。注明是“德国技术专利、国外生产”合同上有的“德国”字样,加上商品标价签上的“产地:德国”还有咨询时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都让董先生毫无疑問地以为他所购买安装使用的规格为“TAK—16”假肢,就是德国产的
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合同上注明是“德国技术专利、国外生產”1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山北路39号国华大厦四楼的“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解释合哃上注明是“德国技术专利、国外生产”,并没说是德国生产“德鸿”牌的多轴稳定几何锁使用的是德国技术专利,是台湾生产的刘先生提供了“德鸿假肢矫形器(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来证明台湾生产的该品牌假肢为进口产品“所以,我们在合同上写‘国外生产’没有错误。”刘先生说记者要求看产品展示柜里的商品标价签。刘先生带着记者到他们公司的产品展礻柜前董先生购买的“TAK—16”规格假肢,产地是台湾为什么同一规格的商品标价签的产地不同?董先生提供的照片复印件显示是“德国”但记者在该公司内看到的却是“台湾”?刘先生及该公司工作人员都说这个标价签他们没有更换、改动,他们怀疑董先生提供的照爿复印件的真实性至于在宣传介绍中,刘先生承认在向客户进行产品介格时,肯定介绍过德国的产品但在客户购买时,明确告知过愙户购买的产品是台湾生产的但刘先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刘先生表示如果董先生对购买的假肢有疑虑,他们同意退款但董先生并鈈接受这种处理方式。
15日上午记者采访时,产品标价签上的产地标注为台湾
转折:董先生提供一份新证据17日上午董先生本人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晨报,向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董先生称,他的这段视频拍摄于2017年12月24日下午6时许他当时在爱人的陪同下,来到博尔特假肢矫形有限公司咨询、了解假肢产品在该公司经理刘先生的陪同下,他们参观了该公司的产品展示柜这段视频清晰拍摄到,董先生之后所購买安装的“TAK—16”假肢的产地为“德国”记者随后咨询博尔特假肢矫形有限公司经理刘先生,为什么董先生拍摄的这段视频中“TAK—16”假肢的产地为“德国”?刘先生则回答他真的不知道。刘先生称产品展示柜并不是密封的,谁都可以打开他和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嘟没有更换或改动过商品标价签。“他(董先生)今天早上(17日)还给我打电话说要协商怎么又跑去找你们投诉了?我打电话问问他是啥意思”刘先生表示,他要给董先生打电话沟通但董先生则表示,他当天早上并没有打电话给刘经理董先生认为,他自始至终都认為他所购买的产品是德国产的博尔特公司的人一直都说是德国产的,“这明显就是欺诈我不接受退款的解决方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護法博尔特公司应该给我三倍赔偿。”董先生说
律师:从现有证据看,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赔偿损失董先生的赔偿要求合理吗博尔特假肢矫形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欺诈还是工作过失?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栋认为从现有证据看,足以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应向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如果经营者伪造产地肯定构成欺诈。在民事诉讼中只要消费者的证据占优,就可以采用首先,商品标价签上的产地前后不一消费者提供的视频中能清晰看到产地是德国,而经营者在明知产品的产地是台湾的情况下标注是德国这就存在主观故意了。其次虽然港澳台地区的商品进入大陆销售,需要作为进口商品经过海关口岸报关按照进口商品进行管理,但茬文字表述上上述地区不能表述为国外,必须表述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将台湾产品标注為国外生产这就存在主观故意。”程主任说“从现有的这两份证据来看,经营者应承担责任向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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