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实施细则对于我市蜀绣产业企业,在扶持标准上第一次申报,其中: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按低项核准)首次突破50万元(含50万元)给予企业5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万元的给予企业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万元的,给予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400万元的给予企业4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8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企业1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在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扶持方面对于在成都市生产网络内的蜀绣产业企业,其中: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按低项核准)比上一次申报数新增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每增加50万元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據市经信委介绍,自2013年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按低项申报)首次突破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蜀繡产业企业,均可向市经信委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