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是外商在俄联邦领土内投资嘚和依据其宗旨是吸收国外的物质及财力资源,引进先进工艺技术以及管理经验有效地用于俄联邦的国民建设。
本法条款在俄联邦境內对所有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均有效
外国投资者以盈利为目的而向企业各项业务投入的各种有价值的物力和智力都属于外资。
外商还鈳依据俄联邦现行规定的条件及手续利用苏币投资
外商可在俄联邦境内对任何未被禁止的投资项目投资。如:
凡涉及外商在俄联邦投资嘚问题均可按本法及俄联邦现行的其他文件和国际协定加以解决。如果俄联邦现行的国际协定中规定的条款与俄联邦现行文件不同则采用国际协定的条款。
对的制度在俄联邦领土内的外资充分享有本法及其他俄联邦现行文件和国际协定承诺的绝对保护对的制度,除本萣的例外情况外其优惠程度不应少于对俄联邦公民及法人的资产、产权及投资的制度。
俄联邦境内的外资不应国有化也不能征用或没收,除非采取这些手段是在法定的特别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利益一旦外资被国有化或征用,必须立即向外商做出有效的等价赔偿
对外資国有化的决定须经俄联邦最高苏维埃批准。征用和没收的决定须依照俄联邦现行程序审批
对国家管理机关作出关于没收外资的决定,鈳向俄联邦法院上诉
因俄联邦国家机关或其官员执行违法的指令以及因有关机构或其官员未认真履行其对外资人及外资企业承担的义务,而使外商遭受损失外商有权要求赔偿。
向外资人支付的赔偿应符合正式公布实行国有化或证用之前或即将实行国有化或征用之前被國有化或征用的投资的实际价值。
赔款必须以投资时使用的货币或外资人认可的外币支付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在赔款前应按俄联邦现行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外商的损失是由本法第 2 条第二项指出的失职行为所致应由失职机关赔偿。
如果在俄联邦现行的国际协定中未規定其他解决纠纷的办法时外资纠纷,例如因赔款数额、条件和程序引起的纠纷均由俄联邦最高法院或俄联邦高级仲裁法院解决。
外資人及外资企业同俄联邦国家机关、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俄联邦其他法人的纠纷外资人与本企业之间就经营事宜引起的纠纷以及外资企業成员与本企业间的纠纷,均由俄联邦法院或由双方商定的仲裁法院解决如有规定者,则由纠纷审查机构解决
棗根据本法第 8 条得到的賠款。
外资人可以在俄联邦境内用本法第十条阐述的款项及其在俄联邦和其他加盟共和国境内从收入来源获取的苏币进行再投资或依照俄联邦境内现行的使用。
外资人还可在经俄联邦中央银行获准办理外商储蓄业务的俄联邦境内的银行开设往来帐户和结算帐户储存苏币資金,但无权用上述帐户向国外汇款
外资人可用这两个帐户的卢布资金,依据俄联邦境内现行规定的手续在国内的外汇市场购买外币
對那些能生产被俄联邦外经部确认为对国民有重要意义的进口替代产品的外资企业,俄联邦部长会议和加入俄联邦的共和国部长会议可适當动用俄联邦及上述共和国的外汇储备通过与外资人商议以双方同意的汇率将其苏币利润换成外币,但汇率不得超过苏联国家银行在外貿业务中使用的牌价
在俄联邦境内,外资企业可以成立并以合法的股份或其他经营的形式开展业务。
外资企业可以通过新建的形式成竝也可以购买股份、股票而入股非外资企业或购买整个企业的形式成立。
外资企业应根据俄联邦现行企业定的办法并参照本法的补充条款建立
外资人购买股份、股票而入股非外资企业以及购买整个企业的事宜,应根据俄联邦境内现行规定的手续并参照本法补充条款办理
在建立需进行大规模建设或改建的外资企业时,应事先对其进行有关的鉴定
必要时,必须得到相应的卫生防疫鉴定书和生态环境鉴定書方可成立各项鉴定和许可证的发放一般均按俄联邦境内现行规定的办法进行。
如果外资企业造成的生态影响涉及一个以上俄联邦成员國的领土则生态鉴定将由俄联邦有关成员国的有关机构成立的各方人数均等的联合鉴定委员会实施,并根据联合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书由俄联邦国家生态及自然利用委员会发放许可证
外资企业创办书必须写明企业的经营项目及目的、合资人的名单、法定基金额及其构成方式、各合资人的份额、企业结构、管理机构成员及权限、企业决策程序以及解散的办法,并列出需一致通过的事项清单此外,在创办书Φ还需写进不违反俄联邦现行并体现企业经营特点的其他条文。
外资企业的法定基金额由合资人共同协商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估算。茬缺乏上述价格时法定基金额可由合资人商议而定。定价既要按苏币估算也要参照苏联国家银行的外贸汇率以外币计算。
外资企业的國家注册由俄联邦财政部或其他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办理
外资超过一亿卢布的企业需经俄联邦部长会议批准,再由俄联邦财政部办理俄聯邦部长会议应从外商向俄联邦财政部递交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签发许可证或驳回申请,并阐明拒绝理由
( 4 )对于苏联法人还需出示公證确认的由财产人做出的创办企业决定书复本或出示其全权机构的决定书复本,同时需出示经公证确认的每位参与建立合资企业的苏联法囚的创办书复本;
( 5 )由投资商的业务银行或其他金融信贷机构出示的外商支付能力书(附经公证的俄语译文);
( 6 )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戓其他能证明其地位的证书(附经公证的俄语译文);
3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法人分支机构
( 1 )筹建分支机构的企业领导人签署的注冊申请书;
( 2 )经公证的企业管理机构做出的创办分支机构决定书复本;
( 5 )外国法人需出示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地位的证书(附经公证的俄语译文);
凡业已注册的外资企业和分支机构对其创办书需做补充和改动或申报解散企业也应注册备案。
业经公证的由企业主管机构做出的关于修改或补充创办书的决议复本外资企业必须在决议通过后
30 日内交注册机关。创办书中的修改及补充只有注册后方能生效
俄联邦财政部或其他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必须自接纳申请书后 21 日内为外资企业办理注册或通知申请人拒办理由。
已注册的外资企业将得箌法定格式的注册证并从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权。注册的消息由当地权力机关公布并见报。
如果外资企业违反俄联邦境内现行规定的創办手续或不具备必要的注册文件将不予注册。申请人对拒办注册可通过司法程序上诉
外资企业可以依照俄联邦现行立法为相应企业嘚法定组织形式规定的程序予以撤消。
外资企业在注册一年后如果不能向其注册机关出示单据,以证实每位合资人均已向法定基金交纳創办书规定的 50 %以上金额则注册机关可以认为该企业无支付能力,并决定撤消该企业同时将此决定见报。
撤消外资企业的注册事宜由其注册机关根据撤消委员会的撤消书以及核查机关确认的负债表办理撤消通告应登报公布。
第四章 外资企业的经营项目及条件
外资企业鈳以经营符合其企业宗旨的各项业务但俄联邦境内现行立法禁止的项目除外。
对于从事保险业务以及充当有价证券交易中间人的外资企業必须领取俄联邦财政部颁发的许可证。从事银行业务的外资企业需有俄联邦中央银行的许可证外资企业只有办理特批手续才能从事嘚其他各项业务,需由俄联邦部长会议决定
外资企业可在俄联邦境内和境外乃至其他国家建立有法人权的子企业、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泹必须遵守俄联邦和其他加盟共和国的现行和外国相应规定的条件
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要依照其所属外资企业批准的规章开展業务,并有权在俄联邦各银行开立帐户
外资企业在俄联邦市场可通过商议,确定自制产品以及提供劳务的成交条件(包括价格)也可確定从俄联邦市场进货及雇用劳务的成交办法。外资企业从俄联邦市场进货和雇用劳务以及使用俄联邦境内的住房和非居住用房均以苏幣支付。
外资企业可以在不违反俄联邦现行的反垄断法的情况下依照俄联邦文件规定的办法,自愿结盟组成社团、集团以及行业间的哋区性联合。
凡在企业创办书规定的成立期内运进俄联邦作为法定基金的财产以及用于本企业物质生产的财产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税。
外商的独资企业以及外资占法定基金额 30 %以上的合资企业有权不必办理许可证而出口自制产品和进口自用商品,但不包括俄联邦境内现行國际协定规定的情况确定自制的出口产品和企业自用的进口品的办法,由俄联邦部长会议根据国际现行的产品身份法确定
上述企业出ロ自制产品的外汇收入,全部由企业自理对其他产品(包括劳务)的进出口,所有外资企业均按统一规定办理
外资企业在俄联邦境内從事各项业务时,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向国外汇寄部分利润,必须用从事相应业务赚取的本企业的资金收入支付;也可用允许的其他外汇收入支付外资企业在从事以外汇支付的业务时,应遵守俄联邦境内的现行
如果俄联邦境内现行没有其他规定,外资企业对是否办理财產及风险保险可自己酌情而定
外资企业及外资人应按俄联邦境内现行文件规定的税项纳税。
对那些属于国民重点部门的外资企业以及个別地区的外资企业可制定优惠的纳税办法
对外资企业在财务及商业活动的纳税情况,由俄联邦检查机关检查
俄联邦境内的外资企业可按俄联邦规定的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制作报表,也可按本国的办法去做
外资企业在进行收支评定和成本核算时,要将外币按苏联国家银荇的外贸汇率折合成卢布
外资企业可以用其财产作为各种债务,包括借款的担保可作为债务担保的有:楼房、建筑物和设备的产权等。
对抵押的财产或产权抵押人可以用苏币或按议价(包括拍卖)用外汇向俄联邦法人和公民出卖,而在俄联邦现行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吔可向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及其联合出售。
根据俄联邦现行外资企业的将受到保护和予以落实。
外资企业可以同其员工就企业任务书规定嘚开发项目签定协议书
依据员工和企业签定的有关协议书,发明专利、工业样品的商标应属企业所有协议书除规定员工向企业转让专利获得权外,还规定企业的回报义务即企业必须向员工提供物质、生产和社会福利条件的保障。如果员工与企业间未签定上述协议则仩述专利归作者所有。企业有权依据同专利作者协议书中规定的条件利用其发明、工业样品和商标。
外资企业可自行决定在国外办理归其所有的发明和工业样品的专利
劳动关系包括外资企业对员工的雇用与辞退方法、作息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及赔款的支付条件。以上关系均由集体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调解
集体和个人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应使企业员工的工作状况不低于俄联邦现行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