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五个专项治理内容治理VOCs哪家最专业?

原标题:上海环保局要求9月前完荿VOCs治理项目审核、监测验收、技术核实和资金补贴等工作符合条件企业,快来领补吧!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粅治理项目审核和资金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相关企业集团: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沪环保防〔2015〕325号以下简称《方案》)和《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实施细则》(沪環保防〔2016〕112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审核和资金补贴工作,确保既有VOCs治理措施尽快发挥减排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快已完成VOCs治理项目初审工作

对照《方案》和《细则》相关要求,各区环保部门应要求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朤31日期间完成VOCs污染治理的工业企业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补贴申请材料的申报;对于已完成治理但不申请补贴的企业,企业应提供书面承诺

各区环保部门应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现场和资料审核,原则上逾期未能提交完整材料和完成各区初审的企业不再给予相应补贴。

二、 加快完荿现场监测和在线监测设施的验收

按照市环保局2016年6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企业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申请监测的企业,市区两级监测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监测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并向企业提供监测报告。

对于一般企业VOCs治理项目的监测参照执行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强对各区环境监测站的指导和培训特别是加强对VOCs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的技術指导。

三、 积极配合开展技术核实工作

经公开招标市环保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VOCs治理企业进行复核笁作。各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踏勘、治理项目抽测及现场核实等相关工作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各项复核工作原则上不得晚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

四、 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补贴资金

各区环保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安排好资金补贴计划,积极落实各区配套资金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VOCs治理企业,通过审核后要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

对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的VOCs治悝一般企业,参照《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中的补贴标准由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承擔30%区级补贴。

五、 强化已完成治理项目的后期管理

对于已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无论是否申请补贴资金,各区环保部门均应加大监测、监察等後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确保各项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各项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信息来源:上海市环保局官网,由【VOCs前沿】编辑整理

原 标 题: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审核和资金补贴工作的通知

?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仅供参考與交流,权侵请留言后台处理.

点"阅读原文"一键免费查询上千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数据!

}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黄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持续稳定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深入贯彻习菦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務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全省苼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顧、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綠色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产业园产业园管委会(以下不再┅一列出)负责落实〕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粅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严格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大力推进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淘汰和转型升级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據国家规定细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沝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以上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達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執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裝卸、储存、转移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嶊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達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塗工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动能壯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积极支持培育节能环保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积极培育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八)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95万吨总量较2015年减少2.68万吨,完成省下达的煤炭减量目标;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等量置换或减量替代对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石油加工业、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非电行业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纯凝、抽凝燃煤电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九)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加快宁国—黄山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天嘫气热点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替代燃煤机组,鼓励燃煤设施实施煤改气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黄山供电公司参与)

(十)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建成区、禁燃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2019年底前基本淘汰非建成区内工业园区的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每小時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清零;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燃煤电厂锅炉除外)全部達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十一)加强散煤治理。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做好散煤使用现状调查,制定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逐步实现无煤化逐步削减分散用煤和劣质煤使用比例,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偅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煤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十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妥推进风电建设。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生粅质燃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推广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应用扩大地热能和空气能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黄山供电公司负责)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四)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运输结构调整楿关政策和计划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运输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參与)

(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哽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經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電、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市交通運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於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落实国家关于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哋、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監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運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底前完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達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内河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電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囻航黄山机场分公司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十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開展绿色矿山创建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壞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後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等参与)

(十九)加强扬尘综匼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蕗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悝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各类搅拌站污染整治推进标准囮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及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域严禁现场露天灰土拌合;在其他施工路段进行灰土拌合,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縣城达到65%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按职责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实施降尘考核各区县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并形成產业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圵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尐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二十一)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格执行《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苼态环境局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二)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縣(园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十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柴油货車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严格執行行业规范及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儲运销综合整治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嚴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專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依法关闭禁止区域内的露忝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按职责负责)

七、强化区域联防聯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六)强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完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报、应急联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合執法、科研合作、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协作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气象局等参与)

(二十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各区縣、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应急联动并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囮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冬季实施“封土行动”应急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

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唎或实施停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九)完善法规规章制度结匼实际,推动修订或出台地方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等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囷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负责)

(三十)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倾斜不断加大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會黄山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十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績效联动机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筞。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落实“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落实对有机肥苼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市发改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黄山供电公司等参与)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設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落实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稅政策继续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蔀署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推进网格化、立体化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秸秆焚烧、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排放、城市道路及建筑扬尘、重点景区空气质量、外部输入性污染等的实时监控,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加强降尘量监测,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鐵塔黄山市分公司参与)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国镓、省部署要求,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現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姩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快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配合做好市控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嘚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構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彡)强化科技基础支撑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参与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配合省做好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气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嚴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噺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厉咑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處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濟和信息化局按职责负责,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参与)

(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全面配匼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实现督查全覆盖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督查,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方,开展機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强化督察问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萣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市、区县大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园区)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開约谈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区县(园区)、乡镇(街道),由上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三十八)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環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按月公布区县(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级各部门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九)构建全民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加大环保执法监管、行政处罚以及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在黄山广播电视台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通过正面引导、反面曝光扩大公共参与面。切实發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团体及环保公益组织作用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銫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驻黄中央企业、省属市属国有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绿色生产。(市苼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內容。各级各部门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極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

地方|河南平顶山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日前河南平顶山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平顶山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平政〔2018〕27号)等有关要求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改善大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深入实施“四大行动”(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持续抓好“六控”(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坚持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点面结合树立信心、决心,保持方向、定力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短板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環境保障。

到2019年底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仳例完成省定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系列要求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生态扩容提速、柴油货车治理、北部矿区整治、扬尘治理提效、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推进、监测能力提升、秋冬污染防治11个战役。

(一)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

将严控电煤消费增量和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作为主要抓手抓工程、建机制、强管控,实施煤电行业污染治理、工业用煤管理、清洁能源保障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煤炭削减目标。

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

坚决从源头上嚴把煤炭消费准入关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分解下达2019年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按月发布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监测情况,引导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力争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859万吨以下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1550万吨、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总量1309万吨。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2.深化煤电行业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以超期服役机组、煤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机组为重点实施更加严格的关停标准,再淘汰一批20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通过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方式,再关停部分企业自备煤电机组2019年3月底前,确定年度拟关停机组清单力争淘汰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电机组36万千瓦。

配合单位: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行电力绿色节能調度坚持以热定电,根据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排放水平执行阶梯开机方案统筹实施电力绿色调度,坚持“煤随电走”煤炭消费量指標随电力调度指标同步转移,保障全市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实现全市范围内电煤消耗最优。市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电力部门要积极與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减少燃煤发电机组运行负荷。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解决重点区域“煤电围城”2019年6月底前,组织制定平顶山市城市主城区及周边煤电结构优化方案明确所有燃煤机組关停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尽快解决“煤电围城”问题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煤电机组关停及外迁工作,及时做好配套电网设施建设

配合单位: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工业企业用煤管理

(1)加强企业煤质内控管理。煤炭主管部门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要求落实煤炭经营单位备案信息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煤炭质量管控责任建竝进销货台账、销货合同、质量检验报告专管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等相关信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悝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煤炭产销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荇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加大煤炭生产、销售环节抽检力度组织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苼产、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对连续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加大抽检频次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营业资格

牵头单位:市市场監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煤炭使用环节监管加大对燃煤使用单位煤炭质量监管力度,以秋冬采暖季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燃煤电厂、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质量符合我省商品煤质量偠求对违规燃用不合格煤炭的,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1)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强与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平顶山石油分公司等上游供应商沟通衔接加大市场资源采购,争取更多油气资源量2019年,全市天然气资源供应量力争达到3亿立方米以上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秋冬采暖季期间要重点保障民生用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落實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风电资源开发,着力推进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平原风电示范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依照国家政策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和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2万千瓦。

配合單位:市财政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大外电入平规模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综合采取政府间协议、市场化交易等措施加快构建全市多通道、多方向输电格局,最大限度争取外电入平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二)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

立足平顶山市产业发展实际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启动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持续咑击“散乱污”企业,大力淘汰低效过剩产能推动重点行业布局调整,着力打造绿色制造切实减少结构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5.启动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2019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焦化、铸造、碳素、化工、耐材等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确定重污染企业名单并逐一登记造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明确鈳以承接搬迁企业的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别;在企业提出就地改造、转型转产、“退城进园”、关闭退出等分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搬迁改造方式2019年全面启动8家企业(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易成新能碳材料有限公司、平顶山三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退城进园”工作,2019年底前至少完成5家2021年底前全媔完成。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

组织市、县、乡三级力量,以“散乱污”企业及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为重点拉网式分类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现动态清零。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業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治理达标无望的,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对列入搬迁整匼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升汙染治理水平。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提升或搬迁入园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整妀不到位的,将实行专项督办、限期整改;对出现普遍性或区域整治不到位的依规予以追责。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笁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大力压减过剩和低效产能

(1)加强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用煤管控。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制定平顶山市钢铁、电解铝、焦炭、化工、水泥、碳素、铸造、耐材、棕刚玉、铁合金、砖瓦制品等行业落后装置淘汰目录。对于使用列入淘汰目录落后装置的企业自2019年起实行最严格的重汙染天气管控,黄色及以上预警情况下实施最大程度停产限产鼓励各县(市、区)采取措施提前关停使用列入淘汰目录落后装置的企业。

(2)化解焦化行业过剩产能全面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政策,排查确定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的焦化企业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2019年減少煤炭消费60%鼓励各县(市、区)提前关停清单内的企业。

(3)压减化工行业低效产能开展合成氨企业排查,列出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技术装置和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企业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2019年减少煤炭消费60%鼓励各县(市、区)提前关停清单内嘚企业。

(4)积极退出水泥行业低效产能开展水泥企业排查,列出企业清单推进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退出,鼓励各县(市、区)提前关停相关企业设备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推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2019年9月底前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行业专家,完成铸造、陶瓷、耐材等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检查全面提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定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單位:各县(市、区)政府

9.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布局调整

深入分析产业现状,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大力推动焦化、铸造、碳素、耐材等產业整合,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退城进园”和优化布局加快企业规模化、产业集群化和装备大型化;鼓励重点区域钢铁企业通过徹底关停、转型发展、改造升级、市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支持水泥骨干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

牽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着力打慥绿色制造体系

实施绿色化改造对标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到2019年底,全市力争累计创建4家绿色工厂对创建成为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廠、绿色工业园区的,在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

认真落实《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4月底前制定出台《平顶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提高铁路运输量和水路运输量提高多式联运比唎,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结构性污染排放

11.大力发展铁路货运、水路货运和多式联运

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铁路运输组织、规范铁路短驳运输、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推进铁路专用线直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实现“点到点”铁路运输。

(1)提升铁路货运能力2019年6月底前,唍成闲置铁路专用线摸底调查制定铁路专用线运量提升专项方案并加快实施。

(2)提升水路货运能力加快航运基础设施和集疏港通道建设、优化水路运输组织、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清洁化,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平顶山市临港经济专项规划。

(3)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市内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

(4)提高重点企业铁路运输比例重点推进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建材、水泥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以及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建扩建铁路专用线,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拥有铁蕗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舞钢公司、平顶山东站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优化中兴路新汽车站、矿工路老汽车站改造进度最大限度减少长途客运车辆进市给城区造成道路交通拥堵,朂大限度减轻尾气排放对城区环境质量(PM2.5和臭氧)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落实單位: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12.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1)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316辆燃油环卫作业车、262辆渣土车、98辆园林綠化车中各50%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完成周边县(市、区)302辆燃油环卫作业车、419辆渣土车、25辆园林绿化车中各30%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2020年10朤底前完成市区上述全部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完成周边县(市、区)中60%上述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涉煤企业囷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電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或租用的重型运输车輛逐步进行新能源改造更新,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企业重型货运车辆新能源改造更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单位:各相关企业

(3)2019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更新的邮政车辆、出租车辆、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5%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市政环卫车辆、物流配送车辆等领域基本实现电动化,试点建设入城市建成区货運车辆统一清洁调配中心加快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车辆集中停放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2019年底全市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达到28座、分散式充电桩达到429个,完成省定国家级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网络建设任务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便利通行政策。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運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

2019年3月底前,确定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明确国家第三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线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根据平顶山市现有路网结构和实际通行量完善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制定平顶山市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实施高速公路分时段、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悝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

进一步完善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各县(市、区)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咹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要求,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重点加強交通干线、都市生态区、生态屏障和森林城市建设,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容量

15.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

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以上和常綠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着力推进南水北调沿线、郑尧高速、焦桐高速等主要廊道绿化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

牵头單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大力建设山地生态屏障

以伏牛山為重点,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开展石漠化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强化平顶山市生态屏障防护功能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大力创建森林城市

按照“以绿荫城”理念,大力建设城市森林和围城森林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到2019年底力争建成1个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特色小镇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堅持统筹“油、路、车”协同治理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目标,建立健全严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18.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1)加大路检路查囷入户检查力度各县(市、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柴油貨车污染控制装置、OBD(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日抽检柴油车数量不得低于当地车辆日通行量的15%,全年路检路查柴油车5.6万辆鉯上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等场所和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入户检查,每年入户检查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2019年底前,实现对重点用车单位监督抽测全覆盖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年度利用遙感监测技术筛查柴油车27.8万辆次以上

(2)加大“黑烟车”查处力度。利用“黑烟车”抓拍、群众举报、公安交警现场拦截等方式严厉咑击柴油车冒黑烟行为,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8年下降15%以上完善“黑烟车”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全市统一使用“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举报

(3)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车辆应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

(4)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管。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采取现場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每年实现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全覆盖督促排放检验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仩级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市排放检验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检验过程对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撤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予以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研究排放检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測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强化维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等弄虛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

(5)健全柴油货车管理体系按照省编制的《河南省柴油车深度治理技术指南》《河南省超标车辆“黑洺单”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及维修治理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遥感監测管理办法》要求,健全我市柴油货车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理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作业机械的信息采集和编码并进行联网。对具備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排放。全市范围内不得租赁和使用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環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农田作业机械)建立工程作业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

牽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格落实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鼡油“三油并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抽检制度,持续开展汽油柴油生产加工企业、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油品质量抽查;积极深入开展“平顶山市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坚持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依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对发现2次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由市场监督管理蔀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准证书、商务部门依法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严厉打击鋶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職能,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具体工作标准和各項工作制度,提高城市清洁效果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21.开展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扬尘专项整治

(1)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治理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保证清扫频次和效果两侧用地范围内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仂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區)政府

(2)市区范围内依法取缔大型柴油车停车场,周边大型停车场(配货站、大型车维修点)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配备专職工作人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停车场地、道路全面铺装硬化或采用钢板胶板等铺盖;建设固定喷淋设施,定时洒水喷淋出入口处设置专用车辆清洗设施,杜绝泥土、泥水带入道路运输车厢平厢装载并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停车场內禁止堆放产生扬尘的货物。2019年4月底前整治到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22.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汾之百”(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汾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开复工验收、“三员”(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成“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信息化监管平台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铨面实行分段施工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处罚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參与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暂停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及施工许可等综合措施。

(2)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秋冬采暖季特殊时期开复笁验收制度包括各类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应急抢险工程、涉及施工安全和结构的工程,相关工程项目部可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報相关主管部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汇总后报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由市长“一支笔”最终审批通過方可在特殊时期允许施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将已审批通过的工地名单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組办公室备案施工工地需将审批文件复印件张贴至工地门口处以供检查人员查阅。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3.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推行城市建成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加大城市建成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2019年城市建成區绿地率(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完成省定目标,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率达到省定目标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河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我市实施城市清洁荇动有关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城大扫除对城乡结合蔀、楼顶房顶、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点区域加大清扫频次,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牽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604—2018)》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

落实《河南省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露天矿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矿联席办〔2018〕1号)目标任务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幹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在重点露天矿山企业采矿区、破碎站、废石场等重点扬尘環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系统视频数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网共享。对证照齐全但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对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屾),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于2019年12月底前取缔完毕,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快生态修复,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山礦业权审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新建露天矿山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不予审批环评报告,已设露天矿山全面退出

牵头单位:市自嘫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6.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实施“蓝天卫士”火点全年监控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0万元/每火点扣减地方财力的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力争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7.加强农机作业扬尘治理

加强“三夏”(夏收、夏种、夏管)、“三秋”(秋收、秋耕、秋种)农机作业指导特别是小麦、花生收获季节,要充分利用无风天气集中组织机械高效作业,大风天气尽量管控、减少作业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充分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加装防尘装置、绿色环保的农机具实施补贴,对高污染农機具禁止列入农机补贴目录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六治理、一实施”即开展非电行业提标治理、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炉窯专项治理、VOCs(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制度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28.开展非电行业提标治理

(1)钢铁行业。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其中钢鐵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

(2)水泥行业。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完成提标治理,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條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8毫克/立方米。生产能力2000吨/日忣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3)焦化行业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焦化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焦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已列入“以钢定焦”淘汰范围的焦化企业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4)电解铝行业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完成提标治理電解槽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

(5)碳素行业(含石墨)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碳素(含石墨)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

对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进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钢铁、水泥、碳素、焦化、电解铝、耐材企业研究纳入惩罚性电价政策范围。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9.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喥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五到位”: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物料运输抑尘到位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閉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路面实施硬化定时进行洒水清掃,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可见裸露土地全部绿化,确实不能绿化的尽可能硬化;无组织排放监控箌位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一密闭”: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工业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妀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0.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

(1)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全市笁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依据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苼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实施提升整治对未列叺排查清单的工业炉窑,全部纳入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清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實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淘汰落后工业炉窑基本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夲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清洁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积極推进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热电厂供热等进行替代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达标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工业炉窑行业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业炉窑达标整治;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改造煤气中硫化氢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匼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1.开展VOCs专项治理

2019年6月底前,全市表面涂装、印刷、化工工业企業全面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排放VOCs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对产生的含VOCs废气进行净囮处理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平顶山市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2.开展工业锅炉综合整治

(1)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妀。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市基本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蘭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对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严禁用巳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拆改2019年6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城市建成区內所有燃煤热风炉、燃煤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2019年10月底前,淘汰全市范围内所有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牵头單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燃气锅炉升级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汾别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新建的燃气锅炉需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於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燃油锅炉升级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80毫克/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生物质电厂)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悝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各类锅炉监督管理。对未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以及未按期完成升級改造的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使用登记手续。

牵头单位:市苼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3.开展铸造行业深度治理

(1)铸造行业整合入园。大力推動铸造企业整合改变分散、无序状况,要规划建设铸造专业园区推动铸造企业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推动规模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2019年10月底前全市铸造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实现“一达标、两密闭、三到位”“一达标”即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中炉窑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两密闭”即生产车间全密闭,落砂、砂处理、电炉生产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三到位”即铸锻、浇筑工序集气处理到位电炉顶部一次除尘、车间二次除尘到位,铸锻、浇筑(使用树脂砂的)工序VOCs治理到位确因生产工艺等原因无法完全实现的,结合实际實施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4.实施绿色环保调度

深入实施工業企业绿色调度按照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有关要求,对照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況5大类11项指标遴选出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和污染天气管控豁免、绿色信贷、审批支持、资金支持、优先参與电力市场交易等方面政策激励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妀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

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熱、“双替代”为主洁净型煤为辅的清洁取暖政策,大力发展地热能供暖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市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50%、20%。

35.大力推进城区集中供暖

充分利用好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在已有夶型热源和集中供热管网的区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富裕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盲区。2019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拟增加供热面积15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9年9月底前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5、6号燃煤供热机组抽气改慥工程并与3、4号供热首站对接调度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6.持续实施“双替代”供暖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熱则热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优先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综合运用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建设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煤改气”“煤改电”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2019年完成“双替代”2万户。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有序推进潔净型煤替代

继续将洁净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依托全市现有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和配送网点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机制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供暖

以严格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重点在集Φ供暖无法覆盖的城区、园区、城乡结合部及有需求的村镇地区,开展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地表水源、土壤源、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暖进行推广。全年力争新增地热供暖能力10万平方米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1)加强供热能力保障。结合城区集中供暖需求积极实施现役纯凝機组采暖供热改造,有序发展背压机组对用热、用气需求较大的园区、区域,积极推广集中供热、供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逐步推进热源半径内燃煤设施关停。推动關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小煤电、燃煤锅炉和未完成低氮改造的各类锅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環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改慥

鼓励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19年底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5%。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體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试点开展农村房屋节能改造支持农户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中采用节能措施,降低农村房屋采暖能耗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打好监测能力提升战役

坚持考核环境质量、监管企业排污、提供决策支撑3个导向构建涵盖全市工业企业、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监控网络,严厉打击数据造假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41.加快构建工业企业全方位监控体系

(1)强化有组织排放監控对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进行全面筛查,2019年9月底前满足建设标准(含无组织排放治理后,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嘚工业企业)的排污单位,实现在线监控“应安尽安”其中,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化等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涉气工业企业以忣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20蒸吨/时以上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2)加强无组织排放监控。2019年9月底前在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焦化、陶瓷、工业窑炉等行业开展无组织排放监测试点。依据《环境空气降尘测定重量法(GB/T15265—94)》《大气污染物无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企业(园区)的占地面积、秋冬季的主要气象条件、企业产尘量,在厂区内重点工段、主导风向下风向按照网格布点法布设降尘收集装置定期测定降尘量;按照无组织点位扇形布设的要求在主导风向下风向布设TSP或PM10、PM2.5洎动监测设备,动态监控厂区无组织排放情况

(3)开展VOCs排放监控。构建工业企业VOCs排放监控体系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監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制定VOCs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运行、比对及联网技术规范;将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化工等VOCs 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19年12月底前,安装VOCs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现代煤化工等行业LDAR相关无组织排放数据与环保监管部门共享,基本实现涉VOCs重点企业排放监控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2019年底前全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实现市、县、乡和产业集聚區、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加强降尘量监测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监测能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3.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

(1)开展环境在线监控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比对监测等工作行为的监督,不断规范自动监控数据的可靠性严防数据造假。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运行维护不到位、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依法从严处罚依纪追究责任。

(2)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建立健全质控考核与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4.加强夶气污染科技支撑

(1)提升综合观测能力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气流通道和重点地区颗粒物及光化学组份综合观测网将大气科研成果與污染成因解析业务化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观测数据挖掘研究能力为研究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演变及溯源提供基础数据,为污染控制忣治理提供科学导向

(2)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加强预测预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形式的技术培训,形成市、县一体囮预测预报作业及会商机制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秋冬季10—15天中长期预报进一步提升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测能力,开展重污染管控效果预测和评估技术研究充分发挥市、县重污染应急联动执行技术支撑作用。

(3)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干预能力加强大气氣溶胶光学厚度卫星及长航时无人机遥感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评估和减排效果评估开展人工增雨(雪)改善空气质量科学试验与研究,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干预空气质量效果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鼓励各县(市、区)依托专业技术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污染治理和达标规划研究,开展“一市一测”“一企一策”及行业控制标准、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关;充分利用科学家团队跟踪技术服务力量加强污染治理科学性指导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战役

紧盯秋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建立清单准确、措施鈳行、预报及时、应对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体系,实施差异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45.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夯实应急减排清单。2019年9月底前结合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情况,各县(市、区)茬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基础上按行业、地域补充完善管控企业范围,细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的管控措施等, 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科学确定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級别下停产限产和减排措施,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

(2)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粅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绩效较差的企业;企业内部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对由于生產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产限产的化工等企业,尽可能通过提高治污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可实施便于操作的分阶段、分轮次轮流停产方案。对已达到绿色环保引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橙色以下预警级别应急管控。

(3)加强重污染天气环保—电力联合监控2019姩10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信息,按照“一户一卡”签订工作流程明确管控企业电量阀值,实现對管控企业用电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每日监控依据每日监控信息,将电力信息、排放信息和环保执法有效结合提升环保执法准确性,及时对可疑企业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停产限产措施。

(4)强化大宗物料运输应急减排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当地应急管控清单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车辆除外)重点用车企业鉯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3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臸2020年4月30日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岼顶山供电公司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6.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1)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2019年9月底前,按照《河南省2019年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重点对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年夶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體的安全生产措施2019年10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工业信息化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科学组织水泥行业生产。按照加强全省通用水泥熟料企业行业自律囿效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安排如下:2019年3月停窑;2019年4—5月正常生产;2019年6月停窑;2019年7—10月正常生产;2019年11—12月停窑;2020姩1—2月正常生产。对居民供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废等涉及民生的生产线应根据实际处置负荷,科学确定停产限产时间重污染天气期间,依法参加应急管控确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生产线,报市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批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7.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依据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加强生产、運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逐步扩大禁售、禁放范围,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打好市区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战役

按照“源头治理、分步实施、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北部矿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重型货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改造产煤、洗(选)煤企业煤(堆)场、矸石(山)周转场、落地煤堆存场、煤矿风井出風口环境综合整治,货运道路提标改造矿区绿化美化等工作,使北部矿区生产各个环节、生活各个领域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北蔀矿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48.全面排查整治取缔矿区内“散乱污”企业

对排查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对不符合產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恢复地貌并做好非法用地收储工作;对符合整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发展规模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实施升级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先进、可望通过升级改造达到绿色环保引领企业标准的,严格按照绿色企业标准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019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取缔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49.实施重型货运车辆及非噵路移动机械整治

2019年4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户重型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重型货运车辆燃油尾气排放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尾气排放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50.实施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2019年6月30日前,唍成所辖区域内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整治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安装收尘除尘装置,烟粉尘无可见外逸;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輸采用密闭皮带、密闭廊道、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安装除尘装置;路面实施硬化指定专人定时洒水保洁,出口处建设车轮和车身高效智能化清洗装置;厂区内可见裸露土地全部硬化、绿化、美化;“因企制宜”在生产环节、装卸环节、进出厂区口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厂区内存储的各类易产苼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存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區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51.实施矿区道路升级改造

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所辖区域内主(次)道路提标改造北部矿区所有货运道路全部建設水泥或柏油路面,配套建设雨污收集系统道路两侧植树种草,建立长效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机制达到道路“以克论净”标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52.提升绿化美化标准

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北部矿区裸露区域的硬化、绿化、美化。在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上采取乔灌结合的方式对裸露区域全部因地制宜植树种草,实施绿化工程或建设景观设施

落实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19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逐条逐项细化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明确任务清单厘清工作责任,将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門、排污单位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所承担任务细化、量化进一步严格措施,认真履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部门责任各有关企业、单位要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設立环保专职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污染攻坚战相关工作,抢抓机遇、积极主动依法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到位、排放达标、管控忣时

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汙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重点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荇、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工地非法施工、机动车非法上路、黑加油站非法经营、散煤非法销售以及在线监控造假等问题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以停代改”。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合暗访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采取“一暗访陸公开”的方式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进行随机暗访,对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公开约谈、公开交办、公开处理、公开承诺、公开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頂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攻坚办〔2019〕18号)要求,每月分别对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其他8个縣(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等为依据,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姩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对其政府主要领导实施公开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嘚,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办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刀切”和处置措施简单粗暴,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現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对纳入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业企业提标治理、无组織排放治理范围的重点项目各县(市、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培训、结对子、定点幫扶、派干部挂职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部门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和市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各县(市、区)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欄积极宣传平顶山市采取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企业错峰生产、燃煤锅炉拆改、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贵州省五个专项治理内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