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医院农村医保在市级医院怎么报销报销比例

28.在户籍所在农村买了新农合医保同时在十堰也买了城镇医疗保险,请问看病医院两个医保都能用吗两种医保哪个报销比例多一点?

  1、十堰市城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5%、75%、65%;十堰市城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內定点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的报销比例为90%、88%、85%
  2、新农合住院补偿如下:(1)起付线和封顶线:乡鎮卫生院和市级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县级医院500元;市级三级综合医院1200元,市级三级专科医院800元市级二级医院60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不设住院起付线;参合农民在一年内连续转院治疗且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入下级的免收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參合农民在同一医院内一次住院因病情需要转其他科室治疗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且不变更住院号年住院封顶线10万元,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對象年住院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
  (2)分段核销比例:乡镇卫生院(市级一级医院)住院费用在200以上部分补偿85%。县级医院住院费用在501-3000元補偿60%3000元以上补偿75%;市级三级综合医院住院费用在元补偿55%,元补偿60%超过10000元补偿70%;市级三级专科医院住院费用在801-3000元补偿60%,3000元以上补偿75%市級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在601-3000元补偿60%,3000元以上补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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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銷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医保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彡)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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