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家违法药店被通报
5月28日江西赣州市市药监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5月药品),将2家药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告
根据《公开表》,赣州市市华乐联大药房主要违法事实为销售劣药、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上犹县连锁总店则是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赣州市市药监局对前者处于罚款256元;对后者处于停业整顿3天,罚款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荇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1.罚款贰佰伍拾陆(¥256)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赣州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9日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上犹縣连锁总店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1、停业整顿3天;2、罚款壹万叁仟元(¥13000.00);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機关名称和日期:赣州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