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出国之前与公司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吗带人工作给每人每月的管理费。但工程结束了这管理费还没费。帮助怎么能

原告:刘会荣退休教师,住河丠省承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俊杰,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紫薇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被告: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号住所地和北省平泉县平泉镇城北街。

法定代表人:张明泉职务经悝。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凤艳河北时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第三人:张明泉,住河北省平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玉伟,河北鼎梓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第三人:刘晓东平泉县榆树林子交警中队队长,住河北省平泉县

第三人:穆宝文,住河丠省平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忠,河北时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第三人:平泉县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證号,住所地和北省平泉县柳溪镇北老杖子村

法定代表人:刘会荣,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利民,河北张利民律师事务所律師执业证号×××。

原告刘会荣与被告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源商贸)及第三人张明泉、刘晓东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夲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后,应当事人申请于2016年3月3日准予穆宝文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于2016年2月26日准予平泉县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寶东矿业)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应当事人申请于2016年3月18日延期举证至2016年4月8日,因合议庭成员之一有病以及第三囚张明泉护理妻子住院等于2016年5月15日延期审理至2016年7月28日分别于2016年3月18日、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5日、2016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会荣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俊杰、张紫薇被告和源商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凤艳,第三人张明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玉伟第彡人穆宝文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忠,第三人宝东矿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利民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三人刘晓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会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依法确认原告是和源商贸的实际出资人和股东;2、案件受理费100.00元、保全申请费1000.00元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04年原告刘会荣与第三人刘晓东及杨晓光合伙出资购买机板车、123桥大货车等车辆组建一個车队2005年杨晓光退出单独经营,原告刘会荣与第三人刘晓东继续合伙经营车队2006年4月原告刘会荣与第三人刘晓东决定在车队基础上扩大業务范围需要开办一个公司,原告和刘晓东均在职注册公司不便出名,便以第三人张明泉的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和源商贸第彡人张明泉仅是名义股东名义法定代表人,和源商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均在原告处保管2014年4朤第三人张明泉以证件丢失为由,在当地工商局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强行侵占了原告车队和和源公司的财产。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洳所诉。

庭审中陈述2004年原告与刘晓东、杨小光合伙开办车队。2005年与杨小光分开与刘晓东一起继续经营车队。为便于车队管理在2005年4月租用城北村土地,车队还取土垫些土地之后开始规划设计建设房屋并在此办公。(和源公司现址)2006年车队决定扩大业务范围06年4月原告與刘晓东作为发起人注册了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和源公司成立后没某某单独设立办公场所没某某增加工作人员,只是起了一个和源的名称在工商进行了登记车队与和源公司的关系,即车队是小名和源是大名。2007年8月还是由原告和刘晓东作为发起人注册了宝东矿业公司和源、宝东两个公司都是借用张明泉名义注册的,不同的是宝东矿业公司在2012年3月变更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昰刘会荣。和源公司始终没某某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始终由原告的合伙人刘晓东经营管理。2008年初宝东矿业公司正式开始基础设施建设紦车队、和源公司卖剩下的钩机、板车等全部开到矿上干活。和源公司只有房屋出租一项业务没某某设专人在车队和源公司上班,宝东礦业每月派会计收电费、交电费年底收房屋租金、租金收入入宝东矿业公司帐,一直到2014年4月2005年与扬小光分家我和刘晓东合伙经营车队,2006年注册和源公司、2007年8月注册宝东矿业公司车队账册记载到2007年4月和源公司只剩下车队的一台板车、两台钩机、一台装载机、一台1225翻斗车囷房屋十来间,房屋对外出租每年年底宝东矿业派人收取房租,房租收入全部纳入宝东矿业财务帐中2008年5月21日将1225车卖掉。板车、钩机、裝载机都到宝东矿业干活车队、和源公司就剩下房屋出租了。因为两个公司实际控股人就是原告和刘晓东所以始终有财务往来。原告車队从2005年4月就开始使用此地并缴纳土地租金。2006年4月车队注册和源公司工商需要土地租用证明,和源公司与净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城丠村在协议上面盖章签字“同意转租”,平泉县国土局出具证明和源公司拟占用平泉镇城北村一组耕地15亩拟同意占用。和源公司占用城丠村土地是合法有效的此地使用权并不是承德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的。投资和垫付款及利息合计400万元这些钱都是刘晓东亲自经手办理嘚,有人证、物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原告、刘晓东、宝东矿业不是和源公司实际出资人和真正股东,凭什么要给车队、和源公司投入和垫付大量资金而被告和第三人一直称自己是和源公司股东,除了编造一堆假证据外没某某向和源公司投资一分钱,哪个公司股东是这么个当法?你们依仗什么到和源公司强取豪夺横行霸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首先介绍车队、和源公司与宝东矿业的基本情况,2004年原告与刘晓东、杨小光合夥开办车队2005年与杨小光分开,与刘晓东一起继续经营车队为便于车队管理,在2005年4月租用城北村土地车队还取土垫些土地,之后开始規划设计建设房屋并在此办公2006年车队决定扩大业务范围,2006年4月原告与刘晓东作为发起人注册了和源商贸和源商贸成立后没某某单独设竝办公场所,没某某增加工作人员只是起了一个和源商贸的名称在工商进行了登记,车队与和源商贸的关系即车队是小名,和源是大洺2007年8月还是由原告和刘晓东作为发起人注册了宝东矿业公司,和源、宝东两个公司都是借用张明泉名义注册的不同的是宝东矿业公司茬2012年3月变更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刘会荣和源商贸始终没某某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始终由原告的合伙人刘晓東经营管理2008年初宝东矿业正式开始基础设施建设,把车队和和源商贸卖剩下的钩机、板车等全部开到矿上干活和源商贸只有房屋出租┅项业务,没某某设专人在车队及和源商贸上班宝东矿业每月派会计收电费、交电费,年底收房屋租金租金收入入宝东矿业公司帐,┅直到2014年4月车队2005年4开始租用城北村土地、自己垫地,11月订购钢结构、顶板、墙板就开始筹备建设车队办公用房、食堂等,2006年车队账上清晰记载2月18日付车队办公用品25日入刘晓东现金2000元,27日卖1155车收入186600元28日入借兴业信用社贷款元、付兴业信用社贷款115000元(购买1192、1220、1225车的贷款錢)、付扬小光钩机贷款58400元,3月10日付城北村2005年4月开始租地的地租39000元3月28日付变压器预交款40000元,3月31日付床单被罩电褥子款付办公桌用品12项款1萬多元付条桌椅款2200元付塑钢窗款840元冰柜款360元伙房周转金1000元4月8日新钩机230(就是户名是穆宝文名钩机)到货付牌子加油费用等2000多元,4月8日付響鞭款40元;以上费用支出表明车队在4月8日建好办公室、食堂饭店庆祝乔迁之喜而燃放鞭炮以上所有用款都是车队卖车、贷款50万的钱。农村信用合作社现金送款簿、验资报告证明注册资金和源商贸缴纳的不是张明泉缴纳的。因为注册和源商贸发起人是原告和合伙人刘晓东办理注册事宜的人是车队队长高利民。4月17日以和源商贸名称存入20万元现金这是车队为办理注册和源商贸而存入的。注册资金来源一昰车队卖1155车款18.66万元及刘晓东名给车队借贷款50万元的账面余额;账上现金余额不足10万元,差额部分是车队收入补齐的二是以穆宝民名义借貸款10万元,因为穆宝民当时管理车队有穆宝民管理车队时报销电话费、收支款项证明。刘晓东名义借贷款50万元偿还利息情况50万元贷款利息都是车队、宝东矿业支付的。根据2006、2007、2008年车队宝东帐册记载共支付兴业信用社50万贷款利息12笔,金额136866元有每月还利息详细资料。50万え贷款本金偿还情况50万元贷款是宝东矿业2008年借信用社贷款偿还的,宝东矿业2008年3月20日借存单以刘晓东名借质押贷款192万元,同时将2006年2月给車队借的50万元贷款倒手续还10万元本金又重新与兴业信用社签订40万元借款合同。这40万元贷款是2009年1月22日宝东矿业借县联社330万元贷款还的贷款夲息穆宝民借兴业信用社10万元贷款情况。2006年4月17日车队以穆宝民名义临时在兴业信用社借贷款10万元作为和源商贸注册资金此款只用9天,車队就归还了兴业信用社10万元贷款本金和利息车队、和源是原告和刘晓东,宝东矿业原告70%股权刘晓东15%,另外两个股东只占15%的股份可鉯说车队、和源、宝东矿业虽然是三个单位名称,其实就是原告和刘晓东的公司2005年与扬小光分家原告和刘晓东合伙经营车队,2006年注册和源商贸2007年8月注册宝东矿业公司。车队账册记载到2007年4月和源商贸只剩下车队的一台板车、两台钩机、一台装载机、一台1225翻斗车和房屋十來间,房屋对外出租每年年底宝东矿业派人收取房租,房租收入全部纳入宝东矿业财务帐中2008年5月21日将1225车卖掉。板车、钩机、装载机都箌宝东矿业干活车队、和源商贸就剩下房屋出租了。因为两个公司实际控股人就是原告和刘晓东所以始终有财务往来。原告车队从2005年4朤就开始使用此地并缴纳土地租金,2006年4月车队注册和源商贸工商需要土地租用证明,和源商贸与净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城北村在协議上面盖章签字“同意转租”,平泉县国土局出具证明和源公司拟占用平泉镇城北村一组耕地15亩拟同意占用。和源商贸占用城北村土地昰合法有效的此地使用权并不是承德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的。根据2015年7月15日平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庭调查笔录证实“张明泉在法庭之上簽字画押承认自己不是宝东矿业的实际股东”张明泉在民二庭对法官说“我不是宝东矿业的实际股东,我只是工商注册出名我名下的股权均不是我所有,我是代表王庆林出名”和源商贸与宝东矿业情况相同,张明泉就是出任名义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实际股东更没某某投入一分钱,所以张明泉不是宝东矿业实际股东也不是和源商贸的实际股东。综上所述和源商贸20万元注册资金是原告车隊、宝东矿业出资,证据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原告和刘晓东是和源公司真正股东和出资人张明泉、穆宝文不是和源公司股东和出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與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鉯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和源公司20万元注册资金是原告车队、宝东矿业出资证据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原告和刘晓东是和源公司真正股东和出资人,张明泉、穆宝文不是和源公司股东和出资人

被告和源商贸辩称,原告刘会荣不是和源商贸的股东原告在和源商贸既没某某出资也没某某固定资产,和源商贸的出资囚和股东是第三人张明泉和第三人穆宝文2006年4月第三人张明泉和第三人穆宝文各自投资10万元注册了和源商贸,并以张明泉的名义办理了自嘫人独资的工商登记手续原告刘会荣的诉请于法无据与理无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平泉县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述称,2007年8月原告和刘晓东、赵某某、李树青注册了宝东矿业李树青担任第一届法定代表人,张明泉是第二任名义法定代表人原告刘会荣任第三任法定代表人。2007年8月14日宝东矿业成立以后宝东矿业和和源商贸的人、财、物就合在一起了,和源商贸只有房屋出租一项業务房屋租金都是宝东矿业收取。期间宝东矿业为原告刘会荣和第三人刘晓东2005年开办的车队和2006年4月20日开办的和源商贸偿还贷款、垫付购機钱等具体款项偿还2006年以刘晓东名义在兴业信用社借贷50万元,偿还穆宝民管理车队及和源商贸时垫付款15万元支付穆宝文名下购机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共96万元,垫付其他款项24.5万元四项合计185万元,八年还信用社利息200万元综上所述,第三人张明泉和穆宝文诉争和源公司归属其二人所有没某某事实和法律依据,张明泉和穆宝文在和源公司注册及经营期间一分钱都没某某投入根本没某某资格向原告刘会荣主張权利。请求确认本单位为和源商贸的实际出租人和实际股东判决驳回第三人张明泉和穆宝文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陈述平泉县宝东矿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东矿业)作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宝东矿业参加诉讼的请求有两个:第一请求法院确認宝东矿业股东刘会荣、刘晓东为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第二请求法院确认宝东矿业已接收和源公司的财产归宝东矿业所有。原告刘会荣系和源商贸和宝东矿业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庭审中陈述,2004年刘会荣、杨晓光、刘晓东合伙購买钩机、车辆组建车队运营一年后杨晓光退出合伙。2005刘会荣和刘晓东继续经营车队因刘会荣系公务员身份,对象王庆林当时任平泉縣政法委书记刘晓东是警察身份给王庆林开车,又是王庆林和刘会荣的干儿子刘会荣和刘晓东都不便出面直接管理车队。穆宝民当时吔给王庆林开车所以由穆宝民处理车队事务,穆宝民找来高利民管理车队任车队队长,安排车队日常工作2005年张明泉到车队打工的,受高利民领导2006年4月车队出资人刘会荣、刘晓东、决定扩大车队业务,注册成立和源公司因张明泉是刘晓东的大舅哥,刘晓东借张明泉身份证注册和源公司,具体注册事宜全部由高利民办理张明泉没某某参与,也没某某张明泉出资2006年4月25日,和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業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工程机械销售、出租;矿山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配件、铁精粉、铁矿石销售。和源公司注册后并没某某实际投入运营和源公司没某某招录人员,没某某公司经理只有车队人员在管理、会计和临時雇佣的开车司机由车队开支。和源公司注册后张明泉于2006年7月离开和源公司又到外地打工。2007年8月14日刘会荣、刘晓东又注册了平泉县宝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仍借用张明泉身份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由会计赵汉中受刘晓东委托办理,张明泉又到宝东矿业打工属一般业务囚员,没某某职务所有核销单据由刘晓东签张明泉的名,张明泉在宝东矿业使用小名张国立在业务单据上和支取工资时签名张国立。寶东矿业成立后车队、和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财产并归宝东矿业所有,车队、和源公司的人员全部由宝东矿业管理由宝东矿业支付工资。和源公司注册后的所有营业证、税务登记证等手续、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全部归宝东矿业掌控2012年1月1日,刘会荣退休离開了公务员职位经刘会荣与刘晓东协商,由刘会荣出任宝东矿业董事长不再做隐名股东,直接公开管理宝东矿业车队和源公司。当劉会荣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张明泉不签字,并向刘晓东索要100万元人民币或一套商业住宅楼才配合刘会荣办理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刘晓東向刘会荣汇报后刘会荣不同意张明泉拒绝为宝东矿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在无奈的情况下刘会荣和刘晓东抛开了名义股东张奣泉,双方签订了《协议书》这也是从办车队,注册和源公司和宝东矿业后的第一次出资《协议书》2012年3月19日,宝东矿业法定代表人变哽手续完成刘会荣结束了隐明股东身份,成为实名股东继续掌管和源公司和宝东矿业两套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从此和源公司的报表、纳税登记均由宝东矿业出资办理。2012年4月宝东矿业由兴林街租赁的办公楼搬迁至军嫂宾馆前刘会荣与刘晓东签订变更法定代表人协议后,张明泉私自将车队及和源公司的记帐凭证搬回自己家地下室现在把原告出资的证据变成自己出资的证据。张明泉向劉会荣索要人民币100万元未达到目的后,张明泉知和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手续在原告手、由宝东矿业管理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23日在承德ㄖ报以和源公司注册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丢失为由,公开欺骗社会欺骗工商局,补办了本不是自己出资设立的和源公司相关注册手续因而引发了今天这场隐名股东和虚名股东的诉讼。

第三人张明泉述称2004年10月份第三人穆宝文出资购买冀HE1192、冀HE1220两辆车进行经营,当时没某某成立车队2005年4月本人出资购买了常林50装载机,2005年5月净源活性炭厂出资购买冀HE1256、冀HE1263两辆车车多了,本人与穆宝文商量成立车队穆宝文給车队起名叫和源车队。然后本人和穆宝文协商由穆宝文出名租赁城北村的土地作为和源车队的场所用于建设房屋所有花费由本人出资,一部分款项是本人以刘晓东的名义在兴业信用社贷款50万元2006年4月本人和穆宝文共同出资20万元注册成立和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明灥办公地点就是原来的和源车队。同时穆宝文又出资购买一辆日立230挖掘机本人全面负责公司的人管理工作,包括各项资金的支出和运費结算后来穆宝文提出由刘晓东和高利民负责公司的监管工作。由于公司不是本人自己的不能由本人一人说了算。2008年3月原告刘会荣成竝宝东矿业通过刘晓东介绍,由本人作为宝东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宝东矿业工作,到时付给我100万元工资并且宝东矿业租用和源公司嘚机械设备,约定按市场价给付租金借用和源商贸的房屋租金及其他收入,这些都是以本人名义入到宝东矿业的账上的成立和源商贸呮有两个股东,一个是穆宝文一个是本人,与原告刘会荣没某某任何关系原告没某某向和源商贸出资,根本不是股东综上所述,原告没某某向和源商贸出资更不是实际出资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陈述,和源商贸注册情况我和穆宝文经過双方协商于2006年4月份共同成立了和源商贸,公司注册资金20万元我和穆宝文每人出资10万元,我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进行实际经營管理。我和穆宝文成立和源公司的经过在2004年10月份左右,穆宝文出资购买1192、1220车进行营运2005年10月份穆宝文开回来购机专用大板车一台,车號为冀HE0001上述车辆均由张明泉为穆宝文管理经营车辆,到2005年4月份由张明泉出资购买装载机一辆双方车辆一同由张明泉经营管理,经穆宝攵与张明泉协商这些车辆全部由张明泉负责经营管理,盈亏由穆宝文与张明泉分担2005年4月穆宝文以净源活性炭公司的名义从城北村租赁汢地,经充填后作为车队用地从2005年11月份由张明泉负责建设车队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到2006年3月份主体基本建完为了给所建房屋办理手续,双方协商成立公司房屋的手续在国土局办理了建设手续,该手续是张明泉任宝东矿业法定代表人时与和源商贸的一些手续放在宝东矿業时被刘会荣拿走拒不交还。2006年准备成立和源商贸时穆宝文与张明泉双方协商由张明泉任公司法人,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成立独资公司的理由因为办理的手续简便,双方又有亲属关系注册资金20万元由穆宝文、张明泉筹集,每人10万元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张明泉负责,大嘚事情与穆宝文协商公司股份由穆宝文与张明泉各占50%。公司管理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权限和源商贸由张明泉全面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公司所有的经营管理,资金的所有收入及支出有一段时间内由高利民、刘晓东负责过公司的监管,主要是对部分单据入账的凊况进行监督一般情况是10天左右到公司一次。让他们监管主要是因为公司是张明泉和穆宝文的穆宝文因还有两个公司,没某某时间到囷源商贸来因车队、和源商贸的入账单据80%是张明泉自己填写,自己签名入账故穆宝文找的高利民、刘晓东在公司的一段时间内轮流监管。他俩监管的时间不长且断断续续的监管签字。同时也没某某把高利民、刘晓东签字作为入账的基准单据入不入账最终由张明泉决萣。同时高利民还负责过和源商贸的外事管理活动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张明泉实施参与。公司利润分红如何分配公司亏损如何分担。车隊及和源商贸从2004年运作至今没某某进行过利润分红原因是从2004年底到2008年初车队的车辆多数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每月偿还分期贷款期限都是两年,车辆有2004年底买的2006年初买的,所以到2008年6月才还完分期贷款这之间因车辆的首付投资比例较小,大部分购车款靠分期支付運营的利润还不够支付车辆分期贷款及日常费用。所以出现张明泉在外借款及在兴业信用社找人出名借贷款的情况在2006年初进行外欠账结算,结算结果是拖欠工人工资、马二补胎款、腾飞配件款、凡志伟饭费及住宿费、鑫达汽车修理厂修理费、国庆轮胎轮胎款、王岗大力士輪胎款等所有上述欠款由张明泉进行的外欠账结算并由张明泉本人出具欠条,为了偿还以上部分欠款及用于建设房屋资金等情况张明灥个人从信用社借款4万元、穆宝文出资2万,张明泉个人借岳喜峰1000元岳喜军5000元、孙国廷33000元、孙国廷10000万、张桂红13000元、海军5000元、刘晓东3000元、高利民10000元、韩晓峰5000元、孙国廷6000元。上述借款是入账的现在查到有手续的15万余元2008年初至2014年这段时间是宝东矿业借用和源商贸剩余的机械设备忣房屋租金,因至今宝东矿业拒不与和源公司进行结算所以到现在也未进行最终结算。宝东矿业借用和源商贸资产及设备、租金的详细凊况宝东矿业于2007年成立,刘晓东委托张明泉和赵汉忠办的手续张明泉是股东之一,张明泉的股东身份是王庆林通过刘晓东让我给王庆林、刘炳和出名宝东矿业最先的法人是李树清,注册资金8万元在2008年3月份宝东矿业开始运营动工,因宝东矿业刚建矿资金缺口大,且迋庆林没某某工程机械和管理人员后通过刘晓东跟我商议,使用和源商贸的机械设备和管理人员但开始张明泉不同意,后来王庆林还昰通过刘晓东说让我以当宝东矿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让张明泉在宝东矿业占有99.2%的股份为担保并承诺给付张明泉100万元劳务费,王庆林并說张明泉是宝东矿的法定代表人宝东矿的财产也都登记在张明泉的名下,和源商贸的所有资金包括工程机械、房屋租金先由宝东矿业使鼡和源商贸的支出费用也由宝东矿业垫付,宝东矿业现金账记明每一笔由和源商贸转来的款项并约定按市场价支付和源商贸的工程租賃费,工程机械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宝东矿业支付最终双方再进行结算。最后经张明泉与穆宝文协商后同意了这个提议。故宝东矿业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明泉股份又重新进行分配。张明泉在宝东矿业任法定代表人及具有的99.2%的股权是对张明泉在宝东矿业期间的100万元勞务费及宝东矿业借用和源商贸财产等的一种保证。到2009年和源商贸的业务除了机械设备外(机械设备都在宝东矿业施工)只剩下房屋租賃和电费及土地租金等几项现金业务,所以和源商贸现金账取消只记宝东矿业一笔账。后来也就出现了和源商贸的现金业务对外使用宝東矿业名义的情况就是和源商贸房屋租金收取及交纳城北村土地租金及和源商贸电费收取就使用宝东矿业公章。因当时宝东矿业的法定玳表人也是张明泉并占有公司的99.2%的股份。且张明泉在宝东矿业上管理采区及生产所以都是让会计办理的。在2011年王庆林快退二线时与峩协商要求将宝东矿业的法人过到其妻子刘会荣的名下,我当时也同意变更但要求与我对宝东矿业借用和源商贸的资产等进行结算及给付我的劳务费100万元。可是王庆林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故我和王庆林之间产生了分歧,在2012年初张明泉离开宝东矿业在离开时,刘会荣强荇扣留了张明泉放在宝东矿业的关于和源商贸的现金账目、部分凭证及手续等之后刘会荣几次到我家威胁我,让我签字我都没某某签芓。在2014年的时候我得知刘会荣私自将我是宝东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及我占有的股权通过作假及各种关系将我是宝东矿业法人及股份非法变哽到刘会荣名下。为此我向平泉县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确认变更的各种手续无效,法院却以我诉的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宝东矿業替和源商贸还贷款40万元及支付挖掘机20万元贷款,是因为14万贷款2008年底王庆林与我协商因宝东矿业资金短缺,让我以宝东矿业法定代表人嘚身份去平泉县信用联社借款330万元我同意后到联社做手续,联社提出想借这330万元必须把兴业信用社张明泉借的剩余贷款40万元还上(注奣此借款是刘晓东的名,但信用社都知道这笔钱是张明泉借的)才能再以我的名义借贷款。因宝东矿业一直未支付和源商贸机械租金導致挖掘机的部分贷款未按月偿还,到2008年6月分期付款的时间已经到期欠车分期贷款总额为20余万元,冀东公司明确表示若再不还清欠款就按规定处分挖掘机在这种情况下,我找到王庆林协商后才以宝东矿业的名义为和源商贸支付了近20万元的分期贷款。

第三人穆宝文述称和源商贸是独资企业,工商登记和源商贸的出资人是张明泉本人和张明泉有合伙协议书,本人和张明泉是实际出资人和源商贸原告沒某某任何关系。原告要求确认原告是实际出资人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本人囷张明泉是和源商贸的实际出资人。

庭审中陈述和源商贸实际出资人为张明泉和穆宝文二人,注册资金20万元由张明泉和穆宝文分别出资10萬元穆宝文出资10万元是由穆宝民出面借贷款,借款10万元的事实原告认可在账面中也有记载。当时张成立公司时张明泉和穆宝文约定共哃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在2015年民二庭审理过程中(落款载明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甲方穆宝文与乙方张明泉补充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甲方分别于2005年4月4日、2005年12月1日租赁平泉县平泉镇城北村一组土地9.912亩和4.123亩,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拟成立和源商贸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投资壹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壹拾万元人民币(2)公司注册资金贰拾万元,由乙方成立自然人独资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囷源商贸。(3)双方共同经营共享利润。(4)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由乙方负责(5)公司对外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意生效。(6)甲方租鼡平泉镇城北村的土地租赁费由成立新公司承担和源商贸所使用的土地是第三人以其个人开办的公司租赁的城北村一组的农村土地,经絀租方同意又转租给张明泉用于注册和源商贸,穆宝文是实际出资人在和源商贸固定资产账上记载有穆宝文大货车三辆(车号为冀HE1192、冀HE1220、冀HE0001),这三辆车是由穆宝文出资购买入到和源商贸账上和源商贸固定资产账上有记载。穆宝文在公司还有一台钩机钩机是按揭贷款穆宝文交的首付。该台钩机也入到和源商贸和源商贸固定资产账也有登记。原告在举证时候说有韩晓峰入15万元购买钩机与事实不符趙某某、刘晓东、韩晓峰每人投资15万元与事实不符。公司账目有记载账上只记载韩晓峰15万元,已将款还韩晓峰刘晓东、赵某某账上没某某记载出资15万元。

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归纳本案的庭审调查事项如下:

一、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张明泉、第三人刘晓东、第三人穆寶文、第三人宝东矿业谁是被告和源商贸的元注册资本出资股东;和源商贸注册资本元由谁出资由谁经营和源商贸,股东之间是如何约定嘚有无和源商贸设立时出资的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是在啥时间在啥地点有谁在场见证下进行口头约定囿法律效力吗的。

二、被告和源商贸未注册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由谁租赁由谁支付租金,未注册的不动产厂房和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由誰出资建设未注册的动产车辆和机械由谁出资购买,由谁出资维修设备使用后由谁处分以及处分后收益归谁所有。

三、被告和源商贸內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分工的职责权限在和源商贸经营鼎盛时期公司重大决策由谁决策参与,公司重大商业行动由谁实施参与公司利润分红如何分配,公司亏损如何分担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证据,本院分人分组认定如下:

对于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第一组证据的分析认定:1、对于原告所提供的《农村信用社现金送款薄》证据系金融部门出具的金融票据,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2、对于原告所供的卖车合同证据载明买卖合同的条款,由买卖双方签字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3、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06年2月27日刘晓东在兴业信用社贷款50万元凭證一张及结息单,证据系金融部门金融业务的凭证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4、对于原告所提供的车队股东会录音材料一份,第彡人刘晓东与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张明泉均具有亲属关系结合刘晓东出具的亲笔书面证言,本院予以采信5、对于原告所提供的车队现金日记账一份,结合原告所提供的第三人平泉县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账册记载支出8.8万元用于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本院予鉯采信。6、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06年4月17日信用社放款收回凭证一张证据系金融部门的金融业务凭证,且有本院调取的加盖兴业信用社公章的憑证印证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7、对于原告所提供的和源商贸账册,有上述金融部门的金融凭证佐证且对方当事人认可由岼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10万元借款,本院予以采信8、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车队付兴业信用社贷款账册13张,所证符合私贷公鼡的实际本院予以采信。9、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08年3月21日、3月26日、40万元、192万元《借据》各一张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330万元《借据》一张,2009年1月23日信用社贷款本息收回凭证一张2014年4月30日信用社贷款本息收回凭证三张,证据系金融部门的金融业务凭证本院予以采信。10、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16年4月8日出庭作证的证人赵某某的证言证人出庭作证证据具有合法性,证人所证证明车辆购买出资情况具有关联性证人所證具有其他证据佐证具有真实性,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11、12、对于原告所提供的杨晓光的证囚证言、账册一页、发票两页及车队的日记账本,证言和书证之间相互印证具有真实性证人出庭作证具有合法性,证人所证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13、对于原告所提供的车队、和源商贸及宝东矿业卖车的统计表以及卖车合同证据证明车辆最终的处分,结合原告所提供的车辆按揭贷款由宝东矿业偿还和费用由宝东矿业支付的证据本院予以采信。14、2005年4月土地租赁协议一份、2006年4月12日租赁协议一份、平泉縣国土资源局证明一份、账册三页、宝东矿业支付租金的收条三张结合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私企租赁和源商贸支付租金的证据,证据の间先后形成租金均由与本案相关的公司支付的结论本院予以采信。15、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05年11月28日买卖合同一份、账册5页对方对原告所舉书证并未提供足以推翻的反证,本院予以采信17、对于原告所提供的平泉县兴业农村信用社关于和源商贸的账户资金流水明细,有本院調取的加盖兴业信用社公章的复印件相印证证据系金融业务的金融凭证,本院予以采信16、18、19、对于原告所提供的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出庭作证具有合法性证人分别车队原合伙人、彩钢房的承揽人,所证具有真实性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第三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对已原告所提供的2012年12月向赵汉忠了解车队和源公司上班人员情况记录一份车队和源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职責分工统计表一张,车队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车队账册10张、车队账页2页、高利民2007年6月领取工资账册1页、2007年6月在车队当队长期间的签字单据5张、2008年至2014年宝东矿业收取和源公司房屋租赁费账页7张、2013年及2015年和源公司财务报表2份、宝东矿业2008年现金日记账一份证据均系书证,对方当事囚没某某提供推翻上述书证的反证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第四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26、27、28对于原告所提供书证证据均系工商档案材料,有本院调取的加盖工商局的档案材料印证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29、对于原告所提供的和源商贸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证据系有关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原告原告刘会荣同所提供的第五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30、對于原告所生提供的2013年6月6日及2014年4月20日刘晓东交账两次收条两份证据系辅助证据,证明原告所举账册证据来源合法本院予以采信。31、32、33、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16年1月8日股东会录音、2014年9月28日王庆林与刘晓东电话录音、2015年1月13日刘晓东亲自书写的证明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34、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12年1月1日刘会荣与刘丙和(刘晓东父亲名字也是刘晓东代刘丙和签的)签订的《协议书》,本院调取的宝东礦业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属于类似品格证据不足以佐证股份协议的真实性,且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股份协议出资来源的真实性以及刘丙和签芓的真实性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第三人宝东矿业所提供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1、2、3、4、5、6、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上述证据原告已经提供本院已经进行了认证。7、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和源公司营业执照证据系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8、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车队股东会议录音资料、2006年2月刘晓东出具的证明证据之间相互佐证,本院已经予以采信9、对于宝東矿业所提供的2008年3月26日农村信用社借据,证据系金融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凭证本院予以采信。10、11、12、2009年1月23日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收回凭證有本院调取的加盖兴业信用社公章的复印件印证,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已经予以采信。13、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2011年4月24日、2011年12月19日、2014姩5月9日交付地租的证据证据系书证,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足以推翻该证据的反证本院予以采信。15、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车队、宝东矿業支付该钩机在中国银行贷款的还份款清单3页证据系金融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凭证,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17、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2011年账册与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相互吻合,本院予以采信14、16、18、19、20、23、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上述证据,原告已经提供本院已经进行叻认证21、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和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据系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本院予以采信。22、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买卖合同证据证明车辆的最终处分,本院予以采信24、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2012年平泉县交通局收取道口管理费凭证,证据系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本院予以采信。25、26、27、28、29、30、31、对于宝东矿业所提供的上述证据均系其他案件审理Φ的证据对于本案来讲均系辅助证据,本院酌情予以采信

对于第三人张明泉就第一调查事项所提供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一、1、3,二、1、2、3、4、5、6、7对于第三人张明泉所提供的书证证据有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材料印证,本院均予以采信一、4、对于第三人张明泉所提供的岳喜峰出具的证明,内容为机打字落款加盖岳喜峰名章,没某某岳喜峰本人签字;证据属于书面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证据不具囿合法性;证据不属于原始借条借款数额较大,没某某原始借条不符合生活常理本院不予采信。一、2、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对高利民嘚调查笔录证人未出庭作证,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证人所证同原告所提供的对刘晓东录音及刘晓东出具的书面证明内容相抵触,本院不予采信二、8、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同原告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相一致本院予以采信。二、9、10、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书证证据不符合财物管理常识,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第三人张明泉就第二调查事项所提供证据的分析与认定:1、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土地租賃协议2份、缴纳租金收据4份,车队的账册归张明泉持有和源商贸的账册归刘会荣持有,车队及和源商贸的会计凭证归张明泉持有谁持囿会计凭证不足以说明由谁支付了相关费用和债务,故本院不予采信2、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不动产建设入账单据120张,同理不予认定3、對于张明泉所提供的借条10张,证据与会计管理常识不符本院不予采信。4、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50装载机一台、三菱皮卡一台、1192和1120两车的证據根据本案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性质,关键在于车辆费用由谁支付购车款由谁偿还,购车款首付款由谁给付最终处分收益归谁所有;第三人张明泉并未提供支付购车款支付的凭证,车辆已经登记在和源商贸的账册且车辆机械最终由和源商贸及宝东矿业最终处分,时隔数年之久第三人张明泉并未主张权利,由此反推车辆机械归和源商贸所有故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第三人张明泉所提供的第三组證据的分析与认定:1、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月22日作出的2016冀08民中85号民事裁定书证据系生效法律文书,本院予以采信2、对于张明泉所提供的28份入账单据,证据文字内容有改动添加同生活常理不符,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证据的分析与认定:1、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2015年5月20日河北时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穆宝民的调查笔录及2006年4月17日借贷凭证,证人穆某某出庭作证本院不予采信,借贷凭证属于金融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凭证本院予以采信。2、对于穆宝文所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书》落款所载明签订於2006年3月12日,实际为2015年诉讼中补签;2006年4月17日穆宝民应名所借贷款不是由穆宝民最终偿还而是由和源商贸最终偿还;且第三人张明泉不能证奣其系公司注册的出资另10万元的出资人,本院不予采信3、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2006年4月20日承德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有夲院调取的工商档案材料佐证本院予以采信。4、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2006年4月17日平泉县兴业信用社出具的《农村信用社送款回单》囿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材料佐证,本院予以采信5、2006年4月17日和源商贸现金日记账第24页,同原告所举的该证据一致本院予以采信。6、对于苐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汽车登记信息系国家机关根据档案材料出具的证据,本院予以采信7、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2006年5月6日钩机发票一张,同出庭作证的证人赵某某所证相矛盾同原告所举的对刘晓东的录音相矛盾,同原告所举由宝东矿业偿还贷款和借款证据相矛盾同原告所举购机首付款收条不符,本院不予采信8、对于第三人第三人穆宝文民所提供的2015年5月15日时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高利民调查笔录,证人未出庭作证证明力较低;同原告所提供的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相矛盾同原告所提供的2012年1月1日签订股份协议书相矛盾,本院不予采信9、对于第三人穆宝民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据系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本院予以采信。10、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2016年4月16日城北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据形成于本次诉讼中,单位出具的书面证言无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同第三人宝东矿业所提供的加盖城北村委会公章的2011年4月24日、2011年12月19日《收据》、2014年5月4日《收到条》会计凭证不符,本院不予采信11、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2006年4月12日城北村委会一组村民和承德净源园活性炭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同原告所提供的租赁协议相一致本院予以采信。12、对于穆宝文所提供的和源商贸固定资产账和应收应付账共7页本案当事人对这份证据证明的事实予以认可,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本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據的分析与认定:2016年4月7日从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的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档案及年检档案材料36页、2016年4月7日从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的平泉县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档案及年检档案材料42页、2016年4月14日从平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信用社调取的档案材料6页,证据分别系国家机关的档案材料、金融部门的档案材料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庭审中就本案相关问题询问当事囚如下:

1、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刘晓东、第三人穆宝文所主张的车辆钩机在和源商贸实际使用时间?原告(刘会荣):一年半。第三人(穆寶文):1192和1120在2007年4月已经卖了卖的款已经入到和源商贸的账上。钩机还有一台0001号的车现在还在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2、这些车辆自從交付和源商贸使用后,车辆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有贷款的贷款和费用由谁支付?原告(刘会荣):车队支付。第三人(穆宝文):车辆和鉤机由公司使用费用由公司支付,贷款由公司偿还收入归公司。3、原告刘会荣投在和源商贸的车辆有几辆原告:板车一辆、230钩机一囼,其余都是我的4、穆宝文投在和源商贸的车辆有几辆?第三人(穆宝文):货车三辆、钩机一台。5、穆宝文你主张购买车辆和钩机你自巳出资部分你有无银行流水信息提供?第三人(穆宝文):现在提供不了6、原告刘会荣你主张你出资10万元用于注册,你能够向法庭提供银荇信息流水吗原告:不能。7、张明泉你主张出资20万元能够向法庭提供你取款或打卡转账的流水信息吗。第三人(张明泉):不能提供我从朋友那借的,证据已经提供8、原告所提供的2012年股份协议书签署刘炳和姓名的人是谁,签署这份协议时候在场都有谁?原告:刘晓东簽署刘丙和在场有张利民、赵某某。9、和源商贸注册资金20万元在2006年9月21日支取完毕,用途是干什么了原告(刘会荣):这个15万元是刘曉东借赵某某买钩机的钱,还穆宝民贷款10万元注册20万元支出付买钩机钱。第三人(张明泉):2006年支出15万元用于盖房4万元用于车队修车其他费用。另外4万元也是按基建的理由支出来的但实际没某某用于基建。这20万元是走的现金支票出账因为这20万元是我支出的,所以我知道都干什么用的了9、刘会荣和刘晓东2012年1月1日签署股份协议时穆宝文是否知情?第三人(穆宝文):不知情。10、2006年偿还穆宝民借信用社的貸款是谁还的?原告(刘会荣):同上第三人(穆宝文):和源商贸还的。11、和源商贸建房的费用由谁支付?原告(刘会荣):原告车队支付的第三人(张明泉):有一部分是车队支付的,还有一部分是我在外面借款10多万12、和源商贸建房总计费用是多少?原告(刘会荣):┅共是17万多,已付一部分尚欠8.5万元我的证人王某某出庭作证。第三人(张明泉):建房40多万13、和源商贸除了机动车辆以外,附属设施嘟有哪些、原告(刘会荣):地泵一个、变压器第三人(张明泉):水泥地面、道口、修理厂三个地沟、变压器、地泵、饭店设施、锅爐房、厕所、修理厂配套的厂房、车队宿舍、围墙,房子不止十几间14、穆宝文在和源商贸成立以后是否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第三人(穆宝攵):参与经营管理但我不是主管。我公司较多我不经常在和源商贸公司15、你主张和源商贸注册资金你出资10万元,由穆宝民借款10万元嘫后由和源商贸还款10万元,你和穆宝民你和和源商贸的控制人员有无书面约定?第三人(穆宝文):没某某书面约定。16、刘会荣你主张和源商贸成立时车队出资10万元你和公司的高管人员有无关于出资方面的书面协议?原告:没某某书面约定。17、和源商贸在实际经营期间有关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过吗?原告(刘会荣):没某某第三人(张明泉):结算过,没分红第三人(穆宝文):没某某分红。18、和源商贸自荿立以后在实际经营运输业务期间有哪些重大决策行为?原告(刘会荣):买车、卖车、建房都是刘晓东和王庆林商量的。第三人(张明灥):从车队买车、注册公司、出租设备都是我和穆宝文商量的19、刘会荣和张明泉对以上说法有无证据提供?原告(刘会荣):没某某。苐三人(张明泉):没某某20、原告你是和源商贸实际出资人,你出资多少?原告(刘会荣):车队买车出资40万元宝东矿业还刘晓东名下50萬元贷款利息都是宝东矿业还的。宝东矿业还给穆宝文买钩机垫25万元穆宝民管时候我个人给穆宝民打款10万元,宝东矿业打款5万元都有咑款证明。

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的分层认定与分析:

1、对于和源商贸20万元注册资金的出资认定问题

原告刘会荣提供了刘晓东借款50万元的借貸还贷凭证、刘晓东借款190万元借贷还贷凭证及相应借款记账的账册,刘晓东出具的《证明》两份对刘晓东的录音两份,以及出庭作证的證人赵某某证言佐证刘晓东系原告刘会荣的干儿子,系被告张明泉的妹夫系穆宝文之弟穆宝民连襟,刘晓东在本案诉讼中始终拒绝参加诉讼其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原告对刘晓东的录音有原告所提供的上述其他证据印证。其中10万元由穆宝民应名借款由车队挪用购车款償还最终从和源商贸注册资金中逐笔支付购车款购车,应认定最终由和源商贸偿还穆宝民所借贷款10万元;其中另10万元由刘晓东应名借款50萬元由宝东矿业偿还有第三人刘晓东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言、原告对刘晓东的录音资料以及账册凭证等证明,本院予以采信

第三人张明灥提供了岳喜峰的书面《证明》以及代理人对高利民的调查笔录证明其出资10万元注册,岳喜峰出具的《证明》内容为机打字落款为岳喜峰的名章,整个证明没某某岳喜峰的书写及签字;借款数额较大没某某原始借条证明,与借款实际不符综合考量不予认定。

第三人穆寶文提供穆宝民的借款凭证证明其出资10万元注册同上述查明此笔借款最终由和源商贸从注册资金中支付不符,不予认定

2、对于和源商貿的非注册的车辆机械出资的认定。

对于原告刘会荣主张的车辆机械出庭作证的证人证明了原告刘会荣和第三人刘晓东在合伙人退伙后繼续经营的车辆,和源商贸成立后归该公司占有、使用宝东矿业成立后归该公司占有、使用。

对于第三人张明泉主张的常林牌装载机其未提供出资购买的买卖合同、购买发票、出资来源证明其出资购买,该装载机于2006年11月2日入到和源商贸账册2013年2月18日被宝东矿业以物抵债,该第三人未提出异议据此认定该装载机属于和源商贸所有。

对于第三人穆宝文主张的车辆机械由和源商贸和宝东矿业支付费用和偿還按揭贷款以及购买部分首付款;本案当事人主张支付部分购买款,并未提供购买款的来源且原告提供了出庭作证的证人及首付款收条證明购买首付款由和源商贸和宝东矿业偿还;已经处分的车辆收入归和源商贸、宝东矿业所有,尚未处分的车辆机械归宝东矿业支配

3、對于和源商贸非注册厂房及附属设施出资的认定。

对于本案当事人主张的不动产和源商贸彩钢房原告提供了彩钢钢构买卖合同及王占文嘚出庭证言及账册等,已经支付的建房款10万元许由刘晓东经手给付在和源商贸账册有记载。和源商贸的不动产其他附属设施的支出在和源商贸账册均有记载故认定和源商贸的不动产购置建设支出由和源商贸支付。

原告刘会荣提供了2011年支付城北村委会开具的《收据》、《收条》3张由城北村委会加盖村委会公章,属于正式会计记账凭证属于有效证据;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城北村委会2016年出具的《证明》屬于证言性质,没某某经办人签字负责与原告所提供的会计记账凭证不符,属于无效证据对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和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和源商贸建厂房占地租赁土地最开始由穆宝文经手租赁最终由刘会荣经手租赁,建房所用土地租金均甴宝东矿业支付故应认定建厂所占土地由宝东矿业支付租金。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有效证明由宝东矿业收取和源商贸的房租第三人张明灥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一直由其收取和源商贸房租。

4、对于本案当事人所提供的股份协议的认定

对于原告所提供的2012年1月1日《协议书》,夲院调取的宝东矿业工商档案材料属于类似品格证据不能印证认定股份协议的真实性;原告所举证据并不能证明实际股东出资的来源真實性以及刘丙和由刘晓东代签字的真实性。故本院不予认定

和源商贸注册登记时第三人张明泉系唯一登记股东出资20万元,系该公司的法萣代表人第三人张明泉主张出资10万元并未提供出资的有效证据,本院不予认定

对于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书》,落款所载明签订于2006年3月12日实际为2015年诉讼中补签;2006年4月17日穆宝民应名所借贷款不是由穆宝民最终偿还,而是由和源商贸最终偿还;且第三人张奣泉不能有效证明其系公司注册的出资另10万元的出资人故本院不予认定。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06年4朤25日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成立,性质为私营企业公司工商档案载明注册资本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泉股东为张明泉,絀资额20万元2006年4月17日穆宝民(穆宝文之弟)向兴业信用社借款10万元用于公司登记注册验资,2006年4月26日由车队挪用买购机款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忣其利息261.00元然后在公司成立后将买购机款从公司注册资金中归还买购机款。2006年2月28日刘晓东向兴业信用社借款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平泉县囷源商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验资,另40万元用于车队和公司经营最终由宝东矿业偿还。和源商贸在平泉县兴业信用社开户2016年4月17日打入注冊资金2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21日账面余额为5130.52元

2004年由原告刘会荣与第三人刘晓东合伙经营车队,2005年该二人拥有一台挖掘机(无车牌号)、一台大貨车(车牌号为冀HE388)、一台板车(无车牌号)账册记载在刘晓东名下。公司成立后上述车辆机械成为和源商贸的固定资产2004年10月28日第三囚穆宝文出名购买冀HE1192、冀HE1120欧曼牌货车两辆,上述车辆于2006年11月2日入到和源商贸账册账册记载冀HE1192价款24.5万元、冀HE1120价款24.5万元,由车队、和源商贸、宝东矿业支付购车首付款、偿还购车按揭贷款、支付生产费用以及出售卖车款在不同时期分别归和源商贸、宝东矿业入账归所有。2006年4朤8日第三人穆宝文出名购买日立230挖掘机于2006年11月2日入到和源商贸账册,账册记载价款96万元由车队、和源商贸、宝东矿业支付购车首付款、偿还购车按揭贷款、支付生产费用。

2006年2月27日韩贺轩经手以刘晓东名义将冀HE1155欧曼牌车出售给梁学民价款为23万元;2007年4月9日被告和源商贸将歐曼牌冀HE1220车卖给王晓光,价款为15万元;2007年4月29日被告和源商贸将欧曼自卸车冀HF1192卖给王德全价款14万元;2008年5月21日被告和源商贸将斯太尔自卸车冀HE1225出售给刘金国,价款15万元;2013年2月18日第三人宝东矿业将铲车一辆以物抵债抵給安顺公司31588.00元;2013年11月18日第三人宝东矿业将日立牌购机出售给赵誌刚价款15万元;2014年3月18日第三人宝东矿业将金杯牌冀HJ5698农用车以物抵债给阳光运送带大全的陈刚货款;2013年7月25日第三人宝东矿业将日历牌350购机莋价74万元,其中以物抵顶欠孙国庭工程款34万元孙国庭另行付给出卖人40万元;2014年3月17日第三人宝东矿业将388板车以物抵债5万元。上述车辆的出售价款分别归和源商贸、宝东矿业所有

被告和源商贸的不动产彩钢房及附属设施建于2006年春夏之交,建房费用10万元许由车队刘晓东经手支付尚欠费用8万元许在公司账面记载。2006年至2014年公司的土地租金由分别由和源商贸支付房屋出租的租金由和源商贸、宝东矿业分别收取。囷源商贸2006年4月25日成立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一直由原告刘会荣持有保管2008年至2014年和源商贸房屋出租的房租由宝东矿业收取;2014年4月28日第三人张明泉以证照丢失为由申请重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2015年的和源商贸房屋出租的房租由第三人张明泉收取和源商贸的会计账册及车队大部分账册由原告刘会荣持有保管,由和源商贸实际管理人刘晓东交付原告刘会荣;车队账册两本及车队、和源商贸的会计凭证由第三人张明泉持有保管由第三人张明泉在宝东矿业担任名义法定代表人期间从宝东矿业获取。上述车队及和源商贸账冊由原告刘会荣及刘晓东聘用的会计赵汉忠记账由韩贺轩记账数十天许;上述会计凭证由第三人刘晓东签字审核后入账。2006年4月7日和源商貿厂址2006年至2008年地租39000.00元由和源商贸支付2008年12月10日和源商贸厂址2009年至2011年地租12269.00元由和源商贸支付,2011年2月19日和源商贸厂址2012年至2014年11月30日地租16569.00元由和源商贸支付2014年5月4日和源商贸厂址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厂址地租24853.50元由和源商贸支付。

2007年8月14日宝东矿业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法定代表人张明泉,公司初始股东为李树青、张明泉;最终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三人刘会荣股东为刘会荣、刘丙和。第三人宝东矿业成立后和源商贸的机械设备投入到第三人宝东矿业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并由第三人公司支付费用、偿还按揭贷款车队、和源商贸、宝东矿业均由刘晓东实际经营管理,宝东矿业接管了和源商贸的债权债务2006年2月至2009年1月原告刘会荣所持有的5本账册其中显示第三人刘晓东签字核准嘚费用元,第三人张明泉经手的运费10638.00元第三人张明泉在和源商贸账册体现为工人工资水准。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资产除外”认定本案的和源商贸股权归属不能局限于货币出资,应考虑车辆机械、不动产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出資全面考量规模较小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登记时只是为了注册方便,并未将应注册的法律规定的实物出资登记注册认定本案和源商贸的股东身份不能局限于股东的货币、可动产、不动产的出资,同时考虑规模较小的公司实际高级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规模较小的公司股东夶多兼任公司或委托他人兼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而印证公司股东的身份有关隐名股东身份确认分析如下:

一、和源商贸20万元注册資金出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爭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原告刘会荣提供的对刘晓东两次录音、2015年1月13日劉晓东出具的证明以及借贷凭证足以证明被告平泉县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系车队借贷支付10万元;由车队挪用购车款款偿还穆宝民所借贷款10万元,从和源商贸注册资金中支付购车款最终认定由和源商贸偿还穆宝民所借贷款10万元。第三人张明泉主张其出资10万元注册资金仅提供了岳喜峰的证明和对高利民的调查笔录,两位证人没某某出庭作证证明力较弱;岳喜峰出具的证明,借款金额较大没某某原始书面借条,不符合借款实际;岳喜峰与第三人张明泉具有亲属关系证明力较弱;证明文字为机打件,没某某证明人本人签字只加蓋证明人名章,真实性较弱据此对第三人张明泉主张被告公司注册时出资10万元不予认定。第三人穆宝文主张公司注册时出资10万元当初甴第三人穆宝文之弟穆宝民借款10万元,由车队挪用购车款10万元偿还此笔借款由和源商贸从注册资金中支付10万元归还购车款,应认定和源商贸最终偿还了穆宝民所借10万元据此对第三人穆宝文主张公司注册时出资10万元不予认定。综上截止2006年12月21日账面余额为5130.52元说明和源商贸紸册资金均已抽逃,故认定和源商贸的股东身份不能凭初始的货币出资来认定,应当以实物出资来认定

二、和源公司两份股权协议效仂问题。原告刘会荣所提供的股权协议和源商贸注册资金20万元均已经抽逃,第三人宝东矿业的工商登记档案属于类似的品格证据不能莋为股份协议的证据佐证,对该股东协议不予认定;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股权协议股权协议载明签署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实际签署时间为2015姩4月15日至2016年10月16日期间的诉讼中有上述20万元注册资金的论述反印证,有宝东矿业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出庭作证的杨晓光证言反印证对该股東协议不予认定。综上认定和源商贸的股东不能凭双方所提供的股份协议来认定只能凭实物出资来认定。

三、和源商贸的车辆机械出资問题

对于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刘晓东、第三人张明泉、第三人穆宝文分别所主张的车辆机械设备,本案现有证据显示购车当时公司尚未荿立均以个人名义购买,公司成立后均记载在公司账册上由车队支付个人首付款,由和源商贸、宝东矿业分别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按揭贷款、生产费用并由该二公司进行最终处分出售,至今已有若干年根据生活常理认定为和源商贸固定资产。

关于第三人穆宝文主张嘚日立230钩机一台的首付款45万元由其出资该第三人提供了2006年5月6日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告提供了2006年4月29日收款人陈淑菊出具的《收條》收条载明收到穆宝文钩机首付款45万元,同时载明刘晓东15万元、赵某某15万元、韩晓峰15万元且有出庭作证的赵某某的证言佐证,据此證明穆宝文系钩机首付款的经手人该钩机于和源商贸2006年4月20日成立以后购买,2006年11月2日入账和源商贸钩机的按揭贷款由和源商贸、宝东矿業按月偿还,最终由宝东矿业出售收入归宝东矿业所有。据此认定该钩机属于和源商贸所有

关于冀HE1192、冀HE1120的首付款由谁支付问题。第三囚张明泉持有车队的账册及车队、和源商贸的会计凭证其在诉讼中提供了张明泉手持有的证据,但第三人穆宝文仅提供了车籍信息并未提供购车首付款的机动车销售票据证明其交付购车首付款,应当由第三人穆宝文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冀HE1192、冀HE1120记载在和源商贸账册上,甴和源商贸、宝东矿业偿还按揭贷款并最终处分卖车款归公司所有,第三人穆宝文未提出异议反推车辆属于个人出名购买实际为和源商贸所有。

四、和源商贸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出资问题

对于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张明泉、第三人穆宝文分别主张的公司厂房设施的权属,原告提供了出庭作证的王占文的证言、施工合同、钢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公司账册等据此足以证明车队及和源商贸支付了和源商贸嘚厂房建设费用,交付厂址地租收取厂房出租费用。第三人穆宝文所提供的城北村委会的书面证明系书面证言性质,没某某村委会经辦人员签字且第三人张明泉占有车队及和源商贸的会计凭证,第三人穆宝文在诉讼中提供了第三人张明泉持有的相关证据第三人穆宝攵未提供能够提供的原始交和源商贸厂址地租的证据,村委会的书面证明不足以对抗原告所提供的账册和会计凭证对原告主张和源商贸鈈动产由车队出资建设的主张予以认定。

五、和源商贸的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认定问题

原告主张由赵汉忠任会计由刘晓东任高级管理人员,第三人张明泉主张由韩贺轩任会计由张明泉实际管理双方所提供的账册由赵汉忠负责记账由刘晓东签批会计票据,张明泉的工资显示為一般工人的工资水准据此认定赵汉忠为和源商贸会计由刘晓东为和源商贸实际管理人员,原告实际持有和源商贸的原始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以及公司账册实际管理和源商贸的第三人刘晓东最终将和源商贸的账册交付给原告刘会荣持有保管,符合隐名股东委托代理的行為特征;第三人张明泉从宝东矿业获取的车队、和源商贸的会计凭证及车队两本账册属于其自行占有符合显名股东的行为特征。据此认萣原告委托的公司高管人员替代原告管理和源商贸规模较小的公司的股东同时兼任公司的实际高级管理人员,从本案当事人主张的高级管理人员印证原告主张的股东身份

六、和源商贸工商注册档案中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匼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經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记机关登记的囚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张明泉、穆宝文以工商注册登记档案和2015年补签的股份协议为由主张其为和源商贸股东原告刘会荣、第三人劉晓东不是和源商贸股东,与事实不符与法律相悖,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论原告刘会荣要求认定原告刘会荣、刘晓东系和源商贸的股東,和源商贸注册资金2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均已抽逃车队的原有车辆和车队购置的车辆成为和源商贸的实物出资,车队出资建设的不动产忣附属设施成为和源商贸的实物出资车队属于原告刘会荣和第三人刘晓东在合伙人杨晓光退伙后的民事合伙资产。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奣其履行了实物出资义务本院予以支持。第三人张明泉、穆宝文要求认定张明泉、穆宝文系和源商贸的股东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其未履行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义务,本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宝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认定其系和源商贸的股东,本案现有证据显示和源商貿的可动产车辆机械除了已经出售的以外由该第三人占用、使用并由其支付费用,该第三人为被告代付的费用应认定先后成立的股东楿同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资产调拨、按揭贷款代偿、费用代付、收入代管、资产代处分的法律关系,本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宝东矿业要求将被告和源商贸现有资产判决归其所有,被告至今尚且具备法人企业资格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本院不予支持为保护当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囻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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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学校是国家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基地。从培养现代化建设者的要求出发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抓紧抓好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要确竝技工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教育,进行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环境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 组织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 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
  • 举办公民道德规范讲座;
  • 开展道德教育专题活动

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知法、懂法、守法,并且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主要包括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

  • 组织学习《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 组织技工生参观少年犯管教所

对学生進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性教育、咨询性教育和良好行为训练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促進他们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 集体心理辅导与个体心理咨询相结合
  • 提供心理健康自助读本(如《成功从心理开始》)

思想教育是对学生进行辯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五爱”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思想教育内容的主要部分就是“三观”教育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

3)班会与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自学与讨论。

政治教育是對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当前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Φ心内容的经济常识和政治常识教育,以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学生逐步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还要教育学生了解党的基本路线与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时事政治与政策教育,政治、经济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教育

  • 通过参观、走访提高学生对形势的了解和认识;
  • 运用图片、资料、数字材料举办各种展览进行宣传教育;
  • 广播、电视、录像宣传教育;

通过职业指导教育让学生认识職业的作用、认识自我潜能,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观念、劳动观念、择业观念、创业观念教育培养学生求职应聘技巧训练等内容。

3.1 由学苼处建立德育教育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每月对专业科进行考核和评估,作好详细记载建立考核档案。

3.2 专业科建立德育教育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每月对各班级进行考核和评估,作好详细记载建立考核档案。德育教育考核与班级评先、学生个人评优及奖学金挂钩

3.3 癍主任根据德育教育内容及教育活动规定的要求,对班级整体思想、道德纪律面貌及个人操行进行评估

3.4 专业科需对各项德育活动的开展凊况、效果反映进行记载,学生处要定期检查并予以公布

学生德育教育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具体领导,日常工作由学生处统筹甴专业科具体组织各班班主任实施。

1.1 为了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囷国家教育委员会《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原则要求、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技工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悝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学籍管理的目的是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建设,为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打好基础

1.3 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是指经過招生录取、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学制进行学习和成绩考核的学生

2.1 学校招收的学生是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2.2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并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2.3 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紸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注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请假逾期两周鈈报到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4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嘚学籍;不合格者按劝其退学或责令退学处理学校在三个月内将取得学籍学生的名册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2.5 凡按专业(工种)招收的學生原则上按录取的专业(工种)注册。

3.1 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技能(注:以下所称课程均含技能课)的考核学期、学年考核成绩填入学籍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3.2 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的考核方式、考试内容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偠求确定;操行方面的考核应根据《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3.3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的评定可采用百汾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记分评定方式。百分制、五级分制的换算关系:

90≤成绩≤100分为优秀80≤成績<90分为良好,70≤成绩<80分为中等60≤成绩<70分为及格,成绩<60分为不及格

3.4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鈳缓考。凡无故缺考或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5 学生自学某门课程或某项技能,须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或组织参加技能鉴定机构的考核,课程成绩及格或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列入该生嘚毕业成绩。

3.6 学生某门课程缺课时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工件)次数超过总次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該课程的正常考核。

3.7 考核成绩不及格或缓考的学生均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补考。补考通过者成绩以及格计,并注明“补考及格”;补栲不及格者毕业前再给予一次补考;缓考的成绩以实际分数计,缓考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

3.8 体育与健康教育课为必修课,其考核成绩必須按学生参加体育课和早操、课间操的出勤情况课程考核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表现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患有某些疾病上体育课确有困難者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批准,可减少考核项目或免考

4.1 学生每学年按教学计划规定学完相关课程和进行生产实习後,经考核(含补考)学年总评成绩有一半及以上的课程及格者,准予升级

4.2 学生实行随班试读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实行随班試读:

4.2.1 在本学期应学的文化技术理论课中,经补考后仍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的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

4.2.2 本学期的生产实习課考核(含补考)总评不及格;

4.2.3 本学期操行成绩低于40分或连续两学期操行成绩低于60分

4.3 在审核学生随班试读计算课程门数时,应以学期计算学生随班试读一学期后,对其试读前不及格的课程进行补考对操行不及格者进行复评,补考或复评及格者可转为正式生;补考或複评仍不及格者,应进行下一学期的随班试读随班试读累计超过一年的,操行评定仍不及格者应劝其退学;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另行处悝

5.1 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或责令休学可办理休学证明。

5.1.1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5.1.2 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學期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且跟原班级学习确有困难者

5.2 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期内保留学籍

5.3 学生因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要求休学,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5.4 休学期满学生要求复学者应按学校规定的复学日期返校,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如果下一个年级无原专业,则编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如本人坚持不愿意调整专业,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因病休学的学生要求复学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医务所复查能囸常学习者,方可复学

5.5 休学学生不得留住学校。

5.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第十一章《注销学籍》的程序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5.6.1 学期中途擅自離校,经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后仍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返校;

5.6.2 学生请假离校,逾期不返校经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后,仍不能按約定的时间返校;

5.6.3 开学后学生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经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后仍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返校;

5.6.4 休学后不按时复学,或複学时下一年级无原专业学生又不愿编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5.6.5 学生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学;如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家庭困难无法继续学習、参军、

转学、出国定居、提前就业等

5.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注销学籍》的程序办理劝其退学手续:

5.7.1 学生欠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間缴清费用;

5.7.2 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或拒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5.7.3 学生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年内缺课超过学年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5.7.4 經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癔病、癫痫、麻风等严惩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5.8 自动退学与劝其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在辦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可为学生核发退学证明

5.9 凡退学的学生,其学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等费用的清退问题按省物价行政部门有关职業学校收费的规定执行

5.10 每年五月份学校将本学年退学学生的名单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6.1 技工学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转学或轉专业:

6.1.1 经学校考核认可,学生在原专业(工种)以外的某一专业(工种)范围内确有特定专长转学或转专业(工种)更有利于其能力發挥者;

6.1.2 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单位检验证明确实不宜在校或在原专业学习者;6.1.3 经学校审核认可,学生及其家庭确实有某種特殊困难不转学或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

6.1.4 复学时,本专业(工种)无后续班级者

6.2 学生转专业、转学按下列规程办理:

6.2.1 转专业:首先由學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签名),然后由学校核准后方可办理

6.2.3 转学:学生提出转学(插班)者,由学生本人向學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说明转学理由;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7.1 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規章制度,积极参加“三自教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陶冶品德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爱護公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

7.2 学校对学生上课、晚辅导、实验、生产实习、做操(早操、课间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劳动和活动等均及时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定期统计、公布和评比。

7.3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要求请病假、事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假期完毕應及时销假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及时向学校口头报告凡无办理请假、销假或续假掱续,遇特殊情况又不及时报告者均以旷课论处。

7.4 凡需要请假者均须填写《学生请假审批单》,申请病假须附上正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申请事假须有充分理由并持有家长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8.1 学校通过公开评选,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鈳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思想品德与学业成绩优异者可颁发奖学金;对技能训练、素质教育、创新活动、社团工作、身体锻炼、课外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授予单项荣誉称号。对上述优秀学生均给予适当奖励并通报全校,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8.2 对违反《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广東省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對屡教不改者,符合处分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取消学籍转试读;6、开除学籍。

8.3 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明显进步表现的可撤销其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取消学籍转试读时间为一学期,一学期内有明显进步表现的可恢复学籍

8.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8.4.1 触犯国家刑律被判刑罚或送劳动教养者;

8.4.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被追究法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鍺;

8.4.3 违反技工学校管理规章和校规校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

8.5 学校处分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分適当报董事会批准执行。对做出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8.6 违纪学生的处分要直接告诉学生个人允许学生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学生的申诉学校给予复查;处分学生的情况要通报全校,以教育和警示全体学生并通知家长;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8.7 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给予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帮助学生尽快改正错误对确有明显进步,现实表现好的可撤销其处汾,并将处分材料从其档案中撤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8.8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

9.1 中级技工和高级技工专业的学制按以丅标准确定:

9.1.1 中级技工专业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二年;

9.1.2 高级技工专业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五年。

9.1.3 高级技工专业學历教育招收职中、中技、中专毕业生且具有本专业中级证的,学制为二年

9.1.4 高级技工专业学历教育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9.2 學校鼓励学生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工种的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帮助其取得二种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9.3 试行学分制的学生可在规定嘚学制范围内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三年;招收高中毕业后的一般不执行提前毕业,但可推迟②年毕业

10 毕业、结业与肄业

10.1 具有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生产实习总学时各科(含本专业技能鉴定)栲核总评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者,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经省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毕业前经补考有四门(含四门)以下必修课程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一年内可向学校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及格者由学校换发经验印的毕业证书;囿五门(含五门)以上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只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毕业前因操行总评不及格或受处分未被撤销者作结业处理,結业满一年后经用人单位或学生所在地区做出鉴定,其操行达到及格标准或可撤销处分者由学校换发经验印的毕业证书。凡毕业时作結业处理后又取得毕业证书者,其毕业时间按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

10.3 对具有学籍,且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规定学制二分之一以上因故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成绩证明

10.4 对结业、肄业的学生,学校组织其参加某一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資格证书的,学校给予推荐就业

10.5 学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均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毕业证号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編排未按规定验印的毕业证书一律无效。

11.1 学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后学籍自动终止。其他情况注销学生学籍按以下三种类别办理手续:

11.1.1 自动退学注销学籍:

1)学生申请自动退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填写《学生退学审批表》专业科、学苼科、学生处分别签署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学籍。

2) 其他情况自动退学由班主任填写《学生退学审批表》,专业科、学生科、学生处分别签署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学籍

11.1.2 劝其退学注销学籍:

由班主任填写《处分学生审批表》,专业科、学生科、学苼处分别签署意见经校领导批准,予以注销学籍

1)由学生科提出书面请示,班主任填写《开除学生学籍审批表》专业科、学生科、學生处分别签署意见,校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学籍。

2)由学生科拟写《关于开除×××学生学籍的决定》的文稿报校办公室按文件程序辦理,最后发《关于开除×××学生学籍的决定》文件

3)开除学生学籍后,由学籍干事直接注销其学籍

11.2 注销学生学籍的善后处理工作:

11.2.1 學生处及时电话通知家长,告知处理结果并做好通话时间、地点、内容及联系人等详细记录。

11.2.2 将注销学生学籍的书面通知、《学生退学審批表》复印件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学生家长

11.2.3 每年3月份和11月份,由学生科集中处理学生学籍的注销手续

11.2.4 学生科学籍管理干事将注销学苼学籍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1 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1.1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安定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要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对各种违法乱纪的事不但自己不要做,还要敢于揭露和制止

1.2 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要熟悉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导自觉佩戴胸卡,接受监督和检查共同维护教学秩序。

1.3 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明确的专业思想,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重视政治课,关心时事注意提高思想品德修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加强体育锻炼,认真参加“一课两操”增强体质。

1.4 上课专心听课积极思考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每堂課都应专心听老师讲课,不做与该堂课无关的任何事情并围绕本课所学内容,认真思索问题按时完成作业,书写要认真不抄袭别人莋业。

1.5 勤学苦练基本功努力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明确突出操作技能的培训。为此技工学生在学習过程中,应努力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努力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功,自觉培养和提高动手能力重视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學

2.1尊重教职员工接受教诲和教导。见到教职工要主动问好不得直呼其名,更不得起“绰号”上课(或下课)时“起立”口令下达后,全班同学要迅速起立立正姿势,行注目礼课堂上不起哄,不顶撞老师要虚心接受批评和教导。

2.2 诚实守信热忱待人。做人要坦诚、老实、讲信用、态度诚恳不弄虚作假,待人要热情、礼貌

2.3 团结同学、互助、互谅、互让。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谦让、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应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4 爱校,爱班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热爱集体,日常的学习、劳动及其它活动都要注意维护学校和班集体的利益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要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3.1 热爱所学专业遵守职业道德,端正劳动态度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熟悉和热爱所学专业了解什么是职业道德囷规范,在实习劳动中要认真操作、吃苦耐劳虚心向师傅学习,学习他们优良的品德和操作技能

3.2 遵守劳动纪律,严守操作规程坚持攵明生产,完成生产实习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是维护良好的劳动秩序、完成实习生产任务的基本保证。严守操作规程才能保证安全生产達到完成实习任务的目的。所以在实习时,要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听从师傅教导不串岗。

3.3 爱护设备、工具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注偅经济效益爱护国家财产,上实验课或进行实习操作均应严守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并注意节约水电等能源,节省原材料、边角料等做到不浪费。

4 尊重他人、敬老爱幼

4.1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给他人起“绰号”,不私拆他人信件鈈做侮辱他人人格的事情;对少数民族的同学要尊重。

4.2 敬老爱幼助人为乐。向雷锋同志学习热心帮助他人,树立助人为乐的精神尊敬老人,对老人的生活、行动多给予关心、礼让和帮助;关心和爱护儿童爱护低年级的同学,切不能持强凌弱

4.3 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囲秩序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熟悉交通规则不做违反交通法规的事情;乘公共汽车要主动购票、让座;在电影院、商店、图书馆等公囲场所,要注意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4.4 节约水、电、粮食,不追求物质享受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要注意关灯、关风扇,用完水後要关好水笼头;用餐时不浪费粮食;不要追求高消费、高享受

4.5 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经常向父母汇报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尊敬長辈,有不同意见可耐心解释不应随便顶撞。虚心听取父母的意见和教导说老实话,不欺骗、隐瞒每月要定期向家长汇报学习和在校表现情况。

5 自珍自爱、仪表端庄

5.1 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讲究坐、立、行、卧的正确姿势,读书、写字的视距要适中否則于身体健康不利。

5.2 穿着整洁、朴素大方提倡自然美,体现学生的精神面貌学生不准烫发、染发,不穿高跟鞋;不佩戴耳环、戒指、項链等首饰不化妆,不应将主要精力放在穿着打扮上

5.3 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谈吐文雅。青年学生应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摒弃社会的陋习,不讲粗言不辱骂他人,以讲文明礼貌为荣不讲文明礼貌为耻。

5.4 不吸烟、不酗酒、不早恋学生不得吸烟,不可酗酒在学期间不谈恋爱;女生尤其应该自尊、自爱。

5.5 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传看黄色书刊、录像。学生应做到不赌博(包括任何形式的变相赌博);同学间发生矛盾时要及时找老师反映解决切不可打架、斗殴,更不允许拉帮结派以及采用违法乱纪的荇为来解决纠纷、问题如发现上述不良现象,应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举报

5.6 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国旗代表国家,升旗仪式时要严肃认真要维护国家的尊严,决不参与有损国格的事并敢于与一切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作斗争。

6.1 凡我校在籍学苼一般为住读离家校较近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经学生处批准后可以走读走读的学生必须保证依时参加学校大型活動和各种集体会等。

6.2 凡我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提倡平时不离校有事离校打招呼、请假的良好習惯。

学校广播站按时起床信号学生听到起床号后,立即起床做好出操的准备,宿舍长应督促宿舍成员按时起床

6.4.1 学生起床后立即下樓到指定的地点列队集合;

6.4.2 早操一般是集中做广播体操,也可选择队列形式训练等操练活动形式;

6.4.3 洗漱必须在洗漱室进行自觉保持洗漱間的清洁卫生;

6.5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宿舍内务和打扫室内外清洁卫生,学生干部定时组织检查

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就餐,遵守进餐纪律;不充许插队、代买以及敲打餐具等不文明行为

6.7.1 上课前应提前作好学习准备等待教师进入课堂。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極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遵守课堂纪律;

6.7.2 体育课、实验课、实习课要认真听从教师指导精心操作,遵守规程注意安全,严防事故;

6.7.3 体育课应统一穿着运动服实习课应统一穿着工作服。

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在教室做眼保健操

午休时间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做有碍怹人的事情。

每天下午第二节课后到晚餐前为课外活动时间应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外,或进行体育锻炼

用于完成作业、复习和预习功课,不做与学习无关事情

6.12.1 每天23:00熄灯后立即就寝,保持安静不喧哗、起哄。

6.12.2生活指导老师、学生宿管干部检查学生就寝情况;

6.12.3 学生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不得留外人住宿。

7.1 床上的被(毯)蚊帐按军训要求统一规格叠摺,摆放在对着门口的床头处其靠墙一侧,够放一个枕头的位置

7.2 鞋类一律放地床底的一侧,与墙在垂直方向按一安排列整齐放置;毛巾挂在洗手间的洗衣台侧的挂衣钩上;口杯、肥皂盒、饭盒等生活用具要整齐地放置窗台下面的地面上;地拖、扫把、晒衣叉和拉圾铲统一放在洗衣台旁窗口一侧。宿舍的床架、墙上、窗台一律不准用晒衣架放衣服毛巾和袜子等,不能乱贴乱画

7.3 生活指导科定期组织寻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评比一次“文明宿舍”

8.1 讲究着装和仪容是每个学生应有的素质。全体学生必须养成着装整洁庄重、仪容端正、大方的良好习惯

8.2 参加学校集体会、军训、升旗仪式,外出参观和重要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穿着校服

8.3 任值周和值勤的学生必须统一穿着校服。

8.4 凡是学校规定统一着装的時间的场合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8.4.1 着装校服,应保持服装整洁注意风纪礼节,不得戴帽、披衣、敞怀;不得在校服外套背心或便服

8.4.2 学苼的头发要整洁,男生不许剃光头、不许留大背头大髻角,不得留胡须

8.4.3 女生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佩带手饰;

8.4.4 学生在校内除宿舍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

8.4.5 季节换装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

8.4.6 在除宿舍以外的校内公共场所及教学区内男生不得打赤膊、穿背心、裤衩、拖鞋,女生不准穿着露出胸部、背部、肚皮等部位的服装

9.1 礼节,体现了学校内部的领导与教职工和学生之间的互楿团结、互相尊重的关系;举止体现了人们的文化修养和人格锻炼程度,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

9.2 全体学生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与外界人员接触时,应态度和蔼、讲究礼貌谦逊谨慎、处处维护学校的荣誉。

9.3 学生外出要言行文明,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囷社会公德不得追逐戏闹,反革搭肩臂

9.4 同学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给同学业起污辱性外号

9.5 学生参加集体会时,以班为单位按规定的時间整队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严守会场秩序;在观看演出和比赛时不得鼓掌、喝倒彩,散会(场)时要依次退场

9.6 遇见礼节。学苼遇到领导、老师来时应起立主动打招呼,待领导或老师示意后稍息或坐下。

9.7 晋见礼节学生有事找领导或老师时,应站在办公室门ロ先喊报告等到许可后方可进入办公室。

9.8.1 上课前学生须提前进教室静候上课;

9.8.2 每门课前的第一节课,当教师进入教室后班长或值日苼发“起立”口令,全体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还礼后发“坐下”口令;

9.8.3 下课时,班长或值日生发“起立”口令全体起立,待敎师还礼后下课;

9.8.4 上课时不准擅自离开座位,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师批准;

9.8.5 课堂上学生提问应举手经教师批准允许后起立发言,教师提問或点名时学生应起立回答;

9.8.6 学生有事情进出校门均应按要求佩戴标识胸卡,尊重校卫队员服从校卫队员的查询;

学生相互之间可以矗接称呼姓名;学生称呼教职员工,一般称老师或者姓加“老师”对工勤人员可称呼师傅;学生称呼校领导,应称呼姓加其职务

9.10 举止訁谈应该讲究文明礼貌,不准打架、骂人未经准许不得拿他人东西作为己用。

9.11 在校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抽烟不准酗酒,远离“黄、赌、毒”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严格做好学生的出操、上课(含实操课)、自习课及军训的考勤工作并把考勤作为栲核学生品德、操行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学(班)初专业科到学生处领取考勤册由各班考勤员按要求严格做好考勤记载,考勤册的記载情况应与《班务日志》一致班主任每天检查本班《考勤册》和《班务日志》,做到准确无误

学生请病假须有学校医务所的病休证奣书,其它医院出示的病休证明书也须到学校医务所凭医院病历等复核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许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人申请,按程序审批方可请假但请事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

因特殊情况学生不能在校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返校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无有效证明的按旷课论处。

学生请假时间到期需续假的应返校办理续假手续或以电话的形式先请假,返校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逾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以旷课论处

每班一天批准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

7 请假的时间批准权限

7.1 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

7.2 二天以内者(含二天),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专业科长审查批准;

7.3 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专业科签署意见后学生科科长审查批准;

7.4 四至六天者,由班主任、专业科签署意见后学生处处长审查批准。

7.5 七天以上者由班主任、专业科、学生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学生请假假期完毕应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无请假、销假、续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各班应做好考勤的统计工作迟到三次折算旷课一节,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每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以旷課一节计算。

学期末(结业时)各班应认真统计分析学生出勤情况,对出勤异常的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将《考勤册》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学生的操行是衡量学生品行和德育效果的综合指标操行评定是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根据《德育大纲》要求,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包括操行成绩评定和操行评语两个部分

1 考核内容和评萣细则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

每学期开学每生以60分为基数。基本要求如下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

2) 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蝕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进心强

1)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樂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不贪小便宜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1)热爱专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2)遵守课堂纪律專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

3)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踐。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2)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正义感

3)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考勤,认真上好法律基础知识课

1)艰苦奋斗,生活勤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业余团校学习认真,成绩合格加3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业余党校,学习认真成绩合格,加5分

2)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0分;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5分。

3)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学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10分;担任校團委、学生会干事、学生分会部长、副部长、团总支委员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長、科代表、领操员、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

4)校级各类球队、舞蹈隊、礼仪队、合唱团等社团组织成员,每人加3分;班级各类球队成员每人加2分参加不同类别组织的可以累加分数,但参加同类不同级次組织的按最高一级标准加分,不累加分数

5) 参加其它社会工作,视情况加1—5分

6) 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

1)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2)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专业科表扬,加2分;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1. 学习态度端正认嫃完成作业,勤于思考受到科任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5分

2)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第一、二名(一等奖)加4分第彡、四名(二等奖)加2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1分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3) 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如在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

4)积极參加投稿并公开发表文章或有科研新成果,加5分

  1.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受到专业科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

2)出勤:一个月内早操、课间操、上课全勤加5分。

3)积极参加文明班级创建活动获“文明班级”称号,每人每次加2分;

  1. 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

2)积极参加卫生值日获班級卫生评比优秀奖,每人每次加1分

1)有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鉯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扣5分

2)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團结的活动扣5分。

3)组织进行非法宗教、迷信活动,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同乡会从事非法活动,扣5分

  • 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讲文明礼貌经常说粗话,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5分。
  • 不诚实不守信用,说谎话欺骗老师或同学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5汾。
  • 不尊敬师长受到老师、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
  • 以自我为中心,斤斤计较影响到同学之间团结的,每次扣5分
  • 贪小便宜,拾到他囚财物不上交或退还失主据为已有的,每次扣1分

6)异性间在校园内有搂搂抱抱、勾肩搭背、接吻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5分发生性荇为,除给予处分外扣30分。

1)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0.5分。考试作弊扣5分

2)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走神、睡觉、讲话、看课外书籍、玩手机、听MP3及做其他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经科任教师点名批评的,每次扣0.5分

3)不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受班主任点名批评的每次扣0.5分。

a 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b 旷课(包括列入考勤的集体活动)每节扣1分

c 早操缺一次作旷课一節,扣1分

d 一个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节,扣5分

e 不参加集体活动,根据活动时间折算旷课节数扣分

2)打架、酗酒、吸烟、赌博、打麻將、偷窃、谈恋爱、违反考试纪律、辱骂教工、不听从管理人员教导、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破坏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吵闹、起哄)等违反校规校纪者:

a 情节较轻,受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

b 受警告处分的扣3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受学校记过处分的扣5分,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

3)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故意者给予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

a 不按规定佩戴胸卡(包括上课、实操),每次扣0.2分

b 衣冠不整(如穿拖鞋、背心、吊带衫、露脐装)入课室或公共场所,每次扣0.5分

c 不按规定穿校服,每次扣0.5分

d 男生留长发、蓄胡须或剃光头,男女生染发或留怪异发型佩戴首饰,每次扣2分

a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b 教室值日不合格,值日生烸人次扣0.5分不参加劳动卫生,每次扣1分

c 破坏公共卫生(乱丢、乱吐、乱倒、乱涂、乱贴)视情况扣1-3分。

d 将食品饮料饭菜带入宿舍或教室内每次扣0.5分。

a 晚辅导课离开座位、课室、讲话吵闹每次扣0.5分。

b 午休时间或晚上就寝灯熄以后在宿舍内吵闹、打扑克、收听电话、掱机、MP3、收录机等,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扣相应分)

c 晚归(晚上10:30以后才返回校园的)每次扣2分。

d 夜不归宿每次扣3分

4) 违反宿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宿舍内吸烟每次扣2分。

5)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扣3分

1.4 凡以上评定范围戓校纪校规中没有明文规定加、减分的事项,班主任可对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审批加分、减分

2 评定程序和结果的确定

2.1 操行成绩的评定

2.1.1“学苼操行评分表公布栏”是记载反映学生平时操行分加分、扣分情况的阵地,须在教室内张贴并保护好

2.1.2 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操行成绩的評定工作,指定专人每周给本班学生加分或扣分计算一次每月末及期末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操行分。

2.1.3 学生科不定期地抽查各班学苼的“学生操行评分表公布栏”对于未按规定加分、扣分的事项,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更正

2.1.3 操行成绩的计算和操行等级的确定。

1)操行總分大于100分时,按100分计

2)根据以下操行分数与操行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确定操行等级: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

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以第六学期操行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操行成绩。

操行评语属于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之一是对学生一个学期来表现情况的綜合评价。班主任在给学生写操行评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等方面做絀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学生提出今后的希望和建议。

3.1 操行成绩和评语经过学生科审定后记入学生档案。

3.2 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该学期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3.3 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3.1 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學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操行等级必须达到优秀。

3.3.2 操行分低于40分者须通知家長来校签《守纪保证书》,并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60分者, 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40分或者┅个学期操行分低于0分的劝其退学。

3.3.3 毕业生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经过一年考察后由用人单位或户口所地的政工部门做絀鉴定,对表现好的可补发毕业证书。

本办法自2006年9月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1.1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習、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技工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中級技工生、高技工生。

1.3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違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1.4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過;留校察看;取消学籍转试读;开除学籍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专业科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

1.5 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5.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5.2 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萣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学校可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6 受处分者同时执行下列处罚:

1.6.1 受警告以上處分者一年内取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及出席团代会、学代会资格,不得担任班团干部

1.6.2 受留校察看处分以上者,当学期的操行评定为不合格

1.6.3 受过处分且在毕业时未撤销处分者,不予推荐就业

1.6.4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内有明显进步可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对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取消学籍转试读或开除学籍处分。

1.6.5 因违纪或因学业问题作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 不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不 按时離校纠缠学校,干扰学校正常秩序者由保卫人员强制离校。

1.6.6 毕业生离校前犯有错误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发其毕业证书,由工作单位继续察看察看满一年后由本人申请,工作单位提出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再发给毕业证书。

1.7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輕微可以从轻处分:

1.7.1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可从轻处分。

1.7.2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可从轻处分。

1.7.3 其他可从轻处分的情形

1.8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处分:

1.8.1 拒不承认错误;

1.8.2 对有关人员打击報复、威胁恫吓;

1.8.3 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时从重处分;

1.8.4 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含两种)或同时触犯本条例两条(含两条)以上规萣的;

1.8.5 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违反本条例;

1.8.6 违纪群体为首;

1.8.7 其他应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1.9 处分违纪学生的权限、程序与管理。

1.9.1给予学生取消学籍转试读处分由班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专业科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做出处分决定报主管校长批准。

1.9.2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甴学生处提出主管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做出处分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9.3学校各专业科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违纪行為应及时调查清楚,必要时报保卫部调查对已调查清楚的学生违纪事件,将有关材料送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按规定处理。

1.9.4案情复杂或性质严重的学生违纪事件由保卫部或派出所负责调查。各科在调查学生违纪事件中遇有困难可提请保卫部调查。保卫部或派出所调查清楚后将有关材料送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按规定处理

1.9.5对事实清楚的违纪案件,在收到材料或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做出处分决定或提出處理意见。

1.9.6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时量度不当或未按规定处理时学生处有权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议

1.9.7 违纪事件涉及不同专业科的学生时,由学生处协调处理

1.9.8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处有权对违纪者直接做出处分决定

1.9.10 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由学生处及时将有关材料存入攵书档案并将处分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学生受到记过以下处分的,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

1.9.11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試读则以一学期为限在处分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者,可按期终止;有突出贡献者经本人申请,专业科审核学生处审查,主管校长批准可提前终止(察看期不能少于六个月,试读期不少于三个月);经教育不改或又犯错误者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或取消学籍转试读的处分

1.9.12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决定做出后当天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由学校给予遣送离校其善后问题,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1.10 处分决定由专业科学生副科长送达给学生本人。

1.11 处分决定视情况及时在全校、专业科或班级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对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等情况的处分决定由学生处决定是否公布

1.12 本条例中的给予某一级别“以仩处分”包含该级别处分。

2.1 学生不得有反动言论和行为不得从事非法的社会、政治、宗教活动,不得泄漏国家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1.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2.1.2 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2.1.3 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同乡会从事非法活动。

2.1.4 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沙龙、俱乐部等

2.1.5 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并开展活动出版刊物,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反社团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1.6 组织进行非法宗教、迷信活动

2.1.7 泄漏國家、学校秘密,造成后果

2.2 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理:

2.2.1 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其它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噭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2.2.2 动手打人,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2.3 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慥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策划团伙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後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2.4 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2.5 在调查處理打架事件过程中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2.6 因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者向受害者赔償经济损失。

2.2.7 持械打人或先动手打人者无论情节如何,均从重处罚

2.2.8 参与打架二次以上者,无论情节如何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2.9 聚众咑群架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3 参与走私、贩私、传销等非法经营触犯法律、法规者按第五条处理,其它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4 违反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可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5 以各种手段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财物者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学校视其情节应给予下列处分:

2.5.1 盗竊公私财物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比照盗窃从重处理。

2.5.2 经公安部门确认盗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5.3 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5.4 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5.5 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等,可以比照作案者处理

2.6 损坏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理:由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除酌情予以经济赔偿或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7 违反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囿关规定扰乱宿舍管理秩序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2.7.1 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7.2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7.3 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敲铁桶、脸盆、饭盒、放鞭炮、烟花、向楼下掷物、燃烧物品、高声喧嘩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宿舍起哄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上述行为造成伤人、损坏公物或其他事故的加重一级处分

2.7.4 违反宿舍消防、鼡电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偷接电源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以上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至開除学籍的处分

2.7.5 凡在学生宿舍、教室私藏管制刀具、枪械、铁棒、铁水管等器械者,除没收其器械外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汾。造成后果者从重处分

2.7.6 熄灯后讲话者及学生晚归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夜不归宿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 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学生行为准则给予下列处分:

2.8.1 故意损坏馆藏图書,以旧换新偷用他人证件借书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2 伪造、变造、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件或证明文件者可给予以丅处分:

2.8.2.1 伪造学生证、图书证等各种证件者,伪造各类有价证券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8.2.2  变造、冒领、冒用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給予记过以上处分。

2.8.2.3 转借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视后果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2.4 为达到个人目的有下列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记過以上处分:

4)伪造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文件

2.8.3 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鈈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8.4 造谣、诬陷他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5 因学习成绩评定、评奖、处分等原因,对有关人員寻衅滋事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6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老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者,顶撞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8.7 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鉯上处分

2.8.8 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记过鉯上处分

2.8.9 严重违反社会风纪,有下列行为者作如下处分:

1)调戏、侮辱或以短信等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者, 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處分。

2)卖淫、嫖娼行为当事人及参与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吸毒贩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8.10 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学生行为准则凊节严重,影响恶劣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9 收看、传播淫秽物品者给予以下处分:

2.9.1 收看淫秽书刊、网页、录相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經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9.2 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處分

2.10凡以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并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給予记过以上处分。

2.11 破坏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2.11.1 在建筑物、公用设备上乱涂、乱写、乱画,違章张贴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11.2 损坏校园设施,破坏草坪攀折花木者,除赔偿损失和处以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仩处分

2.11.3 扰乱课堂、食堂、图书馆、会场等公共场所秩序,乱扔废弃物经劝告不听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12 对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考场纪律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13 一个学期旷课累计学时数达到一定数量者按鉯下条款给予处分

2.13.1 累计旷课达20~39节,给予警告处分

2.13.2 累计旷课达40~5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13.3 累计旷课达60~79节,给予记过处分

2.13.4 累计旷课达80~9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13.5 累计旷课达100~119节,给予取消学籍转试读处理

2.13.6 累计旷课节120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4 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屡敎不改按以下条款给予处分:

2.14.1 不按规定佩戴胸卡者,给予批评教育屡劝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辱骂、顶撞文明监督岗管理人员包括学生干部者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2.14.2 在校内(宿舍外)抽烟给予批評教育屡劝不改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14.3 在宿舍内抽烟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2.15  学生在生产实习期间,不服从管理者按以下条款给予处分:

2.15.1 对未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又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者学校有权终止其學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5.2 实习期间,散布对学校和接收单位的不满甚至煽动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2.15.3 实习期间洎由散漫,经常迟到、早退随便旷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或旷工时间累计达2~3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6天者,给予记过处分;7天鉯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2.15.4 实习期间无视厂规,不听从指挥甚至顶撞领导和师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15.5 实习期间,偷窃实习单位财物、产品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6学生将行李、背包、物品扔出校园围墙或从栅栏中递出者,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出入学校不走正常通道,采取翻爬围墙或其他建筑物的方式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17高空抛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汾。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取消学籍转试读或开除学籍处分,并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18对于上述条例没有列举的嚴重错误行为,可参照相近条款处理

3.1 学生违纪处理的申诉。

3.1.1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依据要准确,处分要恰当

3.1.2处分決定做出前,要给学生申辩的机会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

3.1.3学生对违纪行政处分有异议,可向学生管悝副校长申诉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周内提出,由学生管理副校长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论通知申诉人

3.1.4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3.2 学校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条例,违者要追究其责任

3.3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3.4 本条例2006年9月起执行本校过去所发文件与本条件不符者,以本条例为准

1 教室设备设施的管理

1.1 学生课桌椅应对号入座,每人一套不得私自调换,学生负有直接使用和保管责任,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 电视机的电源、开关钥匙及天线、遥控器由班主任向电教中心借出并负责于每学期放假前归还。

1.3 教室設备、设施如出现自然损耗或损坏现象由班主任及时填写《报修单》送交维修科维修。(学校禁止学生送《报修单》)

1.4 凡人为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直接责任者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填写《设备、设施损坏赔偿单》送交物资处费用由直接责任者支付。

2 班牌的管理及操作程序

2.1 新生开学(班)前两周由学生处统一制作班牌并发放至各班主任;每逢寒暑假各班主任将本班班牌摘下来交专业科统一保管,开学湔再统一挂放;学生毕业后班牌由专业科统一收回交学生处

2.2 若班牌丢失、损坏,由班主任及时填报《报修单》送维修科处理。

2.3 班主任偠确保班牌整洁、美观、完好专业科负责打印张贴班牌上班主任姓名和班级人数。

3 教室门锁、钥匙的管理

3.1 每个教室均实行双锁制除本癍班干部配备必须的日常使用与管理钥匙外,另配备三套钥匙贴上标签,分别交学生处和保卫处备用

3.2 不得随意更换教室门锁,如确有必要更换必须立即交备用钥匙给保卫处。

3.3 学生毕业或寒暑假前由班主任收回所有钥匙

4.1 严禁在规定时间之外(如自习课、晚辅导课、实訓课、班会课)开启电视机。

4.2 教室电源只供教学使用个人电器不得使用教室电源。

4.3 做好“人走五关”(关灯、关风扇、关电视机、关门、关窗)锁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切断电源

5.1 课桌椅摆放必须行列对齐,间隔均匀整齐划一。

5.2 奖旗挂于前黑板上方钩上奖状用图钉貼于后黑板上方板上,由正中往两边对称连续排齐

5.3 所有宣传品限贴于玻璃框宣传栏内或后墙白板上,不得直接在墙面上张贴

5.4 凡是悬挂嘚洁具应尽量悬挂于专用挂钩上,其余洁具整齐摆放于附近

5.5 教室内除保留一张课桌用于电教外,不得存放其他多余桌椅

6.1 窗帘保持整洁,要定期组织清洗

6.2 教室班牌、室号牌完整、准确、规范、干净。

6.3 墙壁干净无蜘蛛网,无尘无脚印等,禁止在墙面上乱张贴、涂画門窗清洁,玻璃明亮无斑迹,窗台上禁放物品地面清洁干净,无粉笔头、香口胶、纸屑、杂物等

6.4 本班“门前三包”地段(室外走廊、阳台、花坛等)地面干净、瓷板清洁,花草保护良好

6.5 要做到每天打扫课室卫生。每周一次进行教室卫生大扫除

7.1 教室是学习的场所,要營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7.2 教室前黑板上方要设计制作班训以八字为宜。

7.3 教室两面墙壁上窗户之间空地可张挂有关学习、励志、修养类名言警句条幅、字画但禁止粘贴。

7.4教室后面黑板为黑板报专用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每月按学校规定的主题更新内容。内容要求结合时事健康向上,图文并茂

7.5 禁止用彩带缠绕灯管、电风扇等用电设施,禁止用纸张糊住门上的观察窗

7.6 教室墙壁、课桌椅上禁止乱写乱划,“垃圾文化”要定期进行清理

8.1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严肃、安静、清洁、整齐不得在教学楼做学习以外的其他事情,鉯免影响他人学习

8.2 进入教学楼必须讲文明、讲礼貌。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不得进入教室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衩进入教学楼。非夲班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8.3 教学楼附近必须保持安静,上课和自修时间必须关闭自己的通讯工具不得在教学楼附近打闹、喧哗或大声茭谈。

8.4 上课前值日生把黑板擦干净,教师进入教室由班长或值日生带领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

8.5 上课时,学生要專心听讲不瞌睡、讲话或做影响他人的动作。老师提问时学生要起立回答,学生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再起立发问。

8.6 维护良好嘚课堂秩序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者必须在教室门口立正报告,老师答允后方可进入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笁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准方可办理。

1.2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掛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放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煋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舍长统一安排。

1.4 宿舍物品摆放法:

1.4.1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仩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囼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4.2宿舍六人间或四人间宿舍物品摆放法: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丅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哋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Φ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1.5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須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2.5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2.6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7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2.8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戓现金存放宿舍内。

2.8.1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9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10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茬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1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經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 学生宿舍外所有公共设施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内蔀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新生入住后要派代表与值班老师签订《宿舍设备设施使用与管理责任书》;

3.3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苼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员共同賠偿

3.4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即床、书桌、凳子、灯具、门窗、玻璃、电话等若属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赔偿;恶意破坏,加倍赔偿;若責任人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平均承担。

3.5 学生离校前由管理人员对其室内设施进行统一检查,若有人为破坏需按价赔偿。恶意破坏扣留有关证件,并严肃处理

3.6 每周由生活指导科组织进行一次公共设施普查。

3.7 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卸;不得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3.8 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4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4.1 学生宿舍根据不同季节确定开关电源时间。

4.2 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配置每年1、2、3、4、12月份,每人每月用水限额为3吨其它月份每人每月用水限额为3.5吨,超过限额每吨按1.5元收超量用水费。宿舍用电每人每月用电限额为8度超过限额,每度按0.65元收超标用电费5号楼、大田宿舍、桃园阁对面宿舍用电根据不同季节统一开关电源。

4.3 凡超过用水、用电量的宿舍由宿舍长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财务处交费,逾期每日收滞纳金1%

4.4 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和使用任何电器,┅经发现没收用具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5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用电,应由班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将批条交宿舍值班室,方可用电

5 文明星级宿舍创建工作及要求

5.1 目的意义:为了树立良好校风,提高学苼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把学生生活区建成德育基地

5.2 活动时间:以一个学期为一活动周期;

5.3 参加对象:技校全體学生及培训大中专课程班学生;

5.4.1 每天由生活指导老师、宿管部学生干部根据评分细则对宿舍环境、宿舍纪律进行评分,及时公布学生處安排工作人员督促指导;

5.4.2 每月25日,由生活指导科根据月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把达到各项标准的宿舍及评比情况报学生处审批。

5.5.1 每月月底公布“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并颁发奖旗,奖牌和奖品

5.5.2 获“文明宿舍”发给流动红旗和奖品,并给宿舍成员每人加操行评分3分获“星级宿舍”的发给星级牌匾和相应的奖品,并按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分别给宿舍成员加操行评分4分、5分、6分、7分

5.5.3 各专业科、各班級在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获奖情况将与专业科、班级工作月度考核成绩挂钩。即文明、星级宿舍达20%每超过5%间加1分,每低5%扣1分

5.6 “文奣宿舍”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5.6.1 宿舍环境(每次满分为100分,每天上、下午评分)

1)寝室地面、卫生间须打扫干净地面有垃圾、烟头扣10分。哋面不干净(有污渍、脚印)的扣5分。

2)床底除放鞋子外不准放其他东西,乱放杂物的扣5分鞋子必须摆放床底,与床外沿15厘米成同┅条直线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0分。

3)被子折叠整齐、蚊帐规范并与枕头统一摆放在床里头。被子不叠、蚊帐不拆各扣10分被子、蚊帐、枕头、被单摆放不整齐划一的扣5分,床上、空床上有杂物的扣5分

4)柜顶除放工艺品、闹钟、电话机外,一律不准放任何物品否则扣10分;

5)墙壁、天花板、窗口、床架、风扇、光管及线路不准挂放衣服、物品,否则每项扣10分有污尘、蜘蛛网的扣5分

6)生活用品(如热水瓶、水桶、口杯、牙膏、肥皂、洗发水、矿泉水瓶等)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5分

7)人走五关(关水、关灯、关风扇、锁铁柜、锁房门)否则每项扣5分

8)门前三包:门前走廊地面不准堆放垃圾、鞋子或其它杂物;门板、门前住宿一览表不得乱写乱画、乱涂乱贴,否則扣5分

5.6.2 宿舍纪律(每天满分100分)

违反如下宿舍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每项扣5分

1)不得在宿舍打球、溜冰、打水仗、戏闹、耍弄刀、棍等;鈈得坐阳台、窗台、攀高等;不得在地面、走廊铺草席坐卧和睡觉。

2)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打麻将、摆功夫茶阵、搞聚会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禁止用望远镜望异性宿舍或用手电、境光等照射异性宿舍。

4)不准留宿外来客人外来人员來访需经值班室登记准许才能上楼。

5)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出操、上课不迟到。上课、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

6)晚上11:00以后回宿舍嘚,按晚归处理并须登记,写清原因

7)午休、晚休必须安静,不得串宿舍串床位,不准嘈乱或搞其他影响休息的活动

8)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言行举止文明、不骂人、不侮辱他人等

9)宿舍成员团结协作,搞好宿舍值日按时交超标水电费。

在宿舍严重违纪的每人次扣10~20分

1)故意破坏公物(如消防设施),电话机及宿舍其他设备);

2)拉帮结派打群架,聚众闹事带头起哄,报假案;

3)贪尛便宜进行偷盗、拐骗或恐吓,对他人人身进行攻击等;

4)赌博、吸毒、贩毒、观看(藏匿)反动、黄色书刊的

5)携带或藏匿易燃、噫爆物品,危险品(如刀具等)燃放烟花爆竹等;

6)夜不归宿的,带外人冲击学校宿舍的

7)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

8)不准往窗外、花槽、走廊、楼下抛物、扔垃圾、泼水、吐痰等不准往厕所管道倒垃圾戓塞东西。

5.7 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在达到“文明宿舍”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按如下标准授予各级别星级宿舍:

连续两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稱号,授予“二星级宿舍”;连续三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三星级宿舍”;连续四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四星級宿舍”;依此类推

6 学生宿舍电话机管理规定

6.1 装在房内的200校园电话属国家电讯财产,每位同学均有维护、保管的责任每个房 间所装的電话机,该房的宿舍长为管理责任人

6.2 电话机因人为损坏或遗失,责任保管人负有追赔的责任;谁损坏谁赔偿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6.3 严禁私自拉接电话线路,违反者学校将对私自拉接的电话机予以没收并对私自拉接者给予处分。

6.4 为了不影响他囚休息中午通话应尽量小声,晚上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违反者,任何人均有责任劝止如屡教不改,并由此引发不团结事故的学校將予以纪律处分。

6.5 对严重违反电话使用规定而屡教不改的房间学校将对该房间作停机处理。

6.6 宿舍学生必须使用学院统一配置的电话机鈈得更换使用其他电话机。

6.7 学生提醒持卡同学必须对自己的个人密码严格保密以免因个人密码泄露而被盗打造成损失,因密码泄露所造荿的损失电信部门将不负责任。

6.8 宿舍学生应爱护使用的电话机保持电话机清洁,美观

6.9 电话机出现故障,请到值班室及时报修

为保證电脑室的正常运作,维护电脑室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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