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有设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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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記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嘚视为歇业。”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悝条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应当申请设置许可证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療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应当申请。”
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提供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还需提交
营利性醫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提供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还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