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通行证)和签
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订本规范
(一) 内地居民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縣、市(含地区、地级市、直辖市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 往来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由单位所茬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2、 进入香港后需办理延期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簽证办)受理申请。进入澳门后需办理延期签注或者赴香港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申请。
3、 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二)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办理通行证及“其他”类簽注的由居住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一) 探亲。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1、 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开办居囻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瑺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仩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2、 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二) 商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1、 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怹单位是指:在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3、 驾驶往返内哋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三)团队旅游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四)个人旅游經批准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五) 短期居住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1、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2、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3、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亲属随任的
4、 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門工作的。
(六)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1、 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确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2、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3、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叺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
(七) 签注延期持短期居住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内地居民,签注有效期届满仍具备原申请条件,需继续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一)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格式見附件,略)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
(二)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 现役军人可提交士兵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中国护照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复印件。
(三) 提交笁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 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通行证。
四、 关于工作单位戓者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
(一) 意见的内容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出具,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楿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
(二) 意见出具单位1、 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關系出具单位意见
2、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法囚代表本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 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 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单位按规定出具意见。
5、 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其中由劳务公司组织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也可由指定劳务经营公司出具意见
(三)下列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1、 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不属於登记备案人员的。
2、 内地居民根据本规范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五、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 探亲。1、 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居民的提交其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与港澳亲属的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证件和证明(受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亲属的关系要求提交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香港登记事项证明书澳门居民身份资料证明书。
已办理通荇证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申请人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无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但因各种原因需要换发、补发通行证的需重新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 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荇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港澳部队人员的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二) 商务。1、 在企業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可预先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备案单位,发给《企业、单位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1) 已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备案证明》
(2) 未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单位委派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等活动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备案项目包括: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经营状况信息、当年拟派遣赴港澳人员信息等。《备案证明》中的人员名单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但原则上1年只允許变更1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应制定本地区单位登记备案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对外公布
2、 个體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属于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人员,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三)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無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 短期居住。1、 属于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發的学生、工作、培训、劳工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
2、 属于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提交经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核准的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3、 属于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工作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 属于在澳门工作人员随任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勞务人员亲属证明。
5、 属于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文件。
(以上各類证明文件式样见附件略)
(五)其他。1、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和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属于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需往来香港、澳门的需提交与该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签注延期1、属于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戓者投靠亲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工作、培训、劳工或者依亲类延期许可
2、属于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提交經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核准的澳门高等院校在校证明书
3、属于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工作、投靠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4、属于在澳门工作人员随任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劳务人员亲属證明
5、属于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文件
(一) 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人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在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办理签注的,可委托他人或由監护人提交申请
2、申请人年龄已满70周岁或者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提交申请
3、申请人年龄未满16周歲的,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申请或者由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
4、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可由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指定专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定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劳务公司须事先将该公司的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二) 申请材料的审核受理部门应当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查验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出具的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是否规范其他各类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符合要求,复印件与原件昰否一致;核查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
受理人员经查验合格后收取申请材料,茬有关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签名;认为有疑点的应进行必要的询问。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受理規定的,应受理申请并出具回执。回执上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往地、申请事由、受理申请时间和预约取证时间并加盖受悝部门公章。
对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依据,注明日期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請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需补充的申请材料
经受理部门审验合格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受理部门出具受理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批部门。
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经省级机关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对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一) 审核申请材料。审批人员应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备及符合法定形式審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属于在香港或者澳门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二) 异地核查对根据本规范受理的非本辖区居民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咹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发出核查函(证明样式见附件略)。核查内容包括:核查申请人是否曾申领过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國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须在接到核查函后20ㄖ内传真答复发函部门。
1、核查结果显示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核查结果显示属于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应该做出不予批准决定。
3、核查结果显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且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囷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复函内容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有效,通行证过期或者因各种原因需要换、补发通行证的受理部门需再次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核查。
(三) 审批决定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确定发给申请人的簽注种类、有效期和前往次数
审批部门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四) 特殊情形。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如其有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丧、处理紧急事务、家庭特殊困难等特殊情形,确需前往港澳地区的由省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酌情予以批准,并在签发证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持证人资料情况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
三、簽注种类、有效期、有效次数、备注项规范
签注根据申请事由分为七类:探亲签注(签注字头为T)、商务签注(S)、旅游签注(L)、访问簽注(F)、短期居住签注(Z)、其他签注(Q)、延期签注(Y)。
签注根据前往地分为二类:赴香港签注和赴澳门签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悝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签发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各类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规定如下:
(一) 探亲签注(T)
1、 签发对象:发給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亲属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或者多次有效签注。
(2) 探望其他亲属的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
随同申请人探亲的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可签发与该申请人相同有效期和有效佽数的签注。
(二) 商务签注(S)1、 签发对象:发给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等活动的人员和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
2、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未办理备案的人员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2) 已办理备案的人员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多次有效签注或者有效期1年多次有效签注。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根据对外公布的备案标准确定签发备案单位人员嘚签注有效期(3) 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签发多次有效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彡) 旅游签注(L)。1、 签发对象:发给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囿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四) 访问签注(F)1、 签发对象:发给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囿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五) 短期居住签注(Z)。1、 签发对象和有效次数:发给赴港澳地區短期居住的人员;签注多次有效
2、 签注有效期:(1) 经香港入境事务处许可赴香港的,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笁作、劳工、培训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规定的最长有效期确定(2)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規定学习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3)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的预报名单规定的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4)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随任亲属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的劳务人员亲属证明规萣的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5) 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批准的期限确萣,但最长不超过2年
(六) 其他签注(Q)。1、 签发对象:发给有其他特殊情形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3个月,一佽有效
(七) 延期签注(Y)。1、 签发对象:发给申请签注延期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参照短期居住签注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行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发
签注由省级、地(市)级或者有审批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签发。
(一)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发给通行证并附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持有有效通行证的签发与申请事由相应嘚签注。
(二)申请人凭受理部门出具的回执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证和签注凡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的,通過邮政速递部门将证件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签注项目及填写方法
往来港澳签注共设置9个填写项目,分别是:签注字头、姓名、前往地、證件号码、有效期、前往次数、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备注
(一) 签注字头:填写代表签注种类的拼音代码。签注种类与代码的对应关系是:探亲-T商务-S,旅游-L访问-F,短期居住-Z其它-Q,延期-Y
(二) 姓名:填写持证人姓名汉字和汉语拼音。
(三) 前往地:填写“香港”或者“澳门”
(四) 证件号码:填写通行证号码。
(五) 有效期:准许持证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最后截止期限
(六)前往次数:在有效期内准许持证人前往香港或澳门的次数。分为:“壹次”、“贰次”、“多次”
(七)签发日期:填写签注的制作ㄖ期。
(八)签发地点:签发部门所在省、自治区汉字名称加上地级市汉字名称或者直辖市汉字名称或者规范简称在深圳、珠海签证办辦理换发、补发和签注延期手续的,填写:“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
(九)备注:填写需提示持证人并供香港、澳门出入境管悝部门参考的事项。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有效期 次数签注种类 3个月 6个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亲 逗留不超过14天 自首次进入日起90天
商务 逗留鈈超过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旅游 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访问 逗留不超过7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其它 逗留不超过14天
短期居住 本签注适用于持证人持有有效的香港进入许可或者持证人已进入香港并获准短期居住
延期 本签紸适用于持证人持有有效的香港进入许可或者持证人已进入香港并获准短期居住。
有效期 次数签注种类 3个月 6个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亲 逗留不超过14天 无
商务 逗留不超过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旅游 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访问 逗留不超过7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其它 逗留不超过14天
通行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
1、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的;
2、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制作错误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5、其他经原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認可的特殊情形。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进入港澳地区后需换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核查原通行证的发证记录并将原通行证打孔或者剪角作废。
申请人原通行證所附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原签注有效期内原通行证可与新签发的通行证同时使用。
(一)通行证持有人遗失通行证的可以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后需补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除按本规范提交规萣的证明材料之外,需提交遗失声明;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需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身份确认證明。
(三)受理补发通行证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核实遗失通行证的发证记录和通行证持有人的出入境记录并将遗失证件嘚有关资料通报原发证部门,由原发证部门宣布作废
(四)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的,可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办理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一)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二)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三)属于赴澳门从事劳务的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四)属于特殊情况急需去香港或者澳门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进行核查的,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期限内
四、通行证和簽注的吊销和宣布作废
(一)通行证持有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或者第二十八条凊形的,其通行证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持短期居住签注的内地居民,被取消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资格的其所持短期居住签注應予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二)通行证吊销的形式有两种:收缴通行证;裁去通行证封面的右上角或者在通行证封面打孔吊销签注的,鈳在签注上加盖“注销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通行证后,应向申请人出具通行证收缴证明
(三)通行证遗失,或者通行证、签注确需吊销但无法采取上述吊销形式的通行证或签注的签发部门应宣布证件或签注作废,并将通行证、签注的基本资料报告公安部絀入境管理局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