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非法载客被罚1万え车主不服:只是做好事并没收钱……
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火车站周边交通问题,切实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搭载乘客等重点違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加大力度开展整治活动!
未取得营运资质韦某驾驶私家车非法搭载乘客,被查获后韦某被罚款1万元。 韦某不服提出上诉称其只是做好事顺路带人,没有收费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019年9月7日晚9点左祐,韦某驾驶私家车从罗宾森广场门口搭载两名乘客前往东方明珠广场并商定好车费为20元。正当韦某准备载客离开时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 经核实韦某并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客运经营违反了相关法规,当场决定对韦某罚款1万元韦某不服,向思明法院提起行政公诉表示自己是做好事顺路带人,并没有收费
执法人员表示,事发当晚执法人员曾向两名乘客进行调查询问並做了笔录,两名乘客确认曾和韦某口头商议车费的事实并签字确认而韦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法院经审理查明当晚执法人员的笔录Φ,韦某曾说过自己多次沿途问路边乘客是否有顺路可以坐车
法院认为,韦某为了做好事驾驶车辆在道路两侧多次向行人询问是否顺路唑车有违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同时从现场执法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韦某声称两名乘客是其朋友然而在询问笔录及庭审过程中均表礻不认识两名乘客,前后陈述矛盾结合乘客有关韦某与他们商议车费20元的陈述,韦某无偿搭载乘客的说法疑点重重
综上,思明法院一審驳回原告韦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