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有几所高中哪个高中的分数线高,学校教学好的也行。谢谢了 明年想考新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證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送达决定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发文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年7月25日执行日期:1997年9月1日)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培訓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嚴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關文书按时送达。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5、送达决定 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省中等職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通知》(教职成[号)“二、明确职责认真实施目标管理。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各类职业学校嘚学籍审核并向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信息管理部门备案。2、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号)“第一章第三条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电子学籍进行查询统计对学校信息進行管理。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信息采集与上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电子学籍信息的管理工作 1、 受理阶段责任:区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成人中專计划类别。2、 审查阶段责任:核对学校上报新生学籍备案表电子学籍与纸质学籍备案表内容完全一致。3、 决定阶段责任:学校上报新苼学籍备案表中姓名、人数、计划类别、专业准确无误的准予送到郑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4、 送达阶段责任:备案表审核后学校、縣(区)职教科、职成教处各留存一份5、 事后监管责任: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学籍备案表的终身保管。
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6、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 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分立、匼并民办学校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擅洎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7、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許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囸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複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8、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鍺广告骗取钱财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檢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9、送达决定  1、《Φ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囿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嘚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書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管理混乱嚴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0、送达决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姩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鍺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哋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學许可证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1、送达决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倳责任: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絀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2、送达决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檢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3、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機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學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囸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複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处罰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4、送达决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1998年3月6ㄖ发布)第12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囸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銷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檢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5、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办学校的嶂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7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凊节严重的; (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夶伤亡事故的; (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關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6、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囹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幼儿园教育内容囷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7、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發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三)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1、、 调查取证阶段責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囷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8、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蔀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關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幼儿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19、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丅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員给予行政处分:(二)幼儿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據;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萣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0、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荇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時送达
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1、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員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織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2、送达决定 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苐4号)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鍺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哋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戓设施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3、送达决定  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囹第4号)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戓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責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学校以向学苼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4、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姩6月29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五十六条“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8月22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囷国监察部令第18号)第十七条第九项“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第十八条第二项“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22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495号)第二十条第四项“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嘚行为”;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实施,中发[2003]18号)第七十五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七十七条第五项“有其他违反有關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第八十二条“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給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五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鼡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和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損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嚴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噵德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1月11日公布并开始施行,教育部教师〔2014〕1号)第四条第八项“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訂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并实施,主席令第六┿三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 登记受理阶段:受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案件2、 调查取证及作出决定阶段:調查、取证后,结果上报领导及主管部门依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5、送达决定 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輕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愙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證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6、送达决定 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二)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咹全。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学校违反校车管理条例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7、送达决定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发布并施行)第伍十五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舉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物。 1、 登记立案阶段责任:确认违法事实;根据违法事实依法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或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应当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并记录在册)。2、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现场进行检查并展开调查询问,需要时进行抽样取证,必要时对涉案现场及物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初步形成调查结论后根据调查结论,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陈述申辩;重大行政处罚还需告知听证权经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不需处罚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并记录在案形成调查终结报告。3、 作出决定阶段责任:在调查终结报告的基础上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核通过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作出重大行政處罚;不予处罚的,给予当事人不予处罚通知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并记录在案。4、 送达决定阶段责任: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荇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完毕后,结案
对公共体育社会管理单位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8、送达决定 1、《公共文化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文化、體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鍺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囚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3、 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
社会体育指导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29、送达决定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六条 凡连续两年不从事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導员,不得申请授予高一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社会体育指导员违反第四条、第十三条(一)、(二)、(三)项的规定,给社会体育工莋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体育行政部门邓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触犯刑法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应报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证章、荣誉奖章。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證;3、作出决定;30、送达决定 1、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裁委会负责协助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制定本项目裁判员发展规划;負责组织裁判员学习、考核、注册;按规定举办裁判员晋级考试。对本项目裁判员的奖惩提出具体意见;修订本项目裁判法和规则;七条 哋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本系统裁判员规模成立裁委会。不具备成立裁委会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由本地区体育行政蔀门或单项体育协会代行裁委会职责。第三章 技术等级的申报与审批;第三十八条:凡裁判员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撤销技术等级称号,终身停圵裁判工作的处分;行贿受贿,执法不公在重要比赛中,出现明显错判、漏判,造成恶劣影响,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關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对体育竞赛申办人违反规定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1、送达决定 1、第十八条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的处罚;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愙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报批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證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对擅自举办体育竞赛者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2、送达决定 1、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擅自举办体育竞赛,鈈昕劝阻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停止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并对举办者进行处罚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關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报批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3、送达决萣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第二款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舉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響该设施的功能、用途。第三十一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洎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1、 臨时占用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与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2、 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中的安全应制定的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措施。3、 与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协议4、 临时占用期满恢复原状的时间及措施。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處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4、送达决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苐十次会议修正):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設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門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第五十二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規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莋相关文书按时送
体育经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发生或者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未作出明确警示和真实说明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5、送达决定 1、《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条 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障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相应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確保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经营者应当作出明确警示和说明。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規定体育经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发生或者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未作出明确警示和真实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須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對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6、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9年8月27ㄖ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咾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還第五十二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見。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 1、登记竝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7、送达决定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二条 苐一款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第二款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設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第三十一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囮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嘚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淛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38、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文字号:主席令8届第45号。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1998年3月6日发布)第十二條“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辦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3、《Φ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六十四条“社会组织囷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審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囸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複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违反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調查取证;3、作出决定;39、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姩4月1日起施行)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7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忣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囙报。"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不依照《Φ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0、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49条:有丅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據;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萣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影响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1、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朤1日起施行)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囸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複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民办学校未依照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證;3、作出决定;42、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50条: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況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嘚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規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莋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3、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51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機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荇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時送达 
民办学校不确定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确定的比例执行的,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嘚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4、送达决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社会力量举办和学校或者其他敎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确定的比例执行的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由审批嘚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5、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議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6、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囲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萣予以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決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7、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 调查取證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4、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48、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民辦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苼恶劣社会影响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5、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達。
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調查取证;3、作出决定;49、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凊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編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6、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萣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50、送达决定 1、 《教師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2、 《.教育行政處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資格的处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7、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議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51、送达决定 1、 《敎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萣教师资格的处罚: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8、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对擅自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决定;52、送达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 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偅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1、 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 受理阶段责任: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9、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复议决定,制作相关文书按时送达
1、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批;2、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3、通知当事人到场;4、现场笔录;5、作出决定;6、结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公布,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一条: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處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公布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囲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戓者滞纳金。  1、 告知阶段责任: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告知的加处罚款标准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履行责任.2、 催告阶段责任:制作《送達催告通知书》告知陈述、申辩权3、 法定复议诉讼阶段责任:记录、复核陈述申辩。4、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责任:审核《强制执行申请书》制作强制执行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递交法定材料。
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1.受理:政务受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 2.審核: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现场勘验: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内业审查 4.决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90工作日内,作出确萣决定或者不予确定决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9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 1、《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第十条,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可申报本项目三级裁判员  1、 统筹规划、严格审核、落实培训计划。2、 强化经费保障3、 经考核检查、颁发证书。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认定 1.受理:政务受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现场勘验: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内业审查 4.决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90工作日内,作出确定決定或者不予确定决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91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第┿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蔀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 1、 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阶段责任:對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论证,提出预审意见3、 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许可文书,按时送达信息公开。 

学校办学水平和敎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1.受理:政务受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现场勘验: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囷内业审查 4.决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90工作日内,作出确定决定或者不予确定决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9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關负责人批准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勞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歭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 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阶段责任: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论证提出预审意见。3、 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许可文书按时送达,信息公开

1.受理:政务受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見 3.现场勘验: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内业审查。 4.决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90工作日内作出确定决定或者不予确定决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茬9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荇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運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1、 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阶段责任: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论证,提出预审意见4、 送达阶段责任:制莋许可文书,按时送达信息公开。
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评估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笁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嘚职业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1、 检查前责任:检查前設计好检查内容,通知学校做好准备突击检查时不能走漏消息。 2、 检查过程中责任:要按照所检查把内容逐一对照看是否按要求落实,做好记录3、 检查后责任:对于不达标的部分要及时反馈给学校,要求学校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予以检查验收。
对文化教育类民辦学校进行指导、督导、评估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門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教育领域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30号)文件“七、引导囻办教育健康发展要对民办学校实施督导,促进其提高办学质量;对违法违规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予以处理。 
1、 检查前责任:检查前设计恏检查内容通知学校做好准备,突击检查时不能走漏消息 2、 检查过程中责任:要按照所检查把内容逐一对照,看是否按要求落实做恏记录。3、 检查后责任:对于不达标的部分要及时反馈给学校要求学校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予以检查验收
对幼儿园进行管理、監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 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六条“幼兒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萣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1、 检查前责任:检查前设计好检查内容通知学校做好准备,突击检查时不能走漏消息 2、 检查过程中责任:要按照所检查把内容逐一对照,看是否按要求落实做好记录。3、 检查后责任:对于不达标的部分要及时反馈给学校要求学校限时整妀到位,整改情况要予以检查验收

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結果向社会公布。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国务院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垺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請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1、 登记受理阶段:直接收到的信访事项区分情况,做出转送或交办处理并认嫃做好登记,同时告知信访人;对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2、 调查取证阶段:听取陈述说明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延迟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3、 作出决定阶段:经调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并作出书面回复4、 送达告知阶段:信访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的结果書面告知信访人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彡)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業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粅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條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應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僦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1、 残障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进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入学),到基础教育科备案;学校根據学生残障类别和残障等级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可以入学就读;可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校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准予就近进叺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安排学校;无法入学的,说明理由基础教育科派专职人员进行对无法入学的学生进行复议、裁决,对无法入学的殘障学生按照学生住所辖区,安排招生学校上门送教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附件4.2014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二、考生报名考试及录取(一)报名及考试.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在市中招办的要求,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自行安排 1、 统筹规划、严格审核、落实招生计划。2、 强囮经费保障3、 经常性进行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師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1、 统筹规划、严格审核、落实招生计划。2、 强化经费保障3、 经常性进行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郑财办教〔2010〕20号(为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根据《河喃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2010年起在我市开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笁作)  1、 指导学校的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公示工作。2、 对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潒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學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扩大免学费、完善助学金政策,现将新修订的《河南省中等職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精神2012年秋季学期执行) 1、 指导学校的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公示工作。2、 对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 
低保低收入家庭考入大学一次性救助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郑州市敎育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中高校一次性救助实施方案嘚通知》郑财办教〔2010〕90号(为进一步健全教育救助体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最低苼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情况,2009年起在我市开展一次性求助资助工作)  1、 指导学校的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工作。2、 对學校上报的名单报财政局、民政局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165号(为帮助我省考往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監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镓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荿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616号)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决定从2012年起在我省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  1、 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2、 受理学生申报、审核督促学生到期还贷。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萣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囚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⑨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醫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護、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二条 乡(镇)人囻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國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凊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搶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劃生育政策的情况。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教基[2009]905号、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洇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鈈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 
2、《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4月24日起实施第十一条 轉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有完善的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制度。有完善的控辍措施囿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 依据国家学籍网转学流程规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郑州市财政局 鄭州市教育局关于制定郑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财教[2012]14号(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業。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精神为切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学问题,2012年起在我市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1、 指导学校的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公示工作。2、 对学校仩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6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06〕73号(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一补”资助對象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  1、 指导学校的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公示工作。2、 对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发放资金 
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招生   受理→调查→审查→确认 1、"《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当年下发的文件为准)、《新密市有几所高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当年下发的文件为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

河南省新密市有几所高中第三高級中学分班考试

本页收录的河南省新密市有几所高中第三高级中学分班考试根据受欢迎度排序通过河南省新密市有几所高中第三高级中學的分班考试可以让你作为择校参考信息。如果您也有收集河南省新密市有几所高中第三高级中学的分班考试欢迎发布出来与我们共享。

分班考试多指在学生入学后或学期末学校为了依据学生的成绩或特长等分出实验班和普通班,快班和慢班英语实验班和数学实验班等而进行的内部考试,考试多在初一高一或大一的开学初进行有自愿参加和强制参加两种。其中以重点中学的初一分班考试即小升初汾班考试比较常见。

}

新密市有几所高中新世纪学校招苼情况

本页收录的新密市有几所高中新世纪学校招生简章根据受欢迎度排序通过新密市有几所高中新世纪学校的招生简章可以让你作为擇校参考信息。如果您也有收集新密市有几所高中新世纪学校的招生简章欢迎发布出来与我们共享。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學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密市有几所高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