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萧山有社保的速看!1月1日起,社保将有多项重大调整!
从2018年起,萧山、余杭、富阳区三地与主城区要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这是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今年2月17日,杭州召开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修订《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做好政策、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等各方面准备,确保从2018年起,主城区与萧山、余杭、富阳区就业社保一体化正式上线运行。
转眼2017年即将进入尾声,再过20天,2018年1月1日起,萧山、余杭、富阳三地与主城区要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
社保一体化后,萧山人的社保将有多项重大调整!
12月起,萧山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有变化!
根据萧山区与主城区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部署,我区将对萧山区社保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自2017年12月1日起,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变化。
2017年12月1日起,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调整为:当月12日之前申报的,于当月底结算、拨付; 12日之后申报的,于次月底结算、拨付。
萧山区社保信息系统更新,生育保险待遇自动拨付将暂停。2017年12月1日起在医疗机构刷市民卡结算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请在2018年3月1日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萧山区社保中心和下属各办事处窗口申请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报有效期: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
2018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待遇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2018年1月1日起,萧山区直管老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发放方式由现金发放调整为社会化发放(发放至养老待遇存折),每月一次,每月15日左右发放。
萧山灵活就业人员政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有变化
萧山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为实现萧山区与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一体化,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规定,按照 “五统一”的工作目标,2018年1月1日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萧山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情况
1本区户籍人员开户与缴费
1、首次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必须本人在农商银行办理代扣手续;
3、已经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在农商银行窗口现金缴纳或存入账户按月代扣;
4、为保证扣款成功,银行每月分两次代扣,代扣时间为每月27日及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二月除外),如果27日成功代扣,当月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不会再行扣款;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需先到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瓜沥分中心、市民中心临浦分中心及社保驻南阳办事处的参保登记窗口(以下简称社保窗口),办理延缴手续后才能继续由银行实行代扣。
1、开户需先到社保窗口核定缴费资格后,再去农商银行窗口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2018年1月1日前已经在本区社保中心开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与配偶,若医疗保险未在本区缴费满十年,2018年1月起在账户中只扣除养老保险费,不再扣除医保,如需要缴纳医保,请带营业执照与公章到社保窗口重新办理企业开户。
1、参保人员漏缴当年月份,可以在农商银行窗口进行现金补缴,或将漏缴月份金额加上当月应缴金额足额存入银行账户,由银行进行代扣;
2、参保人员漏缴1个月保费,医保待遇将在次月暂停,待保费补缴后,在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待遇(也就是欠费一个月,医保待遇至少暂停一个月);
3、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停缴三个月以上),扣款协议将在第四个月自动终止,如果需要继续扣款,参保人员本人需到农商银行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4、参保人员可在新一年度的1-3月补缴上一年度的欠费年月,其他跨年度中断月份将不可以补缴。
企业职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内容
养老金统一纳入杭州市社保局系统发放,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前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萧山区独生子女父母的参保优惠补贴不再由萧山社保代发,统一交由区卫计局委托农商银行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办理参保人员死亡手续,需提供死亡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领取个人账户继承额需提供公证书、银行存折。
1、本月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提前到19日与21日,请保证代扣账户中持有足额资金;
2、本月因一体化数据迁移,社保中心将于12月末迁移数据,所有业务请在12月20日之前办理完结。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12月起,萧山区失业保险金上调!
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于2017年12月1日起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杭州市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488元/月调整到1608元/月。
相关链接:定了!涨工资了!12月1日起,萧山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农民合同工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595.2元/月调整为643.2元/月。
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经办职责、信息系统、经办标准“四统一”。
为加快推进主城区“一体化”工作,我区社会保险缴费政策与业务口径将在2018年1月1日前逐步调整到位。届时相关政策将与主城区完全一致。
目前,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在整理基础数据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参保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缴费中断现象,按照目前政策,本区户籍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2018年1月1日后,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请各位需要补缴的参保人员在2017年12月25日前办理补缴手续。
当前,跨年度补缴金额为:养老保险每月775.79元,医疗保险每月344.79元,大额医疗保险每月3元。
参保人员可在社区查询相关信息,也可电话咨询12333。
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萧山区城厢镇萧然南路373号
瓜沥办事处:瓜沥镇政通路100号(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内)
临浦办事处:临浦镇谭家埭社区元宝山路1号(办事服务中心浦阳江分中心内)
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处:市心北路880号(区便民服务中心内)
空港办事处:南阳街道向阳路、经四路叉口(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内)
杭州医保政策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这里所指的规定时间就是符合医保各类险种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因此,无论是应保未保或者参保后忘记缴费,3个月都是医保中断影响的临界点。通俗地说,也可看作是医保中断影响的缓冲期,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了,从办理的次月起即可恢复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造成的后果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这6个月也就是我们说的等待期,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
为啥要设置医保中断等待期?
是否我把钱补缴了这段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就可以报销了?一些发生中断情况的参保人员表示想通过补缴医保费来弥补中断参保的影响。答案是否定的,即使补缴了医保费,这段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仍是不能追溯报销。
保险就是保不确定的风险,已经发生的事就不是风险,也就不是保险应承担的范围,那么医疗保险所保的就是预期可能发生的疾病治疗导致个人医疗费支付的风险,所以即使补缴了医保费,办理补缴手续之前已经发生的疾病治疗费都不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至于中断后的等待期规定,这是医保基金风险防范的需要和维护所有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利益的一项重要保障。如果没有等待期的设置,每个人都等到生病了再来参保,那么医保基金是难以长久维持和运行,对那些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也是不公平的。设置等待期的目的不是限制待遇,而更多的是为了鼓励大家都能及时参保,这也就是为什么强调不要等到生病的时候再来参保的原因。
杭州户籍人员李某辞职后准备自主创业,原公司为其医疗保险缴纳到2017年3月。正常情况下,李某从4月开始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继续缴费参保,其医保待遇连续并正常享受。但由于忙于创业结果李某忘记参保导致断缴,如果李某在6月底前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那么他的医保待遇可在办理的次月起恢复;如果李某到7月才想起参保,那么他的医保待遇将到2018年1月才能恢复,在此期间若发生医疗费需由李某自己承担。
参保人员在办理补缴时,按应保未保( 所谓应保未保,通俗地讲就是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及时缴纳)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职工医保费,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
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
此类情况,属于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给及时缴纳。需要与养老保险一同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比例同医保。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
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9%。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也有两类情况:
①劳动年龄段内的未就业主城区户籍人员;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主城区户籍人员,可以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补缴职工医保费。
但上述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在主城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的,可单独补缴职工医保。
三、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本人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的起始时间。
四、参保人员补缴职工医保费时,应一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五、市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补划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资金。
因缴费年限不足进行退休一次性补缴
一、参保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其中,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自办理医保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括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以上年限不重复计算。
三、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的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基数为上年度省平工资。其中,补缴时持有效期内《救助证》、《残保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按补缴基数60%的标准补缴,其余40%部分由政府补贴。一次性补缴的医保费用不予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四、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时,应同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其中,补缴时持有效期内《救助证》、《残保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个人应补缴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附:萧山区各部门窗口咨询电话↓↓
萧山区办事服务审批窗口咨询电话 |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萧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
萧山区数字证书实名认证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地税)局 |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 |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萧山区大队 |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 |
杭州市规划局萧山规划分局 |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令时:上午:8:30-11:45 下午:13:30-17:15 |
冬令时:上午:8:30-11:45 下午:13:00-16:45 |
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
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处) |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
杭州萧山市民卡有限公司 |
区交投集团(公交公司) |
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萧山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萧山分公司 |
国土萧山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区委组织部(党员服务) |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区卫计局(婚、孕前健康检查)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区公安分局(户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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