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抗癫痫药物致畸作用为母体妊娠期间应用抗癫痫药物对其胎儿所产生的任何有害效应,大多在胎儿出生时就有明显的特征,有些则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甚至青春期或成年后才逐步表现出来。应用拉莫三嗪的孕妇其胎儿发生唇腭裂的危险性为7.3‰,是正常对照发生率0.7‰的10.4倍。单药应用托吡酯的癫痫孕妇,其胎儿患有唇腭裂的危险性为14‰,显著高于普遍人群。母亲妊娠期间应用丙戊酸钠的幼儿,其IQ分数比母亲应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和拉莫三嗪的幼儿大约低10分。单药应用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的癫痫孕妇其小于胎龄儿的出生危险性高于苯妥英钠及拉莫三嗪,而小于胎龄儿会增加胎儿死产、体温调节损害、胎儿低血糖症以及成年后发生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的危险性。应用丙戊酸钠及苯妥英钠会暂时影响新生儿的Apgar评分。目前单药治疗的癫痫孕妇其胎儿的致畸率为丙戊酸钠9.3%,苯巴比妥5.5%,托吡酯4.2%,卡马西平3.0%,苯妥英钠2.9%,左乙拉西坦2.4%,拉莫三嗪为2.0%。由于较低的致畸性及较好的耐受性,拉莫三嗪有望成为癫痫妇女妊娠期间最广泛应用的治疗手段。目前认为抗癫痫药物多药联用时的致畸危险比单药治疗时更大,研究表明多药治疗危险性的增加主要与丙戊酸钠的应用有关。当抗癫痫药物用药剂量增加时,其致畸危险性也相应的增高,研究指出拉莫三嗪的安全剂量范围较大,丙戊酸钠≤700mg/天,苯巴比妥150mg/天,卡马西平≤1000mg/天的致畸性也较低。抗癫痫药物的致畸机制目前仍不十分清楚,近来提出假说:抗癫痫药物能够影响胚胎基因特异的DNA甲基化过程,进而导致胎儿畸形的发生,该假说为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基于上述研究我们可以为育龄期癫痫女患者提出以下建议:临床医师对有怀孕计划的癫痫妇女经合理评估后可以逐渐停药;怀孕期间仍须药物治疗时,应在怀孕前9个月对抗癫痫药物进行最优化选择;尽可能单药、最低的有效剂量治疗;密切的监测血药浓度波动:妊娠期间应避免停药或换药;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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